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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递】财政制度、国家权力正当性与国家能力: 清代国家能力的再考察

作者:和文凯,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


内容提要:本文从国家权力正当性与国家能力的关系出发,重新评价清代中国1684年至1911年间国家能力的发展与局限。国家能力具有对外战争和国内治理两个不同维度,二者与国家权力正当性都有密切的关联,但对财政动员能力有不同的要求。清代国家权力正当性主要体现在对民生福祉等公共利益的维护,国家与社会在此平台上良性互动,一方面地方参与公共物品提供,另一方面,清政府负责地方社会难以承担的大型公共设施。在国内治理方面,清政府看似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在实际运作时也有包括挪移在内的各种方法,减轻了僵化财政体制对国内治理的负面影响,在跨地区的大型公共物品提供方面有较强的直接国家能力。清政府以国内治理为主的直接国家能力和依靠动员地方社会参与国内治理的间接国家能力,在太平天国运动后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但19世纪后期,督抚的“移缓救急”成为支撑户部指拨财政顺利运行的核心要素,一方面使中央政府难以有效管理政府资金,另一方面又能应付国内治理和军费调集时的紧急需要,从而形成巨大的制度惯性,阻碍了晚清中国向现代财政国家制度的转变,这是清代国家能力在19世纪后期发展的重大缺陷,在19世纪末列强争霸的国际形势下最终导致清朝的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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