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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关声明,你不得不注意的法律风险

卓信律师 2017-06-02

作者:柯立坤律师  文含章实习生


  在各细分市场企业对客户的竞争上,公关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尤其是在当今碎片化的互联网传播环境中,公关的作用愈加强大。公关不仅仅是大公司需要注意的事情,对于初创的企业来说,也是传播品牌、度过危机、赢得用户信任的重要工具。企业通过网络发布的公关声明,是企业利用互联网表达手段来塑造企业外部形象的重要途径。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拥有自己强大的公关团队,在企业遭遇信任危机或急需传播品牌形象的时候,往往会第一时间发布声明,获得公众的信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措辞不当的公关声明不仅不利于目的的实现,若触及法律红线,还会为企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律师团队对企业公关声明涉及的法律风险的思考来自于最近互联网招聘大头Boss直聘和拉勾网的“口水战”。2月,Boss直聘宣布其在苹果应用商店的开发者账号被不明人士攻击,该人士冒充开发者通过后台删除了“Boss直聘”App,但是搜索“Boss直聘”后出现了拉勾网的马甲应用,声明暗指该不明人士为拉勾网内部员工。随后,拉勾网立即发布声明,指责Boss直聘App是因为扰乱苹果市场秩序才被下架,却嫁祸拉勾网。然而,到了3月31日,拉勾网又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篇道歉信,承认2月19日Boss直聘APP下架一事为其员工所为。信称,该员工通过黑客技术破解了Boss直聘所使用的邮箱管理员密码,在苹果App后台做出了一些不恰当的举动,公司知道事情经过后十分震惊,感到深深的愧疚和歉意。而此时,Boss直聘开发者已经将“拉勾网”运营者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332万余元。


  本律师团队认为,拉勾网前后两次的公关声明触碰了几个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对网站可能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后果。首先,是在没有搞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急于澄清,导致公众误解Boss直聘的App下架是因为其扰乱市场秩序,引导了舆论风向,可能成为Boss直聘指控其不正当竞争的原因之一;其次,拉勾网在第二份声明(道歉信)中承认了Boss直聘的App下架是由本企业的员工造成的,这样的声明在Boss直聘对拉勾网日后的诉讼中亦容易被其采用成为对拉勾网不利的证据;最后,文中“不恰当做法”的表述有避重就轻之嫌,该员工入侵其他公司系统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哪里是一个“不恰当”就能掩盖的,这样的表述可能会让人质疑拉勾网对这次行为的态度及道歉的诚意。


  拉勾网发布公关声明带来的不利后果,值得为企业及其公关团队所警惕。在这篇文章里,本律师团队会通过几个有名的公关案例,告诉你如何规避公关声明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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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在发布的公关声明或广告中侵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声誉


  2015年6月25日,神州专车发布了一组以“Beat-U!我怕黑专车”为口号的海报,海报上吴秀波等明星和社会精英,手持带“U”警示牌抵制“黑专车”,被媒体认为具有影射竞争对手——知名打车软件Uber的嫌疑。这组广告发布后一时间引发恶评如潮,网友纷纷指责神州专车违反商业伦理、 在广告中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导致用户对神州专车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事实上,企业发布类似于神州专车广告或公关声明的做法,导致的后果可能不仅仅是差评和营业额的下降,更有可能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翻阅相关法条我们可以得知,《广告法》第十二条明确禁止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也对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据台湾媒体报道,2013年,三星就因为通过公关公司雇佣水军在网络上贬低竞争对手HTC等品牌的手机,恶意宣传自己的产品而被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1000万新台币的罚款;无独有偶,据此前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X讯公开发文指责XX巴巴集团公关部门撰写负面稿件其X信团队,其内部邮件也被截图作为证据。我们不难想象,若X讯“较真”,将纠纷起诉到法院,并且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不排除XX巴巴被扣上“不正当竞争”的帽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所以,企业在信任危机发生时,切记防止因一时的“措手不及”而在声明中指责、嫁祸竞争对手,避免没有经过谨慎调查就虚构事实的情况,规避诉讼风险。近几年成功的公关案例也充分表明,企业在危机发生时端正态度并弥补错误才是客户和公众最受欢迎的态度。如2015年5月支付宝服务器故障事件中,支付宝持续在微博中通报抢修流程,及时回馈用户资金问题,使得此次事件迅速平复,并没有造成用户损失的影响;而同月发生的携程网服务器瘫痪事件,携程网直到故障发生两小时后才发布声明,声明中仅指出遭受攻击,未做详细解释和弥补,导致陷入了公关危机,遭遇网络上竞争对手的“补刀”及用户的不信任。勇于承担责任,面对问题,以大度的态度对待可能对你造成“伤害”的竞争对手,相信也是高明的公关技能和谨慎的法律意识的共通之处吧。


避免对事实的急于承认成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另外,拉勾网的例子告诉我们,在公关中企业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危机公关对时效的要求非常高,但声明一经发出,即可通过广泛传播、截图等手段被留存,成为对手回击或者在法庭上使用的证据。虽然一方在诉讼外对事实的承认尚不能构成我国《民诉意见》、《证据规定》上对事实的自认导致另一方举证责任的免除的规定,但这种声明也足以成为对方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可供出示的有力证据。所以律师强烈建议公关团队,在发表声明前一定要对声明的措辞经过深思熟虑,并由专业的律师或法务团队进行措辞的把关,充分考虑法律后果。


尊重法律的权威,体现你的专业性


  除了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之外,事实上,发布一份尊重法律程序、具有法治精神的公关声明,也能够大大提高公司形象。加多宝在败诉后的公关在这方面就做得不够完美。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要求加多宝停止侵权,随后,加多宝便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对一审判决感到震惊,并指责广东省高院前后两次判决自相矛盾,声明中加多宝提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2号判决,指出此前判决中已认定加多宝对红罐装潢享有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而此次判决与之前的结果相矛盾。实际上,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2003年判决中认定的法律问题与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商标争议性质并不一致,前者解决的是华力饮料生产的“二十四味”凉茶是否与知名装潢相似构成不正当竞争问题。加多宝的声明中指责广东省高院“自相矛盾、全面否定生效裁判文书效力的判决,严重损害了法律之尊严”,虽然一定程度上引导了舆论导向,但看起来似乎有些对法律程序不敬的意味。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而在对外声明中挑战司法的公正性,对后继的争议解决并没有什么益处。而且,判决过后加多宝打出广告——“做凉茶世界第一,打官司倒数第一”,利用审判结果进行品牌营销,虽然达到一定的传播效果,但不免也招致了一些批评。也许,若加多宝的公关声明中能有美国司法程序当事人在上诉书中常用的“respectfully disagree”的态度,尊敬地对法院提出异议,是否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呢?


  比较而言,江苏卫视在其婚恋节目“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败诉后的第二份声明则显得较为理性和明智,其声明明确表态“尊重司法”、“已按司法程序申请再审,并已依法申请暂缓执行”,同时及时修改了栏目名称,平息了大众对其此前对抗法院生效判决做法不满的负面舆论。且不论“非诚勿扰”栏目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是否做到了明确区分,江苏卫视对判决态度的转变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若在做公关表态时避重就轻、混淆视听或不尊重法律程序,就极容易被公众怀疑其公关团队的法治精神,长此以往,对企业总体形象的上升也会有负面的影响。倘若在对外的声明中能够尊重法律权威,也是企业具有良好法律素养、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体现。



柯立坤律师(微信号:johnsonke),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主要在华南地区执业,担任多家互联网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多家互联网公司提供知识产权、融资、股权激励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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