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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讯 | 反垄断—2017年10月

2017-10-19 大成上海办公室

立法动态

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2017年9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则》”),该《规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方面,该《规则》明确,除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价格外,政府还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同时,为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该《规则》指出,对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1]


商务部就《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9月8日,商务部发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在现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的基础上,对取得控制权的情形及判断依据、“部分收购”构成经营者集中、营业额计算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9月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次审议稿中,相关条款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包括在第七条中界定了商业贿赂受贿主体的范围,删除了第八条关于虚假交易的规定,删除草案第十条,在第十二条中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概括加列举式规制并增加兜底条款,以及在第十七条增加法定赔偿额的规定等。[3]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

9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意见》”)。《意见》要求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以成本监审为基础,以科学定价机制为支柱,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4]

[1]http://fgs.ndrc.gov.cn/flgz/201709/t20170928_861981.html

[2]http://tfs.mofcom.gov.cn/article/as/201709/20170902640565.shtml 

[3] http://www.npc.gov.cn/npc/flcazqyj/2017-09/04/content_2028317.htm

[4]http://bgt.ndrc.gov.cn/zcfb/201709/t20170901_859927.html 


执法机构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反垄断法》修订专题研讨会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反垄断法》修订专题研讨会,委员会办公室吴振国主任出席会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及部分专家,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等部门代表共20余人参会。会上,《反垄断法》修订研究课题组介绍了课题总体情况及《反垄断法》的修订思路和立法建议,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1]


四川省工商局举办竞争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

9月20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工商局”)举办了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竞争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四川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市(州)工商局分管局领导、竞争执法办案机构主要负责人、执法办案人才库成员、反垄断人才库成员等148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规模大、规格高、内容全,由国家工商总局执法官员、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进行专题授课。[2]


商务部反垄断局韩春霖副局长率团赴印尼、澳大利亚开展执法交流

9月5日至11日,商务部反垄断局韩春霖副局长率团出席第13届东亚竞争政策高官会暨第10届东亚竞争法律与政策大会,并与印尼、澳大利亚等国竞争执法机构开展双边工作磋商。会议期间,韩春霖副局长就“跨境执法和合作面临的挑战”议题发表演讲并与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东亚司法辖区负责人开展专题讨论。访问期间,分别与印尼商业竞争监管委员会(KPPU)、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就加强反垄断执法合作、建立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水平等交换了意见。[3]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张汉东局长出席《反垄断法》修改研究课题结题会

在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指导下,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开展了《反垄断法》修改课题研究。9月5日,课题组召开课题结题会,讨论《反垄断法》修改建议稿。会上,课题组负责人时建中教授介绍了《反垄断法》修改总体设想,课题组各位专家逐章介绍了《反垄断法》修改思路和具体建议,参会专家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张汉东局长出席会议并肯定了课题组取得的研究成果。[4]

[1]http://fldj.mofcom.gov.cn/article/xxfb/201709/20170902650997.shtml

[2]http://www.saic.gov.cn/fldyfbzdjz/gzdt/201709/t20170919_269215.html

[3]http://fldj.mofcom.gov.cn/article/xxfb/201709/20170902643290.shtml

[4]http://jjs.ndrc.gov.cn/gzdt/201709/t20170906_860233.html


行政调查

国家发改委对18家聚氯乙烯树脂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处以罚款人民币4.57亿元

2017年9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其对18家聚氯乙烯树脂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的行政处罚,罚款总计人民币4.57亿元。经调查,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18家涉案企业在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违反了《反垄断法》。[1]


青海省发改委对西宁驾培协会及40家驾校集体涨价行为予以提醒告诫

9月8日,青海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召开了行政执法提醒告诫会,对西宁市驾驶员培训协会(“西宁驾培协会”)组织西宁40家驾驶员培训机构,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提醒告诫。经调查,西宁驾培协会组织40家西宁地区驾培机构达成C1驾照培训费不低于3200元的价格垄断协议,上述行为不仅限定最低标准,还制定并下发了限价文件,制定了处罚措施,其行为违法了《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2]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9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运管局”)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公告。经调查,2012年5月以来,自治区运管局在推广使用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工作中,多次印发有关文件,要求全区各市驾培机构安装系统车载硬件设备的车辆,使用同一套计时培训监控系统,其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八条。[3]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9月7日,云南省物价局发布了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公告。调查中发现,迪庆州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动纠正医疗保险业务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9月4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对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金保工程管理办公室(“青海省金保办”)在“金保工程”中的医疗保险业务进行了调查,查明青海省金保办在医疗保险业务中,存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固定医保专线价格的垄断行为。其后,青海省金保办主动于2017年7月21日起纠正了涉嫌垄断的政策措施。[5]

[1]http://www.ndrc.gov.cn/xwzx/xwfb/201709/t20170927_861737.html?from=timeline

[2]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7/09/08/012410324.shtml

[3]http://www.gxdrc.gov.cn/xsjg/ecjg/zzqjgjdjcfj/jdjc_39111/201709/t20170908_744458.html

[4]http://jjs.ndrc.gov.cn/gzdt/201709/t20170912_860617.html

[5]http://www.qhfgw.gov.cn/gzdt/fgwxx/201709/t20170904_702118.shtml


经营者集中

商务部9月公布24起简易案件

截至2017年9月30日,商务部9月份在其网站上公布的简易案件数量达到24起,简易案件总量达796起。[1]

[1]http://fldj.mofcom.gov.cn/article/jyzjzjyajgs/


民事诉讼

石化行业首例反垄断诉讼审结 中石化胜诉

2017年9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盈鼎”)诉中石化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重审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云南盈鼎的诉讼请求,维持重审一审的判决。这场历经3年多的中国石油系统首例反垄断案,最终以中石化胜诉收场。[1]

[1] http://www.chinanews.com/cj/2017/09-11/8328246.shtml


学术动向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完成换届

2017年9月16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成功召开。会议审议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黄勇教授任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吴宏伟教授、武汉大学宁立志教授、湘潭大学郑鹏程教授任副主任委员。[1]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举办《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座谈会

9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在北京成功举办《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座谈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官员和学者近30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此次会议对《反垄断法》修订要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2]


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上海举办

8月30日至31日,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 在上海举办,本届论坛设置了竞争执法官员与律所企业代表对话会,旨在为执法官员和律师法务搭建一个面对面的交流平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先林共同主持“反垄断执法官员与律所企业代表对话会”,律师界代表和企业界代表共同参与了讨论。[3]

[1] http://www.cel.cn/List/FullText?articleId=053d08e7-5fc9-44e0-86e0-3d75a7105a7e

[2]https://mp.weixin.qq.com/s/a7lgFueP0bcKKAom8Z70sg?scene=25#wechat_redirect 

[3] http://tech.qq.com/a/20170919/013701.htm


大成团队

大成律师出席亚洲竞争法学会2017年年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2017年9月23日,亚洲竞争法学会(Asia Competition Association,ACA)2017年年会在北海道札幌的北海学园大学隆重召开。来自中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香港的60余位竞争执法官员、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共同探讨和交流竞争法领域的前沿与热点问题。会议分为执法机构圆桌会议、卡特尔的规制趋势、并购控制的最新发展和全球范围内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四个单元。大成反垄断团队负责人邓志松律师和戴健民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邓志松律师以“中国并购控制制度的最新发展”为主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邓志松律师为强国知识产权总监班学员讲授全球反垄断应对要点

9月16日至17日,由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主办的强国知识产权总监班第二周课程在招商局大厦17层北京仲裁委员会举办。大成中国区竞争与反垄断业务领导人、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律师应主办方的邀请,结合自身十余年的反垄断实务经验,为参加总监班的学员讲授“申报、调查与合规——全球反垄断越发严格执法背景下的正确应对”。[1]

[1]http://news.auto.caijing.com.cn/zcxwtt/20151107/2306564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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