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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士彬《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范兆飛、秦伊譯,仇鹿鳴校)出版(附:作者中譯本序、譯者後記)

姜士彬 中古史研究資訊 2022-01-19

作者: 姜士彬

出版社: 中西書局

譯者: 范兆飛 / 秦伊

出版年: 2016-9

頁數: 152

定價: 40.00

裝幀: 平裝

ISBN: 9787547511480

 

內容簡介姜士彬先生的《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一書,不僅是西方漢學界最早系統研究中國中古時期社會結構,尤其是上層統治階層的開拓性研究之一,還以其“寡頭階層”的結論對前賢的“貴族階層”論斷進行了反思,認為中古中國是貴族政治與官僚政治的結合。姜士彬的研究既講究對社會學理論的運用借鑒,對敦煌氏族譜這類文獻的譜系辨析亦深受西方文獻學的影響。迄今看來,在學術史和方法論層面均有相當高的價值。

 

作者簡介姜士彬(David G. Johnson1938-),美國伯克利加州大學歷史系教授,著名漢學家。師從漢學巨擘艾伯華(Wolfram Eberhard1901-1989)。研究領域是研究中國古代的政治、社會和文化:前期研究中古中國的精英階層,後期研究唐宋時期的民間信仰,以及中國近世的大眾文化等內容,屢有創獲,影響重大。出版《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西方視野出版社,1977年)、《景觀與祭祀:中國北方鄉村生活的儀式基礎》(哈佛大學出版社,2009年),主編《晚期中華帝國的大眾文化》(伯克利和洛杉磯:加州大學出版社,1985年),並在《哈佛亞洲學報》(HJAS)等期刊發表論文多篇重磅論文

 

譯者簡介范兆飛(1978-),現任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理事。研究旨趣集中於中古士族政治和北朝政治社會史。先後赴北京大學中古史中心、美國華盛頓大學歷史系擔任訪問學者。近年主持並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早期中華帝國的貴族家庭:博陵崔氏個案研究”(譯著)、“漢唐之際太原士族群體研究”(專著)2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魏晉北朝并冀二州士族群體比較研究”1項。出版專著《中古太原士族群體研究》(中華書局,2014年)、譯著《早期中華帝國的貴族家庭——博陵崔氏個案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中西書局,2016年),在《中國史研究》、《中華文史論叢》、《學術月刊》、《復旦學報》等期刊發表系列論文三十餘篇,多篇文章被《新華文摘》、《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先後獲山西省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2014)、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16),以及山西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2013)、山西省高等學校131領軍人才(2013)等學術榮譽。

 

 

 

中文版自序

致謝

 

引言

第一章  士:中古統治階層的定義

第二章  任官與地位

第三章  大族:中古統治階層的概念

第四章  唐代氏族譜與身份制度的演變

第五章  敦煌唐代姓望氏族譜考釋

第六章  中古中國的氏族

第七章  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

 

附錄一  淺談兩個方法論問題

附錄二  唐代的官員任命及遷轉

附錄三  唐代三件氏族譜關係略考——A譜(位79)、C譜(S.2052)和E譜(池田溫據《太平寰宇記》復原)

附錄四  唐代氏族譜文本

附錄五  唐代郡望表所見氏族索引

參考文獻

譯後記

 

中文版序

 

本書試圖討論的主要問題是,晉唐之際統治階層的本質何在?正如本書第一章所云,是中古時期的中國人用來指稱最高等級的社會集團時最常見的術語。但是,這個術語又沒有法律的界定,它帶有極其強烈的主觀色彩,統治階層的定義同樣如此。除非經過縝密地界定,否則,這個術語在討論社會問題時將一無所用。因此,我們的問題是在客觀而非主觀的標準下,設法界定中古中國統治階層的概念。

事實證明,至少在從東晉至唐的時期內,政府負責編纂全國最顯赫的名門望族的氏族譜。這些氏族譜的概要幸存於在敦煌發現的寫本殘卷和宋代地理總志(《太平寰宇記》)的引文條目。其中一部分的史源,大概出自八世紀中葉高官李林甫編撰的一本氏族譜。這些氏族譜準確地提供了筆者致力尋求的關於人們社會地位崇高的客觀標準。筆者繼而考察晉唐時期所有宰相的家庭背景,發現這些高官顯宦的相當一部分都來自唐代氏族譜所列舉的家族。由於官修氏族譜中的成員資格不是世襲,而是在每次修訂譜牒時都必須再度確認,筆者把這個群體稱作寡頭階層oligarchy),而非貴族階層aristocracy)。因此,我已經解答了序言伊始所提出的問題。但是,另一個問題隨即產生:在宋初的政治精英中,我們沒有發現中古大族子弟的身影。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這個問題是極其複雜的。我在本書末尾提供了一些初步的回答,但是,我隨後通過考察一個典型大族高門——趙郡李氏——的命運,再次給出明確的答案。通過這篇論文,我確切地證明,這個家族儘管在九世紀依然顯赫尊貴——他們在前半葉湧現八名宰相,包括著名的政治家李德裕——但是,他們隨即衰微凋零,在十世紀中葉連續兩代都消失在歷史記錄中。他們自云趙郡李氏的現象,出現在十世紀下半葉,不過他們關於血統來自唐代高門大族的自稱,可以證明出於偽託。偉大的趙郡李氏,和其它高門大族一起消亡殆盡。

這篇論文對宋史學者影響甚大。正如我的興趣曾經集中於中古統治階層的本質一樣,宋史學人也希望洞悉宋代統治階層的性質。從事中國史研究的所有學人,幾乎都認為中國社會的性質在八世紀至十世紀之間發生根本性的變革。我已經闡釋了唐宋變革之前統治階層的性質;而年輕的宋史學者,在哥倫比亞大學韓明士(Robert Hymes)和哈佛大學包弼德(Peter Bol)的帶領下,從事唐宋變革之後統治階層的考察。他們堅信這個問題至關重要,因為他們認為,宋代形成的統治精英在接下來的十個世紀中都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就在那時,較之唐代及以前朝代研究的情況,宋史的研究更為活躍。我越來越熱衷於“唐宋變革論”(Tang-Song Transition)的話題:這是一個巨大的社會、文化和政治的變革,標誌著中古中國的終結和近世歷史的開端。但是,與此同時,我的學術興趣發生更深層的變化。我發現關於大族門閥研究的局限性太強了。我們要理解中國史,似乎顯然要超越政治社會精英的考察範圍。但是,幾乎很少有學人考察平民百姓——他們目不識丁,從未參加科舉考試;他們胸無點墨,不會用文言文書寫文章;他們不受法律保護——的思想和信仰。這個領域非常重要,又被學者廣泛忽略,於是我對此產生強烈的興趣。

接下來的主要問題就是搜集原始文獻,我知道一批文本並不出自上層階級之手,和其它資料相比,其優勢就是其形成的時間甚早。這些文本正是敦煌文書。文書中故事的主旨就是供非精英的人群閱讀或聆聽,其功能是進行道德說教和怡情悅性,這些故事就是變文。變文由精英人士所撰寫,故屬於精英的文化範疇;但是其內容絕對是通俗的。因此,變文佔據了文人精英和文盲村民之間的文化空間。其中一份變文極為有趣,我撰寫了一篇長文進行討論:“伍子胥變文及其史源”。我在文中揭示,這個故事既源於經典文獻,又結合伍子胥被奉為杭州潮神的口述傳統。因此,這是一個完美的例證,它顯示通俗的書面文本是如何利用非精英和精英傳統的。更重要的是,我意識到變文和其它通俗的書面文本,在精英的世界和民眾的世界之間,為其思想和價值的溝通提供了管道。

我接著尋找其它方式,來呈現中國社會的上層和底層之間是連在一起,而非割裂分開的。在考察伍子胥說唱傳統的過程中,我對杭州地區有關伍子胥的地方信仰產生興趣。我不清楚在精英和大眾的信徒中是否共存著一些信仰。不久我就發現一個完美的案例:城隍信仰(cult of the city god)和城隍神(god of the walls and moat)。通過對信仰歷史的深入剖析,我認為城隍信仰源于唐代城市中的商人,並被他們加以傳播,但是在宋代這種信仰被官僚所接納。這種信仰存在于大眾和精英層面並一直延續至帝國末葉。官僚和庶民都祭祀城隍神。在城隍神信仰興起的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者,不是鄉里庶民,也非廟堂精英,而是介於官民之間的一個群體:商人。這是在中國社會高層和底層之間存在聯繫的又一力證,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調節者或中間人並不屬於這兩個階層。

在同一時期,即1980年代早期,我在《明清社會的資訊溝通方式、階層與意識》中揭櫫大眾文化(popular culture)與中國傳統社會理論基礎的若干設想。我在這篇論文中談及如何嚴謹地界定“大眾文化”,提出構成中國社會的不同群體之間傳播其資訊和價值的意境地圖,並提出如果一種思想體系或宗教啟示或震撼人心的故事足夠深入人心,能夠在社會上廣為流傳,那麼它將以數種版本存世,其中每種版本都由一個主要的社會文化集團所創造,或為之產生。

即便宋代典籍浩如煙海,但是它們還是不能使我洞察大眾的思想和價值,這正是我當時關心的中心問題。在我撰寫《明清社會的資訊溝通方式、階層與意識》之時,我就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真正理解普通民眾所思所感的唯一鎖鑰就是考察戲劇,戲劇吸引著中國社會的各個階層,並能被受教育和沒受教育的士民所理解。但是,我知道戲劇的不同風格,必定因觀眾群體的不同而發展變化。例如,不同的方言區孕育不同的戲劇。他們可能在講述同樣的故事,卻必須使用不同的方言,通常也伴奏不同的音樂。但更重要的是,在財產和受教育程度等方面都不同的諸色觀眾都需要戲劇,這些戲劇迎合他們對世界的不同觀感。因此,要理解普通民眾的思想和價值觀念,就必須研究真正的大眾戲劇,這些戲劇沒有經過受教育的文人所修改或整理。在研究中國戲劇的不同流派之後,我認為沒有什麼戲劇比皮影戲(shadow plays)和其它木偶劇更加純粹的大眾化。因此,我前往北京跟隨吳曉玲教授學習皮影戲,並用數年的時間翻譯精選的劇本。與此同時,我同樣癡迷於偉大的儀式戲劇(ritual operas),尤以“目連救母”為最。我組織召開了一個關於目連戲劇的的國際會議,並編輯出版會議論文集:《儀式戲劇與戲劇儀式——中國大眾文化中的“目連救母”》,著重探討目連戲劇中的儀式使用問題。

由於清晰的理論基礎以及可供選擇的極為豐富的大眾戲曲劇本,我未來的研究方向似乎水到渠成。但是,我的學術軌跡卻出現另一個不可預料的轉向。在對目連戲劇的考察中,我發現中國農村的儀式和戲劇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繫,並意識到即便皮影戲和木偶劇都具備儀式的功能。但是,由於研究總是通過文本而進行,我又不能真正理解鄉村戲劇中關於儀式的方面。隨後臺灣清華大學的王秋桂教授邀請我參加一個大型的研究項目:“中國地方戲與儀式之研究”。在研究計畫結束之際,王教授建議我去山西從事鄉村儀式戲劇的研究。儘管缺乏田野調查的訓練,我還是同意前赴山西,因為我知道在那裡一定會發現令人興奮的資料。正是在研究山西鄉村節日的過程中,我最終恍然大悟,在近現代以前,對於相當數量的中國人而言,戲劇是鄉村儀式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沒有戲劇的鄉村儀式是殘缺不全的。儀式和戲劇是單獨的象徵系統(symbolic system)的組成部分,“儀式——戲劇”的混合體對普通中國人的態度與價值觀的影響既深且巨。

在歷經多年對山西鄉村節日的儀式和戲劇的考察之後,我以《景觀與祭祀:中國北方鄉村生活的儀式基礎》(Spectacleand Sacrifice: The Ritual Foundations of Village Life in North China, 劍橋:哈佛大學亞洲中心,2009年)的出版而曲終奏雅。這本書與《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截然不同——它觀照數個鄉村,而非整個國家;它重視普通農民,而非高官權要;它最關注的是人們所思所感,而非他們怎樣強大——但我在這兩本書中,都利用新資料進行詳細縝密的研究,試圖闡明中國文化和社會的核心問題。

 

姜士彬

2016512

 

譯後記

 

大陸學人知曉姜士彬先生這本大作,大多數都受益於張廣達先生的介紹文章。張先生將書名譯作中世紀中國的寡頭政治,而陸揚先生將書名譯作中國中世的寡頭,現在我們改為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關於書名的改動,姜先生和我往復數函,進行討論。姜先生提示,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中的oligarchy一詞,有政治制度、統治階層、政體等義,他採用的意思是指統治階層,至少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非政治制度。因此,比較合適的譯法是寡頭階層,或寡頭大族。與此同時,鹿鳴兄、達志兄、英剛兄和童嶺兄先後提供很好的建議,如寡頭集團貴族政治閥閱政治寡頭家族政治寡頭等等。對於中古中國政治底色的基本認識,在貴族政體/政治(aristocracy)和寡頭政體/政治(oligarchy中,姜先生顯然主張後者;他認為,貴族是指地位身份的完全世襲;而中古時期的大族高門只是被賦予機會,其地位源于官僚職位。姜先生在中文版序言中重申這種認識。他還認為,中古中國是貴族制和官僚制的結合。實際上,如果把姜先生的觀點置於中古士族研究的學術脈絡中觀察,我們發現,姜先生對於中古社會的主要判斷,在某種程度上是對京都學派六朝貴族制論和東京學派寄生官僚論的中和與雜糅。當然,姜先生自有其論證的邏輯和理據。因此,我們排除豪族、貴族、閥閱、門閥等更為讀者所熟悉的語詞,保留寡頭一詞,體現姜先生的學術觀點。我們一度將書名改作中古中國的寡頭家族。最終我們考慮保留寡頭政治,可以和學人所使用的門閥政治士族政治貴族政治等概念比較異同,故將書名確定為中古中國的寡頭政治。其中,oligarchy”一詞貫穿全書,是書眼所在。我們將書名譯作“寡頭政治”;而“oligarchy”在書中通常指寡頭階層或寡頭家族,我們在具體行文的翻譯時,根據語境尤其是姜先生所引論著中學人所使用的概念,譯成更符合中文閱讀習慣和學術語境的“門閥大族”、“名門望族”和“世家大族”等詞彙,但在比較關鍵的結論或觀點部分保留“寡頭”的字樣,顯示姜先生對於中古大族性質和社會形態的基本認知。

2015年秋,我離開山西大學,調至上海師範大學歷史系工作。對我而言,上師大是一個全新的學術環境。蘇智良先生對我有知遇之恩,韓昇師、湯勤福、陳昌來、俞鋼、黃純豔、張劍光和陳恒等先生給予無私的幫助,讓我在學術和生活上迅速融入這個美麗雅致的袖珍校園。正因為此,我和中古學人的聯繫更趨密切。正是鹿鳴兄的提議,我才就翻譯事宜聯繫姜先生,得到他的信任和授權。在翻譯過程中,感謝河上麻由子、梁辰雪、王安泰、陳麗萍、趙晶等學友慷慨提供的相關資料,讓我們可以在姜先生引用的著作中按圖索驥找到相對準確的翻譯詞彙。本書第五章“唐代姓望氏族譜所見郡望分佈圖”,由夏增民教授撥冗製作。拙譯獲得上海高校高原“中國史”學科建設計畫資助,以及湯勤福先生主持的201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國禮制變遷及其現代價值研究”(12&ZD134)資助,是其階段性成果。

就譯著分工而言,秦伊翻譯引言、第一章至第三章,其餘所有部分由我翻譯。初稿完成後,由我就全書的行文、注釋和翻譯標準等問題,進行較大程度的修改和統一;隨後交給姜先生審訂,他提出寶貴的修改意見,并為拙譯撰寫序言,詳細敘述其學術興趣之轉向及其原因。窺一斑而見全豹,讀者可從姜先生的學術轉變,看到美國漢學界變化的若干線索。與此同時,鹿鳴兄進行全書的統校;交付出版社以後,李碧妍女史提出很好的修訂意見。最後,由我綜合各方意見,據以修改,洵為定稿。同時,我們根據大陸學人的閱讀習慣和學術規範,將原書注釋移作註腳,英文論著同時括注原文,以便讀者參讀;譯著的注釋規範,以章為單元,首次出現者,詳細羅列出版資訊,若再次出現,則從簡處理;由於原著出版較早,部分注釋較為簡略,茲據相關線索,予以補全;注釋中的傳世文獻,與大陸學者普遍使用的文獻相同者,則出具頁碼,不被大陸學者經常使用者,僅標注卷次卷目。還需說明的是,拙譯書末附錄五“唐代郡望表所見氏族索引”,系姜先生根據附錄四所作,未被原書收錄;姜先生認為這份資料對於研究中古乃至唐宋之際的階層流動,至為重要,惠示手稿,建議收入拙譯。姜先生手稿中的繁體字,我一律改為簡體字,並調整至相應位置。值得一提的花絮是,大約2010年前後,我在山西大學給本科生講授魏晉南北朝史專題的課程,邵雨甜、宋晨、劉進、劉凱等同學對我在課堂上提倡翻譯漢學名作躍躍欲試,於是我讓他們組團翻譯這本書的第七章作為學期作業;而今再次翻檢他們數年前的譯文,雖生澀卻鮮活,雖錯謬叢出卻朝氣蓬勃,其時情景宛如眼前,不禁讓人有“木猶如此,人何以堪”之歎。他們的譯文多少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線索,我衷心盼望其佼佼者成長為同道中人。最後,拙譯順利完成,還要歸功於前輩學者的相關論著,如關於西文期刊名稱之翻譯,參考榮新江先生《學術訓練與學術規範:中國古代史研究入門》(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當然,全書所有翻譯錯誤及處理不當之處,一律由我承擔。

曾有學友開玩笑說,沉寂已久的中古士族研究,近年漸有“死灰復燃”的跡象。我以為其中的一個“燃點”,就是圍繞中古士族譜系的研究。當我們再次閱讀並領會姜先生這本出版於近四十年前的舊作時,不難發現其中隨處可見的高才卓識,如譜牒對於大族門第身份認同的意義,即便放在當下,也是極為前沿的話題,絕非姜先生在電郵中所謙稱的“out of date”。我相信,姜著對於當下的中古史研究,尤其對士族政治和中古社會史的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實際上,姜先生的《中古中國的寡頭家族》和伊沛霞教授的《早期中華帝國的貴族家庭——博陵崔氏個案研究》,可謂歐美學界關於中國中古士族研究史上的“雙璧”。姜、伊二氏雖有師生之誼,但其研究方法和結論卻是和而不同,各異其趣。關於兩氏研究的異同及學術影響,我擬專文討論,茲不贅述。從讀博階段開始,我學習中古士族問題已經十年有餘,學力淺薄,創獲極少,有越做越迷茫之惑,卻有機會翻譯歐美學人研究士族問題最優秀的兩部著作,真是一種緣分,更是莫大的榮幸。而姜先生虛懷若谷,每次在郵件中的謬贊和鼓勵,總是讓我感到惶恐和慚愧,但我想有一點至少是我們共同的心願,就是希望原著通過這本譯作,獲得“新生”。

現在,我們將這本譯作敬呈給讀者,企盼得到博雅君子的批評指教。

 

范兆飛

201647

 

(感謝范兆飛先生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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