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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50个最新岗位,有你合适的吗?

苏州工会 2023-05-26



招聘来啦


快看!快看!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

医疗卫生系统最新招聘信息

共计岗位550+

快一起来看看

👇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42名专业技术人员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人力资源规划及业务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42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符合招聘单位岗位需求条件,具体见《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直接投递简历: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512、516 人力资源部,8:00-11:30,13:30-17:00。

2.电子邮件报名:投递我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tyyrsk002@126.com,主题写明:专业+姓名+学历+学校,提供材料需清晰、完整,以图片粘粘至word或以PDF形式上传。

3.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①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本人身份证④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⑤其他证件(如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清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19日。

(二)资料审核、考试

1.经我院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出考试通知;

2.理论考试:

(1)地点:初定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中心一楼

(2)时间:初定2023年5月24日  08:00-09:30

3.技能考核:护理专业, 2023年5月24日  12:30-17:00,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1)地点:初定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议中心一楼

(2)时间:初定2023年5月25日  08:30-17:00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公示

录用者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12-53658114;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咨询电话:

0512-53658047。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3日



2023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

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47名





 为加大医药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源头储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昆山市卫健系统将公开招聘紧缺医药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47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16:00。      

报名网址: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4.57.8:19001/net/index请使用谷歌浏览器)      

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公告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相应资料。


长按二维码查看

《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

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6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简介表》(附件1)。

点击查看大图


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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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卫生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6.具备岗位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其中报考岗位序号001-056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近5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地市级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奖二等奖(前3位)以上,或主持地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2)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

(3)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包括青年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

(4)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被SCI、SCIE、EI收录1篇以上)。

2)报考岗位序号057-064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地市级科研课题≥2项;或获地市级科研课题成果奖2项(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项目二等奖以上(前3位);

(2)近五年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IF≥4.0)≥1篇,或核心期刊≥2篇;

(3)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含候任);

(4)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或地市级医学(公共卫生领域)青年人才。

3)报考岗位序号065-066岗位还需具备:

具有10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担任地市级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7.国内高校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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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咨询电话),标题统一为:“学科带头人报名(姓名 毕业院校 手机号码)”。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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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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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吴江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如下(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九、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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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现将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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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与报名专业相对应。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0.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如应届生已取得中级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条件可予放宽。

11.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公立三级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公立三级医院岗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12.招聘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13.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文件精神,由医院协助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入编。具体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14.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6.其他工作: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岗位表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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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http://dsh.szrc.cn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5月3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E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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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E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2日-17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期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7-10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面试100%;B-D类岗位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面试50%;E类岗位笔试30%、面试70%。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3420133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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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昆山、吴江区卫生健康委、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苏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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