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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言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民进网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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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民生主题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稳步”就是把握好今年政府工作的总基调,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要从两方面抓好落实,在理念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想明白、干实在;在行动上,一要抓体检,找准问题,二要抓重点,解决问题。

今年民进中央也提出了“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提案。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0—17岁的儿童人口为2.98亿,占总人口的21.1%。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共同组织编制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以“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为抓手,成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第一步。满足儿童发展的空间需要对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有重要和紧迫的意义。

对此,中国少年报·未来网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未来网记者 张冰清 摄


中国少年报·未来网:自2021年起,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您在调研后关注“儿童友好”的哪些方面?

李玛琳: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儿童人口大国,儿童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亿万家庭期盼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我带领的调研组先后在深圳、长沙召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调研座谈会,听取两市发改委、教育、民政、卫健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妇联等相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等负责同志的发言,了解两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而后发现,一是组织机制有待加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基本原则为“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应在城市、街区、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但现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组织机制不明确,各城市的组织机制也各不相同,有的由妇儿工委主持,妇联牵头联系各政府部门;有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主要联系和推动单位。面对城市空间建设中的诸多复杂问题和利益,需要建立高层级统筹的组织机制。

二是服务对象有待统一和明确。我国加入的国际《儿童权利公约》中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亦有相同规定,但在实践中长期存在“儿童”与“青少年”“未成年人”等概念的混用。目前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上多关注12岁以下的儿童,对12—18岁的儿童关注不足。

三是普遍社会共识有待形成。全社会热爱儿童、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尚未形成,更难以做到“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尊重儿童基本权利”,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更新中缺乏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理念。

中国少年报·未来网:您所在城市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现状如何?

李玛琳:我所在的城市是昆明,昆明也是在去年被列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应该说,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上,迈出了非常坚实的一步,但是从云南省全省来看,目前只有昆明市一个城市列入,与全国很多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做得更好的城市或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中国少年报·未来网: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难点?

李玛琳: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儿童友好型城市,目前尚未被作为城市的一张亮丽名片来宣传。比如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都会在城市宣传中加以呈现。但很少听到某个获得“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城市,将“儿童友好”作为一张亮丽的名片宣传出来。

这说明大家在这方面的意识不够强,就更需要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将“儿童友好”的理念宣传推广,普及深入人心,更有利于推动国家人口均衡战略的实施。

中国少年报·未来网:关于“儿童友好”您认为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李玛琳:虽然在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但这项工作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快。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儿童家长等,对于“儿童友好”仍缺乏理性认知。更难以做到“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尊重儿童基本权利”。那么在建立儿童友好型城市时,就会缺乏顶层设计。

中国少年报·未来网: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您带来了哪些建议?

李玛琳:一是完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由发改委牵头明确各地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责部门、配合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对地方“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工作提供涵盖基础研究、空间建设标准以及信息化技术等多样化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出台相关建设标准;明确通过测评城市的奖励措施;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适儿项目的实施。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标化,并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儿童友好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对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使其成为政策的实践者和监督者。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优秀案例,普及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理念,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儿童权利的责任意识。设立专门的互联网儿童建议平台,鼓励儿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相关部门表达需求与建议。

三是构建覆盖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真正贯彻“儿童优先原则”,逐步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消除所有公共资源使用中“儿童身高限定”的要求。民政部门牵头进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让全体儿童(18岁以下)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公共服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落实到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END

来源:未来网,记者:张冰清,原题为《民进中央副主席李玛琳: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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