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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房地产税收20个热点问题(11-13)
盘点房地产税收20个热点问题(11-13)
汪道平
继续盘点热点问题,上次1-10首次尝试了付费模式,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财税类公众号抄来抄去甚至不署作者名和出处的情况太多,加上付费主要是筛选一下读者,并不在于追求阅读量;二是笔者这些内容也是在准备中的书稿部分内容,如果不想付费,以后也可以关注我的房地产税收新书,今年应该能出,内容会更加详实。以后我也会通过免费直播分享方式解析地产税收中的热点和难点。
1、增值税超税负预缴处理
十一、新旧房划分标准及土增税征收方式
目前上层关于旧房标准比较模糊,界定权限给到了省级税局。现有文件是财税字[1995]48号,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
实务上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做法,以下简要列举,也还有地方未对此进一步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