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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石芳,范启华:菲律宾三语关系演变与思考

章石芳,范启华 语言战略研究 2022-04-13

2021年第2期


语言生活研究


作者简介

章石芳

福建师范大学副教授,菲律宾教育部汉语项目督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中文教育、华文教育等。


范启华

福建师范大学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海外华文教育、高等教育等。


菲律宾三语关系演变与思考

章石芳1,范启华2

(1.福建师范大学 海外教育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17;

2.福建师范大学 索莱达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17)

提 要 1946年菲律宾独立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调和英语(殖民语言)、菲律宾语(国语)和地方语言三者关系的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为了提高学习效果和推广全民教育,菲律宾政府于2009年颁布实施《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成为亚洲国家中从政策制定到具体实施都给予地方语言教育以强有力支持的典型案例,也最终成就了当代菲律宾独特的三语共生的语言生态。关于菲律宾的语言状况及语言政策,国内外既有研究成果多从语言政策执行、语言比较、语言认同、华语教育等角度切入。从菲律宾三语关系的形成及其发展演变脉络出发,探讨菲律宾语言政策变化背后隐含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可以看出菲律宾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对后殖民国家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的借鉴意义:语言功能的合理分工有利于形成多语共生、和谐发展的语言生态;充分重视语言及语言教育的经济价值;尊重公民母语教育权利,保护并促进语言及文化的多样性。

关键词 菲律宾;语言政策;三语关系;发展演变;借鉴意义

 

菲律宾由7000多个岛屿组成,现存70多个民族、170多种语言,[1]是个多民族、多语言和多元文化并存的共和制国家。菲律宾现行宪法规定[2]:菲律宾语是国语,和英语同为官方语言,地方语言具有当地辅助官方语言和辅助教学语言的地位。英语、菲律宾语和地方语言是菲律宾日常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其相互关系反映了菲律宾语言生态的基本面貌。关于菲律宾的语言状况及语言政策,国内外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分别从语言政策执行、语言比较、语言认同、华语教育等角度切入。本文着重梳理菲律宾三语关系的形成及其发展演变脉络,探讨菲律宾语言政策变化背后隐含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思考菲律宾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对后殖民国家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的借鉴意义。


一、菲律宾语言概况

在建立起统一的国家政权之前,菲律宾群岛处于割据状态。囿于岛国交通不便等因素,各岛屿及较大岛屿内的不同地区一般都有各自的语言。虽然有些相邻地方语言具有同源关系,但大多数地方语言间差异较大,通常难以交流。随着移民、宗教传播和外族入侵,外来语言如印尼语、马来语、汉语闽南话、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英语等先后融入菲律宾人的生活之中,对丰富和发展菲律宾本土语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菲律宾于1937年通过总统行政令将流行于首都马尼拉地区的他加禄语(Tagalog)确立为国语,此后历届菲律宾政府重视国语推广与普及,由此形成了当代菲律宾国语、外来语言和本土语言三语共生的语言生态。

(一)外来语言


1.阿拉伯语——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宗教语言


大约在14世纪前后,菲律宾出现了由土著部落和马来族移民构成的若干割据王国。1380年伊斯兰教开始传入苏禄国等菲律宾南部的群岛王国,[3]阿拉伯语作为宗教语言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而普及,成为南部群岛间(今穆斯林自治地区)最早的区域通用语言。南部穆斯林聚居区在西班牙和美国殖民统治菲律宾期间基本未受到外来侵略的影响,[4]得以较好地保持了其宗教习俗和语言文化。菲律宾独立后,阿拉伯语依然是该地区重要的宗教语言,和其他语言一样被广泛使用,并受到宪法保护。[5]1973年菲律宾教育部颁布第25号部长令,允许阿拉伯语作为该地区学校的教学媒介语使用。


2.西班牙语——曾经的官方语言和短暂的学校教学媒介语

1565年西班牙占领菲律宾后,[6]结束了菲律宾部落王国割据的局面(南部穆斯林群岛除外)。在西班牙对菲律宾实行殖民统治的327年间(俗称西菲政府),[7]西班牙语作为官方语言被引进菲律宾,但由于西菲政府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西班牙语只是作为贵族语言被少数本土权贵所掌握[8]。直至其统治后期的1863年,西菲政府才颁布《教育条例》,在菲律宾实行以西班牙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小学义务教育。因此,西班牙语虽为最早的官方语言和学校教学语言,却没能成为全国通用语言。菲律宾独立后,西班牙语保留官方语言的地位,但除多数大学将其作为语言必修课程设置外,其他场合鲜有使用。1973年宪法将西班牙语移除出官方语言之列,1987年新宪法将其定位为“可以自愿选择使用”的语言,此后,西班牙语更是日渐式微,淡出菲律宾的语言生活。


3.英语——菲律宾最早的集官方语言、教学语言、通用语言于一身的语言

1898年6月12日,菲律宾在美国帮助下取得西菲战争的胜利,宣告菲律宾共和国成立(俗称第一共和国);同年12月10日,美国依据与西班牙签订的战后协议《巴黎条约》占领了菲律宾,成立了殖民政府(俗称美菲政府)以取代第一共和国,开始对菲律宾进行了约45年的殖民统治。为了更有效地统治菲律宾,美菲政府通过教育大众化的方式大力推行英语:先是于1901年1月21日颁布74号教育法令,在全国建立免费的公立初级教育体系(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教材、教师均来自美国),又从1902年开始陆续建立英语作为教学语言的师范学校、中学和其他职业教育学校,并于1908年设立第一所完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大学——菲律宾大学(现菲律宾国立大学)。据统计,该教育法令实施当年,公立学校学生总数只有约15万名,经过20年发展,小学在校学生总数已达到100万名(Dolan 1991),此举使得英语迅速成为菲律宾持不同地方语言人们之间的主要交流语言。因此,在美菲统治时期,英语不仅是主要的官方语言和学校的教学语言,也是最早在全国得到普及的通用语言。时至今日,英语依然是菲律宾的官方语言和最重要的教学、科技语言。


(二)主要的本土语言

菲律宾170多种本土语言中,使用人口在100万以上的有他加禄语(Tagalog)、宿务语(Cebuano)、米骨语(Bikol)、希里埃诺语(Hiligaynon)、伊洛戈语(Ilocano)、邦板牙语(Kapampangan)、邦阿西楠语(Pangasinan)、瓦莱语(Waray)、基纳瑞语(Kinaray-a)、马京达瑙语(Maguin-danao)、马拉佬语(Maranao)和道术语(Tausug)等12种,分别在全国不同区域内被广泛使用,是生活在相应区域人们的母语和主要的交际用语。以这12种地方语言为母语的人约占全国人口的90%。


(三)菲律宾国语

菲律宾国语(Filipino),系根据菲律宾自治政府1935年宪法的相关规定,由首任自治政府总统计顺(Manuel Quezon)于1937年颁布第134号行政令,将流行于首都马尼拉地区的他加禄语确立为国语而来,因此菲律宾国语最早叫作国语(national language),[9]俗称他加禄语。他加禄语被确立为国语后,1940年6月7日联邦议会通过第570号联邦法,规定自1946年7月4日起,国语成为菲律宾官方语言。1940年4月计顺总统颁发第263号行政令,规定全国的公、私立学校都必须教授国语。随后教育部颁布1940年第26号文件,开始在中学率先开设国语课程。1942~1945年日本占领统治菲律宾期间,为遏制菲律宾人对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与英国的依赖,禁止使用英语,宣布国语为官方语言,在中小学全面开设国语课程,并将国语定为教学媒介语。此举客观上使得国语在菲律宾全国得到了进一步的普及。1946年菲律宾正式独立,1959年国语被正式命名为菲律宾语(Pilipino),[10]以区别于首都地区的他加禄语。1973年宪法正式将菲律宾语和英语确立为官方语言。1987年宪法将菲律宾语由Pilipino更名为Filipino,仍与英语同列为官方语言。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他加禄语在1937年由总统直接签署行政令确立为国语之前,仅是当时全国使用人口排第二位的地方语言(排第一位的是宿务语),且其成为国语的过程缺乏必要的民主程序与科学论证,加上其自身发展尚不够成熟,因此各界质疑与反对之声不断,中部宿务地区许多学校甚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拒绝开设菲律宾语课程,学术界对其的批判也从未停止过(Montecalvo 2011)。


二、独立后菲律宾语言政策的嬗变

1946年7月4日,菲律宾正式独立后,沿袭历史将西班牙语、英语和国语(Tagalog)均作为官方语言。但由于菲律宾的教育基本沿袭美菲政府时期的美式教育体系,因此英语作为最重要的教学媒介语仍处于一语独大的强势地位。随着国内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要求限制英语、积极发展和使用国语的呼声此起彼伏,由此引发了菲律宾语言教育政策的嬗变。


(一)1957年语言教育政策

为继承和发展本土文化、加速国语推广,1957年菲律宾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新的语言教育政策:

1.小学一、二年级采用当地语言(即区域性的地方语言)作为教学语言;

2.国语课程从小学一年级开设,并在高年级作为重点课程教授;

3.英语课程也从一年级开始开设,并从三年级起英语作为教学语言使用;

4.当地语言在小学教育阶段可以作为辅助教学媒介语言使用;

5.国语在中学教育阶段可以作为辅助教学媒介语言使用。

1957年语言教育政策实施后,多语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人们并没有看到实施该项语言教育政策在人才培养中的明显成效。“该语言教育方案受到强烈批评,原因在于其所推行的多语言政策存在明显缺陷。使用不少于4种语言(英语、菲律宾语、西班牙语及地方语言)在教育菲律宾儿童方面效果不彰。”[11]加之缺乏师资、教材,该政策饱受诟病,无疾而终。


(二)1974年双语教育政策

1973年菲律宾宪法规定:菲律宾语(Pilipino)和英语是菲律宾的官方语言。根据宪法精神,1974年菲律宾教育、文化、体育部(简称DECS)颁发第25号令——《双语教育政策实施指南》,正式实施在中小学同时以菲律宾语和英语作为教学语言,以使学生熟练掌握菲律宾语和英语的双语教育政策(即英语、菲律宾语并重的双语教育政策):

1.所有学校从一年级开始,社会科学、家政、品德教育、音乐、艺术、健康与体育教育等课程使用菲律宾语教学;

2.科学、数学和技术学科等其他课程则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该方案于1978年6月在小学与中学强制实行。1975年高等教育董事会颁布第50号命令,对高等教育的英语和菲律宾语教育做出规定:自1984学年开始,所有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必须通过英语和菲律宾语的考试,同时废除西班牙语作为菲律宾高等教育必修课程的规定。至此,双语教育政策在菲律宾初、中、高等教育中得以全面实施。


(三)1987年双语教育政策

1987年菲律宾新宪法规定:

1.正式将菲律宾国语命名为Filipino,政府应采取措施继续完善和发展菲律宾语,在官方交流和学校教学中积极使用菲律宾语;

2.菲律宾语和英语同为菲律宾的官方语言;区域性的地方语言是当地官方语言和教学语言的辅助用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使用。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菲律宾教育、文化、体育部于同年5月分别颁布了《1987年双语教育政策》(52号令)和《1987年双语教育政策实施指南》(54号令)两个文件,进一步强调作为国语的菲律宾语对民族团结、国家象征的重要性和继续保持英语作为一种国际语言和非排他性的科技语言的重大意义,在继续执行1973年双语教育政策所规定的菲律宾语、英语分别作为不同课程教学媒介语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语言应作为一、二年级的辅助教学媒介语”和“在需要时,地方语言可以作为辅助教学媒介语”等规定。

1994年菲律宾成立了直接隶属于总统府、负责管理高等教育的专门领导机构——菲律宾高等教育署。高等教育署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并于1996年发布第59号法令,提出高等教育体系内的双语教育实施方案:

1.本科教育阶段,英语和菲律宾语课程均为9个学分;

2.英语和菲律宾语课程均采用目的语教学,即菲律宾语课程用菲律宾语教学,英语课程用英语教学;

3.文学课程可以用菲律宾语、英语或者其他语言教学;

4.人文科学以及社会科学课程必须使用菲律宾语教学。

该法令从1997~1998学年开始执行,是菲律宾历史上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高等教育中菲律宾语和英语具有同等地位做出规定,打破了高等教育体系长期存在的独尊英语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菲律宾语教育的发展。


(四)1988年阿基诺总统颁发旨在大力推广使用菲律宾语的第335号行政令

1988年8月,阿基诺总统签署了旨在大力推广使用菲律宾语的第335号行政令。规定:

1.采取措施,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公文中加强菲律宾语的使用;

2.每个政府机构应至少配备一个以上专职人员,负责使用菲律宾语处理公文;

3.各级政府机构的名称、办公大楼、公共服务机构及所有的办公室招牌必须翻译成菲律宾语,如有必要可以同时使用小字体的英文;

4.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宣誓就职仪式必须使用菲律宾语;

5.将菲律宾语培训作为政府职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确保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能熟练使用菲律宾语处理公文。

为实现以上目标,责令菲律宾语研究所[12]制定出实施方案,其中包括:

1.做好将菲律宾语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工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工作;

2.将本行政令翻译成为菲律宾语,供各级政府机构参考;

3.对所有政府职员进行菲律宾语培训;

4.对本法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教育、文化和体育部向总统府办公室提交实施本法令的阶段性进展报告;

5.提出更好贯彻实施本法令的其他方案。

该法令的颁行使菲律宾语推广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提高了菲律宾语在菲律宾语言生活中的地位,同时也促进了菲律宾语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五)2003年阿罗约总统颁发《确立加强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的行政令

在菲律宾政府进一步强化使用菲律宾语的时代背景下,1987年的双语教育政策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公立学校执行时由“菲英并重”逐步走上了“重菲轻英”的道路,导致学生英文水平大幅滑落。为了有效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以提升其社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03年5月17日阿罗约总统颁发了《确立加强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的第210号总统令,规定:

1.英语作为第二语言,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学习;

2.至少从三年级开始,英语应当作为英语、数学和科学的教学媒介语言;

3.为了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使其更好地掌握先进的技术技能,所有公私立中等教育应将英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言使用,其所占课时不得少于总学时的70%;

4.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在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中将英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5.菲律宾语继续作为菲律宾语和人文地理课程的教学媒介语。

该法令的颁布实施,表明了菲律宾政府试图使双语教育重回“菲英并重”的政策导向和决心。


(六)2009年《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13]

2009年菲律宾教育部颁发第74号部长令——实施“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Mother Tongue-Based Multi Lingual Education,MTB-MLE)。该方案是菲律宾基础教育领域全面推行“K-12”(幼儿园 + 12年中小学)教育改革新方案的组成部分之一(之前为“K-10”)。MTB-MLE语言教育方案于2012年6月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从幼儿园到小学三年级必须使用母语(该区域主要族群的母语亦即地方语言)作为数学、科学、人文科学等课程的教学语言;

2.母语从一年级起,应作为一门课程学习;

3.菲律宾语、英语课程的开设时间不得早于二年级;

4.英语、菲律宾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不得早于三年级开始;

5.中学的教学媒介语是英语和菲律宾语,但母语应作为辅助教学语言使用;

6.外国语言选修课程只能从中学开始开设。

该方案明确规定低年级数学、科学、人文科学等具体学科只能使用地方语言(母语)作为教学语言,并首次将地方语言作为一门学科列入课程体系之中,目的是希望发挥地方语言作为学生第一语言的优势,“专注于优质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有助于高层次思维能力的发展,提高课堂互动的教学质量;便于菲律宾语和英语的学习,降低辍学率和留级率等。”(阿扎登2014)

MTB-MLE方案实施的当年,12种使用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本土地方语言成为首批母语教育课程。后来又陆续增加了奥克兰侬语(Aklanon)、伊巴纳格语(Ibanag)、伊瓦丹语(Ivatan)、查瓦卡诺语(Chavacano)、参巴语(Sambal)、苏里高语(Surigaonon)和雅肯语(Yakan)等,目前共有19种本土地方语言被列入母语教育课程。

2008年菲律宾教育部出台第560号文件,开启“外语特别项目”(Special Program in Foreign Language,SPFL),旨在提供一个与全球化进程相适应的外语教学计划,使中学毕业生能在参与全球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2009~2010学年,教育部首先将西班牙语、法语、日语列为中学3~4年级外语选修课程(每周120分钟);2010~2011学年,“外语特别项目”增设了德语课程;2011~2012学
年,又增设了汉语和阿拉伯语课程;2017~2018学年,增设韩语课程。2012年起,菲律宾教育部将“外语特别项目”置于“K-12”新学制框架内,外语成为7~12年级选修课程(每周240分钟)。


三、菲律宾三语关系及其背后的政治、经济及文化诉求

菲律宾独立74年来,其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的变迁发展背后所隐藏的国家政治、经济及文化诉求耐人寻味。


(一)集体政治认同诉求:菲律宾语作为独立后国家与民族认同的重要工具,其国语地位已实至名归

语言是民族国家的基石。“18~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的核心观点或许是,集体性政治认同(即国家)的基础是共同的文化,而共同文化的核心就是语言。只有通过语言,个体才能不断地发现并表达内在的自我和集体性的自我,也就是说,个体和集体认同通过语言得到统一。”(Herder 2002)这个观点同样适合于20世纪前半期菲律宾的民族主义。伴随着蓬勃发展的民族独立运动,国语在民族国家中的核心作用不断被强化。菲律宾独立后,把语言教育政策作为政治手段来塑造国家与民族形象,可谓发挥得淋漓尽致,而菲律宾语作为民族共同语在推进国家统一与和平过程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如前所述,由于他加禄语成为国语的过程缺乏民主程序和科学论证,作为国家象征存有争议,加之菲律宾语自身的发展完善尚需假以时日,政府早期的推广教育政策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这一切导致菲律宾语在独立后的很长时间内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语。随着菲律宾语自身的逐步发展完善,及菲律宾语师资、教材建设等日益成熟,至1988年阿基诺总统签发了旨在大力推广使用菲律宾语的第335号行政命令后,菲律宾语在国家公务活动中得到规范使用,加之新闻媒体广泛应用,菲律宾语的推广工作才开始步入正轨。2001年,年轻的法兰西斯·奇示·伊士库礼洛(Francis “Chiz” Escudero)在竞选参议员时,打破议员选举宣传惯用英语演说的传统,凭借着熟练的菲律宾语演说和电视辩论,在选举中大获全胜,引领了此后的政客开始重视使用菲律宾语的风尚。经由政府强制推行以及政治活动、群众运动和大众传媒对菲律宾语的大量使用,菲律宾语在全国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和普及。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在7600万菲律宾人中,有6500万人将菲律宾语作为第一或第二语言使用(Nolasco 2008:134)。可见菲律宾语的普及率在20年前已超过80%,已然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共同语,其国语地位早已深入人心、实至名归。


(二)国家发展经济诉求:英语在菲律宾的强势语言地位因经济全球化浪潮再次确立

英语是菲律宾最早的全国通用语言,也是主要的官方语言,同时还是最重要的国际语言、科技语言和经贸语言,是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经济社会的重要工具。纵观历史,英语虽然是侵略者留下的殖民遗产,然而由于英语的普及率极高,菲律宾人力资源的“英语优势”已成为菲律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菲律宾良好的英语环境吸引了大批的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入驻菲律宾,极大地促进了菲律宾的经济发展。据统计(黄栋星2012),凭借着“英语优势”,以提供优质语言服务为主的菲律宾跨国外包服务业发展迅猛,年收入超过200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外包基地;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政府开放海外劳务市场后,拥有良好英语能力的海外菲律宾劳工极具竞争力,2000年以来每年由1000多万海外菲律宾劳工汇入的美元收入基本稳定在80亿美元左右,约占菲律宾GDP的9%,成为国家重要的外汇来源和经济支柱。随着20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英语的使用范围也得以迅速扩张,这一时代背景催生了21世纪初阿罗约政府加强英语作为教育系统主要语言的语言新政。针对国民英语水平下降,特别是公立学校英语教学水平下滑的现状,政府特别拨款1100万美元用于英语师资培训。失去英语优势等同于降低菲律宾的国家竞争力,语言的经济价值在菲律宾的这一时期的语言政策制定上得到彰显。英语成为菲律宾的强势语言,既是历史的产物,也是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


(三)文化认同作为核心诉求: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得以颁布与实施,并成就菲律宾三语共生的语言生态

母语教育被视为重要的语言人权。1992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第47/135号决议通过《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其中第4条第3款规定:各国应采取适当措施,在可能的情况下,使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有充分的机会学习其母语或在教学中使用母语。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出倡议,从2000年起,每年的2月21日为“世界母语日”,其目的是向全球宣传语言保护的重要性,促进母语传播运动,避免更多的语言消失。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巴黎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第2条第2款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其第2条第3款规定:“保护”包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菲律宾1974年的双语教育政策赋予英语和菲律宾语作为教学语言的地位。学界认为,长期以来英语和菲律宾语主宰的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并产生了两个现象:其一,几十年来,母语为地方语言的菲律宾人错误地觉得自己的语言(文化)并不重要,这导致了许多菲律宾地方语言的消亡;其二,70%的菲律宾人在家并不说英语或菲律宾语,导致多数儿童入学后不能理解教学语言,以致学习新知识、培养批判性思维等教学目的被单纯的语言学习所取代,后者更导致了基础教育延迟入学、辍学率高以及缺乏良好的教育成效等直接后果。

地方语言是区别菲律宾不同民族的主要标志,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流行于菲律宾一定区域的地方语言作为当地的通用语言,是当地民众自古以来就广泛使用的日常交际语言和主要族群的母语,是维系族群乡土情结的纽带,是地域亚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区域传统文化的象征。1987年宪法赋予地方语言作为当地辅助官方语言和教学媒介语的地位,正是基于母语教育权利、保护地方语言及文化、有效学习等动因。2009年始,菲律宾颁布了多项法律、实施了多项举措来支持《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并将其上升到菲律宾战略计划的高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办公室与亚太地区教育局2016年发布《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资料合集 覆盖未照顾到的族群:推广多语教育》(MTB MLE Resource Kit: Including the Excluded: Promoting Multilingual Education)(Malone 2016),旨在为各国政策制定者实施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政策提供参考,报告的第一部分《母基多语教育的目标、好处和主要特点》中讨论了说少数语言族群的孩子受教育的情况,“对这些学生而言,学校是很陌生的地方。说陌生的语言,讲陌生的事情,因为这些学生理解不了课堂内容,听不懂学生母语的老师很容易觉得他们学东西‘慢’。而得不到老师的帮助,又让很多学生感到受挫和灰心。当我们充分意识到这些学生在只说官方通用语的学校里面对怎样的挑战时,就不会为全球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辍学儿童都来自少数语言族群而感到惊讶了。2009年菲律宾政府正式批准并支持在政府教育体制中使用母基多语教育,但是在这之前当地学生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Malone 2016:3)这可以被视为菲律宾政府将实行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作为实现其“全民教育”理想的首要环节的初衷。菲律宾《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的实施,影响了公立学校约1600万名学生,培训了约20万名教师,并且促进开发了19种地方语言教材,是亚洲国家中从政策制定到具体实施都给予地方语言母语教育以强有力支持的典型案例。


四、菲律宾多语教育政策的成功实践及其借鉴意义

菲律宾自1946年国家独立以来,执政者本着摆脱殖民统治阴影、重塑国家形象、发展经济、促进民族和谐等良好愿望,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调和英语(殖民语言)、菲律宾语(国语)和地方语言三者关系的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从其独立74年来语言政策变迁及实施情况来看,菲律宾语作为国语和官方语言,在民族意识的推动下得以保护并快速发展,成为菲律宾各族群人民间交流最广泛使用的语言;英语作为最重要的官方语言和教学、科技语言,盛行至今;地方语言是当地主要族群的母语,是通行区域内民众喜闻乐见、维系乡土情结的地方通用语言。菲律宾国家呈现出菲律宾语-英语-地方语言三语共生、和谐发展的特殊语言生态现象。

“双语教育政策的成就之一是将菲律宾语纳入了各级教育。它为菲律宾学习者提供了掌握本土知识和世界观并使之合法化的机会。它还促进了菲律宾语的知识化,为其作为通用语言在全国各地区传播铺平了道路。”(Tupas & Martin 201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资料合集 覆盖未照顾到的族群:推广多语教育》第二部分《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回答 有关母基双语/多语教育的问题》,选取菲律宾、喀麦隆、泰国3国研究成果回答“母基多语教育能让学生掌握官方教学语言吗?”这一问题: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研究人员通过评估学生在两种学校[14]和20多个不同领域的进展,比较了母基多语项目和非项目学生的情况。每年研究员都会在政府课程的基础上出题测试所有学生,所有试题都有一个部分专门测试学生的官方教学语言水平。“表格一的成绩对比非常典型。来自同一个母语群体的母基多语项目学生和非项目学生,比较他们的官方语言掌握水平经常可以得出类似结论。项目班学生的成绩一般比同一年级的非项目班学生高30%~60%。”(Malone 2016:26~27)在回答“母基多语教育能让学生掌握该年级应该具备的其他学科知识吗?”这一问题时,报告展示了菲律宾、喀麦隆、泰国、越南4国母基多语项目学生和非项目学生在数学、社会、自然课上的成绩对比,结论为:“通过对比两种学生的成绩,很容易看出母基多语项目学生总是比来自同一语言社区的非项目学生成绩好,而且一般超出15%~50%。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国家有关教育创新的研究中,如果某种做法能使成绩提高5%~10%就已经非常值得采纳了。特别是在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如果成绩提高20%以上,是非常惊人的。大部分人甚至不相信有提高50%的可能性。”(Malone 2016:28~29)据此,我们有理由对菲律宾《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给予积极评价。

菲律宾的多语环境与东南亚许多国家(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等)相近,其多语教育政策及其成功实践,对东南亚诸国发展多语教育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一)语言分工有利于形成多语共生、和谐发展的语言生态

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推行和发展多语教育是一项明智的语言政策。菲律宾三语关系中,各种语言在功能上具有明显的“分工”:英语侧重于经济、科技与全球化发展,菲律宾语侧重于国家认同与日常交际,地方语言则主要在区域和族群内部使用,侧重于乡土文化情结和语言保护。这种分工使得三语之间形成了协同发展的关系,有效地实现了三语的和谐共生。纵观菲律宾语言政策的变迁,我们发现不同时期的语言政策有时会对三语中某一语言的发展有所倾斜,这往往是发生在该语言处于相对弱势,亟须通过政策、行政的力量助其发展的时期,也正是借由这种语言政策的动态调整,实现了语言政策服务于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既定目标。


(二)注重语言及语言教育的经济价值,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语言本身是无所谓价值的,但使用某种语言去获得知识和技能或合并其他知识与技能满足了市场需求,此时语言的经济价值便得以体现。”(叶萍2010)菲律宾外籍劳工因英语优势而具备了强大的就业竞争力,并最终转化为国家经济利益,这无疑是语言教育创造经济价值的典范。就菲律宾而言,英语属殖民遗产。照理菲律宾独立后本应尽快摆脱殖民统治阴影,当务之急应是完全摈弃英语。然而,不论是菲律宾独立后哪个时期的语言政策,都始终将英语置于重要的位置。正如菲律宾著名语言学家安德鲁·冈萨雷斯(Andrew Gonzalez)在评价菲律宾语言的发展时所言:“应是基于政治因素考量的国家语言政策,因为经济因素,功利主义超出了象征性的目的,并成为语言政策的决定性因素。”(Gonzalez 2003)英语强大的经济价值,是促使英语在菲律宾后殖民时期继续保持强势地位的重要原因。我们高兴地看到,随着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实施,汉语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菲律宾教育部于2008年开始实施“外语特别项目”,2011年起汉语作为正式外语课程被纳入菲律宾国民基础教育体系,这正是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催生的结果。九年来菲律宾教育部汉语项目执行情况良好,而汉语教育的经济价值也必然随着中国话语体系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而日益彰显,汉语也有望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通用语言之一。


(三)尊重公民母语教育权利,保持并促进语言及文化的多样性

母语教育作为基本的人权,它的内涵发展处在不断深化中。斯普林指出“所有人都享有以母语为媒介并以适合于自身文化的教学方法接受教育的权利,也享有接受包含如下内容的教育的权利:(1)对本族文化及相关内容的理解;(2)母语;(3)本国的强势语言或官方语言;(4)理解世界文化和经济对本民族文化和经济所产生的影响”。(詹姆斯·托尔夫森2014:69~70)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目标之一——人类语言及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出发,“我们必须把母语作为媒介的教育发展成为一种人权。如果这一权利不被赋予和实施,保守估计,到2100年世界上90%以上的口语将可能不复存在。”(米克洛什·孔特劳2014:162)显然,从尊重到具体的以母语为媒介语的学校教育政策的落实,这是一个最艰难也是最富实质性意义的挑战。

“语言的隐性文化职能是起到身份认同、情感依存的作用,就如同人的‘文化名片’。”(李宇明2014)每一种语言都对应着某一民族(或该语言流行区域)独特的文化智慧,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地方语言亦然。流行于菲律宾一定区域的地方语言是当地的通用语言,是维持地方民众本土文化与身份认同的最重要载体。菲律宾在双语教育政策稳定实施半个世纪后,基于教学效果不彰所带来的辍学率高、延迟入学等现实,本着教育应为语言和文化多样性服务、促进语言和谐的宗旨,菲律宾政府在经过充分论证后力排众议通过“基于母语教育的多语教育方案”并付诸实施,而且将其提升到国家战略计划的高度,以期最终实现“全民教育”的目标,可谓深谋远虑,值得借鉴。

综上所述,菲律宾语言和语言教育政策变迁促进了菲律宾三语关系的和谐共生,体现了菲律宾多元文化的特色,这也成为菲律宾政府促进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菲律宾新时期《基于母语的多语言教育》政策,为稳定三语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也显示了菲律宾语言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日趋成熟稳健。


参考文献从略,如有需要请参看原文。

注释: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尼拉华裔移民语言适应研究”(19AZD038)。

[1] 因划分标准不同,菲律宾语言数量尚无定论。本文采用菲律宾语言委员会前主席Ricardo Ma Nolasco的观点。参见(Nolasco 2008:133)。

[2] 菲律宾历史上共有4部宪法:分别为1899年宪法(第一共和国)、1935年宪法(自治政府)、1973年宪法和现行的1987年宪法。

[3] 以第一位伊斯兰教传教士Karim ul’Makhdum来到苏禄王国传教为标志。

[4] 西班牙对菲律宾殖民统治期间,由于一直遭到南部穆斯林地区人民的持续抵抗,未能对该地区实行有效的统治;美国对菲律宾殖民统治期间,实行较开明的统治政策,未对南部穆斯林地区的宗教和文化进行限制。

[5] 1973年宪法承认阿拉伯语的存在,1987年新宪法将其定位为“可以自愿选择使用”的语言。

[6] 以1565年2月起,黎牙实比(Miguel López de Legazpi)率领西班牙侵略者先后占据了菲律宾中部的萨马岛、保和岛、宿务岛等为标志。

[7] 1569年8月,西班牙国王正式任命黎牙实比为隶属于墨西哥总督府管辖的菲律宾总督。1571年5月,黎牙实比率领西班牙侵略者攻陷马尼拉;6月在马尼拉建立中央集权政府后,开始对菲律宾进行全面统治,俗称西菲政府。

[8] 西班牙殖民者侵占菲律宾后,为了让菲律宾人更快、更好地接受天主教,传教士们均使用当地语言进行天主教的宣传,有力地促进了天主教在菲律宾的传播。

[9] 也被叫作基于他加禄语的国语(Wikang Pambansa Batay sa Tagalog),或国语菲律宾语(Wikang Pambansang Pilipino)。

[10] 1959年,菲律宾教育部部长何塞·罗梅罗(Jose B. Romero)发布第7号命令,将菲律宾国语称为“菲律宾语”(Pilipino)。

[11]  Clemencia Espiritu: Filipino Language in the Curriculum。引自菲律宾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官网:http://gwhs-stg02.i.gov. ph/~s2govnccaph/subcommissions/subcommission-on-cultural-disseminationscd/language-and-translation/filipino-language-in-the-curriculum/。

[12] 前国语研究所,1991年8月后被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所取代。

[13] 《基于母语的多语教育》方案后被纳入“2013年加强基础教育法(共和国法律第10533号)”,成为国家法律。

[14]  指同一语言地区的母基多语学校(既用学生的母语,也用官方教学语言)和同一语言地区的非母基多语学校(在校只用官方教学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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