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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参考】德国新政府科技创新部署重点及中德未来关系展望

孙浩林 科情智库 2023-02-02


   科情智库    



编译: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孙浩林

审校: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程如烟


 2021年12月,德国新联邦政府正式就职,根据其发布的《联合执政协议》,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发展被置于突出位置,将出台各方面举措增强德国科技创新能力和数字化发展水平,以解决当前面临的棘手挑战,保持全球领先地位。时,德国新政府仍将中国视为重要的科研合作伙伴,但也会在不同领域与中国开展竞争和可能的对抗。


2021年9月,德国进行了新一届联邦政府选举。经过一系列磋商,社民党、绿党和自民党于10月正式启动组阁谈判。11月24日,社民党主席,也即未来的德国联邦总理奥拉夫•朔尔茨宣布已就联合组阁达成协议,正式组建新一届德国联邦政府内阁。该协议对于研判德国新政府的未来施政重点有着重要参考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协议中与科技创新和对华关系相关的内容,并对中德未来关系进行初步预判。


新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发展


新政府的《联合执政协议》共分为9个部分,而在“前言”之后的第二章内容就是关于“现代国家、数字化发展和创新”,其中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被视为解决德国当前面临的棘手挑战、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的关键手段。


1. 新政府将着力促进重点领域研究和科研环境改善

第一,将促进重点领域的研究作为关键的未来战略之一。核心的六大未来研究领域包括:一是为实现有竞争力、气候中性的德国产业所需的现代技术;二是气候、生物多样性、可持续性、地球系统等领域的保护,以及可持续农业和粮食供应;三是通过利用生物技术和医学进步建立一个能够抵御风险的现代化卫生系统,有效抗击老龄化相关疾病和罕见病;四是确保技术主权和挖掘全行业的数字化潜力;五是太空和海洋,以及相关技术的现实应用;六是增强社会抵御力、性别平等、团结、民主与和平。此外还将推进与欧洲其他国家的研究合作,并建设面向未来的大型研究设施。


第二,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转移,改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将成立德国技术转移与创新机构(DATI)、创立德国技术转移基金,以支持社会和技术创新;设立创新技术、服务和商业模式的试验区和不同技术重点的创新区域;在高校和大学外研究机构中培植创办衍生公司的文化;为2019年成立的“突破性创新机构(SprinD)”改善法律和资金框架政策等。


第三,改善高校和科研发展环境。在高校方面,将继续发展高校教学创新基金会,通过“数字高校”计划促进创新的教学和培训方法;继续发展科学继续教育,引入“微学位”概念。在科研方面,将推进联邦和州政府共同签署的“研究与创新公约”以加强基础研究,增加德国研究联合会的计划资金;通过共享服务平台、协同管理等方式减少研究和管理领域的官僚主义;改善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为科学领域的长期任务设立长期研究职位;展示多方面的“科研最佳实践案例”,包括教职外的职业选择、多样性管理、现代人事和组织结构等。


第四,促进科研国际合作。维护国内外科研自由,通过对话发展国际化战略;建立平台支持聘用国际顶尖科学家,并减少相关行政障碍;大力加强德国研究界对亚洲和中国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与其开展科研合作的能力。


2. 新政府将在数字化领域采取一系列新举措

第一,建设数字化国家,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将继续修订完善《在线访问法》,促进IT流程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包括创造可信、统一的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制定公共IT项目标准;建立公共管理云等。


第二,努力成为基于欧洲价值观的数字技术供应商,不断吸引人才,确保德国的未来能力。加大对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网络安全、分布式账本技术、机器人以及其他未来技术的投资;通过“欧洲共同利益重大项目(IPCEI)”加强战略性技术领域发展;加强与欧洲研究伙伴的合作,合力推进“欧盟芯片法案”“欧洲人工智能法案”等;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上避免事前监管阻碍创新。


第三,加强数字公民权利和IT安全。将通过互操作性和兼容性规定,以及建立开放标准、开源方法、欧洲生态系统等方式确保5G、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数字主权;制定新的“加密法”和漏洞管理体系,不断更新完善网络安全战略和IT安全法;设立联邦信息技术安全局作为国家IT安全领域的总体协调机构;禁止不受信任的企业参与关键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四,充分利用和保护数据。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界、学术界和社会共同测试数据信托、数据转盘、数据捐赠等新概念和方法;制定数据相关法规以提供法律基础,为企业获得和使用数据创造公平的条件;加强在数据保护领域的欧洲合作和制度化。


第五,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数字市场法案”等相关法规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数字初创企业提供后期融资,加强风险投资;资助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其提供IT安全、数字技术应用、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支持。


此外,新政府还将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的光纤网络和最新的无线信号标准,并探索数字化在可持续发展和公民社会中的应用潜力。


新政府仍将中国视为重要合作伙伴,但竞争意味更浓


对华关系仍是德国新政府的重要关注点之一,但与中国的合作不再是唯一重点。在新政府的《联合执政协议》中,“中国”被多次提及,包括在国际科研合作、经济合作、裁军和减少军备以及双边和地区关系等方面。在对华关系上,新政府“希望且必须在合作伙伴、竞争者和系统性对手的不同层面上塑造与中国的关系”,“在人权和适用的国际法基础上”尽可能寻求与中国的合作。德国将致力于在与中国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制定公平的规则,继续政府磋商对话,并以共同的欧盟对华政策为框架,制定全面的德国对华战略,以在与中国的系统性竞争中保障德国的价值观和利益。此外,新政府还提出要“努力谋求跨大西洋的密切协调,寻求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合作,减少战略依赖”。


中德未来科技合作关系展望及对我国的启示


新政府执政后可能使对华关系短期“降温”,我国需做好充足准备。从此份《联合执政协议》以及新任主要政府官员近期的对华表态上看,德国新任联邦政府在执政初期大概率会对默克尔时期的友好对华关系有所调整。三党联盟中的绿党和自民党在德国政治立场谱系中都是较为“偏右”的政党,其对华态度一直比较强硬,如本次协议中对中国是“系统性对手”的强调最早就是绿党的主张。再结合德国近几年来对“技术主权”的追求,以及《产业政策2030》等文件中对关键经济和技术领域不断收紧的保护措施来看,新政府上台后的中德科技合作恐将面临更多阻碍。我国要做好应对德方出台新限制政策的准备,不断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与德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竞争。


中德关系在长期会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我国应寻找与德方的利益共同点尽力维持良好合作关系。虽然目前德国新执政联盟对中国的态度更为强硬,但从两国的长期合作关系和历史经验上看,德国不太可能完全转向,仿照美国与中国开展全面对抗。首先,西方国家的政党在执政初期表达对华强硬立场已成为一种“政治正确”,目的是赢得更多政治势力和选民的支持,默克尔在刚刚担任德国总理时也因为会见达赖等对华不友好行为造成两国关系短期恶化,但长期来看这类行为不太可能持续。其次,德国新任总理朔尔茨是一位被德国媒体评价为“无聊”的常规政客,其执政风格不像特朗普、约翰逊等人一样“出其不意”,因此不会对此前的中德合作基础进行“颠覆性”改变,《联合执政协议》中也仍然强调要加强德国研究界的对华合作能力、继续开展政府间磋商等。最后,中国连续6年都是德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在新冠疫情对德国经济造成巨大破坏的背景下,德国不可能完全放弃与中国开展合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只会在部分领域的合作中更加重视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且价值观色彩会更浓。因此,我国应根据德国新政府的施政重点,尽可能寻找利益共同点开展深入合作,如可持续性研究、传染病防治、基础研究等领域,并鼓励我国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德国相关方开展广泛交流合作。


来源:《科技参考》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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