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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楠丨説《詩經·騶虞》“壹發五豝”及《騶虞》詩旨

馬楠 章黄国学 2021-11-06

説《詩經·騶虞》“壹發五豝”及《騶虞》詩旨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 馬楠


【提要】《詩經·騶虞》“壹發五豝”一句長期聚訟,不得確解。“壹發五豝”之五當讀爲交午、貫午之午,即《車攻》毛傳、《公羊傳》等所謂箭矢從獵物左後側貫穿至於右前側。而安大簡“于嗟從乎”之“從”意爲在後跟從獵物,區别於“題禽”即正面射殺獵物、“詭遇”即橫向射殺獵物。

【關鍵詞】騶虞 貫午 蒐獵


《詩經·騶虞》篇旨,自漢代以來即聚訟紛紜。後代學者的討論,其實並未超出四家詩提供的框架,即騶虞是義獸還是爲天子掌鳥獸之官,以及由之引出的《騶虞》篇是否爲田獵之詩、“壹發五豝”是描寫射殺獵物還是表現庶類番息。[1]《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一)刊布後,相關討論也並未溢出上述範圍。爲方便討論,我們先將安大簡該篇用通行字轉寫如下(殘簡補足部分用“[ ]”表示):


彼茁者葭,一發五豝。于嗟從乎。

彼茁者蓬,[一發五豵。于嗟從乎。

彼茁者]蓍,一發五麋,于嗟從乎。[2]


簡本較《毛詩》多第三章。《毛詩》“于嗟乎騶虞”簡本皆作“于嗟從乎”。


“一發五豝”“一發五豵”以及新出現的“一發五麋”,當然是討論《騶虞》篇旨的關鍵。舊説如毛傳、鄭箋以爲虞人翼驅五豝,公唯一發,但殺其一,以貼合王化行而仁獸見的詩旨。[3]朱熹《詩集傳》以爲壹發五豝謂壹發數中,“猶言中必疊雙也”。[4]安大簡整理者則從高亨説,讀“發”爲“撥”,謂撥開蘆葦而見五豝。[5]但“一發”而“五豝”“五豵”“五麋”,終歸於事理不合,難以講通;形容庶物番息則有“麀鹿麌麌”“儦儦俟俟”一類寫法,也不會指爲“五”數。


上引舊説的癥結,恐怕在於將訓釋重點放在“一”或“壹”上,[6]而我們認爲,“壹發五豝”釋讀的關鍵在於“五”字的破讀,即讀爲交午、貫午之午。《召南·羔羊》篇有:


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絲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縫,素絲五總。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陳奐《詩毛詩傳疏》云“五,古文作㐅,當讀爲交午之午。《周禮·壺涿氏》‘午貫象齒’,故書午爲五,此五午相通之例。魯有五父衢名,亦是午達岐出也……五佗猶交加”,[7]謂羔裘以素絲貫午縫製,陳説當是。而推衍其説,《秦風·小戎》“小戎俴收,五楘梁輈”之“五”可能也應讀爲“午”,謂於車轅十字交叉纏束,即毛傳所謂“歷録”。[8]


又《儀禮·大射》射前有“工人、士與梓人升自北階,兩楹之間,疏數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射正蒞之”,鄭注“一從一橫曰午,謂畫物也”,即於堂上兩楹之間以丹或墨畫十字,使耦射者“先以左足履物,右足隨而並立也”。胡培翚《儀禮正義》云:“午與五聲同,古相通用。《周禮·壺涿氏》‘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注‘故書午爲五’。又《左氏》成十七年傳‘晋夷羊五’,《晋語》作‘夷羊午’。故五亦有交午之義。《説文》:‘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五字古文作㐅,象陰陽交午之形。‘一從一橫曰午’,正五字古文之形也,古之物象蓋取諸此。”[9]可見五、午通假較爲常見,且有《壺涿氏》“午貫”這種用作動詞的文例。


同樣,《騶虞》篇“五豝”“五豵”“五麋”之“五”也應該讀爲貫午之午。《詩·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毛傳:“一曰乾豆,二曰賓客,三曰充君之庖。故自左膘而射之達于右腢爲上殺。射右耳本次之。射左髀達于右爲下殺。面傷不獻,踐毛不獻,不成禽不獻。”[10]《公羊傳》桓公四年、《周易·巽卦》六四“田獲三品”王弼注説同。[11]孔疏釋毛傳云:“又分别殺之三等。故自左膘而射之,達過於右肩腢爲上殺,以其貫心死疾,肉最絜美,故以爲乾豆也。‘射右耳本’,箋云‘射’當爲‘達’,亦自左射之,達右耳本而死者爲次殺,以其遠心,死稍遲,肉已微惡,故以爲賓客也。不言‘自左’者,蒙上文可知。射左股髀,而達過於右脅爲下殺,以其中脅死最遲,肉又益惡,充君之庖也。”無論上殺、中殺、下殺都是箭矢從獵物左後側貫穿至於右前側,因而“壹發五豝”“壹發五豵”“壹發五麋”是指向一箭貫穿豝、豵、麋,形容狩獵如禮,習於射御之法,也就是《詩經·車攻》“不失其馳,舍矢如破”的意思。



而“于嗟從乎”,“從”當如字讀,釋爲跟從、跟隨。《左傳》隱公十年“宋人、衞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桓公五年繻葛之戰,“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莊公十年郎之戰“自雩門竊出,蒙臯比而先犯之,公從之,大敗宋師於乘丘”,[12]都是跟從、跟隨之義。《説苑》有“不失其馳,不抵禽,不詭遇”,[13]馬瑞辰曰:“抵與題通。‘不題禽’者,不迎禽而射也;‘不詭遇’者,不横射也。‘不失其馳’蓋兼數者言之”,[14]即不從正面射傷獵物面部(即毛傳“面傷不獻”),不橫向射殺獵物(即毛傳“踐毛不獻”)。《孟子》言王良對趙簡子曰“吾爲之範我馳驅,終日不獲一;爲之詭遇,一朝而獲十。《詩》云:‘不失其馳,舍矢如破。’我不貫與小人乘,請辭。”趙岐注“順毛而入,順毛而出,一發貫臧(臟),應矢而死者如破矣,此君子之射也”,[15]指的正是毛傳的“殺之三等”。因而“不失其馳”“範我馳驅”是御者駕車從後方追隨、跟從獵物,這樣車中居左的尊者才能“一發貫臟”,從左後方貫午射殺獵物。


至於《騶虞》篇詩旨,《周禮·鍾師》“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貍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蘩》。”賈疏引《五經异義》云“今詩韓、魯説騶虞天子掌鳥獸官,古毛詩説騶虞義獸,白虎黑文,食自死之肉,不食生物,人君有至信之德則應之。”[16]但《騶虞》毛傳也認同虞人爲掌鳥獸官之説,曰“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發”。[17]孔疏闡發虞人驅禽以供君射之義曰:“知有驅之者,《吉日》云:‘漆沮之從,天子之所’,傳曰:‘驅禽而至天子之所。’又曰:‘悉率左右,以燕天子’,傳曰:‘驅禽之左右,以安待天子之射。’又《易》曰:‘王用三驅,失前禽也。’故知田獵有使人驅禽之義。知虞人驅之者,以田獵則虞人之事,故《山虞》云:‘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澤虞》云:‘若大田獵,則萊澤野。’天子田獵使虞人,則諸侯亦然,故《駟驖》箋云:‘奉是時牡者,謂虞人。’《田僕》云:‘設驅逆之車。’則僕人設車,虞人乘之以驅禽也。言驅逆,則驅之逆之皆爲驅也。”也就是説,《毛詩》與《韓詩》《魯詩》並非全然抵牾。[18]


安大簡該篇無篇題,僅從文本看來,每章首言蒐獵得時,次言君公大夫一發則貫,終言于嗟逐獸,三句文義貫通,應當是表現貴族以時蒐獵、習於射御、不失其馳的詩歌。安大簡該篇雖無篇題,卻與騶虞爲天子掌鳥獸官、虞人驅禽以供君射的漢代舊説並不矛盾;篇中贊美貴族射御如禮,與古書所載該篇的施用場合,即《周禮》所謂天子射禮以《騶虞》爲節尤爲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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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劉毓慶:《<詩經·召南·騶虞>研究》,《晋陽學刊》2017年第2期,該文總結了前人關於《騶虞》篇旨的十一種論説,並備舉篇中詞句歷代討論,可參看。

[2] 《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一),上海:中西書局,2019,97-98頁。“從”,整理者讀爲“縱”,訓爲放縱、放生,説詳下。

[3] 《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618頁。

[4] 朱熹:《詩集傳》,江蘇:鳳凰出版社,2007,16頁。

[5] 同注釋②。

[6] 陳喬樅指出賈誼《新書》、《説文》、《爾雅》郭注作“一”,與《毛詩》作“壹”不同。(《三家詩遺説考》,《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76冊,74頁)

[7] 《詩毛詩傳疏》卷二,道光二十七年陳氏掃葉山莊刻本,十五葉。

[8] 揚之水:《詩經名物新證》(修訂版),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226頁。蘇建洲:《説安大簡<詩經‧秦風‧小戎>的“五備桹”》,待刊。

[9] 《儀禮正義》卷一四,《續修四庫全書》影印南京圖書館藏清木犀香館刻本,92冊,199-200頁。

[10] 《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918頁。

[11] 《周易正義》、《春秋公羊傳注疏》,《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142、4808頁。

[12] 《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3767、3795、3836頁。

[13] 向宗魯:《説苑校證》卷一九《修文》,北京:中華書局,1987,489頁。

[14] [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一八《車攻》,北京:中華書局,1989,557頁。

[15] 《孟子注疏》,《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5893頁。從不題禽、不詭遇這一角度理解“從”是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孟琢老師的意見。

[16] 《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1729頁。王射以《騶虞》爲節,又見《大司樂》“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騶虞”(1707頁)、《樂師》“凡射,王以《騶虞》爲節”(1714頁),《射人》“以射灋治射儀: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騶虞》,九節五正”(1825頁)。又見《禮記·射義》等文,詳下。

[17] 漢代論及《騶虞》詩旨較早的文獻是賈誼《新書》:“禮者,臣下所以承其上也。故《詩》云:‘一發五豝,吁嗟乎騶虞。’騶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獸者也。天子佐輿十乘,以明貴也。二牲而食,以優飽也。虞人翼五豝以待一發,所以復中也。人臣於是所尊敬,不敢以節待,敬之至也。甚尊其主,敬慎其所掌職,而志厚盡矣。作此詩者,以其事深見良臣順上之志也。良臣順上之志者,可以義矣。故其歎之也長,曰“吁嗟乎”。雖古之善爲人臣者,亦若此而已。”(閻振益、鍾夏校注:《新書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215頁)陳壽祺、陳喬樅以爲魯詩,王先謙從之。(《三家詩遺説考》,74頁。《詩三家義集疏》,北京:中華書局,1987,120頁)毛傳“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發”顯然與賈誼“虞人翼五豝以待一發”有關。

[18] 另外齊詩説不詳。《詩緯·氾曆樞》但解“彼茁者葭”爲“孟春獸肥草短之候也”。而《禮記·射義》“其節,天子以《騶虞》爲節……《騶虞》者,樂官備也”,鄭注“樂官備者,謂《騶虞》曰‘壹發五豝’,喻得賢者多也。‘于嗟乎騶虞’,歎仁人也。”《儀禮·鄉射禮》“樂正東面命大師曰:‘奏《騶虞》,間若一。’”鄭注“《射義》曰:‘《騶虞》者,樂官備也。’其詩有一發五豝、五豵,于嗟騶虞之言,樂得賢者衆多,嘆思至仁之人,以充其官。此天子之射節也,而用之者,方有樂賢之志,取其宜也。”(《禮記正義》、《儀禮注疏》,《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3662、2170頁)陳壽祺、陳喬樅以爲齊詩(《三家詩遺説考》,347頁),陳氏父子認爲《禮記》所引皆齊詩,且此處確與《五經异義》所引韓詩、魯詩有別。


文章來源

作者:鄔文玲、戴衛紅 主編

出版時間:2021年6月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定價:118.00元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


《簡帛研究二〇二一(春夏卷)》收錄戰國秦漢簡帛、日韓木簡研究論文和書評25篇。內容包括簡帛文字校釋、文義辨析和文本解讀,利用簡帛材料研究戰國秦漢時期的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問題,反映了當前簡帛學研究的最新進展和熱點問題。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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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詩論》《小明》“不”後補字及詩本義、思想闡釋   王杰
上博竹書《卉茅之外》補釋   李桂森、劉洪濤
上博藏楚簡五補釋三則   俞紹宏
戰國竹簡《有皇將起》《鶹鷅》二篇的性質   黃冠雲
清華簡《趙簡子》初探   張少筠、代生
清華簡《命訓》與傳世本對比研究——兼論清人校注的得失   張峰
清華簡“少鄂”與兩周之際申國史地再考   蘇浩浩
清華簡《廼命》釋文訂補   周悦
安大簡《詩經》“矦風”“魏風”及其相關問題小識    周建邦
説《詩經•騶虞》“壹發五豝”及《騶虞》詩旨   馬楠
沙洋塌塚楚墓漆器文字釋讀商榷   譚生力
睡虎地秦簡《盗者》章人名解讀——兼論研究秦簡干支人名數術特徵對解讀傳世文獻疑難人名的意義   李世持、張顯成
里耶秦簡牘中的“謁”與“應”   沈剛
《嶽麓秦簡(壹)》字詞解詁(八則)  孔德超、 牛海茹
嶽麓書院藏秦律令簡集注(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史料研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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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書院藏秦簡(陸)》中“宫屏”及相關問題探析   謝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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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楠,1982年出生于北京,现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于历史文献学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专注于先秦两汉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及古典文献学等领域的研究,于《文史》、《文物》、《中国史研究》、《中国典籍与文化》、《清华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相关论文五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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