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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上调!四部门发布通知!


在西安读大学的小伙伴们

注意了!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

《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明确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减30个基点

同时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

已经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可享受新的政策

快随宝一起了解一下!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
最高额度提高4000元


通知明确,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摄图网 ID:500219111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减30个基点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在校研究生
发放商业性助学贷款


通知明确,为更好满足研究生在校期间合理的学习生活需求,切实减轻研究生家庭经济负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在校研究生发放商业性助学贷款。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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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教财〔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三、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

为更好满足研究生在校期间合理的学习生活需求,切实减轻研究生家庭经济负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在校研究生发放商业性助学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9月11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网址: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5/s7505/202309/t20230915_1080601.html

摄图网:ID-500210676

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

不太清楚的小伙伴们往下看哦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摄图网:ID-401713183

01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02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具体申请流程


图源:陕西省教育厅

向下滑动查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本人再写一份不少于300字的助学贷款申请书(无需盖章),写清家庭经济致困原因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和助学贷款申请书。

5、学生将以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学生同家长签订贷款合同。

6、合同签订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贷款学生出具《受理证明》,学生凭《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

7、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小提示:【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快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申领材料清单及发放时间、金额。

图源:摄图网 ID500335654

咱就是说

国家的政策真的帮助到

非常多的大学生了

【西安本地宝】微信后台

回复【助学贷款】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查看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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