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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扫码再关注还得注册会员 停车自助缴费套路多

网信重庆
2024-08-2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Author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近日,重庆市网信办启动扫码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将采取举报监督、执法检查、公益诉讼、媒体监督等多种措施,打击消费场景个人信息过度采集和肆意滥用乱象,整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该专项治理行动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近日,部分市民通过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留言的方式,反映部分扫码消费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并建言献策,呼吁治理。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7月10日和11日,记者调查走访了中心城区部分人流量大的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商超、装修建材市场、酒店、写字楼、产业园区等地的停车场。

网民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的帖文截图


调查走访:停车缴费花样多 普遍存在“通关”难问题
调查走访,发现环球金融中心、国金中心、宜家、红星美凯龙北环店、砂之船奥莱、大融城、重庆天地、金科乐方购物中心、巴南万达广场等地的停车场扫码缴费涉嫌存在以下几类违法违规问题:
01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案例1在大竹林某购物中心地下停车场,车主扫码之后,直接跳转至停车场物管企业的公众号界面。该界面“关注公众号”处于非常醒目且突出的位置,找不到“停车缴费”选项。点击“服务”选项打开二级页面后,才能使用“停车缴费”功能。

违法违规点:案例1中,车主扫码之后并未直接弹出“停车缴费”选项,而是直接显示公众号首页,“关注公众号”处于非常醒目位置,而“停车缴费”功能隐藏在“服务”选项二级页面,不易发现。该行为涉嫌“诱导关注公众号”。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第三条第七款规定,以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方式误导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如故意欺瞒、掩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真实目的,可以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02强制收集个人手机号、微信号

案例2:在解放碑某写字楼地下停车场,车主在扫码缴费过程中,会弹出“一键授权手机号”和“申请获取验证你的手机号”选项,如果点击“不允许”,将返回上一界面,无法完成缴费。

案例3:解放碑某写字楼停车场,扫码之后,将弹出一个“输入车牌号”界面,输入车牌,点击查询,将弹出一个“微信用户一键登录”界面,如点击“取消登录”,将返回上一页面,无法继续完成缴费。

违法违规点:案例2中,当操作界面弹出“申请获取并验证你的手机号”时,如果车主选择“不允许”,将返回上一界面,无法继续缴费。只有车主同意授权手机号,才能继续完成缴费,该行为涉嫌强制收集个人手机号。案例3中,如果车主选择取消“微信登录”,将无法继续完成缴费功能,该行为涉嫌强制收集个人微信号。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可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03强制或默认同意隐私政策

案例4:在观音桥某商超地下车库,车主扫码之后,弹出一个隐私政策提示。“不同意,仅浏览”按钮无法点击,无任何功能作用,只有同意其隐私政策后,才能继续缴费。

案例5:观音桥某商超地下停车场,车主扫码之后,会弹出一个同意隐私政策的授权。如果不同意,点击返回图标,不起作用,无法退出。

违规违法点:案例4中,小程序《隐私政策》虽然提供了“不同意,仅浏览”选项,但事实上,如果点击“不同意,仅浏览”,车主根本无法浏览、使用基本功能。只有点击“同意”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完成缴费。该行为涉嫌“强制同意隐私政策”。案例5中,该小程序的隐私政策授权,未向消费者提供拒绝选项,或拒绝选项形同虚设,消费者只得点击“同意”,该行为涉嫌“强制同意隐私政策”。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可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04频繁诱导收集位置信息

案例6:在冉家坝某建材市场,车主扫码后,在弹出“输入车牌号”界面的同时,也会显示“获取地理位置”对话框,需2次点击“否”,2次点击“确定”,弹窗才消失。

违法违规点:案例6中,车主扫码,小程序多次向车主索取精确位置信息授权,干扰用户正常缴费。索取的精准位置信息为非必要信息,该行为涉嫌频繁诱导收集精准位置信息。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可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05强制注册会员

案例7:在大竹林某购物中心停车场,车主扫码后,先后要点击“服务”“停车缴费”“一期车缴费”“同意隐私政策”“同意手机号快捷登录”“同意验证手机号”“立即成为会员”等一系列繁琐操作,虽有“取消注册”选项,但点击“取消注册”又会返回到上一界面,无法继续使用缴费功能。

违法违规点:车主停车扫码缴费,无需提供除车牌号码之外的其他信息。案例7中,车主如果选择“取消注册”,将无法完成缴费,只有点击“成为会员”,才能继续使用缴费功能,该行为涉嫌强制消费者注册会员。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打开非必要权限,拒绝提供业务功能的,可以认定为“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缴费码应该是“干净码”“纯净码” 市民呼吁加强治理

针对部分停车场扫码缴费存在的问题,记者还采访了部分车主。

车主陈先生接受采访

“本来有时出车库就很拥挤,系统一会提示注册,一会又提示授权,缴停车费真麻烦!”在商场休息的陈先生,本来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听说是采访停车场缴费后,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他直言,部分停车场的二维码缴费,设置了一些诱导选项,车主不知不觉就点进去,有的要求完善信息,有的还要求注册,有时还返回不了缴费页面。陈先生认为,停车就是为了顾客方便,直接输车牌缴费就行了,应该把各种附加的“操作”都取消。

“扫码缴费应该干脆一点,纯粹一点,不应该搞得太复杂!”在车主潘先生看来,停了车,扫了码,就应该直接缴费,不应该要求使用者一会儿要关注,一会儿要登录,一会儿还要填报这样那样的信息。他认为,停车场缴费码,就应该是“干净码”“纯净码”。此外,潘先生还认为,扫码索取了使用者的信息,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还有安全问题,我平时接到一些广告、骚扰电话,感觉就和这些扫码行为有关!”潘先生担忧地说。

“部分停车场扫码缴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让车主使用起来很麻烦,也不安全!”车主韦女士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让扫码消费可以更轻松一点,更放心一点。

“现在‘电诈’现象很受关注,大家都很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车主邓先生说,商场、写字楼等场所的停车场普遍存在通过扫码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就没办法缴费。这种行为是个人信息安全的重大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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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重庆市网信办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整治停车、餐饮、商超购物三大消费场景个人信息保护突出问题。

来源: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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