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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洲 | 唐“安西四镇”最早设置时间辨


唐“安西四镇”最早设置时间辨


周伟洲


作   者

作者周伟洲,1940年生,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邮编710062。

在梳理唐宋史籍有关贞观二十二年破龟兹后移西州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始置安西四镇等记载的基础上,分析了1980年前后学界不同认识,最后认为上述唐宋史籍,应源于宋以后散佚的唐代诏敕,基本可信,但因太宗去世及高宗即立,四镇的设置有其名而无实。




有唐一代经营西域的历史,是中外学者十分瞩目的问题。其中唐于西域设置安西都护府(武后长安二年又增设北庭都护府)以及所属之“安西四镇”和一批军、守捉、城、镇、戍、馆驿等军政机构,则是唐统御西域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中外学者研究成果颇丰。关于唐初在西域最早设置“安西四镇”的时间,是唐经营西域的重大问题之一,而唐宋史籍记载也是十分明确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旧唐书·龟兹传》的记载:
先是,太宗既破龟兹,移置安西都护府于其国城,以郭孝恪为都护,兼统于阗、疏勒、碎叶,谓之“四镇”。高宗嗣位,不欲广地劳人,复命有司弃龟兹等四镇,移安西依旧于西州。
又《新唐书·龟兹传》也记载:“社尔执诃黎布失毕、那利、羯猎颠献太庙,帝受俘紫微殿……始徙安西都护于其都,统于阗、碎叶、疏勒,号‘四镇’。”此外,两唐书、《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二》等均有相关的记载。因此,在1980年前,中外学者均认为,唐贞观二十二年(648)破龟兹后,安西都护府由西州移至龟兹,并始置“安西四镇”。如日本学者松田寿男撰《碎叶与焉耆》,伊濑仙太郎撰《安西都护府龟兹移徙与四镇的创建考》,佐藤长撰《初代碛西节度使的起源及其终结——对碎叶·焉耆交替情况的考察》等。又如中国学者岑仲勉在《西突厥史料补阙及考证》一书中,引上述《旧唐书·龟兹传》一段史料后,云:
按未破龟兹之先,孝恪已为安西都护,见此传上文及同书八三孝恪本传;且龟兹未定,孝恪已被害。“以孝恪为都护”句,殊犯语病。碎叶列四镇,是高宗时事;此处当作焉耆。唐是时势力未达碎叶也。
在此处,岑仲勉只是指出《旧唐书·龟兹传》内的“语病”,并未否定贞观二十二年(648)破龟兹,将设于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的安西都护府迁移到龟兹及建立“四镇”的事实。到20世纪70年代,郭沫若出版了他的一本名为《李白与杜甫》的著作,提到唐代大诗人李白出生在中亚的碎叶,而碎叶有两处,一在新疆焉耆,一在中亚托克马克。此书此论一出,引起学术界的争议。其中,作为安西四镇的碎叶的问题成了当时的学术热点,先后发表的学术论文甚多。
以上所引中外学者的论著,几乎均涉及上述唐宋史籍记载贞观二十二年唐破龟兹后,迁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并设立安西四镇的事实,即安西四镇最初设置的时间,是在贞观二十二年,对此均未提出异议。只是对最初设置的安西四镇之一的是碎叶还是焉耆,争论激烈,未形成一致的意见。



到1980年后,随着新疆文物考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吐鲁番文书的发现和整理研究的深入,有一批唐代经营西域新资料引起学者的注意。1984年在吐鲁番的考古工作者柳洪亮发表了一篇题为《唐天山县南平乡令狐氏墓志考释》的论文,披露了1979年从吐鲁番古墓出土的一方唐代灰砖墓志(《令狐氏墓志》),记有“贞观廿三年九月七日。典王仵牒。”内有“敕使使持节西伊庭三州诸军事、兼安都护、西州刺史、上柱国、谯国公柴哲威”。他据此认为:“柴哲威可能是继郭孝恪之后,于贞观二十三年初任安西都护的。”接着,柳洪亮又发表《安西都护府初期的几任都护》《安西都护府治西州境内时期的都护及年代考》两篇文章。在后一文中,柳洪亮进一步提出:“《旧唐书·龟兹传》关于安西都护府在贞观年间曾迁往龟兹的记载应该就是这一史实的反映。实际情况则是,唐王朝试图将安西都护府西迁龟兹,贞观22年12月拔其都城,郭孝恪营于城外,龟兹国相那利引西突厥之众袭杀之,没有完成‘移置安西都护府于其国城’的计划。以理度之,大军西征,胜负未卜,安西都护府应为后方之重镇,其在西州境内的建制不会急于撤销,所以接任安西都护的柴哲威因之仍治西州境内”。这是其在肯定《旧唐书·龟兹传》记载无误的前提下,说明事实上贞观末年在西州的安西都护府并未迁至龟兹。
可是,在1988年,张广达撰《唐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一文中认为上述两唐书的《龟兹传》及《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二》所引“三条材料出于同一史源”,“细察上述记载,史实多有牴牾之处”。结论是“按四镇之名首见于咸亨元年(六七○)四镇没蕃的史文中,由此亦可证明四镇之设当在显庆三年安西都护府迁移龟兹的前后”。首先其主要依据是上述柳洪亮所披露1979年吐鲁番出土的唐永徽五年《令狐氏墓志》。其次,是阿斯塔那二一○号墓出土的几件盖有“安西都护之印”的文书、哈拉和卓四八号墓出土的“唐永徽元年后付宋贇等物帐”,证明“在贞观二十二年进行了征讨龟兹的军事活动以后,安西都护府的活动仍在柳中、伊州、高昌一带,而不在龟兹”。再次,贞观二十二年(648),唐仅在西州立足八年,“是时能否占领时间上处在西突厥控制之下已近百年、空间上包括碎叶在内的安西四镇,实属疑问”。从龟兹的实际情况看,也没有任何唐军镇守龟兹或安西都护府存在于龟兹的反映。
此后,中国学者荣新江、郭锋、王小甫、石墨林等撰文,同意上述张广达的观点并做了补充。其中,荣新江文又征引一批吐鲁番文书,力证在贞观二十三年(649)四月之前安西都护府仍在西州;又辨正了《册府元龟·外臣部·备御四》记载“高宗永徽二年十一月丁丑,以高昌故地置安西都护府,以尚舍御、天山县公麴智湛为左骁卫大将军兼安西都护府州刺史,往镇抚焉”,并非为高宗初年安西都护府迁回高昌故地的佐证。又王小甫撰《唐初安西四镇的弃置》一文,对上引两唐书《龟兹传》等关于设“四镇”的记载,按上述张广达文以为系同一史源之说,追其史源,认为是源于崔融的《拔四镇议》,并将此议时间断在神功元年(697)。文中将《拔四镇议》原文与上引《旧唐书·龟兹传》一段文字加以对比,最后的结论是:“《旧唐书·龟兹传》这一段是作者在摘录崔融《拔四镇议》的基础上进行改动,主要是增加具体地名而成的。旧书的作者在进行改动时甚至未能仔细核对史实,如郭孝恪在讨龟兹时已经战死,岂能在战后再任都护。”
然而,国内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上述否定贞观末年安西都护府迁龟兹及设四镇的意见。如1994年,王永兴撰《唐代前期安西都护府及四镇研究》一文,在分析包括上述《令狐氏墓志》、吐鲁番出土文书后,提出“据此推测,安西都护府南迁龟兹应在此日(贞观二十三年三月卅日)之后,即贞观二十三年四月至十二月之间”,而由龟兹迁回西州,则是在永徽二年(651)七月,“其原因应当从西突厥贺鲁的强大并寇庭州中求之”。文中还认为,贞观二十三年(649)所设“四镇”中,碎叶为其中之一,文献所记是正确的。
1998年,吴玉贵著《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一书出版。书中对上述诸家的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近年随着吐鲁番文书研究的深入和考古发掘工作的进展,可以基本断定,安西都护府在贞观末年昆丘道战役之后确实撤回了西州,《旧唐书》的记载确有‘语病’”,“但是在指出《旧唐书》(即龟兹传内关于设四镇的记载)罅漏的同时,对这段记载也不能简单地彻底否定……但是它反映了唐太宗曾经有过建立‘四镇’的设想和计划……只是因为高宗‘不欲广地劳人’,才使设置四镇的计划未能成为现实”。接着作者又引《册府元册》卷964、《新唐书·王孝杰传》等有关贞观二十二年(648)设置“四镇”的记载,指出“《册府元龟》的记载当是直接来源于实录一类的资料,没有经过进一步的加工”,说明诸史贞观、永徽之际“弃四镇”的记载,应理解“为放弃正在实施之中的设置四镇的计划,则不仅与贞观末年的局势契合,而且许多看似扞格不通的记载也可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在仔细研究、分析上述诸家的意见后,笔者认为,从上引述之两唐书的《龟兹传》《新唐书·王孝杰传》《旧唐书·吐蕃传上》《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二》等记载,均云贞观末年唐破龟兹后,迁安西都护府于龟兹,或设置“四镇”,则必然有文献作为其来源和根据,即其史源。上引王小甫文仅凭上述《旧唐书·龟兹传》是在摘录神功元年(697)崔融《拔四镇议》的基础上改动而成,似不能令人信服。因为从《拔四镇议》中,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摘录、改动”到“四镇”的具体内容。我认为,上述唐宋史籍的史源首先可以追溯到上述《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二》,其文曰:
永徽元年,以故龟兹王、左武卫中郎将诃黎布失毕为右骁卫大将军,寻放还蕃,抚其余众,依旧为龟兹王。先是太宗既破龟兹,移置安西都护府于其国城,以郭孝恪为都护,兼统于阗、疏勒、碎叶,谓之四镇。帝嗣位,不欲广地劳人,复命有司弃龟兹等四镇,故诃黎布失毕王其旧地。
众所周知,《册府元龟》虽编纂于北宋,但其记载内容,特别是唐五代的内容,如上引吴玉贵所说,多系引自或源自实录或诏敕,其可信程度高。因此,上引《册府元龟》文,应是依据唐朝实录或诏敕而来,并非杜撰。
如果仔细分析上引《旧唐书·龟兹传》(包括上引《册府元龟》文)等文献的记载,其记述应可成立。《旧唐书·龟兹传》云:“先是,太宗既破龟兹,移置安西都护府于其国城,以郭孝恪为都护。”按:郭孝恪原即为安西都护,后以昆丘道副大总管、安西都护随社尔出征龟兹。《册府元龟·外臣部·征讨四》中《伐龟兹诏》作“行安西都护”,说明唐太宗早就有了破龟兹后,将西州安西都护府移至龟兹的计划。在贞观二十二年(648)十一月唐军攻下龟兹都城后,以郭孝恪守之。于是原在西州的安西都护,事实上已移置到龟兹。这是唐军已“破”龟兹的标志,故两唐书之《龟兹传》,用“破”龟兹,而不用“平”龟兹。在这种形势下,唐太宗可能即下诏敕,将安西都护府由西州移置于龟兹国城,正式任命郭孝恪为安西都护,兼统龟兹、于阗、疏勒、碎叶四镇。这正是唐太宗积极进取经营西域的措施。如果没有类似诏敕的文件,或者只是太宗的不为世所知的“计划”,上述两唐书的《龟兹传》等文献就不可能有如此明确的记载。
须知唐代《实录》、诏敕等散佚颇多,就是在唐宋之时,有的已难寻觅。最明显的例证是唐代苏冕修《唐会要》时,就提出疑问:“咸亨元年四月,罢四镇,是龟兹、于阗、焉耆、疎勒。至长寿二年十一月,复四镇敕,是龟兹、于阗、疎勒、碎叶。两四镇不同,未知何故?”可见,在唐末,有关唐朝经营西域的诏敕等文献已多有散佚。前述关于太宗在贞观二十二年十一月左右,在唐军占领龟兹都城后,颁布关于移安西都护于龟兹及正式任命事实上已为安西都护的郭孝恪为安西都护的诏敕,可能在五代、北宋时还存在,故上述唐宋史籍均有如此详确的记载;如果只是唐太宗脑中的计划或不为世人所知的诏敕之类的文件,也就不会有今天见到的上述唐宋史籍的记载。可惜唐太宗上述有关的诏敕在北宋之后均已散佚,才有了今日学者的困惑。
然而,征龟兹的战事进程却使唐太宗上述诏敕的筹划难以实施,因为郭孝恪在龟兹都城不设备,旋于此年闰十二月为龟兹国相那利里应外合攻下都城,杀孝恪父子。此事,唐太宗也很快得到奏报,《册府元龟·将帅部·奢侈》记载:“……孝恪性奢侈逾度,在军中床帐什物皆饰以金玉。尝以遗大总管阿史那社尔,社尔不受。太宗闻之,乃曰:‘二将优劣,固不待言。孝恪为寇虏所屠,可谓自贻伊咎。’”在这一形势之下,唐朝才于贞观二十三年(649)二月十一日,在西州复置安西都护府。这在《唐会要·安西都护府》有记载:“(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十一日,置瑶池都督府,安西都护府,以贺鲁为都督(即瑶池都督府都督)。”于是,才有了上述吐鲁番文书中,在贞观二十三年四月后西州安西都护府仍在西州,以及唐永徽五年(654)《令狐氏墓志》内记贞观二十三年九月,柴哲威为“使持节西、伊、庭三州诸军事,兼安(西)都护、西州刺史、上柱国、谯国公”的记载。柴哲威是继郭孝恪之后,管理西州的安西都护。
唐太宗于贞观二十三年五月己巳(649年7月10日)去世。高宗嗣位后,于次年(永徽元年,650年),在承认安西都护府迁回西州的事实上,改变太宗积极经营西域的关于上述诏敕的决策,以“不欲广地劳人”为由,“复命有司弃龟兹等四镇,移安西依旧于西州”;并命被俘至京师的原龟兹王诃黎布失返国,“依旧为龟兹王”。
 
综上所论,文献所记贞观二十二年(648)破龟兹时,移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并始置“四镇”,是可信从的。但因当时的形势及太宗的去世和高宗的嗣立,为时仅一年有余,设置“四镇”的措施可能并未施行,是有其名而无其实也。
至于上述文献所记“四镇”中的是“碎叶”或是焉耆之误,也没有争论的必要,因为既然认定上引唐宋史籍所引内容,源于唐朝散佚之诏敕,表明太宗设“四镇”之计划和远谋,自然原史籍所录“四镇”之碎叶,是不容置疑的。
关于唐代安西都督府再次迁至龟兹是在高宗显庆三年(658)平定阿史那贺鲁之时,这在上述唐宋史籍中均有记载。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关于此年设置或重新设置安西四镇之事,上述唐宋史籍却没有明确记载,与上述贞观二十二年明确记载设置“四镇”截然不同。仅在唐杜佑撰《通典·州郡二》序目下有较为含混的记述:
高宗平高丽、百济,得海东数千余里,旋为新罗、靺鞨所侵,失之。又开四镇,即西境拓数千里,于阗、疎勒、龟兹、焉耆诸国矣。
高宗“西境拓数千里”,似指显庆三年平西突厥时事,所开“四镇”,即咸亨元年(670)才明确记载之“于阗、疏勒、龟兹、焉耆”。
这一情况,再次证明上述唐代经营西域的文献(诏敕等)散佚较多的事实。而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贞观末年社尔破龟兹时,已诏设“四镇”,至此为沿例恢复“四镇”,故未有专门的记载。





该文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1年第4期,注释略去,引用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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