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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恩实|试论考古学与中国边疆历史研究结合的三个重点领域及其原则

 


试论考古学与中国边疆历史研究结合的三个重点领域及其原则


范恩实

从中原王朝边疆治理史、边疆族群族系源流史、边疆本土人群社会发展史三个方向,分析当前中国边疆历史研究领域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尝试提出了需要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希望在推动两个学科有机融合,更好利用新理论、新方法、新材料,实现中国边疆历史研究领域拓展和认识深入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作者范恩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邮编100101。



当前,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考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贺信精神的指引下,考古学研究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动力,“开启一个学科发展的黄金时代,中国考古学的春天已经到来”。

诞生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考古学,基于不同的知识背景以及要解决的问题,存在作为人类学的考古学和作为历史学的考古学之分;如果从研究方法上考察,又存在作为科学的考古学。由于中国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献以及历史学传统源远流长,因此考古学传入中国以后,自然而然地成为历史学的一部分,可以说中国考古学具有鲜明的历史主义特征。但是,随着学科发展的不断深入,20世纪初期已经出现了关于考古学与历史学关系的争论。在学科发展新的黄金时代,有关考古学与历史学关系的讨论再次成为学术热点,《文史哲》杂志与《中华读书报》联袂开展的2021年度“中国人文学术十大热点”评选结果中,“历史本位还是考古本位?考古学界围绕相关问题展开交锋”成为热点话题之一。

目前看来,大部分学者认同考古学属于广义历史学的一部分,即便是在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本文称之为“文献史学”)关系方面,也大多赞成有相互参证的必要。例如朱凤瀚分别就考古学的三个组成部分——史前考古学、原史考古学、历史考古学,分析其与狭义历史学的关系,认为“中国的原史、历史考古学和狭义历史学相互间需要找到一个科学的结合点。狭义历史学要通过考古学得到印证与检验,而原史与历史考古学则要以历史文献记载为确定课题与研究途径的重要参考,在上升到研究层面时也需要藉狭义历史学做诠释”,并就打破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的隔阂,实现学科交融提出了建议。张忠培将中国考古学的学术地位认定为:“中国考古学在广义的中国古史研究中已经取得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对西周之前的历史研究中已掌握话语权乃至垄断的话语权,同时,在自东周至宋元的城市史、建筑史、佛教史、冶金史、制瓷工艺史、漆器工艺史和艺术史等诸多领域也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言权,而且,考古学的话语权或发言权,还不同程度地渗透到涉及探讨天、地、人以及人与天、地之间的关系乃至人的精神领域亦即关系到中国古人全部活动的全部过程的各类专史的方方面面。”当然,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结合也不是一帆风顺,朱凤瀚即认为:“在近年来非常兴盛的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研究中,一些学者简单地将并不充足的考古材料与文献所载古族、古都、古国相联系……类似情况使一些考古学家尤其是中青年考古学家感到不满,促使他们提出‘应当适当强调考古学研究的一定的独立性’。”

中国边疆历史研究也属于历史学的一部分,因此同样存在文献史学与考古学相结合的问题。从文献史学研究看,中国边疆历史研究具有两个鲜明特点:其一,由于边疆远离政治、文化中心,加上文化不够发达,历史断裂多于延续,因而相关史料极度匮乏,且缺乏连续性、准确性。其二,边疆人群社会发展史与中原地区史前史或早期国家史高度相似,即便到了汉唐以降,甚至明代女真兴起,都是如此,相关文献记载十分稀少,需要依靠考古学研究丰富认知。以上两个特点,决定了充分利用考古材料是边疆历史研究取得突破的重要途径。当然,从目前结合情况看,也同样存在考古材料利用方面的隔阂、误用,甚至造成严重错误认识的问题。因此,如何避免上述问题,促进学科有机融合,从而有效推动中国边疆历史研究的不断进步,值得深入探讨。

在中国边疆历史研究的各个领域中,中原王朝边疆治理史、边疆族群族系源流史、边疆本土人群社会发展史是考古学与文献史学结合较为紧密的三个方向,本文也将主要从这三个方向入手,分析当前研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需要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抛砖引玉,诚望就教于方家。

一、中原王朝边疆治理史研究


历代中原王朝边疆治理史主要涉及王朝治边思想、政策、制度以及治边实践等。一般而言,考古发现材料对此类问题研究作用较小。但是在一些特殊问题上,例如边疆治理制度方面,有些制度会落实为某一类人工建筑,并由此呈现在遗址、遗迹上,因而对于文献记载形成重要的参证。
这一类研究首先是有关历代王朝在边疆地区设立地方统治机构治所的研究。由此,还可以进一步考察不同等级治所的规制、各级别治所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一定空间内不同治所共同形成的区域性统治格局等。当然,做进一步研究的前提是准确判定考古发现的城邑遗址是文献记载的哪一个地方统治机构的治所。但是,在边疆地区做这样的比定往往是困难的,其原因有三:一是文献关于设治的记载,常常缺乏明确位置,特别是关于区域内最高等级机构以外的其他统治机构治所;二是边疆地区的一些治所,常常在一个统治时代结束后被废弃,后世文献缺乏连续性记载;三是考古发现的城址往往并不伴出带有文字的遗物,因此难以准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存在大量学术争论。
例如汉代西域都护府,根据文献记载,西域都护府治所数次迁移。都护府治所最初在乌垒城,后迁移到龟兹地区。到东汉明帝时,都护陈睦又将都护府置于今轮台境内。其后,班超平定龟兹、姑墨、温宿,又将都护府迁至龟兹地区的它乾城。由于时间久远,有关上述治所的所在地已经不能确指了。1928年,黄文弼在新疆踏查,打开了通过考古遗址寻找西域都护府治所的学术路径。根据古籍记载和地面遗迹比对,学界逐渐推算出乌垒城可能位于今天轮台县以东16至17千米附近,也就是卓尔库特古城和奎玉克协海尔古城中的一座。但是由于遗址、遗物保存较差,目前为止还不能发现明确的证据。近年来,学界日益倾向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境内的玉奇喀特古城为东汉西域都护府所在的它乾城。除了根据文献记载的它乾城与乌垒城之间的里距、遗址的规制等证据,黄文弼调查时发现的“汉归义羌长印”“李忠(崇)之印”也成为重要证据。但是,实际上还存在一系列疑问,如“李忠之印”,由“忠”“崇”二字通假,推断为“李崇之印”,已是一层推测;印文除上述四字,还有漫漶不能释读处,又是一层疑点;由“李崇之印”推断印主人为西汉(新朝)最后一任西域都护李崇,虽然李崇最后战死于龟兹,但是李崇毕竟不是东汉时期的西域都护,其战死之地,是否就是东汉之它乾城,再增一层疑点。综合来看,现有证据显然还不足以得出准确结论。朱玉麒通过对印文的深入研判,指出应当释作“李忠之印信”,推测它是与西域都护李崇同时代戍守西域的普通将士所佩印信。若然,则都护李崇这条证据便彻底归于无效了。
实际上,在边疆地区,类似的治所地理位置研究,从战国秦汉一直延续到清代,形成无数个学术研究难点。有些考古发现了文字资料,对于判定城址性质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例如吉林延吉磨盘村山城,考古发现两个官印,一是“监支纳印”,钮右侧刻“天泰四年五月造”。根据《金史》记载,诸仓有监支纳官,八品。天泰,为东夏国年号,“天泰四年”即公元1218年。另一个是“南京路勾当公事之印”,印背柱钮刻“天泰三年六月一日”,左侧刻“南京行部造”。由此可以证实,磨盘村山城遗址,属于我国东北地区地方政权东夏国,很可能就是其南京治所。
有的城址因为有了新的发现,改变了认定的方向,最终取得新的突破。例如吉林安图宝马城,长期被认为是渤海国的驿站。后经考古发掘,特别是发现金代祭祀长白山的玉册,上面刻有“癸丑”“金”“於”等字样,“癸丑”是金章宗明昌四年(1193),史书记载这一年,金章宗册封长白山为“开天宏圣帝”,从而认定为金代祭祀长白山神庙遗址。
有的城址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原有的定性被质疑。例如集安国内城,一直被认为始建于汉代,即西汉玄菟郡西盖马县治所。后经考古发掘,城墙年代明显晚于汉代,原结论自然难以成立。当然,由于相关发掘并非全面进行,未来经过进一步的工作也可能再次翻转结论。而有的城址最初的定性则被彻底否定。例如吉林和龙河南屯古城,日本学者鸟山喜一等确认为城址,后日本学者田村晃一等认定为天宝中渤海王所都的显州故址,但是根据考古发掘,“河南屯古城”已经丧失作为城址问题学术讨论的条件。
除了上述各类城址,本文还想重点探讨一个反映王朝边疆治理的古代建筑——长城。一般而言,有关长城的记载较为明确,遗留下来的遗迹也较为清晰,因此通过文献与考古发现相结合,基本上能够厘清长城的走向和结构特征。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文献与考古发现结合得不够好,形成了一些有待商榷的结论。例如燕秦汉东北长城的研究,有关文献记载确定了燕秦汉东北长城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走向为从上谷郡(治造阳,今河北张家口)到辽东郡(治襄平,今辽宁辽阳),但是并无确切的经行路线。因此,有关燕秦汉长城的研究就需要通过考古发现来进一步深化。相关考古发现及研究史如下:
(1)1943年,李文信、佟柱臣二位听说老哈河附近有“老边”,进而通过实地踏查,在赤峰发现了“一大段古长城”。
(2)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不断有学者进行燕秦汉东北长城的调查与研究,并在20世纪70—80年代形成一次高潮,在90年代初形成了基本结论。
(3)2006年至2012年,国家文物局启动“长城保护工程”,组织了全国性的长城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从而推动了长城研究进入新的高潮期,先后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长城资源调查报告(东南部战国秦汉长城卷)》《吉林省长城资源调查报告》《辽宁省燕秦汉长城资源调查报告》。同时,学界也形成了新的认识。从今朝鲜大同江入海口北岸的碣石山起,向东北去,经大宁江、昌城江,至鸭绿江,约经宽甸的下露河乡过江,经太平哨一线,转向北去,进入桓仁县,再到新宾、清原,复向西经过铁岭、法库,进入彰武到阜新,然后到库伦、奈曼、敖汉,过赤峰,再西就和围场段(即赤北长城)相衔接了。而从抚顺经新宾到通化新发现鄣塞、烽燧线,目前被定性为燕秦汉东北长城的分支。
至此,似乎文献史学与考古学完美结合,共同形成了对燕秦汉东北长城的全面认识。然而,这一认识却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其一,从铁岭以东到鸭绿江畔的长城线,以及从抚顺延伸到吉林通化的路线并未发现线型墙体,包括过鸭绿江的所谓大宁江长城,其年代、性质也存在争论。其二,目前所谓长城线是依靠县治(含都尉治)以及其他一些鄣塞、烽燧址做的连线,将都尉治、县治放在长城线上,与边境防御理念不合。其三,障塞烽燧线沿交通线分布,与长城横向截断交通的分布方向不同。
景爱曾给长城下定义:(1)长城是人工建筑;(2)长城是以土、石、砖为墙体的连续性高墙;(3)边境御敌;(4)长城属于军事工程;(5)长城是古代建筑。显然,目前认定的燕秦汉东北长城与这一定义不符。关于寻找长城,景爱有两点看法值得提及:(1)有些人在调查长城时,常常沿烽燧线寻找长城,固然有一定道理,不过烽燧属于独立的军事通信系统,在没有长城的地方,也会有烽燧,因此不要将烽燧线误作长城线。(2)“塞”的含义比较广泛,举凡山险、城堡都可以称作塞,张仪“筑上郡塞”,是说他在上郡筑城塞,不能解释为筑长城。司马迁笔下的“塞”,多不是指长城,汉代边境的一切军防工程,都被称作“塞”或“汉塞”。
根据有关长城定义以及燕秦汉东北障塞、烽燧址发现情况,笔者曾研究指出,长城并不是燕秦汉时代北方边塞的唯一形式,在东北地区,甚至不是主要形式。这是由地理环境、生产方式、对立双方的竞争态势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总的来看,燕秦汉时代的中原王朝还处在进取、开放的阶段,沿交通路线建设的障塞烽燧线是其势力伸张的军事保障,并不是“长城”。
综合本节所论,本文尝试提出中原王朝边疆治理史研究中文献史学与考古学结合的一些原则:
(1)对文献(传世、出土)的梳理和辨析是必不可少的;
(2)应承认文献存在一定的缺漏、错载、模糊,甚至误导;
(3)考古遗迹性质的认定要精准(需要经过科学挖掘);
(4)要名实相符(例如长城、郡县城等均有一定标准);
(5)高度重视遗址内出土文字材料;
(6)在条件不成熟时不宜下排他性结论。

二、边疆本土族群族系源流研究


在边疆史研究领域,边疆本土族群族系源流研究占据了重要地位,形成了数量可观的成果群。以东北边疆为例,依据文献记载,传统研究梳理出三大族系群体此亡彼兴、递嬗相承的发展线索,即夫余秽貊系——夫余、高句丽、沃沮、秽;肃慎靺鞨系——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满洲;东胡蒙古系——东胡、乌桓、鲜卑、室韦、蒙古。
但是,有关上述族群族系源流的文献记载也具有匮乏且准确性不足的特点,因而严重影响了研究结论的客观性。
其一,每一个族群都是从原始状态逐渐兴起建立政权,所谓后起族群并不能准确记录前代族群的历史,保留下来的源流记录多半是文化发达以后的“创作”。如罗新所认为:“古代社会,一切出现在历史视野里的所谓民族,都是政治体(polity),都是以政治关系和政治权力为纽带构建起来的社会团体,尽管这种团体总是要把自己打扮成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紧密联系的社会群体。”姚大力认为,明代“女真”人,小部分源于完颜金时代被中央政权所疏离的猛安谋克边缘人群(来自辽金女真的部分),大部分源于不属于金元女真猛安谋克制度和女真人的乌底改人(元称兀者野人,明代女真与朝鲜称之为兀狄哈),而金、元、明改朝换代过程中的两次动荡,使得源于完颜金的女真人与祖先之间形成了文化断层。及至明代中叶,12世纪的金朝已成为建州三卫上层记忆中“遥远而虚无的符号”。这就提示我们,文献记载的族系群体之间的血缘关系、生物学意义上的联系绝不能不加分析地全盘承认。
其二,契丹以前各族群都没有形成本族群文字,也几乎没有保存下来的本族群历史书写。虽然高句丽、渤海等也使用汉字,但是其自我撰写的文字资料,除了极少数以碑刻的形式保存下来,都已经佚失了。
其三,中原王朝保存下来的有关历史记载(包括朝鲜半岛古籍中的有关记载)存在层累造成的问题,晚出的史书,记载的内容往往更加丰富,但是其对某一族群早期历史的追述,已经包含了大量后世的创作,同时也会“遗忘”一些对己不利的情节,从而给族源问题笼罩上更多迷雾。例如有关高句丽族源的记载,《汉书·王莽传》记载高句丽为貊人,所谓“貊人犯法,不从驺起”,驺即高句丽侯驺。到了《后汉书》《三国志》,延续了高句丽貊人的记载,并有了大、小水貊之称,“句丽作国,依大水而居,西安平县北有小水,南流入海,句丽别种依小水作国,因名之为小水貊”。到《梁书》,则增加了“其先出自东明。东明本北夷丱离王之子……至夫余而王焉。其后支别为句骊种也。”学界一般认为高句丽在4世纪末5世纪初形成夫余王子南下建国的始祖神话,立于公元414年的高句丽“好太王碑”碑文记述了这一神话。因此《梁书》的记载显然是受到高句丽自身始祖神话的影响,但是为了调和更早见于记载的夫余始祖神话,因此出现“其后支别为句骊种也”的记载。到了《魏书》,则完全将夫余始祖神话移植给了高句丽。至于更晚出的《三国史记》等朝鲜半岛文献,则进一步将高句丽始祖神话复杂化、神秘化,反而对早期玄菟郡下县侯的历史多有讳言。
实际上,早已有学者指出文献史学的族群溯源研究存在的问题。例如谢世忠认为:“芮氏民族史则系先在古典文献上得知了记录上关于族群事实的一些出入,然后就采取以下几个步骤:判断书籍真伪或可靠性(多少有点主观地);将具有族称的记录依年代排下;发现某一时空点族称材料不够,再找可以涵括该族称之更大范畴的族称;编出年代史等……他的目的仍是为了某一族(三苗)是否就是某一族(今苗族),却不是解决文化变迁或人类学层面上,如宗教、经济、政治或社会结构等的问题。”王明珂也认为:“对于历史学家而言,民族溯源最重要的是在历史材料中爬梳有关‘某民族’的资料……但是在这史料搜寻工作中,这些‘族名’所对应人群是否为一‘民族’,以及这些族名所代表人群的时代变化都经常被忽略。”
检核有关边疆族群族系源流的研究,上述问题显然是突出存在的。例如东胡与乌桓、鲜卑的关系。东胡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汉初匈奴击败东胡,并以之为附庸。又据《后汉书》《三国志》裴松之注引王沈《魏书》等的记载,东胡有两支后裔:“《魏书》曰:乌丸者,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丸山,因以为号焉……《魏书》曰:鲜卑亦东胡之余也,别保鲜卑山,因号焉。”如果单纯根据文献记载,似乎东胡与乌桓、鲜卑之间的关系就是源头与支流,并无任何异议。然而随着近年来相关考古发现的持续增多,认识的不断深入,在什么是东胡考古文化,东胡考古文化与乌桓、鲜卑考古文化关系方面都出现了与文献记载不相契合的情况。
《后汉书》《三国志》有关乌桓的记载,主要史料来源都是魏晋时人王沈所著《魏书》。后入根据其“乌丸者,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丸山,因以为号焉”的记载,将有关乌桓历史源起的讨论也从乌丸(桓)山入手,并先后形成了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今归流河)西南地区、漠北肯特山、西拉木伦河以北至额尔古纳河流域、阿鲁科尔沁旗西北、东乌珠穆沁旗东北部宝格达山等观点。
现在看来,上述观点尽管在具体认识方面存在差异,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东胡被匈奴所破,东胡的一支走保乌桓山。然而潘玲认为成书于汉代的《史记》与《汉书》没有关于乌桓族源的记载,有关乌桓早期历史的史料最早形成于西晋时期,包括王沈的《魏书》、司马彪的《续汉书》、陈寿的《三国志》等。既然相关史事直到魏晋时期才见于史书,那么关于匈奴击破东胡,乌桓走保乌桓山这段历史,就不大可能是秦汉之人的历史记忆。
学界有关鲜卑早期历史的研究与前述乌桓研究大体类同,同样是根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三国志·魏志·乌丸鲜卑传》裴松之注,而它们的主要史料来源都是王沈的《魏书》。马长寿认为:“自匈奴破东胡部落联盟之后,鲜卑和乌桓同时由东胡母胎中分裂出来的……一个部落集团从东胡分化出来,最初分布的地点在鲜卑山,此部落集团遂以鲜卑为名。”于是重要的问题仍集中在鲜卑山的所在上。根据马长寿的总结,北魏崔鸿撰《十六国春秋》已经叙及鲜卑山的所在,其后历代多有人讨论,但是各家说法不一。他认为:“鲜卑山如此众多,与汉、魏时鲜卑人的到处迁徙有关。在辽东、辽西二郡之内的鲜卑山,应当都是后起的,非鲜卑原始分布地所在……原始的鲜卑山当照王沈《魏书》所述,于辽东塞外求之……此山在今内蒙古东部科尔沁旗西哈古勒河附近,与其西南面的阿鲁科尔沁右翼中旗西北一百四十里之乌桓山遥远相应……汉武帝时乌桓降汉以后,乌桓南移至老哈河流域,鲜卑也跟着向西南推进,居住在西拉木伦河流域。”干志耿等认为,匈奴击败东胡,鲜卑逃避之地确为今科尔沁左翼中旗西拉古哈河(即西哈古勒河)附近之鲜卑山。但更此而前的鲜卑原始居地应该是大鲜卑山,即大兴安岭的北段。同时干志耿认为东部鲜卑与拓跋鲜卑的祖源应该是相同的,只是东部鲜卑更早南迁。杨军则认为东部鲜卑与拓跋鲜卑同源的说法不可信,鲜卑山当在大兴安岭中段。当然,也有学者认为鲜卑山乃具神话之意味,未必能指出今为何地。
如果抛开文献,从考古文化发展线索看,汉武帝击溃匈奴左地以后,大兴安岭东麓的汉书二期文化人群南下造成了乌桓的兴起,当然从目前判定为乌桓遗迹的西岔沟墓地的多元文化面貌看,乌桓人群构成也是多元的。同时汉书二期文化人群南下过程也削弱了该文化对呼伦贝尔草原的影响力。到西汉中后期,随着汉、匈关系趋于稳定,匈奴再次兴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外贝加尔东部地区一支属于匈奴文化,但是又有所区别的人群南下进入呼伦贝尔草原,与一小部分当地土著势力融合,成为扎赉诺尔墓地等遗存的主人。该文化人群迅速发展起来,利用汉书二期文化人群南下的契机,越过大兴安岭来到乌桓人的背后,并加入匈奴与汉对抗的阵营中,即文献记载的鲜卑人。
潘玲指出:“东汉中晚期中国北方长城地带的鲜卑遗存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大的区域,大致以冀西北为界,该地以西的乌兰察布盟南部及晋西北地区的鲜卑遗存中可见来自北匈奴的文化因素,在这里兴起的拓跋鲜卑与匈奴有较为密切的渊源关系,这里也是拓跋氏建立的代国和北魏政权的早期活动中心。冀西北以东的鲜卑遗存目前不见明确的来自北匈奴的文化因素,从这里兴起的慕容鲜卑,其活动中心在西晋初年已迁到辽西地区,并在十六国时期建立了以慕容鲜卑为主体的三燕政权。”也就是说,所谓东部鲜卑与拓跋鲜卑,并非有着不同文化起源的两支人群,他们共同兴起于呼伦贝尔草原,逐步南下发展,在辽西区与乌桓碰撞、融合,形成新的文化面貌。随后利用乌桓与南匈奴南迁塞内的契机,沿着长城线西进,到达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地区。东汉中后期,又利用北匈奴覆亡的契机,占据内蒙古中南部的匈奴故地。在这里,大量融合匈奴人群,从而形成与东部地区不同的文化面貌。魏晋以降,即沿此不同道路分别发展为拓跋鲜卑与东部鲜卑。
再如有关夫余、高句丽族系源流的研究。文献记载提供了一个高离(丱离、橐离、索离)—夫余—高句丽的族系源流线,即《三国志·东夷传》注引《魏略》记载北方高离国王子东明南渡施掩水,都王夫余之地;《梁书·高句丽传》记载北夷丱离王之子东明,南渡淹滞水,至卒本夫余(高句丽)而王焉。从以往学界有关夫余、高句丽族系源流的研究看,多以文献为主,考古资料处于佐证文献的地位。
关于夫余起源的研究,多从比定高离王子南渡的河流入手,进而在河之南北寻找高离与夫余。例如有学者先通过文献考证,把南渡的河流比定为东流松花江,再在东流松花江南北寻找高离国和夫余初期王城的考古遗迹。但是,根据考古学界的研究,典型夫余文化应是分布在今吉林市地区的“文化三”,而在构建东流松花江流域考古文化与“文化三”关系方面,尚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
关于高句丽族系源流的研究,则由于汉玄菟郡高句丽县的存在,对高句丽始兴之地并无异议,即今辽宁桓仁地区。但是,在夫余与高句丽关系问题上再次遇到难题,即高句丽早期文化与夫余文化之间尚难找到佐证两者同源关系的证据。近年,有学者围绕高句丽早期遗存桓仁望江楼积石墓进行了一些探索,指出其中出土的金丝纽环耳饰、铁车軎分别见于辽宁西丰西岔沟墓群、吉林榆树老河深墓群。但是辽宁西丰西岔沟墓群更可能是乌桓遗存,而比定为夫余遗存的榆树老河深墓群中层在年代上晚于望江楼积石墓,并且铁车軎更可能是从中原汉地传入东北地区的。进一步看,金丝扭环耳饰、铁车軎这类易于传播的饰品、车马器、工具等,并不是判定族属的主要指标,比较而言,服饰、陶器、葬俗等更应被重视。
笔者研究认为,夫余文化是在西团山文化基础上,受燕秦汉文化北进影响而兴起。高句丽文化是在通化、桓仁地区土著文化的基础上,受到周边文化,主要是辽东地区、吉林东丰地区文化的影响而发展形成的,但外来文化影响程度不深,并未改变本土的基本文化构成;同时也受到中原燕秦汉文化的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先进农业、军事工具的借用上。
当然,基于考古学的族群溯源研究也有较大局限性。王明珂认为:“同一族群的活动,在考古上可能留下不同的文化特征……特定文化特征在空间人群中的分布,常呈连续性变化,没有明确的边界。或者,不同文化特征所界定的人群,常成一个个重叠而又不完全相合的圈子,它们与民族边界往往不相符合。”英国学者希安·琼斯著《族属的考古学》,从族群的内涵入手,对考古学文化与族群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讨论,提出通过考古学研究判断考古文化族属存在的理论困境。实际上,要判定某一考古遗迹属于某一历史族群,文献记载提供的时空线索是最有力的支撑;同时也应承认,在没有文献记载支撑的情况下,很难完全依靠考古发现确定某一族群的分布范围。例如有关西丰西岔沟古墓群族属的研究,文献有关汉代乌桓活动区域的记载是重要基础;而即便是确认了西岔沟古墓群的文化特征,也难以进一步推断乌桓遗迹的分布范围,因为乌桓南下过程中,其文化面貌已经由于分布地的不同而多元化了。
基于上述研究实例及相关思考,笔者认为边疆本土族群族系源流研究中文献史学与考古学结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文献尽管极度匮乏且极易造成误导,但是仍应给与高度重视,特别是由文献考察确定的时空线索对于推进考古遗址、遗迹性质的讨论具有重要价值;
(2)应充分认识相关历史文献的局限性,高度重视考古材料;
(3)文献为主体以外人群的加入提供明确证据;
(4)文献中族群线索的重新解读增加了对研究对象的认识;
(5)所谓族系源流,只是人群之间存在亲缘或文化上的近亲关系,与族群认同是两个概念,特别是对孤立存在的遗址、遗迹的族属的认定,应该慎之又慎;
(6)应扩大对相关人群社会发展演进的研究。

三、边疆本土族群社会发展史研究


边疆本土族群社会发展史包括人群起源、文化萌生、社会分化、政治体初兴、制度演进、走向繁盛、逐步转衰、终至败亡的过程。其中不同时段,保留下来的文献史料数量和质量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考古学与文献史学各自能够发挥的作用也就不同。正如前引赵宾福所言:“中国考古学在广义的中国古史研究中已经取得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对西周之前的历史研究中已掌握话语权乃至垄断的话语权。”也就是说,在文献不足征引或准确性不高的时代,应该以考古学研究为主。这对边疆本土族群社会发展史研究同样适用。需要指出的是,与中原王朝史文明累积发展不同,边疆地区历史的断裂、重构,使得考古学研究发挥作用的时空更加广阔。至于如何发挥考古学的作用以深化相关研究,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提供了最佳方法论指导。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目标是对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对中华文明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等进行探索。边疆本土族群社会发展史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发展的特殊性,边疆本土族群兴嬗更迭、盛衰连环,每一个族群兴起、发展的历程都是一个重新文明化的过程,其中史料记载不足,主要依靠考古材料揭示发展面貌的学术路径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基本一致。在这一领域,理论的重要性是如何强调都不为过的,只有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才能准确分析考古材料,揭示遗留下这些物质遗产的历史族群社会发展的真实面貌。
在这方面,首先要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的指导。马克思主义是在科学认识和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的,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也为人们认识和研究历史开辟了科学道路。在边疆历史族群社会组织演进研究方面,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提供了系列科学分析工具,如生产工具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阶级结构分析、生产方式变化与社会组织演进的关系等。也正是在上述理论、方法指导下,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从而也为边疆历史族群社会发展研究提供了最佳范例。
与此同时,也应高度重视沿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路径发展而来的中层理论,例如新进化论。新进化论对于人类社会组织演进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贡献,形成了一种多元解释的系统论方法,即以塞维斯的社会组织分类为基准,结合弗里德等人的观点,将国家产生以前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分作四阶段——流动的狩猎采集群体(或游群,bands)、分节社会(segmentary societies,有时指部落/tribes)、酋邦(chiefdoms)、早期国家(archaic nations),进而以系统论的方法,通过多元解释来阐释具体人类群体的演进过程。所谓多元解释,则包括水源论假设、内部冲突、战争、人口增长、环境限制、对外贸易等多种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因素。正是在上述因素的多重作用下,推动社会分化,进而造成阶级、王权、城市(城堡)产生的条件。迈克尔·曼进一步归纳出关于有组织权力的IEMP模式,即由社会权力的四个来源——意识形态(ideology)、经济(economy)、军事(military)和政治(politics)——所共同构成的互动网络。可供参考的以上述方法进行的研究很多,Timothy Earle的著作是代表性成果之一。
正是在新进化论的影响下,形成了所谓新考古学,也称后过程考古学、阐释考古学;在新的学科方法论指引下,形成聚落考古实践。新考古学代表人物路易斯·宾福德提出新考古学的三个目标——复原历史、复原人类生活、复原文明化进程,恰与边疆本土族群社会发展史研究目标相契合。
当然,随着边疆历史族群建立政权,特别是与中原王朝形成紧密关联,加速文明化进程,相关的文献记载也不断丰富,文献史学的作用便不断凸显了。
例如有关渤海史研究,文献记载了一条从北朝时期勿吉见于记载,到隋至唐初出现靺鞨(勿吉改称靺鞨)七部,再到公元698年粟末靺鞨人以大祚荣为首建立渤海国的发展线。然而,上述历史过程,文献记载较为匮乏,对于勿吉族源、北朝时期社会发展面貌、靺鞨七部相互关系、隋代粟末靺鞨社会发展面貌、渤海国的族群构成、渤海初期政权状况等都需要依托考古研究深化认识,甚至是纠正文献记载造成的误解。
例如靺鞨七部是否是具有相同文化面貌的人群?从文献角度看,由于缺乏直接记录,因此主要依靠推断:一种观点基于族群客观论,简单认为同一族称的人群必然具有相同的文化面貌;另一种观点基于对空间人群分布的分析,认为靺鞨七部应该包括夫余、沃沮、勿吉等诸部人群。但是随着相关考古发现的不断增加,研究的不断深入,目前能够确认的靺鞨人群大体具有相似的文化特征,拥有典型器物,如靺鞨罐。同时,不同地域人群也受当地前期文化的影响,因而形成一定的个性。这说明,勿吉—靺鞨的兴起,确实是一支新兴人群,从黑龙江流域逐渐向南扩张势力,但是也融合一定数量的迁入地本土人群。再如渤海早期政权问题,《新唐书·渤海传》记载“祚荣即并比羽之众,恃荒远,乃建国,自号震国王,遣使交突厥,地方五千里,户十余万,胜兵数万。颇知书契,尽得扶馀、沃沮、弁韩、朝鲜海北诸国”,似乎政权建立伊始即是成熟政治体。但是文献中也透露出渤海早期政治不成熟的一面,如朝唐使团中大量存在的“首领”,赴日使团中大量存在的安东都护府下高句丽羁縻府州官号,都说明渤海早期的政治整合力还十分有限。从考古发现看,所谓渤海早期都城,是否已经形成王城的规制目前还存有较大疑问,从早期王室、贵族墓葬看,也并未形成王陵的规制。未来,进一步的考古发现和研究一定会更好地揭示渤海建国早期的政治面貌。
随着渤海政权的不断发展,唐朝在渤海国设立羁縻府州,唐渤交流密切,加上渤海积极开展对日交往,因此尽管其自身未能保留下文献记载,但是在唐朝和日本文献中留下了相对丰富的记录。特别是唐幽州行军司马张建章(806—866)出使渤海后根据见闻写了《渤海国记》,相关内容为《新唐书·渤海传》吸纳,为我们保留了大量渤海鼎盛时期的制度、文化记录,从而为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撑。例如渤海五京研究,正是因为有了文献记载,才能明确五京制的存在以及五京的相对位置、不同历史地位、在政治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不同作用等。与此同时,由于史料较为有限,有关都城建制、结构功能、文化特征等层面还需依靠考古材料加以深层揭示。
综合本节所述,笔者尝试提出边疆本土人群社会组织演进研究中文献史学与考古学结合的以下一些原则。
(1)从原始状态向早起国家演化过程中,文献史学显然是有心无力的,此项工作更多应该交给考古学,但是文献记载会为考古遗迹性质的判定提供时空坐标;
(2)从考古学入手研究人群社会组织演进,需要注意理论方法与时俱进,更加客观、多元地解读考古材料,而不是机械照搬理论;
(3)在国家阶段,则应以文献为主,同时利用考古材料对政治结构、族群构成、都邑建制等进行补证。

结语


由于文献不足征引,长期基于文献史学的中国边疆历史研究已经进入一个瓶颈期,在一些关键问题的探讨上陷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局面,因此学界常常呼吁寻找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材料。考古学与文献史学融合正符合此“三新”的要求,不仅新的考古发现材料不断涌现,由此融合也带动文化人类学、民族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介入,从而形成创新研究,为相关研究领域拓展和认识深入提供新的契机。
当然,从研究实践看,推动中国边疆历史研究领域考古学与文献史学融合也并非易事。一方面,考古学界往往专注于考古发掘与遗迹、遗物的技术性分析;另一方面,文献史学界对于考古学技术层面的分析敬而远之,甚或急功近利,不求甚解,出现前引朱凤瀚所言“简单地将并不充足的考古材料与文献所载古族、古都、古国相联系”的情况。特别是两者的结合不是物理叠加,而应是有机融合、琴瑟和鸣。要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对两类材料稔熟于胸,更加需要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的指导、催化。目前看,两者结合可提升的空间仍然很大,愿学界同好共同努力为之。


该文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2年第4期,注释略去,引用请参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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