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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深入开展“三项”攻坚战 守护“焦作蓝“

  近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大幅减少,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力争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5%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率力争达到66.5%以上。



  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坚持源头治理,持续推动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以火电、钢铁、有色、焦化、水泥、玻璃、砖瓦、石化、化工、化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积极开展散煤、扬尘、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综合治理,坚持科学研判、协同应对,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全过程科技支撑,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完善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臭氧污染高发季节(5至9月)为重点时段,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的NOX减排力度,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完善臭氧和VOCs监测体系,提高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精准有效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在保障物流运输通畅前提下,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煤炭、砂石、焦炭等大宗物料运输通道,坚持源头防控,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机、船、油品清洁化推进力度;加强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维修和报废等全流程管控,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坚持协同防控,加强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各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并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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