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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PI校友在行动 | 慈善力量联合抗击疫情(一)

1月26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更广泛地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当前生命重于泰山,国际公益学院众多校友及所在机构纷纷行动起来,一起支持国内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力量。


EMP校友所在机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湖北省红十字会紧急拨付300万元资金抗击疫情(EMP3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选国;EMP11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赈灾发展部副部长/基础医疗服务项目中心主任贾鑫;EMP7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医疗救助项目中心主任刘京京;EMP10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学项目中心主任陈珞)。


EMP10班、碧桂园集团助理总裁/国强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静所在企业碧桂园捐赠1亿元设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基金。


EMP7班、万科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谢晓慧所在机构万科公益基金会,已向武汉捐赠1亿元人民币。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近日来,为全力支持湖北省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防疫工作,众多爱心企业和个人第一时间积极联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款捐物。截至1月24日19时,中国红基会接收捐赠款物合计3013.8万元,其中药品及医疗等捐赠物资价值1763.8万元,这些物资均由捐赠企业通过物流公司发运至湖北省红十字会指定的接收地点。中国红基会接受资金捐赠1250万元(含捐赠意向)。


1月24日下午,根据前方需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首批拨付300万元,委托湖北省红十字会紧急采购物资用于一线防控,下一步中国红基会接收的捐赠资金将陆续拨付,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防疫相关工作。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总体部署,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协调、科普宣教、捐赠服务等相关工作,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已利用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科普传播防护、健康知识,在中国红基会官网、官微、官博开通“小红说防控”系列科普专题页面和专栏,发布动态信息,科普知识,澄清谣言。同时与湖北省红十字会对接,了解湖北疫情地区防控防疫相关的药品、设备和物资需求,并协调接收来自爱心企业和个人的物资、资金捐赠,为湖北省提供药品、物资等方面的支持。


中国红基会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17800261795,进行捐赠等事项的相关咨询及相关服务和帮助。个人爱心捐赠还可登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www.crcf.org.cn),选择 “我要捐助”,使用支付宝支付捐款,捐赠类别选择“非定向捐款(其他)”,并附言备注“武汉新型肺炎”。


碧桂园集团


发生在武汉等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个人的心。1月24日除夕夜,碧桂园集团决定捐赠1亿元人民币,设立首期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基金。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笔捐赠将主要用于支援武汉及周边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采购手术衣、护目镜、口罩等急需医疗物资。同时捐赠的还有首批6万只专业医用防护口罩。


万科公益基金会


万科公益基金会向武汉捐赠的用于帮助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1亿元人民币,目前捐赠款项已经全额到账。捐赠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武汉市新冠肺炎抗击和防治工作。


万科公益基金会希望尽我们的一份力量,帮助在前线抗击疫情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为打赢这场战役默默奉献的人们。隔离病房,隔离不了外界的关心与祝福,在疫情面前只要我们众志成城,就一定能够共克难关。

《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476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更广泛地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开展相关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配合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安排。慈善组织为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外地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


三、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需求确定募捐方案,首先帮助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现阶段慈善组织暂不为疫情严重地区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下一步根据疫情严重地区的需求再适时调整募捐方案。


四、 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要为慈善组织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做好服务和社会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五、各级民政部门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六、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七、湖北省、武汉市有关慈善组织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一)湖北省红十字会

接收捐赠户名:湖北省红十字会;

银行账号:567757550053;

开户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国银行刘家湾支行;

大额行号:104521003535;

汇款请备注:**湖北疫情防控;

接收捐赠户名: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银行账号:127910331610103;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

汇款请备注:**湖北疫情防控;

微信公众号:博爱荆楚,ID地址:hbshszh;

电子邮箱:1073409513@qq.com;

物资捐赠联系电话:027-87327533;027-87327909;

资金捐赠联系电话:027-87325881。


(二)湖北省慈善总会

接收捐赠户名:湖北省慈善总会;

银行账号:1115 0000 0012 47462;

开户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大额行号:3045 2104 2264;

同城清算行行号:215888;

汇款请备注:**湖北疫情防控;

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慈善总会,ID地址:hbcf027-87433333;

电子邮箱:653061857@qq.com;

联系电话:027-87433333、027-88315095、027-88315026、13797061536。


(三)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接收捐赠户名: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银行账号:3202 0059 0900 0228 570;

开户行:工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汇款请备注:**湖北疫情防控;

微信公众号: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ID地址:hbydf027;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联系电话:027-87233550、027-87367273、027-87825503。


(四)武汉市慈善总会

接受捐赠户名:武汉市慈善总会;

银行账号:421860158018170139664 ;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860158);

联行行号:301521000021

联系电话:027-85729696、027-85751277、027-85678311、027-85798437、汪亮 13627104336。


(五)武汉市红十字会

武汉市红十字会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027-82788599,027-82210181,027-82812604,027-82858499,027-82856122、骆钢强 13297963117。


民政部

2020年1月26日




本文源自 国际公益学院

 统筹  薛炜、王阳      责编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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