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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今起南安设7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其他卫生院暂停接诊发热病人

诗山镇官方微信 凤翔诗山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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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发布消息:确定泉州市光前医院、南安市医院、中医院、海都医院、南侨医院、洪濑中心卫生院和英都中心卫生院等7家医疗机构(以下简称“7家发热门诊机构”)为我市发热病人接诊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于2月15日起关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热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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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南安市卫健局下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划设置情况表》看到,关停发热门诊的卫生院包括溪美、柳城、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田、霞美、丰州、梅山、罗东、九都、乐峰、向阳、康美、省新、仑苍、官桥、码头、金淘、眉山、蓬华、洪梅、翔云等(中心)卫生院,以及石井成功医院。


  定点医院共有7个,分别是:

01泉州市光前医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梅山、罗东、九都、乐峰、向阳;

02南安市医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溪美、柳城、东田、霞美、丰州;

03南安市中医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康美、省新、美林、仑苍;

04南安市海都医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水头、官桥、石井;

05南安市南侨医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诗山、码头、金淘、眉山、蓬华

06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洪濑、洪梅;

07南安市英都中心卫生院





承担发热病人接诊范围包括英都、翔云。


  ️友情提示:


  发热病人必须到定点医院就诊!请大家互相转告!也可到其他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卫生所室严禁截留发热咳嗽病人。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转发

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新冠肺炎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冠肺炎救治工作的通知》(闽卫综发明电〔2020〕142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落实“四快”、“四早”、“四集中”的防治策略,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救治工作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务必立即落实到位。


  一、确定发热门诊机构,落实整改措施。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研究,决定确定泉州市光前医院、南安市医院、中医院、海都医院、南侨医院、洪濑中心卫生院和英都中心卫生院等7家医疗机构(以下简称“7家发热门诊机构”)为我市发热病人接诊机构,并明确各发热门诊机构接诊范围(详见附件)。7家发热门诊机构要立即开展发热门诊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发热门诊的设置规范,严格规范发热病人接诊、检查、收治等流程,同步做好终末消毒。经自查发热门诊不完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要立即整改,指定专人负责,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接收发热病人。除7家发热门诊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于2月15日起关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热门诊


  二、加强督促指导,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近日将组织督查指导组,对7家发热门诊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纠正规范各机构发热门诊的设置。同时,我市将向社会公开公布7家发热门诊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适时统筹调配其他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充实到发热门诊,各发热门诊机构要排足排好人员24小时值守,决不能出现因发热门诊排队问题而让发热患者到处转诊。


  三、落实“八个严格”,规范医疗救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省卫健委提出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严格执行转诊制度、严格防止院内感染、严格判定确诊(疑似)患者、严格落实诊疗方案、严格规范出院管理、严格处置医疗废物等“八个严格”的要求,重点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提出的“四快”要求(即分流要快、隔离要快、确诊要快、收治要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冠肺炎救治工作。


  (一)严格规范发热门诊。7家发热门诊机构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发热门诊的设置规范,在远离门诊、急诊的独立区域设置,检查、检验应设置专用通道,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要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病人登记报告制度。有多台CT机的,一台CT机专用于可疑患者检测,确保“专人专机”;只有一台CT机的,要做到“一人一检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隔离留观,并根据进一步检查情况,做好后续转诊工作。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到医院就诊时都必须佩戴口罩。


  (二)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保留预检分诊在医院出入口设体温检测点,并落实好登记工作,不得在诊疗过程中推诿、不得拒诊、漏诊或因隔离控制不力,导致延误病人救治或造成疫情扩散。已关停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诊所、门诊部、其他民营医疗机构等接诊发热病人,应立即登记,按照预检分诊的相关要求,指定专人陪同,严格按照“一人一车”专车转送至7家发热门诊机构就诊,不得私自留诊、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不得随意转运患者。


  (三)严格执行转诊制度。7家发热门诊机构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留观并向市卫健局和疾控中心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专人专车”方式及时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接受隔离观察或治疗,防止因辗转求医而耽误治疗并传染给他人。转运路线要按照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在社会上的停留时间和疫情传播机会。


  (四)严格防止院内感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非隔离病区、留观病区大楼出入口或病区出入口应采取门禁管理,设立体温测量点,进出人员应接受体温检测。要推行无陪护病房,在疫情期间,确需陪护的只允许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要严格限制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病区)探视须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凭登记卡进入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有效防护。严禁住院病人、陪护人员及家属在病区内随意走动。要加强对护理员、安保人员、保洁员、食堂等后勤人员的管理,做好相关知识培训和个人防护,对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隔离观察措施,持续在岗人员应每日监测体温并加强健康管理。


  (五)严格判定确诊、疑似患者。对于可疑患者,接诊的7家发热门诊机构要第一时间(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立即上报市卫健局,必要时组织市级专家会诊,判定是否为疑似病例。确定为疑似病例的,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开展流调并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该患者仍应隔离治疗14天,不得转普通病房或居家治疗。治疗期间必要时可多次采集不同部位(鼻咽部、下呼吸道等)标本进行核算检测。经我市疾控中心自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或可疑阳性)的,应将患者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收治,并立即将样本送泉州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复核阳性的立即报告泉州市卫健委进行确认,经确认为确诊病例的启动程序转运至泉州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


  (六)严格落实诊疗方案。光前医院、市医院及要参照最新版诊疗方案,结合临床实际,及时给予抗病毒治疗、有效氧疗、呼吸支持、提高免疫力以及其他对症治疗,其他医疗机构要参照执行。要关注老年患者和合并有基础疾病患者的治疗,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要强化重症患者救治管理,按照“一人一案”制定并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必要时向泉州市新冠肺炎远程指导中心申请远程会诊,严格落实泉州市级专家会诊意见。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提升救治效果。


  (七)严格规范出院管理。对经泉州市定点救治医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并办理出院的患者,由患者所属乡镇(街道)医疗机构负责接送回家,按照《防止家庭集聚性感染健康防护手册》和患者出院随访医嘱,主动协调乡镇(街道)、社区(村)落实出院患者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做到“一人一间”,戴好口罩,减少与家人接触,防止隐性携带者病毒传染家人。出院患者居所条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要向社区(村)报告协调解决。


  (八)严格处置医疗废物。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医疗废物全过程规范管理。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必须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规范包装、收集、转运、贮存、交接、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确诊或疑似病例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隔离点、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污水也要按上述要求处置。


  四、开展专项督查,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要认真对照上述八项措施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体检机构、医学美容机构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覆盖医疗卫生全行业、各环节。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立的发热门诊、违规私自收治发热病人的,要立即责令关停;相关诊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的,要督促立即整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党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关键科室的规范设置和管理;要将省卫健委提出的医疗机构“八个严格”要求落实到位,全员培训到位并上墙;要强化医务人员救治知识和感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做好救治物资的筹措安排和应急预案完善。对防控与救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院内感染的,将启动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2020年2月14日


来源:南安24小时

转发:今日南安

诗山镇防控疫情服务热线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诗山镇公开防控疫情服务热线,欢迎全镇人民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打赢防控保卫战。反映内容:

一、近期从湖北省返乡人员未至当地村(居)委会登记;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拒不就医;

三、近期不听劝阻仍将举办公共聚集性活动(如民俗活动、婚喜宴、大型聚会等); 

四、与防控工作有关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便民服务热线:

南侨医院:86482411

诗山镇人民政府:86482201

诗山派出所:864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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