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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山东税务
2024-08-28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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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责编:韩晓琳
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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