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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山东税务
2024-08-28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2022年10号公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2022年10号公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   军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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