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六税两费(43) | 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山东税务
2024-08-2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


相关问答
Q: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答: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公告》规定,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温馨提示:为确保纳税人足额享受减免优惠,《公告》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山东税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