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山东税务
2024-08-28


点击浏览视频~欢迎关注“山东税务”视频号


问: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答: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个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须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相关链接


(09).我是一家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08).我是一家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07).我是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呢?(06).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留抵退税呢?(05).我是一名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我的朋友是一名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呢?(04).上班路上 一起听“税” | 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

(03).@个体工商户 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请认领之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费篇

(02).@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合集来啦

(01).年年加力!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王彦航编审:桑   军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山东税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