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琪鲁课堂 | 印花税法划重点——优惠享受方式

山东税务
2024-08-28

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应该如何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对印花税优惠政策享受方式延续了以往做法,由纳税人自行判别,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享受,无需申请、无需备案,确保政策红利直达。


往期链接

(06).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应税凭证,书立各方是否都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05).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否包括增值税税款?
(04).印花税法对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03).印花税申报缴纳地点
(02).境外纳税人的缴纳方式
(01).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服务热线|    |个税专栏|     |社保医保|


推荐文章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公告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2022年度操作指引电子书来啦!

请周知!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咨询热点问题增值税篇(四)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财务部的故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 发票使用类

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

山东 | 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年度八大热线咨询热点问题

速转!购买新建商品房如何缴税办证?

金融企业享受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问答

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倡议书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山东税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