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林楚明出席十二届省律协第六次理事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3月5日,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林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金世章,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黄婷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会长肖胜方主持。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林楚明讲话)


林楚明充分肯定了省律协2022年工作。他指出,省律协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加强协会政治建设、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以及提升协会自律管理能力、聚焦会员服务办实事等方面工作,稳中有进位、稳中有新高、稳中有突破,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取得了稳中向好的喜人成绩。


林楚明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广东律师行业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在深学细研上下真功、在融通贯通上悟真谛、在笃信笃行上出真招、在对标对表上见真章,紧密结合广东律师行业实际,把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的战略目标、提出的战略安排、作出的战略部署,协会理事会要一条一条研究透,对照省委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特别是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建设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找准律师行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位定位,进一步完善思路举措,明确需要抓好的大事要事,需要破解的难点难题,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实现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


二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律师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定政治方向。全省律师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基本从业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任务,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大局。要着力服务广东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要围绕省“制造业当家”工作部署,继续推进与工商联及各商协会的合作,同时充分发挥我省涉外律师作用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经贸活动。要着力服务法治广东建设,创新律师参与普法新模式,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要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等,用心用情服务人民群众。


四要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能力,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聚力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大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力度,加强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要聚力提升律师业整体竞争力、谋划行业梯队人才建设,加强对涉外律师、青年律师的培养和使用,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五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当好广大律师的“娘家人”。要扩大协会活动的受益面,促进协会与会员密切交流、良性互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律师行业信息集中管理和一体化服务,加强行业宣传工作,讲好广东律师故事。要强化协会领导班子和理事、监事示范带动作用,把省委和司法厅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把律师行业服务管理和协会工作谋划好,把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好。




会议进行了会领导述职考核,审议了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广东省律师协会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广东省律师协会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会议还为荣誉名誉会长、监事长颁牌,表彰了“2022年度优秀委员会”和“2022年度优秀委员会主任”,通报了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


  ■  ■


供稿 | 宣传部

编辑、排版 | 芷晴

校对 | 宣传部


往期 · 推荐

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省律协召开会长办公会会议研究推进广东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省律协举办2023年度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培训班

“广东律师之家”期待您的投稿

投稿邮箱:xuanchuanbu@gdla.org.cn

长按关注

广东律师之家

律师精神的栖息家园

点个“赞”“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