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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下)

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


文丨王力


前文参见“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上)”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上);“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中)”王力: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中)


关于古音通假

望文生义,穿凿附会,这是注释家的大忌。但是,古音通假说恰恰是穿凿附会者的防空洞。有些注释家以古音通假的理论为护符,往往陷于穿凿附会而不自觉,这是非常令人感到遗憾的事。


古音通假说的广泛应用,开始于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王引之说:"许氏说文论六书假借曰:‘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盖无本字而后假借他字,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恰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是以汉世经师作注,有‘读为’之例,有'当作'之条,皆由声同声近者,以意逆之而得其本字,所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也。然亦有改之不尽者,迄今考之文义,参之古音,犹得更而正之,以求一心之安,而补前人之阙。”①这一个学说标志着中国语言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摆脱了文字形体的束缚,把语音跟词义直接联系起来。这样做,实际上是纠正了前人把文字看成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唯心主义观点。王氏父子的成绩是应该加以肯定的。


王氏父子治学是谨严的。事实上他们不是简单地把两个声同或声近的字摆在一起,硬说它们相通,而是:(一)引了不少的证据;(二)举了不少的例子。这样就合于语言的社会性原则,而不是主观臆断的。当然在王氏父子的著作中也颇多可议之处,那些地方往往就是证据不足,例子太少。所以说服力就不强。后人没有学习他们的谨严,却学会了他们的“以意逆之”,这就是弃其精华,取其槽粕,变了王氏父子的罪人了。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必须先弄清楚古音通假的性质。朱骏声说:“假借滥于秦火,传写杂而失真。”②所谓假借或古音通假,说穿了就是古人写别字③。别字有形近而误的,有声近而误的。正如现代人所写的别字一样,形近而误的别字较少,声近而误的别字较多。但是,无论如何,写别字总是特殊情况,我们不能设想古书上有大量的别字。再说,正如现代人所写的别字一样,所谓声近而误,必须是同音字,至少是读音十分近似的字,然后产生别字;如果仅仅是叠韵,而声母相差较远,或者仅仅是双声,而韵母相差较远,就不可能产生别字。例如北京人把“驱使"写成“趋使",“绝对”写成“决对",上海人和广州人就不会写这一类的别字,因为它们在上海话和广州话里仅仅是叠韵,而声母相差较远。又如上海人把“过问”写成“顾问",把“陆续"写成“络续",北京人就不会写这一类的别字,因为它们在北京话里仅仅是双声,而韵母相差较远。因此,同音字的假借是比较可信的;读音十分相近(或者是既双声又叠韵,或者是声母发音部位相同的叠韵字,或者是韵母相近的双音字)的假借也还是可能的,因为可能有方言的关系;至于声母发音部位很远的叠韵字与韵母发音部位很远的双声字,则应该是不可能的。


而谈古音通假的学者们却往往喜欢把古音通假的范围扩大到一切的双声叠韵,这样就让穿凿附会的人有广阔的天地,能够左右逢源,随心所欲。双声叠韵(包括准双声,准叠韵)的机会是很多的,字与字之间常常有这样那样的瓜葛,只要注释家灵机一动,大胆假设一下,很容易就能攀上关系。曾经有人认为杨朱就是庄周,因为“庄”“杨”叠韵,“周"“朱"双声;这样滥用古音通假,不难把鸡说成狗,把红说成黄,因为“鸡”“狗”双声,“红”“黄"双声;又不难把松说成桐,把旦说成晚,因为“松”“桐"叠韵,“旦”“晚”叠韵。这好像是笑话,其实古音通假的误解和滥用害处很大,如果变本加厉,非到这个地步不止。在语音学知识比较不普遍的时代,双声叠韵的现象被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似乎一讲古音通假,就能令人深信不疑。现在我们知道,单凭双声叠韵,并不能在训诂学上说明什么问题。现在是重新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两个字完全同音,或者声音十分相近,古音通假的可能性虽然大,但是仍旧不可以滥用。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其他例子,古音通假的解释仍然有穿凿附会的危险。例如俞樾解释《诗·魏风·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以为“廛”同“缠",“億"同“繶",“囷"同“稛",都是“束”的意思④。


由于他这一说新颖可喜,许多注释家都采用了它。但是,为什么诗人这样爱写别字呢?为什么这样巧,在同样的位置,一连写了三个别字呢?像“億"字这样普通的数目字,为什么忽然变了一个僻词(繶),用了一个“僻义"(束)呢?《诗经》里一共有六个地方用了“億"字,其余五个地方的“億"字都不当“束"讲,其他先秦各书的“億"字也都不当“束"讲,《伐檀》的“億”字偏要当“束"讲,语言的社会性何在呢?何况“億"字用来形容禾黍之多,是《诗经》的习惯用法,《诗·周颂·丰年》:“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廩,万億及秭。”《诗·小雅·楚茨》:“我黍与与,我稷翼翼,我仓既盈,我庾维億。"难道这些地方的“億"字也都能解作“束”吗?“廛”之通"缠",“囷”之通“稛",也没有什么证据。


依我看,《伐檀>》篇中的“廛、億、囷",毛传、郑笺、孔疏都讲得很对。关于“廛",毛传说:“一夫之居曰廛。”关于“億",毛传说:“万万曰億”;郑笺说:“十万曰億,禾秉之数。”(郑笺较妥。)关于“囷",毛传说:“圆者为囷";孔疏说:“方者为仓,故圆者为囷"。我们试拿上面所举《周颂·丰年》的“亦有高廩,万億及秭”和《小雅·楚茨》“我仓既盈,我庾维億"来跟《伐檀》比较,可见“億"就是十万个禾秉,“囷”就是仓廪之类,没有什么讲不通的。“廛、億、囷”都当量词用,并不像俞樾所说的“义亦不伦”。既然甚言其多,不妨夸张一些,俞氏所谓“三百夫之田其数太多”也不能成为理由。总之,关于这三个字的解释,实在用不着翻案。


古音通假说的优点和缺点既如上所述,我们就应该正确地运用古音通假而防止它的流弊。


① 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三十二,“经文假借”条。

②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自叙》。

③ 如果像《说文》所说:“本无其字,依声托事”,那种假借不是写别字。这里指的假借乃是朱骏声所谓假借。朱氏说:“假借者,本无其意,依声托字”,那就是写别字了。王引之所谓:“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那也是写别字。

④ 俞樾:《群经平议》卷九。


偷换概念

滥用古音通假的学者们并不是公然抛弃故训的;相反地,他们也常常引用古训,然后牵合他们所要说明的词义。这样就从中偷换了概念。古代学者(包括清人在内)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常常陷于偷换概念而不自觉;现在我们如果再蹈这覆辙,那就不应该了。


仍以“繶”字为例。《说文》没有“繶”字。《周礼·屦人》注:“繶,缝中紃也。”“紃”就是“絛”,所以《广雅·释器》说:“繶,絛也。”胡培翚说:“繶本以紃饰屦缝之名。”繶是一种饰屦缝的丝绳,人们绝不会把这种丝绳去捆束禾黍!固然,《广雅·释诂》也说:“繶,束也",但是我在上文说过,字典所说的词义,如果没有作品来证实,就不一定是可靠的。王念孙的《广雅疏证》在这个地方也讲不清楚。他只好牵合着说:“疏云:‘谓牙底相接之缝,缀絛于其中',亦系束之义也。”从“絛”牵合到“束”,这是愉换了一次概念,而俞樾从动词的“束"牵合到量词的“束",这是再一次愉换概念。关于“缠"字也有类似的情况:“缠”字虽然可以解作“束",那只是个动词,它从来不作为量词来用的。


再以“抈”字为例。《诗·小雅·节南山》:“乱靡有定,式月斯生。”“式月斯生”这句话很难懂。郑玄说:“式,用也。用月此生,言月月益甚也。”俞樾认为:“用月此生,甚为不辞”,这个批评是对的。但是他自已提出的解释就不一定对了。他以为“月”是“抈"之省(其实也是古音通假)。《说文》:“抈,折也。”“式抈斯生”就是“用折此生”。俞氏再补充说:“盖乱靡有定,故民不得遂其生,而夭折也。”其实"抈”字只有具体的“折断”的意义,没有抽象的“夭折”的意义,由“折断”牵合到“夭折”,也是偷换了概念。


偷换概念不限于古音通假;凡是一词多义的地方,都可以偷换概念。何况《尔雅》《广雅》一类的书只把故训罗列在一起,并非定义式的解释,我们在利用这些书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偷换了概念。例如《广雅·释诂》:"翫(玩)、俗,習也。”“翫”与“習”是同义词,“俗”与“習”是同义词,但“翫”与“俗”不是同义词,因为“習”是多义词,兼有“狎习”和“习俗”等义,如果把“翫”字解作“习俗”的意义,那就大错特错了!


《说文》家们偷换概念的情况较少,但是有时候为了维护许慎的说解,也难免偷换概念。例如上文所举,《说文》:“殿,击声也。”段玉裁比较谨严,老实地说:“此字本义未见。”桂馥说:“击声者,所谓'呵殿'也";王筠说:“所谓“呵殿'者,与此义略近。”这是从“声”的意义偷换概念。朱骏声说:“击声也。……急就篇:‘盗贼系囚榜笞臀',以‘臀'为之。”这是从“击”的意义偷换概念。其实“呵殿”是中古的熟语,不能用来说明上古;而且“呵殿”是“呵于前面殿于后”的意思,跟“击声”的意义搭配不上。至于《急就篇》“榜笞臀”的“臀",那大概是“打屁股”的意思,从“击声”牵合到“打屁股”,距离也未免太远了!


《吕氏春秋·察传》说:“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偷换概念的情况也是跟《吕氏春秋》所说的情况相仿佛:换了一两次概念以后,往往面目全非!


偷换概念是望文生义的自然结果。望文生义的人们不会毫无根据地“生”出一个“义"来,而往往是引经据典,然后暗渡陈仓,以达到他们所想要生的义。如果重视语言的社会性,偷换概念的毛病就不会产生了。


重视故训

古代的经生们抱残守缺,墨守故训,这是一个缺点。但是我们只是不要墨守故训,却不可以一般地否定故训。训诂学的主要价值,正是在于把故训传授下来。汉儒去古未远,经生们所说的故训往往是口口相传的,可信的程度较高。汉儒读先秦古籍,就时间的距离说,略等于我们读宋代的古文。我们现代的人读宋文容易懂呢,还是千年后的人读宋文容易懂呢?大家都会肯定是前者。因此,我们应该相信汉代的人对先秦古籍的语言比我们懂得多些,至少不会把后代产生的意义加在先秦的词汇上。甚至唐宋人的注疏,一般地说,也是比较可靠的,最好是不要轻易去做翻案文章。


当然这不是说绝对不可以翻案。今天我们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武器,又有了晚近出土和最新出土的古文字和古代文物,而且由于印刷事业的发达,得书较易,我们在这些方面比古人具备更有利的条件。再者,经生们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捏造了一些“章旨",跟着就有意识地歪曲了一些词义。还有所谓声训,绝大部分都是不科学的。这些都应该彻底批判,而不能有丝毫调和。但是也要实事求是地去了解古人的作品,不是主观地把它说成什么样子,而是根据语言事实,还它一个本来面目。


怎样对待疑难的字句

注释家对待疑难的字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第一种是不懂就承认不懂,这就是一般所谓存疑;第二种是虽然不懂,也勉强注它一注,以为不注就没有尽注释家的责任,有时候还抛弃故训,另立新说,而以古音通假之类的方法来证明。我赞成第一种态度。


大家知道,古籍在传写中产生的错误是相当多的。校勘学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能用校勘不同版本的方法来订正传写中(后来是印刷中)的错误。假如没有不同版本,即使有脱文,衍文,误字和错简,都无从知道。即使有了不同版本,也有可能是以讹传讹。我们还不可能把一切脱文、衍文、误字和错简都订正过来。在有疑难问题的字句中,正是脱文、衍文、误字和错简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按照抄错了(或刻错了)的字句强加解释,那就真是痴人说梦;假使古人有知,他们一定会窃笑我们了。


存疑并不是不可知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是科学的态度。今天的存疑,可以为后人进一步研究问题提供参考;将来有了新的材料或者是新的发现,问题仍旧是可以解决的。当然,遇着有疑难问题的字句,首先是尽可能要求解决,没有深入考察而马上“存疑”,那种懒汉作风也是不对的。


以上所论,主要是针对上古的书籍的注释工作来说,因为所谓训诂学,一向被认为经学的附庸,传统的训诂学正是为了解上古的典籍服务的。至于语言的社会性原则,那自然可以适用于一切注释工作。这篇文章涉及的方面太广,许多地方谈得不够透彻;有些地方跟我的旧作《新训诂学》和《双声叠韵的应用及其流弊》可以互相阐明。


原载《中国语文》1962年1月号;

又《龙虫并雕斋文集》第1册;《王力文集》第19卷


(全文完)


校对、编辑: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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