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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的通知

2016-10-13 中国消防协会

中消协〔2016〕45号


各省级消防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


由中国消防协会主办,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和江苏省消防协会共同承办的2016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定于11月1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上午为全体大会,主要内容是开幕式、颁奖活动、传达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领导讲话及著名消防专家特邀报告。


(二)下午设3个分会场:


第1分会场“青年消防学者论坛”。参加人员为接到通知的青年消防学者。


第2分会场“火灾风险管理及灭火救援技术论坛”。参加人员为论文获奖作者、相关专家学者及其他参会人员。


第3分会场“各省消防协会会长(秘书长)座谈会”。参加人员为各省级消防协会1名带队领导和中国消防协会分支机构代表。会议将传达中央关于社团改革相关政策,就各地消防协会下一步发展进行研讨,请参会者预做准备。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级消防协会带队人员和协会分支机构代表。各省级消防协会由会长或秘书长带队,为控制会议规模,最多不超过2人。中国消防协会各分支机构派1人参会。


(二)年会一等奖论文作者。一等奖论文作者(名单附后)将代表全体获奖作者领奖并选择部分代表在分会场发言交流,参会事宜请各省级消防协会代为通知并统一报名(部属各消防研究所单独报名),要求在分会场发言的请在报名时注明,中国消防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确定最终发言人员。


(三)论文组织奖单位代表。组织奖单位是:广东省消防协会、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山东省消防协会、江苏省消防协会、四川省消防协会、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请公安部天津、上海消防研究所各派出1名代表,广东、山东、江苏、四川消防协会由协会带队人员一并代表参加,不再另派人员。


(四)相关获奖代表。包括第六届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奖单位代表、第十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工作者代表、第七批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A级以上企业代表。以上获奖代表参会通知另发。


(五)青年消防学者论坛代表。参会通知另发。


(六)接到会议通知的其他专家。


三、有关要求


(一)报名。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参会范围要求,于10月25日前将回执表(附件2)传真至江苏省消防协会大会,同时将回执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报到。11月10日报到。报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金陵江滨酒店。请持会议通知在酒店大厅报到,不再另发报到通知。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三)费用。会议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四)会议不安排任何形式的参观旅游,与会人员不得携带家属等无关人员,会议结束后尽快返回工作岗位。


四、联系方式


(一)大会会务组


联系人:李旻昊(025-86335719,13814047450);马振翔(025-86335726,13601588212)

邮 箱:jfpa@jfpa.com.cn


(二)南京市金陵江滨酒店


地 址:南京市扬子江大道万景园8号(奥体中心西侧)

电 话:025-51872888(总机)

传 真:025-51872999

联系人:刘经理(13809049602)


(三)中国消防协会


联系人:王欣、李巍、李钰

电 话:010-87789259(11月8日前)


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中国消防协会官网下载):


1、获奖论文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表

3、地铁奥体中心站至会议酒店接驳车路线参会人员回执表


中国消防协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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