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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十大亮点及建设工程法律十大热点51个问题剖析

2017-09-22 花干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十大亮点及建设工程法律十大热点51个问题剖析专题讲座

【讲座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建设工程特点的明确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纠纷审判思路的统一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但现今,受其制定时间的限制已无法对施工承包合同纠纷进行全方位涵盖。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至少存在十大亮点是之前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提及或不够明确的。

本讲座的第一讲即是从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四个方面对《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十大亮点进行评析。

此外,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及(二)(征求意见稿)受其目的限制不能就某一个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归纳总结,故,本讲座的第二讲特结合建设工程法律十大热点从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四个方面对其条款进行整体剖析。

【名师简介】张正勤律师

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资质。张正勤老师不仅是一位业务水平高超的律师,还是一位非常具有吸引力、演讲魅力的老师,更是一位知识储备丰厚的学者。

【颁发证书】

颁发15学时结业证书。

参加对象

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承包、项目管理企业、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法务主管)、合同管理、造价预算、经营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相关人员;各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讲座时间:2017年10月28日、29日(9:00-12:00、14:00-17:00)

举办地点:重庆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2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56144944

手机:13651000165(可以加微信报名)

     qq报名咨询:1216627631

联系人: 史立军                                    

【会员申请】

1、特设立VIP、贵宾A级、贵宾B级、普通会员,详情请电询。

2、个人会员:6000元/年不限参加次数12个自然月内免费参加讲座

附件:1、授课提纲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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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注册邀请码 9 f 2 6 9   

 

 

附件1:授课提纲

第一讲:《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十大亮点评析

第一个亮点:鉴定单位应使用质证过的材料进行鉴定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二个亮点:鉴定人严格按鉴定范围和事项进行鉴定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三个亮点:鉴定单位不得对法律问题有倾向性意见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四个亮点:完善鉴定意见的方法应更加明确而周延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五个亮点:明确未竣工工程仍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六个亮点:只要经过招投标行为就应遵守招标合意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七个亮点:备案合同与招标文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八个亮点:诉前已对价款鉴定或合意不得申请鉴定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九个亮点:行使优先受偿权必须经过前置催告程序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十个亮点:明确不得以质量问题抗辩合同价款之诉  【条款解读】【法理评析】【案例说法】【实务建议】

第二讲:以《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二)(征求意见稿)条款整体剖析建设工程法律十大热点

(一)如何认定施工合同无效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1、施工承包合同无效的规定     2、违法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3、施工分包合同无效的规定

4、竣工前取得资质的规定       5、劳务分包的规定

(二)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6、无效施工承包合同工程价款计算的规定                    7、验收不合格工程价款计算的规定

8、合同无效工程价款结算条件                              9、多份无效合同的结算

(三)施工合同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10、合同无效承包人的赔偿责任                             11、合同无效发包人的赔偿责任

12、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认定标准                           13、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合适的保护实际施工人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14、施工承包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                           15、实际施工人利益保护的规定

16、总包、分包和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质量责任               17、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途径

(五)招投标中涉及阴阳合同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18、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19、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20、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21、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例外情形

22、不属于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的法律效果                 23、“阳阴合同”计算工程价款的规定

24、备案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的结算

(六)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节点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25、开工时间的认定             26、工期顺延的认定        27、质量鉴定合格工期顺延的规定

28、法定竣工日期的规定         29、竣工结算余款计息时点的规定

(七)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30、承包人拒绝修复处理的规定                             3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规定

32、擅自使用建设工程后果的规定                           33、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34、未履行保修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八)如何正确进行工程结算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35、工程量确定的规定           36、工程欠款计息的规定    37、工程价款计算标准的规定

38、固定总价不予鉴定的规定     39、垫资按有效处理的规定  40、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的规定

41、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确定   42、合作开发各方对工程款债务清偿责任的承担

(九)如何认定施工合同解除权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43、发包人取得单方解除权的规定 44、承包人取得单方解除权的规定 45、施工承包合同解除后处理的规定

(十)如何理解造价鉴定条款的问题  【条文主旨诠释】【条文整体解读】【指导意见归纳】【具体实务建议】

46、价款合间诉讼中要求鉴定的规定   47、诉讼前委托鉴定的效力   48、仅对争议部分鉴定的规定     

49、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中司法权的行使 50、二审程序中的鉴定启动   51、对鉴定意见的审核认定

附件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十大亮点及建设工程法律十大热点51个问题剖析专题讲座报名表 史立军手机微信13651000165 ,报名表发qq邮箱:1216627631@qq.com编辑报名信息发短信到我手机报名、加我微信报名、加我qq报名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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