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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宝:向达敦煌考察的身份问题研究平议

刘进宝 随读随写 2019-04-10


【按】本文原刊于《中华文史论丛》2016年第2期。收入《丝路文明的传承与发展》(刘进宝、张涌泉主编,浙江大学2017年9月)。经作者授权,本公号发布。注释从略。如需引用,请参原文。

 

内容提要:向达在1942年7月至1943年7月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赴敦煌考察,他的身份问题即代表单位是中央研究院、北京大学,还是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从目前所公布的档案资料来看,当时的组织单位并没有北京大学,而是中央研究院史语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和中国地理研究所。向达是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和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之聘参加考察的,由于当时史语所和中央博物院形同一家,而史语所已有劳榦、石璋如参加,向达就代表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在北京大学只是“请假一年”。由于考察中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北大就从开始的无所谓到积极的参与态度,向达也从开始的以个人身份“请假一年”到强调代表北大,并为下次合组西北科学考察团奠定了基础。

关键:向达;西北史地考察团;北京大学;中央研究院史语所;中央博物院

 

向达敦煌考察的身份问题研究平议

 

向达(1900——1966)先生,字觉明,笔名方回,1919年考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30年,任北平图书馆编纂委员会委员,利用馆藏丰富文献,着重于敦煌俗文学和中西文化交流等领域的研究。1935年秋赴欧洲,在伦敦、巴黎、柏林等地阅读敦煌文献。1938年回国后,先后任浙江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抗战胜利后,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掌北大图书馆。1949年后,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图书馆馆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历史研究所第二所副所长等。《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是其学术代表作,奠定了其在学术界的地位。另外还有《大唐西域记古本三种》、《中西交通史》、《敦煌变文集》(合编)等,译有《斯坦因西域考古记》等。

作为著名中西交通史、敦煌学家的向达,其学术贡献是多方面的,其中20世纪40年代向达先生的敦煌考察,不论在向达的个人经历、学术发展方面,还是在我国敦煌学、中西交通史和丝绸之路研究方面,均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是非常值得探讨和总结的。

向达参加的敦煌考察共有两次,第一次是1942年7月至1943年7月,考察团的名称是“西北史地考察团”。第二次 是1944年3月至1945年2月,考察团的名称是“西北科学考察团”,组织单位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中国地理研究所和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派向达及阎文儒参加,史语所派夏鼐参加,由向达任组长。

关于向达的敦煌考察,学术界已有了许多研究,但对向达第一次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1942年7月至1943年7月)的身份问题还有争议,即向达是代表中央研究院还是北京大学,抑或是中央博物院筹备处?

 

一、代表中央研究院

 

据向达的学生、参加第二次西北科学考察团历史考古组的阎文儒先生记载:“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之约,先生于1941年赴河西入敦煌,考察莫高窟。”

史语所拟从事敦煌考察并约请向达参加,这是实情。据向达先生的自传:“一九四一年,那时候的中央研究院组织了西北史地考察团,在额济纳河和敦煌一带进行考古工作,要我参加。我因把家搬到四川南溪县李庄镇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我自己从重庆经兰州到敦煌。”

向达先生1943年所写《西征小记》记述:“三十一年(1942)春,国立中央研究院有西北史地考察团之组织。……余应研究院之约,奉校命参加考察。以滇西变起仓卒,交通艰阻,迟至八月方克入川。九月下旬自渝抵兰,十月初西行,经武威、张掖、酒泉,出嘉峪关以抵敦煌”。

向达于1938年8月回国后,由于没有合适的岗位,于1939年3月任迁至广西宜山的浙江大学史地系教授。当向达刚到浙大史地系任教不久,北大就决定恢复“文科研究所”,而且“暑假后必设置”。因此蒋梦麟、姚从吾、汤用彤等先生都希望聘用向达,其条件是:专任导师不教书;以自作研究为主体,并指导与先生治学有关之研究生;月薪二百元;不兼他职。

1939年6月,北大恢复“恢复文科研究所。聘傅斯年为所长,郑天挺为副所长。未几傅斯年辞职,改聘汤用彤为所长。”当北大文科研究所恢复后,向达先生从浙大史地系“又转就北京大学之聘,于一九三九年秋到了昆明,作了北大文科研究所的专任导师,并兼任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的教授”。

1940年秋冬,史语所迁往四川南溪李庄后,就改由汤用彤先生担任北大文科研究所主任。

为了组织西北考察,1941年初,史语所就颁发聘书给向达,聘其为专任研究员,聘期自“民国三十年一月起至三十年十二月底止”,“订薪水以国币每月肆伯元,按月致送”。

收到史语所的聘书后,向达即致信傅斯年:

 

史语所聘书已于上月寄到,拟俟左右康复之后,再行报命。敦煌调查事,诸荷擘画,感激无似。自惟来滇两载,百无一成,而诸公曲予优容,不加谴责,每念及此,惭感交集。调查一事,自知学力不足,难期良果,唯冀以勤补拙,或可不至宝山空还。至于史语所与北大研究所,气息相通,有同一体,固可不分彼此,在达个人亦只求能少尽绵薄,庶几不负诸公宽厚见爱之意,为北大抑为史语所,个人毫无成见,区区此忱,想荷赞同。目前达所顾虑者,内人小儿辈俱在此间,乏人照料,如去西北,非将彼等送回湖南不可,而路途辽远,盘川之费,所储万不足以应此需。

 

向达此信写于1941年5月10日,内说“史语所聘书已于上月寄到”,即4月就已收到聘书,而从聘期自1941年1月至12月可知,聘任工作早就在进行之中。

向达从浙江大学到北大“文科研究所”任导师刚一年多,又收到了中研院史语所的聘书。收到聘书是4月,但聘期从1月就开始了。由于是学期中间,并不符合一般的聘任时间,这样北大显然不高兴,也可能对向达还产生了看法。在此背景下,史语所聘任向达,北大并不愿意放人。向达的调动不顺利,而传说考察团可能在八九月间起程,作为中西交通史、敦煌学专家的向达既不想错过这样好的考察机会,又处于北大、史语所关系的矛盾之中,其内心的焦急是可想而知的,便于八月初致信傅斯年说明情况:

 

孟真先生侍右:夏初曾上一函,想荷詧及。……史语所与中央博物院合组西北考察团,定期八九月之间出发。七月初凌纯声先生来函,转致济之、彦堂两先生盛意,属达加入,当以为期过促,所余时间不到一月,无论安顿眷属,准备阅读西北地志,以及自滇赴川,任何一事,俱难措置就绪,故只有复电辞谢,区区下忱,先生当能谅之也。中英庚款会最近有通知书,以由李庄转递,三日前方始收到,今谨附呈鉴览。

 

当时考察团还在筹备之中,并没有如向达听说的八九月间出发。到了年底前,向达还在北大与史语所之间犹豫,未能答应史语所的聘任。傅斯年便致信向达,希望其尽快解决此事:

 

觉明先生左右:远承弔问,至感至感。昨接中英庚款会一信,兹奉上。看来此事必须作一段落,即先生自本月或下月份起,不作北大之专任教授,即作敝所之专任研究员。敝所之决定请先生,早此一年已便决定,未知已收到聘书否?但职员录上则已列入矣(此文书处但据发聘记之也)。故驾来敝所,极其欢迎,但北大不肯放,其情真挚。好在所作是同一之事,即是到敦煌去,两者似无所分别,乞先生就近商之于北大诸同仁,并乞示知至幸。

夫敦煌事,已与济之先生谈好,决请先生于明年四月前往,同行者有吴虞铭、劳榦、夏鼐诸氏(或不全去),或有徐旭生先生,但他们工作不在敦煌,在敦煌者,只兄一人。此外,济之先生颇思请一位专治佛教艺术者,然亦不得其人也。此行费用足可支持二年,请即放心准备。如有团长,当即济之先生自己。彼亦不研究敦煌也,故此事即是先生一人作之耳。前谈(传闻)请黄君作团长者,叩之多人,无此说也。

既准备此行,则不免安排家事,宝眷是否拟送往湖南?果作此计,不免有所费,假如有现成稿子,可卖给史语所(以前此例极少),此时生活之事实如此,不能不达变耳;或以书转让,均无不可。吾辈同行皆落难者,故直陈之,当不怪也。其实家眷往西北亦无不可,但太远耳。

 

傅斯年给向达的信合情合理,而且还对他的经济情况有所考虑,即“假如有现成稿子,可卖给史语所”,“或以书转让,均无不可”。但其最主要的还是要向达在北大和史语所之间作一明确的选择,即“自本月或下月份起,不作北大之专任教授,即作敝所之专任研究员”。

向达经过考虑或者说选择后,于次年(1942年)二月二十二日致信傅斯年,并托天文所的李国鼎先生将聘书退回面缴史语所。即未能接受史语所的聘任。

另外,开始时向达也确有代表史语所之意,然而由于眷属与交通问题,再加上他在北大与史语所之间犹豫,并未接受史语所的聘书,而以个人身份于1942年8月到达李庄史语所。这时,向达与北大的上一个聘约尚未到期,北大还是不同意其调入史语所,另外向达可能也不愿放弃北大而改就史语所专任工作。作为变通,尤其是要给向达的考察有一个身份,史语所就于8月中旬上报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建议将向达改为通讯研究员:“向君学问渊博,著述宏富,此次既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前往敦煌,本院似应予以名义,较为妥当。”由于目前未见到有关档案资料,不知史语所的建议是否与向达商量?也不知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是否讨论并有结果?但从以后的情形看,似乎并没有给向达这个名义(或向达没有接受此名义),如1942年11月17日向达致曾昭燏信说:“舍下日前来函谓:萧君纶徽告语,史语所借垫生活费,不能太久,希望另筹办法”。同时还说今日寄孟真先生一函,“函中及此,谓如联大汇款稽延,达愿将行前寄存史语所之抄本、照片等等,扫数让予史语所,藉作抵偿一部分垫款之用,作价若干,凭孟真先生估定,达毫不计较。……入川以还,能在史语所寄居,得免流离,已是万幸,岂可复以此等琐事带累友朋。”

由此看来,向达虽然受史语所之邀从昆明到了四川,并准备参加西北史地考察,但并未接受史语所的聘请,从1939年7月到1946年5月的工作单位是“北京大学教授,在昆明西南联大历史系任教。”因此,向达的第一次敦煌考察,并不是代表中央研究院。

 

二、代表北京大学

 

据向达先生1943年所写《西征小记》记述:“三十一年(1942)春,国立中央研究院有西北史地考察团之组织。……余应研究院之约,奉校命参加考察。”

从中央研究院组织西北史地考察团“要我参加”和“余应研究院之约,奉校命参加考察”看,首先是中央研究院约请向达参加。而从“奉校命参加考察”看,似乎是代表学校。

在1948年编印的《北京大学五十周年纪念:敦煌考古工作展览概要》说明中有:

 

民国三十一年中央研究院组织西北史地考查团,考查甘肃河西一带的历史和地理;三十三年中央研究院又组织西北科学考察团,其中历史考古组的工作即集中在敦煌;这几次都有北京大学参加和合作。

(民国)三十一至三十三年,北大又曾派向达先生等参加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合组的西北史地考察团和西北科学考查团历史考古组,在敦煌工作。

 

这里说的很笼统,主要强调的是北大与敦煌的关系,说北大参加了西北史地考察团的敦煌考察,但没有具体的材料。

在1950年出版的《国立北京大学周刊》上也有类似的记载:

 

在这几年间,除室内研究工作以外,还有两种出外调查工作。一种是考察西北史地,一种是调查西南少数民族的语言。考察西北史地是在一九四二年。当前中央研究院组织西北史地考察团的时候,本所也参加合作。八月向达先生由昆明起身,九月到兰州,十月抵达敦煌。在敦煌停留九个月,先后考察阳关、玉门关遗址,敦煌近郊的古城古墓,和千佛洞、莫高窟、榆林窟等地的古迹。又一九四四年五月西北史地考察团开始发掘敦煌、民勤、张掖、武威等处古墓,本所研究生阎文儒前往参加,一直工作到一九四五年十月才停止。这两次所作的考察和发掘,有很多崭新的发现,他们另有专篇记载。

 

这条资料出自1939—1945年的《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记事(节录)》,发表在1950年7月出版的《国立北京大学周刊》第七卷第一号上。从其内容看,这是根据后人的记忆编写的,并且不大专业,如将“千佛洞、莫高窟”并列,并说“千佛洞、莫高窟、榆林窟等地的古迹”,还有第二次考察只提到了研究生阎文儒,而没有说到向达代表北京大学等,因此,本条资料并没有说明力。

郑天挺先生回忆说:

 

1942年北大和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合作往敦煌考察,向先生送家属于四川李庄,与夏鼐先生成立“历史考古组”,复西行,又偕同阎文儒先生前往,凡三年复返昆明。

 

从向达“与夏鼐先生成立‘历史考古组’,复西行,又偕同阎文儒先生前往”可知,郑天挺先生是将两次考察放在一起回忆的。或者说他的概念中就是一次考察。

张广达先生说: 

 

1942年春,在当时开发大西北的呼声中,重庆中央研究院曾组织包括地理等学科的西北史地考察团。考察团的历史考古组由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馆、北京大学联合组成,向先生代表北大,并出任组长,副组长为稍后去西北的夏鼐先生,组员为阎文儒先生。

 

张广达先生提出“历史考古组由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馆、北京大学联合组成,向先生代表北大”,但从向先生“出任组长,副组长为稍后去西北的夏鼐先生,组员有阎文儒先生”可知,张先生所指实际上是第二次考察,或者说将两次考察放在一起讨论。

台湾学者邢义田先生说:西北史地考察团“原计划中劳(榦)、石(璋如)、向(达)为一组。出发时却只有劳、石二人。这是因为向达代表北京大学参加考察,当时他在西南联大任教。向先生为了安顿家眷,手续和经费上又多周折,遂至迁延。”

作为向达当时在西南联大的学生,何兆武先生回忆:“1941年我读历史系本科三年级,按规定当需选修一门国别史”,我遂选修了向先生的印度通史一课。当第二学期刚开学不久,“不意此时忽然奉命调向先生参加西北考察团,由向先生负责西北历史考古部分的领导。于是课程只好中断。班上的同学遂举行一个茶会为向先生送行,北大历史系主任姚从吾先生也来参加了。”“1942年春,他离昆明去西北考古,临行前姚从吾先生(北大历史系主任)和班上几个同学开了一个为他送行的茶会”。

从何兆武先生的回忆可知,1942年向达赴西北考察时,由于是学期中间出发,课程中断,同学们举行茶会为向先生送行,历史系主任姚从吾先生也参加了送行的茶会。但这无法证明向达的考察就是北大派遣的。

阴法鲁、萧良琼先生说:“1942年,向达受学校委托,参加了北大与中央研究院组织的西北史地考察团。他们由昆明启程,经由重庆、兰州,进入河西走廊,沿途访古,到达敦煌后,即居住莫高窟寺内,在极其艰苦的生活条件下,坚持工作九个月。”

荣新江先生治敦煌学术史成就突出,曾专门整理过向达的《敦煌余录》,又重新校录了向达的敦煌通信,完成了《向达先生敦煌遗墨》。荣新江指出:“当1942年春中央研究院组成‘西北史地考察团’,北大即派向达参加。”认为北京大学与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等一起作为第一次考察团开始的组织单位。

 郑克晟记述郑天挺先生时说:“1942年后,所中还派向达先生去敦煌参加西北考察团事宜,这是北大与中央研究院的合作项目,是郑先生特别关心的一桩事。1942年2月6日郑先生即给傅先生一信,询问向先生行期,信中道:‘西北考察事如何?向公等何时成行?甚念。’”

综上所述,1942年北大文科研究所即派向达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之说,都是根据此事前后的有关材料推断的,并没有直接的材料可以证明。即目前还没有直接材料证明向达是代表北京大学参加第一次考察的。

 

三、代表中央博物院筹备处

 

关于向达代表中央博物院的身份,罗丰先生根据“中研院史语所专刊三十五”石璋如《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年表》和史语所的有关档案,已有了明确的意见:

 

向达时为西南联大教授,由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聘请参加。当时由于史语所所长傅斯年代理中央研究院的总干事,史语所代理所长职务落到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李济头上,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则由总干事曾昭燏代行。所以向达给曾昭燏写信汇报,并非出于私谊,而是着实的工作报告。

 

南京博物院编《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记载,1933年4月在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的倡议下,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在南京成立,隶属教育部。傅斯年为筹备主任。1934年7月,傅斯年因兼职过多辞职,由李济接任筹备处主任,一直到1947年5月。“中央博物院筹建之初,中央研究院与教育部接洽,傅斯年曾提出将中博设定为两属机构:一属中央研究院,研究上得其方便;一属教育部,行教育行政之职能。中博与中研院的隶属关系未经确定,但两处机构在行政、人事设置上多有重叠。尤其是考古工作,与中研院史语所在学术研究及业务发展上关系密切,很难完全划清界限。”另一原因是“李济同时兼任史语所三组主任和中博院筹备处主任。”

1938年9月,由于“欧洲形势险恶”,曾昭燏离开伦敦,经巴黎、越南等地,于10月底到昆明。同时“应李济之邀请,担任中博院专门设计委员。李庄时期,她担任中博院总干事,除了1941年外出参加川康古迹考察团,发掘彭山汉墓外,大多数时间都在李庄主持中博院日常工作,襄助李济。”

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成立后,组织了许多调查与考察活动,如1937年“组织川康调查团,由马长寿率领入川进行民族调查。”1938年,吴金鼎、曾昭燏、王介忱往云南苍洱调查,提出“苍洱文化”命名。1939年夏,马长寿第二次考察凉山罗夷;1939年12月至1940年2月,进行贵州民间艺术考察;1940年,“与中研院史语所合组川康古迹考察团,团长吴金鼎。夏鼐、曾昭燏、高去寻、王介忱、陈明达、赵青芳等先后参加工作”;1941年至1942年1月“川康民族考察团正式组建,凌纯声为团长。”

在此背景下,“1942年4月至1943年10月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国地理研究所等机构组成西北史地考察团。”“西北史地考察团可视为西北科学考察团的前身……中央博物院邀请西南联大向达参加。”

前已述及,首先是史语所提出聘请向达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由于当时史语所与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形同一家,所以在傅斯年、李济、曾昭燏等人的记述中,都说是史语所与博物院聘请。但由于作为考察团发起单位的博物院筹备处无人参加考察,就由向达代表博物院了。

关于向达考察代表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的材料,主要见于同时参加考察的石璋如先生的记述。

关于西北史地考察团的组织情况,参加考察的石璋如先生说得比较明白:

 

民国三十一年的春上,李庄的史语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重庆中华教育基金会辖下的地理研究所三个机关合组‘西北史地考察团’。这时政府跟民间都弥漫一股西北热。民国三十年于右任赴敦煌考察,归后盛赞敦煌景致,另外也有与我们关系不大的艺术考察团去,而更早些时候张大千已经去敦煌了,各界因此纷纷组团去西北。史语所由傅斯年先生派劳榦跟我去,派劳先生是其专精汉简,可以考察当地最主要的汉简,只是他没做过田野工作,我的田野经验正好可以补强,碰到史前遗址即可发掘,像瑞典的安特生曾在甘肃发现史前遗址,所以就由我们二人合作参与。”“考察团团长由陕西武功的西北农学院院长辛树帜担任,是资深植物学家,起初是挂名的,不久就离任院长职,因为做院长就不能参与实地考察。总干事是地理研究所所长李承三。团分三组,历史组主任是中央博物院聘请来的西南联大教授向达,组员有石璋如、劳榦;地理组主任为李承三,组员有周廷儒;植物组主任吴静禅原是辛树帜的学生,时任同济大学教授、理学院院长,史语所与同济大学同在李庄,但彼此并不认识,也未同来重庆,植物组没有组员。这些成员都是名人。团内的文书由劳榦先生兼任,会计由石璋如兼任,事务由周廷儒担任。

 

石璋如在这里说得非常清楚,考察团的组织单位只有三个,即“史语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重庆中华教育基金会辖下的地理研究所”,而“历史组主任是中央博物院聘请来的西南联大教授向达”。也就是说,考察团的组织单位没有北京大学,作为西南联大教授、北大文科研究所导师的向达是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聘请的,其代表的单位也是中央博物院筹备处。

石璋如先生在1995年6月20日所写《莫高窟形》一书的自序中也说:

 

民国三十年(1941)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由云南昆明龙泉镇,迁至四川南溪李庄板栗坳。田野考古工作的区域和目标,遂转向于四川及大西北。四川方面,已于三十年春,由本所与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及中国营造学社三学术团体,合组川康古迹考察团,正在彭山、新津等处调查和发掘。西北方面,以甘、青、宁、新等省为目标,由本所与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及中国地理研究所三学术团体,合组西北史地考察团,各派人员参加。

三十一年(1942)四月一日,劳榦、石璋如奉史语所派,由李庄出发,经泸县换船,二日抵渝,停留十八日。在此期间,与团友等商订组织,分配工作,并印制全团名单及职衔,以便随时对外交涉,称为团片,其格式:

团长         辛树炽    西北农学院院长

总干事       李承三    中国地理研究所所长兼领队

历史组主任   向  达    西南联大教授由中央博物院聘请

地理组主任   李承三    所长兼

植物组主任   吴静禅    同济大学教授

文书         劳  榦    历史组组员   史语所

会计         石璋如    历史组组员   史语所

事务         周廷儒    地理组组员   地理所

 

这一组织机构和名单与《石璋如先生口述历史》是一致的,向达的身份是“西南联大教授由中央博物院聘请”。在《石璋如先生口述历史》中有“我们在重庆印了一张西北史地考察团的名片,就等于是团体名单,以便与地方办事人员交涉。”这也与上面的团片格式一致。

 石璋如的记述与《傅斯年遗札》中保存的资料相符合。1942年4月8日下午在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由总干事叶企孙主持召开了决定西北史地考察团有关事宜的谈话会,根据会议纪录,出席谈话会的有叶企孙、石璋如、劳榦、李承三、吴印禅(辛树帜代)、王敬礼、刘次萧。会议决定:考察团的名称为“西北史地考察团”;经费“此次为二十一万一千元,计由中央博物院拨十一万元,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拨五万元,中央研究院拨五万一千元。”同时还确定了考察团的组织:“名誉团长:朱家骅,团长:辛树帜,总干事:李承三,总会计:王敬礼,会计:石璋如”,参加考察的人员中,“历史考古组:石璋如、劳榦、向达”; 另外规定“任何标本尚只有一份,应归中央博物院;如有副本,则其副本得归各团员之服务机关”;“历史考古方面之研究报告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或中央博物院印行”。

这一名单与考察团成员的李承三、周廷儒的记载一致。在《甘肃青海地理考察纪要》一文中,李承三、周廷儒记载说:“民国三十年夏,朱家骅先生西北视察党务归来,大声疾呼,开发西北,并进行西北科学考察团之组织;后因经费关系,不能如愿。乃由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与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合组西北史地考察团。名誉团长朱家骅,团长辛树帜,团员六人:向达,吴印禅,石璋如,劳榦及作者”。

4月8日的谈话会商定考察经费是二十一万一千元。但后来实际经费只有十五万一千元,即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十万、中研院五万一。

从拨款数额可知,中央博物院承担了三分之二,是考察的主要发起单位之一。“中央博物院虽为发起单位之一,但并没有派员,而是由向达代表参加。”

向达的工作重点是敦煌,而“博物院之拾万元(并非拾壹万元)系遵理事会议决案,专供敦煌史迹研究,若移作别用即无法报消。”两者完全一致,即向达代表中央博物院,考察重点是敦煌。中央博物院未派其他学者参加,其经费也是“专供敦煌史迹研究。”

向达以西南联大教授的身份,由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和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聘请并代表博物院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应该是考察团成立初期的实情。石璋如的记述也应该是准确的。即使他们之间在考察中有过误会和矛盾,五十多年后,当向达已经去世近三十年,石璋如也已年迈时,实在没有必要为此事而说假话。

 

四、向达身份的确认

 

前已述及,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与中央研究院“在行政、人事设置上多有重叠。尤其是考古工作,与中研院史语所在学术研究及业务发展上关系密切,很难完全划清界限。”

曾昭燏1938回国后,“在昆明应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李济邀请担任该处专门设计委员”;1941年“2月被任命为中博筹备处代理总干事”。“从1941年起,曾昭燏先后任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代理总干事、总干事,成为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当1941年组建西北史地考察团时,朱家骅是中央研究院代院长、叶企孙是总干事、傅斯年是史语所所长,李济是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曾昭燏是总干事。而向达作为西南联大的教授,是被中央研究院和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聘请并代表中央博物院参加考察,由此我们也就理解为什么向达一直与朱家骅、叶企孙、傅斯年、李济、曾昭燏联系并不断给他们写信汇报考察进展。

从前面的叙述可知,向达开始是由中央研究院邀请参加考察的,但由于考察的组织者主要是中研院和中博院筹备处,而中研院已有劳榦、石璋如参加,中博院无人,再加上向达与曾昭燏的私交很好,就由向达代表中博院。考察结束后,为向达的后续事宜,曾昭燏给李济的信中还说:向达“系研究所博物院因合组西北考察团而打电报将其请来者。”

由此可知,向达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代表的是中央博物院,在西南联大是请假,如1943年2月10日向达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说:“矧达联大职务,并未辞去,请假一年,仍支原薪。”

当1941年史语所拟聘向达,而北大不同意放人时,傅斯年曾于11月8日致信向达,要其在北大专任教授和史语所专任研究员之间作一选择,从而使向达处于非常为难或尴尬的境地。在此情况下,既是向达的老朋友,又是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主任和史语所考古组组长的李济,就抛开了难办的人事调动,直接给向达写信邀请其参加敦煌考察。当向达收到李济的邀请信,向西南联大文学院院长兼北大文科研究所主任汤用彤先生汇报或请假时,汤用彤先生就于1941年11月22日致函李济:

 

顷觉明出示吾兄来书,知西北考察团已着手组织,擘画周详,至为钦佩。敦煌一组约觉明担任,允称得人;北大同人自均赞成,盼其能如期成行,共襄盛举。觉明于考察期间薪水自由北大照拨。惟昆明物价飞涨,近数日来米价涨几三倍,觉明薪水自只敷此间家用。其考察期间个人旅费及日常用度,想均由考察团经费内支出。来书于此未见说明,伏希便中示知为荷。敦煌考察计划及其他事项,觉明当另有书上陈。

 

汤用彤先生在这里说得很清楚,向达“在考察期间的薪水自由北大照拨”,但由于向达不是代表西南联大(北京大学),所以“其考察期间个人旅费及日常用度,想均由考察团经费内支出”。由于李济给向达的信中对此没有提及,即“来书于此未见说明”,因此要求李济专门来信说明。

李济收到汤用彤的信后,立即于1941年12月1日致信汤用彤:

                                  

锡予学长兄惠鉴:

     昨奉十一月廿二日手示,敬悉一切。觉明先生慨允担任调查敦煌事宜,实为西北考察团之一大幸事,私心至为感悦。出外旅费事自无问题。按历年来田野考察惯例,凡田野工作人员之食、住、行(私事除外),皆由公支,向无问题。此次在重庆谈及此事时,并有人提议在预算中列入置装费若干,有此则个人消耗将更少矣。敬以奉复,并希转达觉明兄,详细计划希早日赐下为盼。

                                                

从李济与汤用彤的往来信件可知,向达参加考察是由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聘请的,向达是以个人身份、在北大“请假一年”,并不是代表北京大学。正因为如此,双方才约定:向达在请假参加考察期间,其薪水由北大照发,考察期间的一切费用则在考察经费中支付。

向达“请假一年”,薪金照发,应该是有章可循的。当时有“大学规定,教授教书七年,可以休假一年”,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的请假规定有一条:“凡职员服务二年以上,准给休息假二月致三月,薪津照给。”但由于交通及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常常会有超期的,但薪金仍然是照发的。

由于事先双方已约定,向达的薪水由北大从昆明寄四川(当时向达的家眷在四川),这从向达1942年11月5日在敦煌千佛洞写给李济、傅斯年的信中也可看出,即向达将最近刚写的《论敦煌千佛洞的管理研究以及其他连带的几个问题》寄上,“拟恳孟真先生代为介绍,送登重庆《大公报》;另觅人重抄一份寄昆明《云南日报》(抄费若干,请从昆明寄达薪水中扣除)。”从“抄费若干,请从昆明寄达薪水中扣除”可知,在昆明的西南联大是向向达支付薪资的。

虽然在1941年底考察开始前已约定,向达的薪水由北大照发,但似乎并不是很顺利。如1942年11月17日向达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说:“联大薪水,在昆明时本已同汤锡予、郑毅生诸人说好,以后按月汇川,今竟食言,不知何故。在兰州时,曾有函致汤先生提到此事,十一日又有一函致郑先生,并发一电问讯。”

当时汤用彤(锡予)是西南联大文学院院长兼北大文科研究所主任、郑天挺(毅生)是北京大学秘书长兼史学系教授。所以向达请假参加考察团时,关于薪水等问题就与汤用彤、郑天挺先生商谈、联系。向达在西北考察,其薪水寄四川,主要是供家眷生活。他本人所需要考察、生活费则是在考察费中开支的。

向达原计划于1942年7月1日从昆明赴李庄,但由于交通原因耽搁了几天。正因为向达是在联大“请假一年,仍支原薪”的情况下参加考察的,他的工作计划也是按一年准备的,因此他一直强调要在1943年夏天(6月前)结束考察。如1943年2月28日他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说:“所拟个人工作计划,时间止于今夏。主要工作为河西陇右古代佛教艺术史迹之整个考察,地点西起敦煌,东止天水。”“承为转达孟真、济之两先生意,命达在敦煌继续工作,极感殷勤。达所以今夏必须东归之故,已具以前诸函,可不更赘。唯可在此候作民(夏鼐)到后,于地方情形弄熟悉后,然后东去安西,下情当蒙宥谅也。”1943年3月1日在敦煌考察时致傅斯年、李济信中说:“上月中旬达曾上骝先(朱家骅)、企孙(叶企孙)两先生一函,报告今年个人工作计划,并再度声明今夏不能不返校之故。”“达上骝先、企孙两先生函所拟今年个人工作计划,时间止于今夏”;“唯达学校职务亦不能久旷,此不能不恳两先生曲予宥谅耳。”

西北史地考察团主要是由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和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组织的,经费也由这两个单位承担。不仅向达的考察费由史语所、博物院筹备处负担,而且向达的家庭困难也是由这两个单位解决的。如1942年向达出发前夕,就“把家搬到四川南溪县李庄镇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另如1942年9月,向达从四川李庄赴重庆时,就“从博物院借一千元”。当1943年初经济条件稍好一些后,就让家属将此款给曾昭燏,请其“代交济之先生”,并“将达所立借条收回销毁”。同时给傅斯年、李济写信报告:“去岁九月自李赴渝,承博物院为假一千元,顷函舍下,命其归还,请昭燏先生们代转。”

或考虑到向达的实际困难,或是为了表彰向达在考察中的成就,或是为了弥补由于考察团内部的问题,在考察经费上向达与劳榦、石璋如之间的矛盾或误会,李济并没有收此一千元借款,而是作为从昆明到李庄、再到重庆的路费报销了。对此,向达感到不安,就在给曾昭燏的信中说:“舍下还博物院一千元,济之先生不受,令人惶悚。”因此向达表示绝对不能接受此款,要在六、七月间返川后,当面缴还。

向达不想接受这一千元,除了其个人品德外,还有一个原因,即中研院已给了其二千元作为从昆明到重庆的路费补助。据1942年11月5日向达致李济、傅斯年信说:“重庆寄滇二千元事,亦承昭燏先生转达两先生盛意,极感殷勤。”同日向达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也说:“关于研究院寄滇二千元事,承告济之、孟真两先生盛意,感激之至。”从“极感殷勤”、“感激之至”可知,此二千元并不是法定的,而是有人情,还有对他1942年“七月间举室入川,倾家荡产”窘境的补偿。

由于“研究院汇昆二千元,承足下盛意,代为报销,已不敢当”,所以从博物院所借一千元“决不能再报(世间出旅费只有一次,岂有至再至三之理。此例不可自达而开也)。六、七月间返川,达只有面缴而已,尚乞谅之。”

从以上所述可知,向达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不论是开始的动议、邀请,还是考察中费用、困难的解决,成绩的汇报,甚至对其家属的安排和家庭困难的补助,都是史语所与博物院筹备处,即向达是以个人身份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和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的聘请、代表中央博物院参加西北史地考察的。作为北京大学教授的向达,只是“请假一年”。

 

五、考察中的多方反应与互动

 

但不可否认,事情往往会发生变化,有时真的会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在考察过程中,由于形势的发展,北京大学和向达双方也都有了变化。

从北京大学来说,早就有考察敦煌的计划,如1940年底,汤用彤、姚从吾、罗常培、郑天挺四人联名给远在美国的胡适(胡当时任驻美大使)写信说:“在现状之下酌量举办少数之学术事业,如重要典籍之校订,古昔名著之辑佚,敦煌附近文物之复查,南明史料之收集,藏汉系语言之调查等。”即将“敦煌附近文物之复查”作为北大文科研究所的重点工作之一。

虽然1941年底,李济与汤用彤曾就向达参加考察事宜达成了协议,但北大方面仍然还是关心的,毕竟向达是北大的教授,又是著名的中西交通史和敦煌学专家,而北大的汤用彤、郑天挺等先生也都是有远见的学者。如1942年2月6日郑天挺曾致函傅斯年,询问向达的行期:“西北考察事如何?向公等何时成行?甚念。”

1942年8月向达从昆明的西南联大到四川的中研院、中博院筹备处后,北大还没有同意放人,史语所8月13日拟将其改为通讯研究员的建议也没有结果,即向达的身份问题还没有解决。此前,郑天挺曾给傅斯年写信询问向达的行期,在这种背景下,傅斯年于8月20日给在昆明的郑天挺回信说:“觉明已到。……至于觉明兄往西北事,……闻系以北大薪而往。如然,则此事应作为北大、中博院(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敝所(史语所)三处之合作。是即由北大来一信,内云,向教授被邀往西北参加史地科学考察团之史学部分。此项工作,似应即作为之合作。……上写敝所及中博院筹备处寄弟。……即由此上复,便成一案。这也算北大的科学工作吧。”

由于傅斯年有这样友好的态度,北大方面也就更加关注向达及其敦煌考察。郑天挺先生1943年1月17日的日记曰:“锡予(汤用彤先生)来,示以觉明(向达先生)敦煌来书,随与之长谈(北大)文科研究所发展事,余意,语言调查可在云南,若历史考证,此后唯敦煌一路。其中未广布,未研究之文献甚多。且其地为国际学术界所注意,关涉甚多,影响甚大。此后北大文研(文科研究所)之发展,舍此莫由。今觉明开拓于前,吾辈正宜追踪迈进。”

此时,西北日益成为国人关注的重点,政府及个人的考察团很多,向达在敦煌的考察又很有成绩,而北大此时在文科方面似无多少骄人的成就,正如汤用彤1943年正月十九日致胡适信中所说:“夫大学之地位,首赖其在学术上之有所树立。北大同人若不及时努力,筹措经费,力谋建树,将来在学术上之地位必见低落。此意三年前毅生、莘田、从吾及弟等为文科研究所募款事已经详说。……现在文科情形较前尤为吃紧,极望我兄之援助。”因此,汤用彤、郑天挺先生就更加关注敦煌,认为北大文科研究所的发展“舍此莫由”。

由于傅斯年的友好表态,再加上胡适从美国为考察筹措经费,北大方面顺水推舟,就提出向达参加考察的身份问题了。如汤用彤1943年正月19日致胡适信说:“觉明此次以北大教授名义,参加中央西北考察团,其薪津由北大付,此外稍寄去小款,自不够应用。然觉明于交通阻塞之秋,万里长征,所获已不少。实物例如收得回鹘经文一卷,为国内所无。其在敦煌所调查者逾三百余窟,比之伯希和记录多约百余。盖觉明精力过人,而相关学识之富,并为国内首选,西北考察如由彼主持,实最合宜。……以故敦煌文物调查不能再缓,而我公为西北调查所筹款,亦宜委托北大专管,务求用途得当。此虽弟一人之私意,实为学术之公心也。”

在此背景下,汤用彤、郑天挺诸先生就认为向达是北大的人,并有了北大与中研院、中博物院合作考察的愿望。1943年2月28日向达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说:“近得汤锡予先生函,谓北大有与中研院、中博院合作,在西北设立历史考古工作站之意云云。”同年3月1日向达致傅斯年、李济的信中也说:“日昨得汤锡予先生函,谓北大有与中研院、中博院合作在西北设立历史考古工作站之意。”

由以上所述可以推测,1943年初,汤用彤将向达从敦煌的来信给郑天挺看后,两人就以向达参加西北考察为契机,开始酝酿北大与中研院、中博物院的合作问题,并给向达写信谈了这一打算。这就有了以上向达给曾昭燏写信询问:“不知北大方面负责人,是否有函来正式接洽此事?又不知孟真、济之两先生是否赞成此举?”同时还给傅斯年、李济写信询问:“不知毅生先生是否有信来谈及此事,又不知两先生于北大建议是否愿意予以考虑也。”

在汤用彤、郑天挺积极与中研院、中博院联系合作事宜的同时,为了消除与向达的误会(如前述向达信中关于薪俸寄送问题),修复北大与向达的关系,以便促成合作,北大也开始向向达示好,并提供有关款项。如1943年2月28日向达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说:“最近汤锡予先生函告,谓北大允为协助小款,将来以此为自敦煌至天水、由天水返川费用,大概可以对付,乞告济之先生,以后可不必汇款。”同年3月1日向达致傅斯年、李济的信中也说:“锡予先生谓北大尚可协助小款,以此数资,逐渐东归之用,当不虞有所短缺也。”同年3月13日向达致傅斯年、李济的信中又说:“达现存二千七百余元,北大允协助小款,俟作民来后,以此数供东归之用,即有短缺,亦复无几,达可以自筹,敬求詧谅。”

因为向达是“请假一年”参加考察的,他要在1943年6月底前结束考察返回四川,因此从2月开始就考虑后续问题,尤其是经费使用的详细情况,他要给史语所、中博院的傅斯年、李济、曾昭燏一个明确的汇报。同时说明,“北大允协助小款”,其东归返川费用可以解决,不需要史语所、中博院再汇款项。

在给曾昭燏的同一封信中,向达还谈了北大的设想及自己的态度:“昆明汤锡予先生来书,谓北大有与研究院、博物院合作在西北设立历史考古工作站之意,嘱达勿遽归去。达于日昨以长函复锡予、毅生两先生,详陈去岁以来经过情形,并谓欲留达在此工作,亦无不可,唯有一先决条件必须解决,即北大与今年西北科学考察团关于历史考古方面之合作,必须商妥,得到正式承认,而以达为正式代表北大参加工作之人,如此方不至于徒使个人成为怨府,而于学术前途,实际无所裨益。如其能办到此一点,则达之负责与否,不足轻重矣。”

1943年3月9日向达在莫高窟致王重民信说:“北大亦有命弟留此勿归之意。弟俱覆函力荐作民(夏鼐)主持此事;函北大时,并谓留此亦可,唯须将考察团历史考古方面与北大合作,先行议妥,声明在案,而以弟为代表参加工作,如此始可考虑。现北大及川中俱无覆信,究竟如何,不得而知。”

这才点到了问题的实质,即目前北大正在与中研院、中博院商谈合作考察西北事宜,在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北大方面要向达留下继续从事此项工作,而向达提出的先决条件是:北大必须是正式的合作单位,并要考察团承认向达是代表北大,并非以个人身份参加。即先要有结论,然后再谈归还是留。

北大与中研院、中博院的合作,尤其是提供款项,胡适起了巨大的作用。虽然胡适当时是驻美大使,但作为一个学者,他对学术研究、北京大学的发展乃至敦煌考察还是很关心的。据汤用彤1943年初致胡适信说:“昨日接觉明自敦煌千佛洞来书,谓彼曾得王重民函,转致尊意,谓将筹款为文科研究所基金及西北考察事业费,闻之不胜欣慰,为学校贺。但此间情况必将日劣,伏望早日成事。”同时第一次明确说:“觉明此次以北大教授名义,参加中央西北考察团,其薪津由北大付,此外稍寄去小款,自不够应用”。这里强调向达以北大教授名义参加敦煌考察,是要说明北大也参与了西北史地考察,因此,胡适“为西北调查所筹款,亦宜委托北大专管,务求用途得当”。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即胡适在美国所筹西北考察专款,应该交由北大管理。只有北大掌握了此笔考察经费,再以北大的名义拨付,作为向达敦煌考察的费用,那向达自然就是代表北大了,而北大也就是参加单位了。

这里所说得王重民函,乃是王重民给向达写信,谈了胡适拟筹款支持西北史地考察,而向达又将此信息传递给了汤用彤。

作为向达的老朋友和曾经的同事,又是一起赴巴黎、伦敦阅读敦煌文献的王重民先生,他们之间一直有书信往来,也自然知道向达敦煌考察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同时,王重民与胡适的信件联系颇为频繁,这从《胡适王重民先生往来书信集》和《胡适全集》中所保存的大量信件可以看出。他们在通信中会经常谈到向达的敦煌考察,甚至王重民还将向达的敦煌来信转寄给远在美国的胡适,以便胡适了解实际情况,由此可见王重民之用心良苦。如1942年8月7日王重民致胡适信中说:“适接向觉明兄来信,先为转呈”;同年12月8日王重民、刘修业致胡适信说:“又久未得觉明信,再去信时,敬当把先生盛意转达”;1943年2月19日王重民致胡适信中说:“觉明兄自敦煌有长信来,因想保存,送去摄影,不久再送呈一阅”;1943年3月19日信说:“觉明来信,叙事极有声色,故不畏琐渎,谨附上一阅。”

在此之前,胡适已从中央研究院代院长朱家骅的来信中知道了一些有关西北考察的事宜,也从蒋梦麟的信中知道了北大的近况。当看了向达的敦煌来信后,作为有远见的学术组织者,胡适显然认识到了敦煌考察的学术意义。由于已经从其他渠道知道了西北考察与北大的情况,他便从要害处即经费上着手。1943年3月30日胡适致王重民的信中说:“有三兄:觉明兄信附还。他这信,心细如发丝,字小如蝇头,读了使我很兴奋。朱家骅先生也有信来谈西北考察团事,梦麟先生也有信来谈北大的事。我近得两千元,也许即可汇给梦麟,一半作考察团费,一半作文科研究员印刷费。是李国钦送我的,我想他一定赞成如此用法。”后来胡适又致信王重民说:“四月中我汇五千金与北大,是李国钦先生捐的,我原电说明,一半为国学研究,一半供向达西北考察。今得六月四日罗莘田函云:此款一半已到昆明,一半留渝,作西北考古之用。”

正是有了胡适的全力支持,尤其是解决了困扰大家的考察经费,北大与中研院、中博物院的合作谈判有了实质性进展。1943年4月25日向达在敦煌给曾昭燏写信说:“北大与博物院、研究院合作事,骝先、企孙、孟真先生日昨来一电,谓无问题。锡予先生亦有一函,谓郑毅生、姚从吾赴渝开史学会,与骝先先生面洽。来电大约即系洽商结果。将来如果合作成为事实,还以请作民主持为宜。”同时还说“北大已汇五千”。

由此可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1943年4月,北大与中研院、中博物院才正式商谈了合作考察的问题。根据有关资料,1943年4月商谈的合作考察并不是正在进行中的西北史地考察,而是即将组建的西北科学考察团。因为直到1943年5月22日傅斯年致常书鸿的信中还强调说:“敞院去岁派遣向觉明先生前赴千佛洞研究,撰有有关保管之一文,兹邮寄二份,以供尊处参考,至希指正”。即向达正在敦煌进行的考察是中研院和中博院派遣的,并非代表北京大学。向达的《论敦煌千佛洞的管理研究以及其他连带的几个问题》一文,也是代表中研院和中博院,即是其职务作品,故才有“至希指正”一说。信中同时还写道:“向觉明先生仍拟在敦煌庚续研究,甚愿与贵院合作,期共发扬国光,稍尽学术界之责,还祈不吝赐教为祷。”这也是代表中研院在考虑下一步的敦煌考察。

从向达方面来说,他是受史语所和博物院的聘请,在联大“请假一年”的情况下,代表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参加西北史地考察的。由于是客人身份,并因安排家眷未能与劳榦、石璋如一同赴河西敦煌,再加上交通的限制,计划中的考察时间和行程往往会改变,使作为历史组组长的向达从昆明起程到考察结束,都没有与组员劳榦、石璋如二位见面,相关的考察未能同时进行,更不要说商谈、合作了。而考察经费又由劳、石二位掌管,再加上向达倔犟的性格,与劳、石二位产生了误会或矛盾。

1943年2月28日向达致曾昭燏的信中说:“劳君月初自渝来函,谓去岁在酒泉曾存一万元,专供达支用云云。此事以前从未谈到。十二月十四日石君璋如自兰来函,谓酒泉存一万元,供明年工作之需,未言专供达支用,仅云达如需用,不妨提取若干云云。顾二君所存之款,俱未示达以如何取法,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同年3月1日向达致傅斯年、李济的信中也说:“至于劳、石二先生去岁存酒泉一万元,达既不知如何提取,并亦无所用之,还请告劳、石二先生即将酒泉存款提回为荷。”

由于向达致信傅、李、曾诸位,谈到了经费使用及对劳、石的不满,李济便给劳、石二位写信询问,劳、石专门给傅斯年写信作了解释说明:“在向先生未动身之前,榦及章如(璋如)共领购置费、工作费等为六万五千元(博物院代购用品费一万元除外),故全部工作费中大半存渝,以便向先生自领。又因酒泉为飞机站,故存测候所胡振锋处一万元,以备同人随时取用”;在酒泉赴居延时,石璋如曾给向先生写信说:“此间尚余款一万元,明年仍须来此工作,拟存此间,先生款若不够用时,请动用”;在离兰州之前 ,“共存(兰州)科学教育馆两万余元,以备向先生之用”。但“向先生始终未寄信提及款事,亦不在兰州用款,故不知向先生在敦甚窘。”而石璋如原留的通信地址是汉中西北大学,但由于工作较多未能及时到达,因此“一切消息皆甚隔膜。”直到“四月间由西安接李济之先生信,始知向先生因款关系对章如不满,即快函分询兰州袁馆长、酒泉张主任,均覆以款仍未动,无人领取。”

正是由于在考察经费上的误会或矛盾,使向达的考察、生活非常窘迫,其心情也很不爽。因此,当北大允诺资助小款时,向达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并不断给傅斯年、李济、曾昭燏写信说明。

向达与石、劳二人的误会或矛盾不仅仅是经费问题,应该还有考察团的仓促组织、向达的代表单位和领导权问题。当考察开始不久,这些问题都就暴露出来了,如作为考察团团长的辛树帜“未到西北,而去湖南,又闻其去福建,此真可谓南辕北辙矣”。团长未能参与其中,在整个组织机构中也“无人总管此事”。作为史语所所长的傅斯年又没有领导权力,“若干情形弟(傅斯年)亦不知道,亦未有人明将此事派我去做”;而作为中央研究院会计处、总务处主任的王敬礼(毅侯)仅仅是上传下达,但由于其事务很多,也常常是顾此失彼。这样既耽误了事,又无意中闹出了矛盾。如石、劳在酒泉(或武威)曾有一电,“自然无人回他一电,于是石璋如即自动往甘南、陕西,并请院发护照,院亦发之矣”;“又如总处给石、劳信,託向转,向不知彼踪迹,只好退还,向之名为组长如此”。面对考察团如此混乱的情形,傅斯年向中央研究院院长朱家骅提出,应该在李庒有人负责,并提出李济是合适的人选,如李济太忙无法承担时,“或託曾昭燏君为此组秘书亦可。曾女士乃中央博物院之专员,与觉明及考古组诸人均好,又为济之所识任也。”同时还建议将考察团“改为中央研究院西北工作站”。在另一封信中还附上了《中央研究院西北工作站计划》。

在刚开始组织考察团并邀请向达参加时,他并不在意个人身份即代表单位,“为北大抑为史语所,个人毫无成见。”就是北京大学也是如此,1941年11月汤用彤致函李济时,对于向达参加考察“北大同人自均赞成,盼其能如期成行,共襄盛举”,并未提出北大的地位和向达的身份,只是强调考察期间向达的旅费及日常用度应该在考察费中支付。但在考察过程中,由于向达的模糊身份却带来了麻烦,如1942年12月4日向达在莫高窟给曾昭燏的信中说:“至于个人,不惟修养不够,难望有何成就,即人事方面,亦非不才所能应付。达来西北固无与人争名之意,而此意总难见谅于人。”1943年3月5日向达致曾昭燏的信就表达了无法忍受的心情:“一日曾草一长函,于三日清晨托人带进城付邮,想不久即可登记室矣。内附致劳君贞一一函,左右当可过目。其中小注一则,如以为过于露骨,代为抹去,以存忠厚,固感盛意,如不抹去,却亦无妨。青年人初开始从事学术工作,便走上邪路,卖弄智巧,以不合作与经济封锁拒人于千里之外,如不稍予点破,将以为天下皆是笨虫矣。”

就在考察团内部闹矛盾时,北大与中研院、中博物院的合作谈判已基本就绪,北大方面也对向达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再强调向达是北大的教授。其话外之意,显然要将向达参加的此次考察作为代表北大,即北大也应该是考察的合作单位。同时还提供经费,拟由向达代表北大担当下次考察团的历史考古组的负责人。而向达本人也认为是由于自己的身份问题而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也就开始强调自己北大教授的身份,即自己是代表北大参加考察了。就在1943年3月5日致曾昭燏的信中表达了明确的意见:“前年达在滇向北大方面及孟真、济之先生自告奋勇,愿作西北之行,始意不过欲以个人之经历,促研究院、博物院及北大通力合作,在西北为历史考古之学另辟一工作地方……区区之意,既为北大及孟真、济之先生所采纳。……所不幸者,西北史地考察团之组织,虽出自研究院与博物院,而历史组则为两者与北大合作之事业。而达之来,亦为代表学校,并非以个人资格参加,此种情形,最少北大方面,有此谅解。惜乎考察团自组织以至出发,于此点未尝正式声明;历史、考古两组中人,于此中经过,尤其未能明瞭。总以为研究院与博物院所组织之考察团,乃横来一野汉,撞入上苑,并荣膺组长,而腼然不辞,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在这里,向达第一次提到西北史地考察团历史组乃北大与中研院、中博物院合作事业,他是代表学校,并非以个人身份参加考察。此前向达一直坚持说自己是在联大“请假一年”,考察方面的所有事宜也都与北大没有联系,而是不断向中研院、中博院的傅斯年、李济、曾昭燏汇报,中研院、中博物院的负责人也从未谈过西北史地考察团与北大的合作。如果北大是合作单位之一,为什么北大未承担考察经费?向达的所有费用,包括从昆明到重庆的路费都是中研院负担,并向中博物院借款,甚至其家属也要安排到史语所!

向达态度的变化,一方面是认为在考古组受气,即受劳、石的排挤,另方面是当时北大正在与中研院、中博物院商谈合作,而傅斯年也表示同意。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向达没有了后顾之忧,他的心情也发生了变化,其不满情绪也就毫无保留地宣泄出来了。

向达参加西北史地考察团赴敦煌考察,北大从开始的无所谓到积极的参与态度,向达从开始的以个人身份“请假一年”到强调代表北大,中间的变化已如上述。虽然此次考察北大不是合作单位,但北大文科研究所由于向达的参加已开始介入,“实在是借了些向达的光吧。”并为下次合组西北科学考察团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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