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登记,您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地为南京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到南京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2.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
婚姻证件丢了怎么办?
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查询档案(档案已移交到档案馆的请到档案馆查询档案),双方带查档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本人到场即可)。
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一方户籍为南京户籍的离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南京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一方或双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内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如何预约婚姻登记?
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或“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后台进行预约。
一、“我的南京”手机APP预约
1、打开“我的南京”APP首页点击更多。
2、点击“婚姻生育”——“婚姻登记预约”。
3、选择您需要办理的业务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预约
1、关注“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
2、点击“民政服务”——“婚姻登记”。
3、选择婚姻登记婚约。
4、点击预约婚姻登记。
5、选择您需要办理的业务并填写相关信息。
能开具未登记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吗?怎么办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南京市玄武区或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通讯录
来源:社会事务处
美编:李婉婷
校对:解宏亮
责编:秦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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