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极端事件:用规则与制度把“冲动的代价”锁在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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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灭门案:5月1日,山西定襄,3人死亡;5月10日,河南濮阳,2人死亡4人受伤;5月10日,山东济南,3人死亡;5月11日,辽宁东港,10人死亡2人受伤,5月13日,山西兴县7死11伤。
近期极端事件频频发生,虽然不在现场,但只是从通报的文字上就可以看出来,可知事件的惨烈。
有个人复仇的,灭门惨案的,冲动杀人的,老实人被逼急了举起屠刀的,受害者最终变成杀人者的。
尊严的屈辱不堪忍受,身心的疲惫不堪负荷,一念成魔,愤而举刀。刀子捅出去的时候,对方命没了,自己的人生毁了。
归纳来说,除了相互矛盾纠纷引发的针对性报复,就事后的无差别报复社会的疯狂举动。
无差别报复犯罪行为是人性泯灭的体现,如果说针对性的报复行为发泄怨恨是被逼走上绝路,从感情上可以获得理解和同情。
最令人不耻的是就而事后无差别报复社会的疯狂举动,就是极端行为,这是非常可耻的,怨有头、债有主,滥杀无辜是畜牲不如。
不过潘多拉魔盒好像已经打开了,可以清清楚楚看到社会的戾气还在上升。
社会暴戾之气愈演愈烈,比狠般非理性报复已成“通病”。
事件当事人中不少因长期权益被侵犯得不到及时维护,又没有获得有效宣泄和救济的渠道。
虽然他们值得同情,但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确实不可取。
而且这些恶性暴力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中,不少无辜民众也频频成案件受害者。
然而舆论场也出现了一些应当警惕的声音。
有人竟然为比狠的行凶的人叫好,这无疑在为社会戾气火上浇油。
他们的言论看似“很有道理”,可置于如此极端化行为中荒谬的。
这种比“狠”的社会心态值得警惕,因为“比狠”只会让暴戾蔓延。
因为它试图为比狠的暴力行为构建一种危险的“合理性”。
受害者有罪论是荒唐的,共情杀人犯是不可取的,但是叩问杀人动机和案件真相,是值得公众关注和探讨的。
那么为什么会变狠?
是因为社会基本规则失守,社会博弈的各方相互强化了用力的方式。
加之阶层固化、贫富悬殊、道德沦丧、权力膨胀等很多社会问题,便叠加变异出极端事件。
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和解社会。
所以“狠化”的社会趋势,必须得到足够重视和警惕。
某种社会心态的形成,自然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
但一个平和、包容、理性的社会,不会为动辄诉诸暴力乃至“一了百了”的社会心态提供温床。
戒狠先解恨,解恨先戒狠,任何矛盾都是相互而生的,
要消除民众的“狠心”,先要解开社会对于各种不公、强权的“恨心”;
要解开大家的“狠心”,首先要消除来自公权、富人等社会强势一方的“狠心”,减少刺激普罗大众情感的事件。
为什么戾气会加重?
一般来说造就这个戾气的因素只有两个。
一是经济不好,就业艰难,这个不是胡扯的,官媒,统计部门的报道上都有。
一个人无所事事,前途渺茫的时候,自我心里的枷锁就会很轻易被释放出来。
还有一个氛围的原因。当下的人其实是很浮躁的,且多数的人都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
这些人遇事会走极端的,因为暴力,极端是最不需要动脑子的行为。有的人会用暴力发泄,而有人则选择用暴力行为去逃避当下。
还有一个MG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这个社会是属于金灿荣、张维为、司马南之流的。。。。。。
如何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的比狠和暴戾之气,除了保持善良,退让与抗争,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值得每个人尤其那些人重视的。
一起命案发生了,最主要的就是挖掘本质,不解决根源问题以后会更麻烦的。
毕竟指责他们泯灭人性很容易,也应当反思他们为什么会泯灭人性,怎样预防这种人再次产生!
社会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群组成的,5%是社会精英,5%是人渣,其他的都是乌合之众,好的社会中乌合之众会崇拜精英,坏的社会中乌合之众会追随人渣。
易怒非好汉,退一步海阔天空,更需要用规则与制度把“冲动的代价”锁在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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