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专门委员会通过《数字市场法》建议案
DMA最引人注意的创新在于,其主要针对被欧盟监管机构定义为“守门人”(gatekeeper)的互联网公司。它们通常具有举足轻重的行业地位,并经营着作为用户重要入口的“核心平台服务”。核心平台服务包括网络中间服务、搜索引擎、社交媒体、视频分享、操作系统、云计算和广告投放等。
DMA规定了成为“守门人”的具体条件。首先,公司需要在至少三个欧盟国家提供核心平台服务,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以及超过10000个商业用户。其次,在欧洲经济区(EEA)内的年营业额达到80亿欧元、市值达到800亿欧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欧盟委员会在向欧洲议会提交DMA的初步方案时,提出的“守门人”标准是,年营业额不低于65亿欧元、过去一年的市值不低于650亿欧元。可以看出,议会现在通过的草案将两个数额都分别进行了上调,也意味着“守门人”的标准比最开始设得更高了。
DMA还规定了被认定为“守门人”的公司在欧盟市场内“该做的”和“不该做的”行为,特别是设定了关于定向广告的新规定。
“守门人”公司将需要避免将不公平的条款施加给消费者和商业伙伴,在使用消费者数据时需要满足额外条件,需要复核《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规定。DMA还强调,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尤其不得为商业目的进行处理,如直接营销、特征分析和行为定向广告。
DMA还授权欧盟委员会在相关领域实施“补救措施”的权限,以期暂停“杀手式的收购”(killer acquisitions),并规定“守门人”公司有义务向欧盟通报任何有意向的集中收购。
DMA还提议,将建立一个“欧洲数字监管者高级别小组”(European High-Level Group of Digital Regulators”),以促进委员会和成员国在执法决定中的合作和协调。他们明确了国家竞争主管部门的作用,同时将数字市场管理的执法工作交由委员会负责。
如果“守门人”不遵守规则,欧盟委员会可以对其上一财政年度的全球总营业额处以“不低于4%、但不超过20%”的罚款。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维斯塔格高度赞扬这项建议案,他表示,这向着建立一个自由、公平和竞争性的科技市场迈出了一步,在这个市场中所有参与者都有机会成功。
但有评论指出,DMA是到目前为止全球最严格的科技监管立法尝试。
DMA尚处于立法程序之中,下一步是谋求在今年12月欧洲议会全体会议的表决通过。如获通过,将于2022年上半年在法国担任欧洲理事会主席期间,开始由议会与欧盟政府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来源:前哨综合自央视新闻客户端、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