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3月20日 下午 11:21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全国首例!楼上把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合理吗?判决来了

律法帝国 2024-01-24

   

每个屋主装修时都有自己的想法

中式、美式、法式、北欧、现代……

敲墙补墙、改变户型,也是常有之事


但若认为自己的房子,想怎样就怎样

关起门来谁也管不着

就有可能惹官司上身

👇


案情简介


2014年,刘某装修房屋并入住。装修时,刘某改变房屋原户型,将客厅的公卫拆除,拓宽客厅面积,又将厨房改为公卫,导致公卫正对楼下厨房。

2016年,李某购买刘某楼下的房屋,装修后于2019年入住。装修中,李某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的401房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并一路拐入其主卫卫生间后接入卫生间主管完成排水。入住后,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内心十分膈应。李某遂将楼上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刘某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下层厨房的上方。刘某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应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高院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律法帝国”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拜托了!


您身边的朋友都在关注的法律公众号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点击长按扫描关注

版权说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全国首例!楼上把厨房改厕所,正对楼下厨房,合理吗?判决来了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