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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严交规来了:开车刷微信罚300元记2分!打灯至少3秒!不按规定变道最高罚500元!

深圳梦 2020-09-17

深圳的小伙伴都知道

11月1日,深圳“最严交规”即将启用!

这就是

 新的《深圳市经济特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解读

交通违法处罚条例

● ○ ●

最严交通条例启用,实现最文明城市交通

● ○ ●


条例解读 | 开车时看导航、接单属于违法行为吗?权威解答来了!

相信许多市民现在较为关注的问题就是

“开车时使用手机怎么罚?”

“看一下导航会被罚吗?”

“回复一下信息会被罚吗?”


现在蜀黍就来一一解答

《处罚条例》对于该情况的详细规定

一起来看


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处三百元罚款。


细心的朋友们肯定都发现了

新的《处罚条例》将原本的

手持电话、电子设备”

改成了“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

这小小的改变,却有大大的不同



01

适用的情形更广

请牢记

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

存在手持、手点、观看电子设备等行为

哪怕电子设备不在手上

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总计316人,其中94人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占总数近1/3),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02

适用的操作对象更多

除了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外

在行车过程中操作其他各种电子设备

如车载导航、车载电台、PSP等

同样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看到这儿可能会有很多小伙伴

表示“抗议”

“开车不熟悉路况,看一下导航不行吗?”

“网约车司机要接单怎么办!”

…………


不要着急,请继续往下看
蜀黍当然知道各位的担忧啦!
所以,以下内容必须睁大眼睛看好咯

 以下行为 深圳交警重点查处 

只要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

犯了以下任何一点

蜀黍都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 持续操作电子设备超过一定时长

  • 频繁操作电子设备达到一定次数

  • 使用电子设备观看与驾驶无关的内容


总而言之,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

回复信息、发语音、刷抖音

看视频、打游戏……

在一定时间内频繁操作电子设备的行为

不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更是交警蜀黍查处的重点!



但如果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

司机迅速点击导航、用耳机接听拨打电话

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

 将不纳入处罚范畴 


还有这样一群人

也是蜀黍重点“关照”的对象之一

营运车辆驾驶员长时间在路面行车

日常使用手机接单、操作导航较为频繁


为了进一步规范

出租车等营运车行业的手机使用

便于企业后台及乘客的司机的监督

深圳交警明确规定了

出租车司机手机放置的位置

 全市出租车司机不得将手机放在方向盘左侧 

必须将手机放置中控位置

(即方向盘右侧)


深圳交警严查严处
司机开车操作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
加强路面巡查整治
时刻盯紧驾驶位上的你


除此之外
蜀黍还布下了“天罗地网”
利用电子警察抓拍
强化对“开车操作电子设备”违法的查处力度
路面巡逻整治+电子警察抓拍
开车时,你还敢分心驾驶吗?


没有蜀黍的地方有“天眼”监控

没有监控的地方有深圳市民

你的违法行为

已被“深圳市民”拍下


开车使用手机?举报!


10月7日,深圳交警接市民举报,称在滨河大道有一辆粤BDK7859的面包车在开车时接打电话,并把腿搭在玻璃窗上。

07 /10


接到举报后

交警立马开展调查

在我大深圳违法

我第一个不同意


10月8日9时许

当事人接受调查


我当时在回客户微信。

回客户微信?你不知道开车时不能使用手机吗?

知道知道,我知道错了。



最终,交警对当事人驾驶机动车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记2分的处罚;以及对其驾驶机动车手持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记2分的处罚。


路遇驾驶人开车操作电子设备

请马上举报!

交警蜀黍出台有奖举报政策

对于举报属实的,每宗奖励100元

温馨提示


举报动态的交通违法,提供的图片应当能够反映车辆的位移情况且车辆牌号牌清晰,有视频支撑的尽量通过微博或APP上传视频举报。

在这里,蜀黍推荐大家

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这种举报形式可自动抓取地址和时间

能够大大的提高举报成功几率!


扫码随手拍举报


路见违法,积极举报

更多举报方式,赶紧get起来吧~

1

网站: 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2

电话: 可拨0755-83333333举报。

3

随手拍: 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

4

一键举报: 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条例解读 | 打灯至少要3秒!不按规定变道,最高罚500元!

新手司机刚拿驾照开车上路时

总是一条车道走到底

原因很简单:不敢变道

而有些老司机仗着自己驾龄长

却养成了s形变道的习惯

有时甚至不打转向灯

你可知,这属于违法行为!



11月1日起,新条例实施后

将对这一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力度!

快快点击视频了解详情


行车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变道

哪些变道行为属于违法?

一起来看

《处罚条例》解读之 变道篇 


01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这次修订,对使用转向灯的情形
做了进一步明确,分为三种情况
 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停车前 
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


那么,怎样才算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呢?
其实,每个司机驾考的时候都学过!
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


也就是说,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
 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 
 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GET


02

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五百元罚款。


许多市民经常向交警蜀黍反映

有些大车变道时一次性占用多条车道

有些车辆更是S形变道行驶

严重影响了后车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今后罚500元!

GET


随意变道、变道不打灯

你以为这仅仅是一个不良习惯吗?


2019年1月至9月,深圳共发生涉及变道的亡人事故8宗,其中因右转弯未打转向灯引发的交通事故2宗


2019年10月13日,在罗湖区

发生了一起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



开转向灯是为了提前给其他人示意

传递行驶意图

随意变道、不打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今后,深圳交警将加大对

不按规定变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铁骑巡逻时,见一个查一个!

没有蜀黍时,还有监控在线执法!


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随意变道被举报


10月14日,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一辆小型越野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在福强路连续变道。



瞧这蛇形走位,连续变道、一气呵成

右转、左转、再右转

请问这是在“飙”车技

还是有车道选择困难症?


司机这一系列的操作

已经被后方车辆完全记录下来


当天上午,深圳交警立即传唤当事人到案接受调查。当事人解释道当时因为赶时间,所以开车开得比较急,并向蜀黍保证今后行车一定会多加注意。


 


最终,深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记3分的处罚。


2019年1月到9月

深圳交警共接到视频举报15987宗

其中,变道不打转向灯的2232宗


侥幸心理不可有!因为我们还有

“深圳市民”

当你以为自己违法没人发现时

可能已经被“深圳市民”记录下来了

重磅!交通违法处罚条例定了!交警权威解读,和每个人都有关!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

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消息一出,大家都十分关注
本次修订有哪些“新亮点”呢?
对市民有什么影响?
开车滥用远光灯、不系安全带
开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该怎么罚?
……

强势关注
交警蜀黍这就来给大家仔细解读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完善了对重点违法行为加强管理的条款;
2完善了有关优化执法措施、简化执法程序的条款;
3增设了创新制度,落实先试先行;
4强调了对责任主体的进行管理的条款。


本次新修订的条文
不仅强化了对滥用远光灯、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的治理还厘清和规范了不系安全带的法律责任更加强了对源头的管理!
具体规定是怎样的蜀黍将新修订的条文分为五大亮点进行解读认真看下去,你想要的全都有!


违规使用远光灯,今后罚款500元


在夜晚开车,很多朋友都痛恨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因违规使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本次修订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处罚由三百元调整为五百元。同时细化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认定情形,包括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临时停车使用远光灯的,都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不按规定变道,罚款500元


许多市民经常向蜀黍反映,一些大车一次性变道到不相邻的车道,或者车辆不打灯随意变道,严重影响后车。


本次修订对不按规定变道处罚500元。包括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变道转弯或者临时停车不按规定打灯的,进行处罚。


转弯车辆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


大家都知道,礼让斑马线已成为深圳司机的一种良好习惯,即使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那么,在车辆与人行信号灯同为绿灯的情况下,车辆还需要让行吗?



需要!本次修订对此问题予以明确,进一步强调了礼让斑马线的让行规则。



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背锅”


近年来,不少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和企业反映,乘客在车辆启动时系好安全带,途中解下安全带,在此情况下司机无奈“背锅”受罚不合理。


本次修订厘清和规范了不系安全带的法律责任,按照“谁不系罚谁”的理念进行处罚。但营运司机应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否则也将给予处罚。


记住了,以后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让生命多一重保障!

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近年来,找人顶替记分,甚至找人“买分”的现象频发且屡禁不止,买卖分的违法行为呈现泛滥的态势。


本次修订明确了对买卖分行为的处罚: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驾驶证买卖分的,并处罚款中介,处罚款,有其他情节,并处拘留。


不光是买分的,卖分的和中介

都需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罚款300元

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急剧攀升,去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到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同时,在涉酒亡人事故中,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占比最高,占到49%



本次修订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设有关规定,严管电动车违法。对骑行电动自行车冲红灯、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对饮酒后骑行电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载客超员,一超三罚


一些“人货车”非法拆除座位、改造内部结构,从而超过核定人数载客,此类载客车辆上道路行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


本次修订拟对载客超员严管重罚,一经查实,将对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使用单位或个人一并予以处罚


以后在深圳,乘客不系安全带

只罚司机的现象将有所改变

滥用远光灯、不系安全带

“买卖分”等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

我觉得完全OK


除了部分违法处罚力度有所改变

本次修法的亮点更多在于

 管 理 

 从“重罚”到“严管”



共同实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一并处罚


对于企业车辆发生事故老板唆使司机逃逸的、车主唆使醉酒人员醉酒后驾车等行为。先前对于企业只有在发生事故后进行深度调查才能追究企业责任,不利于事先管理


本次修订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老板或车主存在与驾驶员共同实施交通违法的情况,今后一经查实对共同实施人员一并处罚,避免后果发生。


外卖、快递等行业员工违法次数多的

违法造成事故多的,公布信息


部分外卖、快递小哥存在为抢时间,无视交通规则,屡次违法的现象。为督促企业树立注重交通安全的形象倒逼企业加强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的频发:



本次修订拟将快递、外卖等行业员工违法情况、交通事故纳入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企业信息的范围,对于不积极主动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导致事故频发、违法频发的企业,对社会公布其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布的信息加强管理。


完善纳入征信的条款


为督促违法行为人处理违法,形成“违法必处理,下次不违法”的良性循环:


一是扩大了纳入征信的主体范围。


本次修订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先前条例仅将运输企业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本次修订将物流、租赁等企业一并纳入需要向征信系统提供违法信息的主体。


二是扩大了需要纳入征信的违法信息。


本次修订将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信息纳入征信。


所以说,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

抑或者驾驶人违法

都会被纳入征信哟~


本次修法,一方面

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惩治力度

另一方面

也对部分违法行为减轻或不予处罚


14周岁以下儿童违反交规

家长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


作为监护人应当保障儿童的交通安全,14周岁儿童违反交规该罚谁?


本次修订规定,今后查处到儿童违反交规的,要求家长履行家长教育监管责任并接受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督促家长履行教管责任,从根本上减少儿童交通违法、教育儿童遵守交规。


时速60公里以下

除部分道路、情况外,超速不予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将部分道路的规定时速认定为建议时速


本次修订在不超过60公里时速的情况下,超速不予处罚。不过,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以及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行人活动集中的区域,超过限速仍应进行处罚。



优化申请首违免罚的规定


早年,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上线首违免罚,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违法,经后台审核变更为警告处罚,现继续推行首违免罚的人性化措施。


本次修订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明确包括需要记分、暂扣驾驶证等的,只要罚款不超过500元,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即免于罚款处罚、给予警告。


一直遵规守法开车的老司机们要是哪天不小心违法了记得“首违免罚”哟~戳图片链接,看如何申请


在线处理交通违法

提高交通违法处理效率


以前,交通违法了还需要跑窗口处理,费时费力。自星级用户上线以来,交通违法可在线处理,全流程无纸化,逐步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本次修订继续创新实现网络在线处理交通违法,在线调查、提交笔录、在线告知处罚事实依据及当事人权利、在线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增加通知停驶车辆、停用驾驶证的措施


增加通知停驶、停用并在系统里记录状态的措施,完善扣车扣证的程序。原本的传统违法需要扣车的方式,在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下,将扣车变为车主停驶


本次修订的目的一是电子证件普及的配套措施;二是避免扣留实际的车或证给驾驶人带来的处理成本以及给交警部门带来的执法成本;三是该措施有利于优化交通管理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企业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

处罚实际驾驶人


对于客运、货运、租赁等企业来说,其名下的车辆实际驾驶人违法的,如果实际驾驶人不主动处理,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无法处理,其名下车辆“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将影响车辆正常上路行驶。




本次修订增设有关条款,规定企业提前提供实际驾驶人信息的,可以对实际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即将驾驶员信息备案,对于备案期间的交通违法认定为备案人违法,解决单位车辆记分违法无法处理的问题。


逃避、消极处理交通违法

一经公告依法处罚


实践中,存在部分当事人在现场逃跑或经通知拒不到交管部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处理效率,也导致部分车辆因有“违法未处理”的状态影响正常上路。



本次修订对于此类消极处理交通违法的当事人,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公告告知违法行为,期满未提出异议,可直接做出处罚决定


也就是说,交通违法后

人不到场,蜀黍照样可以罚你!

跑,没意义



最后,蜀黍希望
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出行,安全行车!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自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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