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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磅 |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1)——天然气篇

能源情报研究中心 能源研究俱乐部 2022-03-19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1)》重磅推出,这是中电传媒能源情报研究中心连续六年出版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报告以大量图表、数据描述了我国能源发展情况。本公众号将陆续推出精华内容,敬请关注。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1)

第四章  天然气行业发展

本章作者   杨永明


一、天然气供需


1.天然气消费增长降速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快报统计,2020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24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在疫情、经济和市场等综合因素影响下,天然气消费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较此前四年明显下降。

注:2019、2020年数据系表观消费量及同比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图4-1  2011~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及增长情况

分领域看,发电用气同比增长7.7%,主要由宏观经济回暖等因素带动;工业燃气同比增长9.3%,增长的驱动力来自气价较低、减税降费等因素;城市燃气同比增长5.1%,其中商业、服务业用气受疫情冲击明显下降;化工用气同比增长4.5%,其中化肥用气快速增长,甲醇用气大幅下降。

分地区看,长三角和东北地区天然气消费增长大幅放缓,而东南沿海、中西部和环渤海地区天然气消费增长较快,增幅均在10%以上,其中环渤海地区是国内最大的天然气消费区域,地区天然气消费增长主要来自居民和工业用气推动。


2.天然气产量稳步提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192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增量163.26亿立方米,天然气连续四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增储上产效果明显。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气全面增产、贡献突出,其中煤制气产量4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65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超过200亿立方米。大庆、长庆、胜利、新疆等主力油气田产量持续增长,其中10月大庆油田天然气日销量首次突破千万立方米;12月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宣布年产天然气突破300亿立方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4-2  2011~2020年天然气产量及增长情况

2020年我国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达到1.29万亿立方米。油气发现主要来自西部油气盆地的新区带、新层系,四川盆地发现新的富含天然气区带,常压页岩气勘探取得新突破,为增储上产提供了新的资源基础。


3.天然气进口增速回落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进口天然气10166万吨(约14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3%。其中,液化天然气进口量6713万吨,同比增长11.5%,气态天然气进口量3453万吨,同比下降4.9%。受国产气快速增长和需求增速放缓影响,我国天然气进口增速回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约43%,较2019年回落约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

图4-3  2011~2020年天然气进口量及增长情况

我国天然气进口主体和进口来源均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进口主体中,“三桶油”以外的企业,如城市燃气、电力企业等,形成了液化天然气进口的第二梯队,2020年进口量增速超过70%,进口量占比11%,创历史新高。进口来源中,液化天然气进口来源国共24个,其中澳大利亚仍居首位,进口量占比46%,卡塔尔居第二位,其后是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管道气进口来源国前五名分别为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缅甸、俄罗斯。


二、天然气储运


1.管道建设速度大幅提升


2020年,我国新建成天然气管道约4984千米,较2019年增加2765千米。与2019年相比,天然气管道建设速度呈大幅增长态势。截至2020年底,我国境内累计建成天然气管道约8.6万千米。2020年续建或开工、2021年及以后建成的天然气管道总里程预计为3050千米,建设趋势仍然向好。

2020年建成或投产的主要天然气管道有:中俄东线中段(长岭-永清)、明水-哈尔滨支线,青宁(青岛-南京)输气管道,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深圳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外输管道,新奥舟山LNG接收站外输管道,西气东输福州联络线(西三线福州末站-中国海油福建LNG青口分输站),广东省“2021工程”,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线(陆良末站-召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弥勒段,宁海-象山天然气管道,济南东部城区天然气管道改线工程,中国华电启通(启东-南通)天然气管线,中国海油南海天然气管线高栏支线,中国石化中科炼化配套管道,“川气东送”与港华燃气联通工程,新疆煤制气管道潜江-郴州段,丽水-龙游天然气管道一期,秦沈管道天然气管道朝阳支线,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唐伊线”方城-南召、社旗天然气支线工程(南阳支线),山东临沂能源公司临朐-沂水天然气管道,临沧天然气管道支线一期,“气化湖南”郴州-桂阳段等。

2020年续建或开工建设、2021年及以后将建成的主要天然气管道有: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南段,中俄东线安平-临沂段,山东管网南干线、西干线、西干线支线,忠武线潜湘支线、西三线长沙支线与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管道湖南长沙联通工程,习酒镇-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陆川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工程山西-河北段,濮范台(濮阳-范县-台前)输气管道,麟游-宝鸡输气管道,“气化湖南”工程桂阳-临武段等。


2.储气库建设继续推进


2020年,我国储气库工作气量达147亿立方米,较2019年略有增长,约占全国天然气年度消费总量的4.5%。

2020年储气库项目建设进展包括:新疆温吉桑储气库群开工建设、辽河雷61储气库注气投产、吉林双坨子储气库完成试注、大庆油田升平储气库先导试验井等,主要集中在新疆、东北和川渝地区。


3.LNG接收能力快速增长


2020年,我国LNG接收站总接收能力达8700万吨/年,同比增长14.2%,年新增接收能力1085万吨/年,在建和扩建项目潜力巨大。若在建和规划项目如期建成,预计2025年接收能力将接近1.8亿吨/年。

2020年新建成LNG接收站项目包括:广汇启东LNG接收站三期工程,新增1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上海洋山LNG接收站扩建工程,新增2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浙江宁波LNG接收站二期工程,新增3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唐山LNG接收站三期工程,新增2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此期工程共新增4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上述项目分别为江苏、上海、浙江和北京提高了储备能力,为天然气供应应急调峰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各省市根据国家要求出台落实文件,明确重点建设任务,以完成储气能力建设目标任务。例如,云南省着力构建“1个地下储气库+6个省级重点实施的LNG储气项目+17个州(市)级重点实施的LNG储气项目”互为补充的储气体系;江西省重点推进湖口LNG储配项目工程和樟树地下盐穴储气库前期研究工作;湖北省加快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沿江LNG接收站和大中型LNG储罐为主的储气体系;河南省则通过“苏豫模式”在江苏滨海LNG接收站投资建设LNG储罐,满足储气能力需求并拓展气源渠道。


4.天然气互联互通工程取得新进展


2020年,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取得新进展。其中,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段工程于2020年12月3日正式投产运营。中俄东线是继中亚管道、中缅管道后,向我国供气的第三条跨国境天然气长输管道。中段按期建成投产后,与已建的东北、华北管网、陕京管道系统及大连、唐山LNG、辽河储气库等互联互通,可有效增强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供应能力和调峰应急保障能力。

青宁天然气管道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投产。该管道连接华北区域和长三角区域管网,在东部沿海地区形成陆上天然气与海外液化天然气资源的互通互保,实现与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东西主干管网的联通,可全面提升我国中东部地区天然气应急保供能力。

此外还有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启东三期LNG接收站项目,均于2020年12月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实现西气东输管网与启通天然气管线完成互联互通。西气东输福州联络线工程于2020年10月30日正式投产,用于将西气东输三线东段干线与东部沿海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川气东送管道于2020年8月26日完成金坛输气站向港华燃气金坛储气库投产试运行,实现川气东送管道与港华金坛储气库的互联互通等。


三、天然气价格


1.非居民用气提前实行淡季价格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通知决定,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一般情况下,淡季价格政策实施期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则是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据估计,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工业燃料和化工用气量为543亿立方米,该政策可为工业企业节省用气成本约120亿元。


2.天然气门站价格移出《中央定价目录》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与2015年公布的目录相比,新版巩固了我国近年来价格和收费改革成果,其中,在天然气领域,将此前位列第一的定价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删除,改为在目录附注中做相关规定,指出“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此外新版目录还增列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运输价格”的定价内容。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指出了各省市在具备竞争条件下可逐步放开门站价格的改革方向,下一步有望出台更加具体的改革措施,有先后、有区别地改革现有门站价格制度,提升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水平。此外,随着国家管网集团后新管道的不断建设,原来作为油气企业内部结算用的管输价格逐步显性化,成为国家管网集团与不同企业间的结算价,为下一步单独制定油气管网定价办法奠定了基础。


3.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


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天然气输配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各地要根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并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

输配价格的规范透明化是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重要一环。此次《通知》再次强调并重申天然气输配收益率7%的上限,旨在降低天然气用户用气成本,并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多样性,给地方留出很大自由裁量权,监管逐步走向精细化。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效果逐步显现,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收益更趋合理,将有效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4.规范城镇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


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其中在供气环节,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完善配气价格机制。城镇配气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该《意见》将推动公用事业行业规范发展,对于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也有更清晰的界定,从而促使城镇燃气企业等公用事业规范自身生产经营工作和收费名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营收。


四、天然气政策


1.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


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峰谷差超过4:1、6:1、8:1、10:1的地区,梯次提高建设目标。突出规模效应,优先建设地下储气库、北方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重点地区规模化LNG储罐。鼓励现有LNG接收站扩大储罐规模,鼓励城市群合建共用储气设施,形成区域性储气调峰中心。发挥LNG储罐宜储宜运、调运灵活的特点,推进LNG罐箱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多措并举提高储气能力。

该《意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多方面提出了举措,以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实现2020年底前供气企业、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销售或消费气量10%、5%和3天的储气能力建设目标。预计“十四五”期间,随着各项建设工程的建成投产,全国储气能力将大幅提高。沿海地区可依托LNG接收站,储气库资源所在地可依托储气库,其余地区则可通过LNG储罐或者创新合作模式完成储气能力建设。


2.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测算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测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规范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剩余能力测算工作,提升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服务水平,并就包括油气管道、LNG接收站、储气库等在内的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测算原则和程序做出具体规范。

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是指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可以向用户提供的尚未被预订的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注采等服务能力。此前油气管道、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的剩余能力均由主体公司自行测算,该征求意见稿有利于测算的标准化和作为系统统一运行的便利性。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的测算和公开将为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开放及公平接入提供条件,也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管网运营和管容交易的重要基础。

目前,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测算最终文本尚未公开。国家管网集团公司于2020年10月首次公开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储气库的相关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和当年11月、12月的剩余能力;12月又公开了2021年各月的剩余能力。这些信息反映了基础设施预订和剩余情况,将为天然气相关企业参与市场、利用管容和获取资源提供初步的决策参考。


3.开启第四轮页岩气矿权竞争性出让


2020年11月,自然资源部组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实施2020年贵州页岩气探矿权挂牌出让。此次挂牌出让页岩气探矿权的是贵州正安中观、务川大坪、绥阳桴焉一区块、绥阳桴焉二区块、遵义新舟、德江石朝6个区块,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在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可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出让。挂牌出让工作由自然资源部统筹组织开展。

自2011年以来,国内已陆续七次开展油气勘查区块竞争性出让,其中三次是页岩气区块竞争性出让。与此前几轮相比,此轮贵州六个页岩气勘查区块采取了新的出让方式,即挂牌方式,且为无底价挂牌出让;出让的区块具有价格低和面积小的共同特征;竞买人的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是中方控股,外资控股或独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也符合条件。作为多种所有制进入上游领域的有效探索,此轮页岩气探矿权出让标志着我国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进程进一步加快。


4.国家管网集团正式并网运营 “省网”与“国网”融合逐步推进


2020年10月1日,国家管网集团全面接管原分属于三大石油公司的相关油气管道基础设施资产(业务)及人员,正式并网运营,对全国主要油气管道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调配、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国家管网集团以股权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三大石油公司及其下属油气管网相关资产。同时,国家管网集团与中国诚通、中国国新、社保基金会、中保投基金、中投国际、丝路基金共6家投资机构签署现金增资协议,上述投资者以现金增资方式认购国家管网集团股权。随着主要油气管道由国家管网集团接管并统一并网运行,油气行业中游管输环节与上游勘探开发和下游市场销售分开运营,初步形成“X+1+X”的油气市场体系架构。

在现有大型油气企业管网资产划拨给国家管网集团的任务基本完成后,省级管网的改革成为当前管网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任务。2020年9月,国家管网集团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关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广东省政府将与国家管网集团共同推进省级管网与国家管网融合,通过股权整合成立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随后,海南、湖北、湖南、福建等省份的管网先后确认融入国家管网,为完善“全国一张网”创立了良好开端。省级管网融入国家管网能够避免各省天然气管道重复建设,减少省际、省内天然气资源调配的无序竞争问题,同时有利于天然气管道快速建设,减少输气层级,提高输配效率,降低终端用户用气成本,对提高天然气利用规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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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齐正平

校对:邱丽静

编辑: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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