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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严查!

还在用私户收付款,私户避税吗?看看今天这两个案例能不能给大家警醒!



1

私户避税

蜜雪冰城补缴个税765万!


近日,小前在中国证监会官网上注意到蜜雪冰城的招股说明书:


其中营业外支出”科目披露了这样一项指标:


代员工补缴奖金个税:765万元。


“雪王”自己的解释如下:


大致意思是:蜜雪冰城的股东通过个人卡向员工发奖金工资,利用私户避税,使得员工达到免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被税务局要求补缴了个税765万元。



2

2023严查开始!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2023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光罚款就高达300万!


所以,告诫老板们,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要引以为鉴!


那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一、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简单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二、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要小心了:


不仅仅如此,2020年央行又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可见国家对私户避税的零容忍。


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的看明白,结合文件内容、公转私转账、个人账户进账被查、合规的公转私方式等方面,我们做了一张导图:



3

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有些老板们又开始动歪心思了,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


我只能说,你想多了,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并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一、增值税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无法抵扣的原因:


(1)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2)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3)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4)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6)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具体原因:


(1)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


(2)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3)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四、企业管理风险


经常性的微信转账,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五、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4

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送老板和会计们5点忠告!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做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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