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邻居“改窗为门”直通露台,小区楼秒变“握手房”?男子:跨一步就能进我房间
近日,顺德容桂凤怡苑
有业主向热线反映
两年前买了新屋
最近准备装修入住
但是一家人都还没住进去
跟邻居的“超近距离”接触
让他们没有安全感
为此还和邻居闹僵了
最近一次还动了手
......
准备入住凤怡苑17栋205户的黄先生,一见到热线记者就忍不住诉苦。
205户业主 黄先生:
那个女业主就拿水瓶跑过来就砸到我的头,现在头部、耳朵都有伤。
据他的说法,今年元宵节后,他和邻居206户业主已经发生了多次矛盾,最近一次还引起了肢体冲突。而矛盾的焦点就是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二楼露台使用权。黄先生表示,对方拆墙做门来连通露台,让他感到隐私被侵犯。
205户业主 黄先生:
过完年准备装修,发现隔壁邻居206把公共外墙拆了,私自修了一个楼梯下来我这边的露台,连着我的整个房子三面窗都在那里。如果他下来对我人身安全那些都是有影响的,因为有些窗的高度只有一米四,有的只有一米。随便一个人跨一步就能进到房间。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206户业主将原本的窗口,改建成为两倍大的门口,安装了推拉门,并在门口修建了一个三级的台阶下到露台,而且用花盆和盒子划分出自己的“领地”。
黄先生多次和其协商砌回墙体,但都不欢而散。
记者从物业处了解到,二楼露台在开发商规划报建时就注明了,业主不能私自围蔽占有。
物业管理处 工作人员:
从我们合同条款来看,业主是没有买到这个露台的使用权,所以这个使用权是归所有业主所有,并不是归205或者206的某一户业主,他们可以使用,但是不能占有。
所以实际上,205户与206户都不能直接去到二楼露台区域,两户业主都进行了改建,205住户黄先生也拆除阳台的玻璃门和护栏通向公共露台,他认为前面阳台的护栏是他的专属,他有处置的权利;至于206的业主则认为......
206户业主:
我们这里有一个不是承重的小墙面,相当于一个小阳台,把那个小阳台打通了就可以出去露台。自己家私人建造,物业都不允许。是和物业报备了,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自己承担,签订了协议。
对于两户的改建,物业表示,事实上,205、206的业主都属于违规拆除,当得知情况后立即发出了整改通知,但是206户的业主一直逃避,目前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到有关部门。
据了解,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先后多次联同物管,到凤怡苑17座205和206住户进行巡查,认为两户涉嫌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会继续跟进,并且做出相应的处理。
有律师就表示,类似的改建行为如果未经审批,则应该自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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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强热线
编辑:郭强仔
责编:唐敏
监制:黄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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