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处分发表“不当言论”的律师,适用规则却明显错误,法科生能忍吗?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检索 Author 检索君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法科生之家
近日,看到一份处分决定书: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刘莹莹律师因为发表公众号文章被郑州市律师协会处分了。
处分理由是刘莹莹律师2020年3月26日在其本人微信公众号“莹莹观世界”发表了一篇题为《今天,领骨灰的家属排起了长长的队伍》的文章。郑州市律师协会认为:
该文涉嫌利用网络、媒体炒作未经核实的现象,散布挑动对政府不满言论。该文章阅读量50多万,转发1万多人,留言评论4千多人,被郑州市律师协会认定: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郑州市律师协会于3月27日立案调查,经调查后认为: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人员,在执业期间应当遵法、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活动之外更应当尽到高于一般公民的审慎之法律义务,模范遵守行为规范,不应在网络针对未经核实的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鉴于刘莹莹律师在在事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承认错误,删除文章,出具检讨并诚恳反省,符合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4月2日,郑州市律师协会作出处分决定书,给予刘莹莹律师“警告”的行业纪律处分。
以下为处分决定书照片(来源:治治冲锋号)
就在郑州市律师协会对刘莹莹律师作出处分决定书的4月2日,李文亮等湖北14名疫情防控一线牺牲人员被评定为首批烈士。
因为在微信群里发布关于疫情的信息,李文亮医生被训诫。
因为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关于殡仪馆外家属排起了长长的队伍的文章,刘莹莹律师被律协处分。
刘莹莹律师的公众号检索君关注过,导致刘莹莹律师被处分的文章我也看过,大部分内容是可以证实的事实,有些内容是基于事实的推论,其中也有不满的表达。刘莹莹律师的推论结果确实不准确,因为武汉人民被禁足的两个多月里,正常死亡的人也没有发放骨灰,不能将每天发放的数量乘以发放天数算出的结果作为武汉新冠肺炎死亡人数。但武汉新冠肺炎死亡人数肯定比公布的病例多,因为早期不是所有患者都做了检测,也有的因为无法住进医院在家里就去世的。
《财新》也有题为《武汉开放骨灰领取 汉口殡仪馆逝者亲属排起长队》的公开报道,文中有如下内容:
截止3月26日,武汉市官方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确诊人数为50006人,死亡人数2531人。当地一位三甲医院急诊科医生向财新记者介绍,在疫情期间,尤其是1月下旬至2月上旬的20天里,由于核酸检测不足,其医院同期有几乎与新冠肺炎确诊死亡病例数量相当的疑似病例去世,至于在家中死亡及其他非新冠死亡病人的具体数字,只有街道及民政部门掌握。
检索君作为一名法律人,认为法律人要言之有据,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缺乏事实依据的消息。郑州律协处分决定书中认为:不应在网络针对未经核实的事件,发表不当言论。对于郑州律协的观点,检索君部分赞同,部分反对。法律人确实应该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但是,刘莹莹律师的该篇文章中大部分内容是可以证实的事实,有些观点是基于事实的推论,即使推论的结果与事实有误,但也不是恶意传播谣言。基于事实发表的不满言论难道一定要认定为不当言论?
最重要的是,郑州律协作为法律人的组织,其对刘莹莹律师的处分要经得起规则的检验。那我们就来对郑州律协的处分决定作纯法律分析。处分决定中的依据是
经本会惩戒工作委员会研究和集体讨论,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十八条第(二)、(三)、(四)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内容是:
第三十四条 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
(五)发表、散布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发起、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者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
《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二)(三)(四)项的内容是:
第十八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
(二)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的;
(三)自觉改正不规范执业行为的;
(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发生或减轻不良后果的
很明显,《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对刘莹莹律师进行处分的依据,第十八条第(二)(三)(四)项是对其从轻、减轻的依据。
本案中,刘莹莹律师的行为可能构成“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的行为,但《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的适用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刘律师的这篇文章是在其个人公众号中发布的对时事的评论,整篇文章没有提到任何未结司法案件,怎么能认定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因此,郑州律协的处分决定适用规则错误,而且是明显错误。
刘律师发表该文的行为该不该批评,是否应该处理,可能不同人有不同观点。但是作为一个律师协会,怎么能够犯下规则适用错误的低级错误呢?希望郑州律协能够纠正错误。要处理,也要正确适用规则。一个律师协会错误适用规则,这是一个法科生不能忍的。
推荐阅读
疫情集体诉讼案文章精选
中国政府因疫情在美被诉,法院会怎么判?聊聊《外国主权豁免法》的前世今生
瑞幸财务造假相关文章精选
美国股民起诉瑞幸咖啡和承销商,打响“瑞幸自爆财务造假”后集团诉讼第一枪(附诉状全文)
瑞幸咖啡面临多家律所集体诉讼,索赔金额或近800亿,法院已立案 !
尽调范本!浑水做空瑞幸报告30595字全文翻译(附PDF全文下载)
瑞幸这个事儿对法律人的启示:最好的尽调永远要“更深一点”、“更近一点”!
孙杨案相关文章精选孙杨案“一审”胜诉律师:专业人办专业事,外行指挥内行会出事廖诗评 | “孙杨案”裁决中的“猛料”:仲裁庭的“百密一疏”? 孙杨案78页仲裁裁决中文版全文首发:宝贵的研究资料孙杨新换翻译直闯庭审现场,首裁蒙圈:法庭不是你想来就来的 孙杨CAS仲裁案关键问题法律分析:如何正确的挑战专家证人孙杨案裁决全文公布,事实认定部分译文首发(附一审事实整理)CAS公布孙杨案裁决全文:孙杨母亲一直在帮倒忙国际体育仲裁院公布孙杨案裁决全文(附听证会全程视频+交叉询问文字实录)
公众号后台回复“孙杨裁决中文”获取孙杨案裁决中文版全文。
回复“第七版”下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PDF全文
回复“防控方案"下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PDF全文
回复“考察报告”下载《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合考察报告》(2月29日发布)PDF全文
回复“民法典”下载《民法典(草案)》(2019.12.28)全国人大最终官方版本
武汉8个“造谣”者之一李文亮现身了,这是他危重中的专访,披露了大量细节!
科技部:科研人员在疫情防控任务完成之前不应将精力放在论文发表上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国外预测“2000人感染”数学模型不符合现实
学习资源 | 实务干货 | 法律招聘 | 法律资讯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
关注法科生之家
获取更多干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