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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德迈先生:从甲骨文到文言文

汪德邁先生 文字研究 2021-10-27

汪德邁先生


从甲骨文到文言文


中國表意字只是在孔子之後才成爲真正完完全全的一種語言媒介,我們在後面將談到其原因,以及是如何轉變的。直至那時,即自西元前十三世紀該文字被創造到西元前一千年中葉,大約七個世紀的時間裡,這一表意文字專爲一種國家行政工具,完全掌握在“史”之手中,後者負責占卜並掌管其從占卜發明的刻寫工具。


這一工具並非沒有相當的演變。它的發明,是爲了把占卜因式與結果書寫成占卜方程式。漸漸地,它演化成真正的文言,完全適用於各種話語體的表述,並最終被私人化。我們看到,這一演化是如何自甲骨文本身開始的。我們還將看它如何先在金文而後在不同的絲竹文書上發展,最後成爲作家文學。


在金文即青銅禮器上用表意文字,確切地說,在當時作爲賜命與獎賞王公貴族之證物的青銅禮器上刻文,始于武丁統治末期,故在初期甲骨文之後,不過稍晚些時候。

圖9 中國新石器時代的岩畫。市布齊溝泉(青海剛察縣泉吉鄉)山岩上山畫兩圖 (中國書畫藝術古老傳統的正劇)


圖10 新石器時代(右邊)及銅器時代初年(左邊)的象形符號。右邊:大汶口陶器之符號(高明編:《古陶文彚編》,新華書店,1990,第649頁)。左邊:極早期的銅器之符號(安志敏:《中國早期銅器的幾個問題》,《考古學報》,1981年第3期,第275-276頁)。這樣的象形符號還不是文字,而是象形字之原型


要知道何爲青銅禮器:它們是用於祭祀祖先的祀典之器。其重要性在於,中國古代王朝,是家族中的望族通過控制祖先祭祀而行的家族權力,去建立政治權力的。祭典所需的青銅器有各種類形:四足或三足鼎,用以烹煮祭祀所用的肉與穀物;食器簋,用以蒸煮;酒器、熱酒器,用以熱穀物酒;洗手用的水器(鼎、爵、角、斝、盉、觚、尊、觶、卣、壺、觴、盤、匜……);等等。中國考古學對其形狀與飾紋有深入的研究。此類禮器在考古學上屬類似的陶土器皿之直系,陶器大量出現於遠在青銅時期之前的新石器時代。(參見圖9圖10)


所有中國史前時期不同文化遺址中均有大量存在。其青銅之製作始于商代,在商人獲得先前夏人只用於武器製作的合金技術之時。第一批青銅禮器在中國西元前十六世紀的二裡頭遺址商代層中出現。而青銅器在當時是珍貴材質,只在王室作坊鑄造,此青銅所鑄之器只爲國王或那些受國王賜命者,尤其是爲獎賞其戰功顯赫,在其王室作坊爲之鑄造幾件美器。

武丁統治以前,青銅器沒有刻文。這便是確鑿的證據,中國文字的確是爲了記録占卜方程而被發明的。而考古學上沒有任何文字痕跡早于獸骨文與甲骨文,有一種解釋是,因爲文字可能的載體如竹簡、布、樹皮抑或其他是很脆弱的。這一解釋被青銅器的考古發現所推翻,青銅器保存得相當好,它是銘文可選之載體,並於甲骨文之前就存在,但金文卻出現於甲骨文之後。


此外,反對承認中國文字隨甲骨文而起這一清楚的事實,其理由是錯誤的。它的想法是,用在這些甲骨文上的表意字過於講究,不可能一下子被發明成這樣,之前肯定須經過一個文字形成的階段。事實上,之前是有一個相當長的形成階段,但不是文字本身的形成階段,我們上一章談到的,一個從初級骨占學的裂文到龜卜,從卜文到卜字形的龜璺的形成階段。是這一理性使卜兆系統化創造出非純意義上的“文字”,而是類科學的占卜標記。


我們回到青銅器銘文上來。當它們在青銅禮器上出現時,已經距青銅的存在有三到四個世紀了。考古發現約有兩百餘件各種類型的青銅器,其時代更早。和它們所模仿的陶器那樣,有時帶有符號。曹淑琴考辨出十四個此類符號。我們要強調的是,儘管其中某些符號可能作爲圖文字用於甲骨文,但還不是真正的文字,無論是陶器還是早期青銅器上的銘文。


例如,曹淑琴考辨的符號,其中一個引起了專家們極大的注意。它出現在一隻新石器時代常見於陶器的牛乳頭形三足青銅鼎上。該鼎今佚,但1755年乾隆皇帝時出版的《西清古鑒》見存。該符號(見圖10)。一只用非常簡單的線條勾勒的龜,上有一人像,伸展雙臂雙腿,類似後來的文言字“大”,由此而成某種“大龜”字謎。在文字發明很久以前,有些相似的圖紋出現在大汶口(西元前四千年)陶器上。有一個是日月山相迭的符號(見圖10),另一個只是太陽與山相迭,被收入表意字彙意爲“旦”,而在西元前四千年的陶器上,此圖紋並未成爲文字符號。“大龜”符號在甲骨刻文裡沒有找到對應的字體;但人們在古文中找到一個雙字形成的詞,不過其首字是“大”的略微變形,成“元”,構成《書經》所證的“元龜”(傑出之龜)。這一雙字的詞後來被組合成一個字“黿”,大龜(Pelochelisbibroni Owen)的中國名字。我們看到,這些符號具有泛中國新石器時代所特有的圖紋文化特徵。不過,我們重申這一點,這些符號一直是孤立的,沒有任何語言組合,不能被當作文字符號。


圖11 殷朝時代銅器上家族符號與親家稱呼之初期銘文。左邊:殷墟出土三足鼎(李濟:《殷墟青銅器研究》,上海世紀出版社,2008,第350頁)。右邊:殷朝時代兩種銘文(白川靜編:《金文集》,京都:二玄社刊,1964,36號和41號)


最初真正的青銅器鑄銘爲獻詞。初始的表述極爲簡單,僅由一到兩個字組成:該青銅器受獻者之廟號,前面或有以此器祭祀受獻者的後代對之所持的譜系名號。確實,如果君王一直獻青銅器,受獻者會施恩其祖先,而祖先的護佑因受獻者的善行而使之得以受君王之恩惠。當時,廟號均出自干支體系的天干名,如《考乙》《祖辛》(參見圖11)。


鑒於甲骨文均以天干名始,天干在曆法上主一旬十天,可以設想,是關於天干字的總體思路,促使在青銅禮器上,模仿占卜方程式中作爲某種獻給宇宙性的旬日,鐫刻此類獻詞。在青銅禮器上刻上所獻給的祖先之宇宙廟號是很自然的,尤其所行的祭祀之日與祖先的干名同日,換句話說,廟號表明祖先在宇宙中的地位。


然而,正如甲骨占卜方程由後加的詳細陳述而豐富起來一樣,青銅器銘文也漸漸展開,愈來愈具體,陳述此祖先的後代,即青銅禮器之受者,幸虧其祖先護佑而得功德,對後代有益,獻此鑄銘青銅器作爲嘉獎。在這專文裡,此位受獻者被稱爲該器之“作者”,意思不過是因祖先保佑有功德,而得到此器。


最初的形式很簡單,諸如:“枚父丙”(“枚”爲器之“作者”,“父丙”爲其父),或略有伸展:“集咎作父癸寶升彝”(“集咎”就是器的“作者”,獻禮給其“父癸”)。稍後,銘文繼續伸長,也記録受獻者有功德,獲一組禮器(通常所獻的是一組各種不同的青銅器,各有相同的銘文)。殷代末期,這樣的銘文可達四十餘字。下面是今存該時期最長的一段銘文。沒有獻詞,僅僅是關於一位大人物必其的受獻情形的概述:


圖12 必其卣銘文(李學勤審訂:《商周古文字讀本》,北京:語文出版社,1989,第69-70頁)


乙巳,王曰“升文武帝乙宜”。在興大廳,遘乙羽日。丙午,寫,丁未,祭。已酉,王在梌,必其易貝。在四月維王祀羽日。(參考圖12)


周朝,作爲授權與獎賞證物的鑄銘青銅禮器,其製作大量增加。該時期的金文數量,被編目的,達上萬,金文長達500字。占卜官“史”成爲文書,其職能增多。在殷代甲骨文中,在一殘片上已有孤零零的“作冊”二字。人們只能猜測,它指的是負責將紋片編冊(此字很形象)的人,在當時,無疑就是占卜片。周朝不在卜片上刻占卜方程,而規定在題獻記録上作之。而後,在題獻記録上再加由同一史-卜官作的其他記録,因爲唯有史-卜官識字,以存記其他新的活動。


這些書冊,其材料或爲絲,或爲編制成冊的木簡、竹簡,書寫自上而下。按規定,簡的長度大致根據所録之文的級別而變化。在所收集的周朝青銅器銘文中,二十餘篇爲作命內史涉入之證。內史亦稱右史,負責記君王之言,太史亦稱左史,負責記君王之事。在大諸侯國也有這一職能。在君王與諸侯兩級,青銅銘文記録賜獎之命辭。


占卜之命辭,同樣爲政府(君王或諸侯)之命辭,賜名,獎賞,朝聘,或有不同使命。這些命辭愈來愈詳細,文言變得成熟了,比甲骨文式更靈活、更細微。關於這一演變,李學勤歸爲如下進程:1. 定語的發展;2. 帶屬性介詞的詞或片語作定語出現;3. 迭音詞出現;4. 被動句出現;5.行爲主語出現。


是這些題獻金文開創了中國純文字性的古文言。在西方,則是史詩首先開創了口頭文學,而後,用字母文字記録歌手的吟或誦,從而形成筆頭文學;在中國,是先王之嘉命,而非史詩,構成文學最初的史詩地層。這些嘉命並不缺乏與西方史詩英雄性相對應的誇張。


比如,在長達20豎行197個字的毛公鼎銘文所記的嘉命中,我們讀到,該青銅簋器主紀念其先輩、周成王之侯毛伯于西元前九世紀東征嚴戎:


王令毛白更虢城公服,王立,乍四方亟,秉繁、蜀、巢令,易鈴。咸,王令毛公以邦塚君、土馭、呈戈人伐東或瘠戎。咸,王令吳白曰:「乃師左比毛父」;王令呂白曰:「乃師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從父征,誕城,衛父身」。三年靜東或,亡不成肬天畏,否屯陟。


在有韻的銘文中,這種英雄性有著特殊的鳴響。王國維與郭沫若先後肯定這一點,迄今爲止,發現有61篇包括早至西元前十世紀的銘文均含有這一特徵。應該指出,文言與韻文,並無絲毫矛盾。每一個文言字,都帶有發音,給文言以口語性的第二維度,內史演之,爲其所寫的王言增色。中國書寫詩的源頭就在於此,在這裡要解釋它是如何從金文走出的。


我們所知的最古老的實例在《詩經》裡。該詩集由什麼組成呢?由創作於西元前十一世紀到六世紀的305首詩(不包括六首有目無內容的詩)。這些詩分兩類:詩集的第一部分160首爲周朝十五國國風,第二部分145首禮頌,其中105首爲王室與諸侯祭祀之歌,即雅,40首爲祭祀時所唱之頌。儘管王室祭祀禮頌在詩集的第二部分,它們是最早出現的。不要以爲是作家的詩。這些是音樂作品,作爲祭祀文的對稱部分構思而成,在中國古代禮制裡,社會秩序由國家行政通過祭祀而建。在這一文化裡,禮與樂密不可分: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


在官方活動中,禮儀化的外在行爲從外規範舉止,與此同時,禮頌產生感動,使人於內心感受事物之秩序。兩者均爲善治之事。它們的組成爲的是體現“天道”,如政權將天道嚴格地落實在公共秩序的形式上。因此,國家負責音樂的大司樂位元屬最高行政級別。


《左傳》告訴我們,在西元前六世紀強大的晉國,大司樂師曠是該國四大夫之一,作爲太宰,輔佐太史趙。《國語》指出,此太宰一職,其責爲引導執政的君王,以大雅所頌之德潤之,如《詩經》第256首《抑》所作的那樣,衛武公(西元前853-前758)以君王善行訓誡自警,其實是讓厲王聞之。作此類詩是占卜官“史”的職責之一,瞽史受命爲之,最優秀的樂師從盲人裡選録(不過,在這裡,此詞肯定不能從字面上去理解,大司樂亦非真爲盲者)。


完全可以認爲,占卜史官與大司樂職能之間的同宗關係,上溯到肩胛骨骨占卜人與薩滿師職能之間的同宗關係。在占卜成爲科學性占卜學、宗教成爲禮儀體制的同時,薩滿古老的舞蹈也轉變成一種《詩經》的舞頌禮儀,該禮儀從其迷人的跳神原型中繼承了一種通感力,禮制開發了它,同樣,文言從其占卜原型繼承了一種闡釋力,經典注疏開發了這一闡釋力。《詩經》就這樣爲周朝創造,參與了深刻的文化轉變,即在建立封建機構取代商王朝的宗法式家族制度的同時,將宗教禮儀化而成爲有完備系統的文化機制,以強化社會秩序。


詩歌爲該機制中的一個齒輪。那些傳統上所稱的“作者”,無疑與青銅禮器受者爲器上所刻獻詞之“作者”意義相同:他們是詩歌的贊助人,衛武公的《抑》肯定是這樣,其實這些詩篇由王室或諸侯行政機構中負責文書的占卜官受命撰寫。注意在諸侯國裡,這些文書史官至少最初是由王命所派。此爲孝王時期(西元前954-前924)的大克鼎銘文所證實,銘文寫明,王對克的冊命和賞賜之外,還將賜其家:“易女史、小臣、霝龠、鼓鐘”。


而史以青銅禮器銘文之文言撰寫《詩經》,它們以人們在詩歌裡看到的形式,禮儀性地贊祝器主的美德。陳致開創性的研究對此提供了論證,他斷定,並非如人們至今所認爲的那樣,青銅銘文從詩頌得到靈感,而是詩頌取自青銅器銘文形式。


此外,同一銘文刻者在西元前十世紀興盛的古中國,將書面體詩韻的發展與用於青銅編鐘的禮樂相連。他甚至將詩頌的四言節奏與樂理四律相合,當時的編鐘便是由此樂理製成的。從這裡我們看到,青銅銘文自甲骨方程式起源,《詩經》的頌詩與王室祭祀詩則從這些銘文孕育而生。


至於《詩經》第一部分的《國風》,事實上年代較晚:幾乎全部爲春秋時期(西元前722-西元前481)所作,無一作于東周(西元前770年遷都洛邑,今河南洛陽)以前。在王權開始嚴重衰微時,它們以某種民間方式出現作爲救助,試圖在社會基層頌揚那貴族階層正在失去的東西。它們在至此之前完全爲貴族的王室音樂的倫理禮性中注入一種類民間的變奏。


前面談到的西元前六世紀中葉晉國大司樂師曠這樣說道: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爲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昵,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爲書,瞽爲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


在這一段文字裡,我們看到,貴族,即太子、公、卿大夫,與普通階層人士,即庶人、工、商等同位。社會所有階層沒有區別,同樣由宗親或類(友情)架構,它們是作爲擔負著中國道德倫理所賦予親、友之責任的各種成分被提出的:幫助所屬宗親的那個要求給予支持的人,輔佐之,當其有德行,頌之,當其無德行,諷刺之。在史與司樂受命而作的詩歌裡,那些致君王及要人之讚頌詩,是西周青銅禮器銘文傳統。


周東遷後新式詩歌方才出現,名爲風,字面的意思是“風”,而這裡實際的含義是“諷”以詩美刺,與上面引句末尾師曠所用之“誦”同義。


接著,大司樂在文中指出,對當任政事的批評根據其等級採用不同的形式:在貴族高層,批評是直接而決然的(箴諫);在貴族下層,批評原則上只是泛泛的(規誨);而在平民階層則爲謗,商旅於市,百工獻藝,以“諷”政事。師曠接著描述,當時如何搜集民間新的諷誦,並造以《夏書》作古書。正月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收録對當政所誦之譏諷。


《漢書》卷二十四上記載,采詩獻之、比之音律,以聞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窺牖戶而知天下”。


《詩經》乃如是而成。由此推論,這些詩頌絶非如人所說是口語作品,人們錯誤地以爲詩歌是唱誦的,而唱誦是語音的而非文字的。確實是用嗓子唱詩,但其所誦乃是次一層的讀音。在這裡,它是一種語義上爲純文言的表述以繪聲的方式展開,儘管該文言可能會有來自口語的成分。不僅雅頌爲文言,取之於民間因素用禮儀性語言寫成的類民俗的風頌,也同樣完全是這樣。


風誦最初當然源自口語,史與司樂們將之完全改寫,以入禮樂。其過程是:1. 行政官員振木鐸于路、采風並默記之;2. 風入官府,記誦,獻于司樂;3. 司樂與史用文言整理成正規形式。


很清楚,只有這一形成的文體可以解釋采字不同十一國的民歌,何以均成四言律。


文言對民歌的格式化造成一個廣闊的詞彙發明工廠,因爲民歌富有大量植物、動物與地名。這使詩經除其禮儀用途外,還是一種風物課本。至於詩經的四言律,它與青銅銘文的韻文相同。或許,四言律與甲骨占卜方程的特性不無關聯,要知道後者的第一部分均由四言多項式起始(序文的成分:“干支”的兩字,“卜”一個字,史人的“人名”一個字,一共四個字)。


禮頌詩歌與周代的占卜、國王的左右史記言記事,録於竹簡或帛。《墨子》指出此乃“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爲政,故書之竹帛,琢之盤盂,傳以遺後世子孫”。並言這些竹帛之書,國家存之“傳以遺後世子孫”。


在這些文本,文字的使用肯定超出占卜録記的範圍,而作年鑒與禮頌之用,並擴至非正式的日常文書之用。官府行政人員在筆録官方活動之外當然不會放棄筆録日常活動這樣的好處。在一個竹林資源豐富的國度,書寫材料既豐富又廉價,易於備制,竹杆很容易劈出非常規整的竹簡。


關於這一點,如果中國文字是豎行直寫,獨一無二,而其他文字均爲橫向,無論自左或自右,可能是眼睛生理之故,與竹簡的使用無關。什麼也擋不住竹簡橫向。中國文字用豎行並自上而下,事實上源自占卜片沿“卜干”刻卜辭之用法。占卜方程初始,是直寫而非沿“卜枝”橫寫,是爲了避免卜辭越足那更具有卜占意義的卜枝。我們於此還得到另一個跡象,文字在中國始於卜辭,而非竹簡文。


竹帛書確實不如甲骨文或青銅器銘文那麼能保存。但我們的史料中所形成的空白,並不在甲骨文之前而是在之後。我們所缺的不是先於占卜方程式的“前-字”,它並不存在,而是關於肯定用於西周但不是青銅器禮儀文字的文書日常文字的證據。今天我們所掌握的最早的帛書材料是1942年在河南發現的戰國(始於西元前476年)絲帛書。該帛被盜掘自古墓。以“楚帛書”。聞名至於竹簡,最古老的一批於1978年在對西元前433年入土的曾侯乙之墓進行發掘時被發現,與六十四枚編鐘同葬。因此,除了青銅器純禮儀性的銘文外,關於源自文言占卜母體的中國最早的文書遺產,我們再無任何直接來源。


這最初的資料是純官方的,存於官府,我們只能通過西元前二世紀期間前漢儒家們重編孔子及其弟子所修訂的經典而知曉,經典大部分被西元前三世紀的法家文化革命所毀。而我們知道,周王室貴族蒙其所教:貴族胄子受授於六藝之書,包括數並馭、射、禮、樂。中國古代封建制與歐洲中世紀封建制的重大不同由此顯現:查理大帝是不識字的。


而在西元前七世紀,申叔時要求對楚國太子要教“《春秋》,而爲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教之世,而爲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爲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禮,使知上下之則;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教之令,使訪物官;教之語,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務用明德於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廢興者而戒懼焉;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尤亦教之禮,教之樂。所有所教皆書之竹帛,藏之府庫。”西元前七世紀的楚國,一位普通之“士”名亹受命爲太傅士,他曾就教于申叔時,自然可直接接觸這些經典以教之于太子;但只有受命編寫官府文檔者對文本負責。


就是在這片官方文書的土壤上,文言之用達最終拓展,它得以走出官方獨用的狀態,可以爲私人寫作所用,中國純粹意義上的文學,即私人作家文學萌芽了。文言發展的這一最後階段始於西元前五百年。由孔子(前551-前479)首創,他通過一場真正的革命革掉了政權對文書遺產的操縱權利,因躍而名列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人物之屬。


這一深刻的文化變革經兩個階段完成:首先,孔子對代表周王室傳統的典冊進行整理;其次,在孔子如此著力之後,孔子的接班人和對手們得以私用文言從事個人著作。我們先看這一變革在第一階段是如何進行的。


孔子《論語》第七章以此名言開篇:“述而不作”。人們通常只將此認作舊派之信守,反對顛破任何主流意識形態。但實際上,孔子所求,乃是恢復周王朝所設之封建秩序,而西元前六世紀前夕,周王朝正將淪入戰國之亂。今天的革命家只看到其反向的一面。然而“革命”在中國傳統的含義,是“改天命”。


孔子意識到自己受天命,使王室重上王道,他體現了真正革命性的革命。他是如何革命的呢?他給自己重編國家檔案的權力,把依周王朝奠基者理念所作的編修變成復辟王朝的宣言。


孔子本人雖爲一普通人,但出身貴族,西元前518年受大夫孟僖子之請,任其二子之師。此任使孔子得以接近魯國文檔。他藉此機會掌握編年史,不僅是要給兩王者學生作講解,更是爲了對這些史料進行修定,從簡述周朝創始者們的後代所犯的劣行來反襯凸顯正道之原則。這一點是孟子告訴我們的,他補言到:“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孔子並不滿足於修正編年史。傳統上認爲,他還修正了《詩經》。他尤爲著意《詩經》,因爲這些詩歌乃爲培養政治人物而唱誦。此外,他當然不會首先關注占卜法則,這一中國公共與私人文化的基石。就是這些由孔子重編並由其弟子保存的文集,成爲中國體制的根本經典。


現存的文集是漢代的修訂本,它們保存了西元前一千年前半期原始資料之精髓的什麼呢?從孔子的修編裡留下了什麼?無論如何,這些文集可以在孔子從事的革命第二階段,使文言書寫躍向最初的私人著作。


在孔子去世後,其弟子們決定編寫他們所記得的老師授課最精彩的部分,第二階段的革命才開始。他們編出《論語》,使孔子上“素王”之位,因爲唯有王之所言,在當時爲記寫對象,被“內史”所撰。然而時值有利於思想紛繁的亂世,孔子的理論並不爲所有人認同。


儒家思想的反對者們視《論語》爲簡單的意識形態宣傳品,而論爭所在,同樣是淩駕於口語之上的文言寫作。故而在“戰國”(前475-前221)時,相繼發萌傳統上所稱之“諸子百家”,各種以文言爲文的私人寫作大量湧現,這標誌著在中國,作家文學,即純意義上的文學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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