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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化平 : 論清華簡所見《蟋蟀》改編自《唐風·蟋蟀》

簡帛數術 2022-01-12
【摘要】文章认爲清華簡《耆夜》是近乎“小説家《師曠》六篇”一類的文獻,不是歷史文獻,也不是詩教文獻。此篇所載《蟋蟀》無論用韻,還是用詞,均表現出改編自《唐風·蟋蟀》或其底本的特點。在用韻上,清華簡中的《蟋蟀》大體整齊,整體上表現出時代較晚的特點;局部押韻不整齊,恰是試圖改編而受底本限制的結果。清華簡《蟋蟀》有“役車其行”一句,在用詞上與得勝凱旋的背景不相合,也與飲至禮上王公貴族們的身份不相合;在用韻上,爲與前一句押韻,將底本之“休”改作“行”。兩首《蟋蟀》的詩旨雖然大體相同,但仍有細微差别。清華簡《蟋蟀》既勸人飲酒行樂,又説要樂而有節,與飲至禮的場景存在一些衝突,這也是其改編自已有詩歌的證據。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中有《蟋蟀》,與《唐風·蟋蟀》大體相同,而與清華簡本相異較多。新材料也證明清華簡《蟋蟀》是後期改編作品,而非早期作品。【關鍵詞】清華簡;《蟋蟀》;毛詩;《耆夜》;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
   
    

  一般來説,若要分析文獻内容,首先要辨析其性質和體例。因爲性質和體例不明,則其内容之有無、虚實、宗旨就不明。所以,在分析清華簡中的《蟋蟀》之前,有必要就載録這首古詩的《耆夜》做一些討論。


一、關於《耆夜》之性質的認識


  清華簡《耆夜》記録了武王伐黎得勝而歸,在太廟舉行飲至禮的故事。此篇在交代完戰爭獲勝的背景,以及周公、畢公、召公諸人之職責後,就是周武王、周公兩人輪番歌詩。如許多學者討論的那樣,飲至禮除了飲酒之外,其實還有獻俘、策勳等等,遠較簡文所記複雜。很明顯,《耆夜》衹是截取了飲至禮中君臣飲酒作樂的片段,且在這個片段中,又將全部筆墨分配給周武王和周公,詳細記録兩人的歌詩。畢公看似戰功卓著,在《耆夜》中卻是個完完全全的配角。《耆夜》既不記史事、制度(飲至禮之始末),也不記人物(各人之戰功、封賞、言論)。因此,不應將《耆夜》視作史書。縱然它有某種史實背景或相關資料,仍不宜用史書的標準考察它。

  清華簡《耆夜》的主要内容和宗旨是記録詩歌並述及相關故事,類似性質的文字在傳世文獻中也有,如《尚書大傳》中有“維五祀,定鐘石,論人聲,乃及鳥獸,咸變於前”、“維十有四祀,鐘石笙筦變,聲樂未罷,疾風發屋,天大雷雨”、“維十有五祀,舜爲賓客,禹爲主人……於時卿雲聚,俊乂集,百工相和而歌《卿雲》。帝乃倡之曰:‘卿雲爛兮,乣縵縵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八伯咸進,稽首曰:‘明明上天,爛然星陳。日月光華,宏於一人。’帝乃載歌,旋持衡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時從經,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於賢善,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軒乎舞之。菁華已竭,褰裳去之。’於時八風循通,卿雲藂藂。”[1]像這類文字,都與古代社會的“詩教”、“樂教”相關。在清華簡中,還有一篇《周公之琴舞》,其性質就更加明瞭。這類文字將詩歌嵌入古史傳説,藉之建構一個場景,在這個場景之下,詩歌的意義得以呈現,所適用的場合也就一目了然。

  不過,《耆夜》又與 “詩教”文獻存在關鍵差異。[2]一是篇中詩歌的應用似乎並不得體,尤其是《蟋蟀》(關於詩旨的討論參見下文),並不十分契合篇中語境。二是畢公一言不發,完全體現不出賦詩時的唱和應對。缺少了這兩點,就很難談得上“詩教”。“詩教”文獻是教人讀詩、用詩的,孔子云“不學詩,無以言”,换言之,用於言説是學詩的主要目的。既然用於言説,當然就要追求言之有理,言之得當。是否有理,是否得當,要基於場合、言説對象。就《耆夜》建構的場合來説,明顯是君臣同樂,不醉不歡。武王兩次説“嘉爵速飲,後爵乃從”,就是要畢公、周公等開懷暢飲。可是,作爲臣子的周公卻不忘提醒畢公“無已大康”。武王酬畢公,周公酬畢公,均不見畢公作答。看《左傳》《國語》的歌詩、賦詩記載,往往是一來一往,一唱一和,縱然没有唱和或對答,也要解釋其原因。因此,《耆夜》只是講了一個關於周武王、周公作詩的故事。[3]《漢書·藝文志》載“小説家”下有“《師曠》六篇”,師曠是春秋時期的樂師,古代詩、樂、舞三者合一。《師曠》不入“六藝略”下的“樂”,而入“小説家”,則可能是關於詩、樂故事的書籍,《耆夜》可能與之相類。[4]


二、從押韻的角度看兩首《蟋蟀》


  在清華簡《耆夜》的研究中,最受關注的是篇中所記《蟋蟀》(以下稱“簡本”)詩與《詩經·唐風·蟋蟀》(以下稱“毛詩本”)的關係。爲便於比較,可將兩首詩及每句句末字的韻部鈔出:

  毛詩本的《蟋蟀》是隔句押韻,簡本雖然没有它整齊,但也是押韻的。在毛詩本中,“蟋蟀在堂”和“今我不樂”可能是陽藥合韻,簡本中也可能有陽藥合韻,不過是“役車其行”和“不喜不樂”兩句。就押韻來説,兩首《蟋蟀》都堪稱整齊,撰述時間都不會太早,不應是《耆夜》宣稱的周公旦的時代。另外,陳致先生提到過鐸藥合韻的出現時間應在戰國,此點也是應注意的。[7]魚、鐸、陽三部的主要元音相同,若鐸藥合韻,則陽藥也有可能合韻。不過,陽部與藥部,不僅元音不同,韻尾也不同,這種情况若是合韻,則屬很少見的情况。因此,王力先生認爲毛詩本《蟋蟀》中,“今我不樂”並不與“堂”等陽部字合韻。[8]如果確實不合韻的話,則簡本首章會出現隔三句才有韻。也就是説,不管陽部與藥部是否合韻,簡本《蟋蟀》中都會出現非常少見的情况。毛詩本則不然,首章魚、鐸通韻,第二章押月部韻,第三章押幽部韻,就算陽、藥不合韻,毛詩本的押韻仍然是比較整齊的。按簡本整體的押韻情况看,雖然没有毛詩本規整,但已經是比較成熟的形式。也就是説,以簡本押韻的整體情况看,它完全可以避免首章隔三句才有韻的情况。之所以没有避免,應該是簡本受毛詩本或其底本的影響,導致將“樂”字放在句末。[9]若從《耆夜》中的《樂樂旨酒》、《輶乘》、《贔贔》和《明明上帝》看,同篇中的《蟋蟀》完全具備做到全篇韻律和諧,不至於首章出現隔三句才押韻的條件。也就是説,簡本實際上受到了其它文獻的影響,才導致首章出現押韻上的問題。

  在簡本的第一章,出現了毛詩本第三章中的“役車”,不過用的動詞是“行”。《耆夜》構擬的作詩背景是伐黎凱旋歸來的飲至禮,也即戰爭結束之後,用“行”字顯然不合。從“蟋蟀在堂”以及第二章的“歲矞云暮”看,作詩的時間顯然是秋冬,即農閒時期。在這個時期説“役車其行”,顯然也是不合適的。孔穎達正義釋“役車其休”云:“‘庶人乘役車’,《春官·巾車》文也。彼注云:‘役車方箱,可載任器以供役。’然則收納禾稼亦用此車,故役車休息,是農功畢,無事也。……則庶人之車,冬月亦行。而云‘休’者,據其農功既終,載運事畢,故言休耳,不言冬月不行也。”[10]按此解釋,“役車其休”顯然比“役車其行”更契合作詩的時節。不過,簡本如果用“休”的話,則與陽部的“堂”,以及後面的“康”、“方”字不押韻。也就是説,簡本爲了押韻而選擇用“行”字,以至於句意與作詩場景不相合。這個顧此失彼的細節至爲重要,它表明簡本受了毛詩本或其底本的影響,是在已有文本的基礎上改編而成。

  簡本第一章還有一個細節,即第七句作“毋已大樂”,不像第二、三章的第七句均作“毋已大康”。這不是作者不懂得整齊句子,而是他想在第八句中用“康”字作韻脚。第八句末尾既然用了“康”字,則第七句末尾自然不宜也用“康”字。簡本首章既没有使韻律和諧,也没有使句子與第二、三章保持整齊,爲什麼會搞成這樣?比較合理的解釋應是簡本一方面要考慮飲至禮這個背景,另一方面又受其底本的影響,用字和韻脚都受到限制,結果在左支右絀中,把首章搞砸了。

  簡本第二章首句是“蟋蟀在席”,而毛詩本全部三章的首句皆作“蟋蟀在堂”。在簡本中,“席”係韻脚,是鐸部字,因此可與“莫(暮)”押韻。在毛詩本中,每一章的一、五、七句都是陽部韻,極爲整齊。爲什麼簡本每章首句不是“蟋蟀在堂”?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爲如果每章首句都是“蟋蟀在堂”的話,就意味著第二、三章也要用陽部字作爲韻脚。第二章第二句“歲矞云暮”中,“暮”是鐸部,陽部和鐸部陽入通韻的情况比較少見。因此,將首句中的韻脚改成鐸部字,則可與第二句押韻,有利於全詩韻律。第二章首句不作“蟋蟀在堂”,則第三章首句自然不宜作“蟋蟀在堂”。另外,“歲矞云暮”這句話與毛詩本“歲聿其莫”高度相似,説明兩者關係極爲相近。“暮”是鐸部字,簡本要使第二章也像第一章那樣押韻的話,就不能不摒棄“蟋蟀在堂”。

  簡而言之,簡本一方面想要首句押韻,試圖保持全篇韻律和諧,這表明它的成篇時間不會早到西周早期。另一方面爲了使首句押韻,又不得不將“役車其休”改作“役車其行”;將後面兩章的首句分别改作“蟋蟀在席”、“蟋蟀在序”,最終造成部分詩句的意義與飲至禮的語境不相合。

  以上押韻方面的分析説明,兩首《蟋蟀》不僅本是同一首詩,而且是簡本改編自毛詩本或其底本。當然,還要考慮相反的情况,即毛詩本是整齊、改編自簡本。這就涉及到詩旨了,因此下文試對兩首詩的詩旨作深入分析。


三、從詩旨和個别詞彙的角度看兩首《蟋蟀》的關係


  由於人們在理解簡本時常常受毛詩本的影響,故下面的討論從毛詩本開始。《毛詩序》説這首詩是刺晉僖公過於儉約,此點古有方玉潤,今有李學勤先生反駁,[11]故不贅述。開篇云“蟋蟀在堂,歲聿其莫”,即點出做詩時間,是在歲尾。“今我不樂,日月其除”,“其”,將也。鄭玄釋此兩句云:“今不自樂,日月且過去,不復暇爲之。”[12]這兩句直承第二句,提醒一年即將過去,應該抓緊時間行樂。《秦風·車鄰》有“今者不樂,逝者其耋”、“今者不樂,逝者其亡”,不僅句式近似,意思亦近似。從《車鄰》的上下文看,“不樂”之“不”必然是否定詞,作通假或語助詞理解都不合詩義。《詩》中含“不樂”的句子還有《唐風·揚之水》和《小雅·隰桑》中的“既見君子,云何不樂?”在《揚之水》第二章中,有“既見君子,云何其憂”,可見“不樂”只能理解爲“憂”。孫飛燕女士雖然根據《詩》中“不樂”諸用例肯定“不樂”就是憂慮、擔心,但又否定過去一般將“今我不樂,日月其除”理解爲及時行樂的解釋。[13]就毛詩本來説,後四句强調樂而知節應無疑義,衹是何種背景下提出這樣的看法尚有辨析空間。現在有簡本作參考,則可做出判斷。簡本用《蟋蟀》有兩層用意,一是勸酒,體現在每章的前半節;二是告誡不可過度,體現在每章的後半節。因此,毛詩本的“今我不樂,日月其除”也含有勸人及時行樂的意思。事實上,今文家對此兩句的理解與毛詩同。齊説曰:“君子節奢刺儉,儉則固。”魯説曰:“獨儉嗇以齷齪,忘《蟋蟀》之謂何?”[14]可見對《蟋蟀》及詩中“今我不樂,日月其除”的理解並非古文詩一家之言,實乃漢人共識(這種共識應該有早期的學術淵源)。當然,異見並非没有,故竹添光鴻駁之曰:“前四句似爲荒樂者代述其言,後四句又似戒其耽於逸樂,其實不然。前謂吾君亦姑行樂,毋一於儉。後則謂樂自有節,乃是奢儉得中耳。”[15]刺晉僖公之本事雖不可信,但論詩旨,則可謂得之矣。

  “無已大康,職思其居”,這兩句則開始勸人行樂當恰如其分,當思其所處之事。其中“職”字鄭玄訓“主”,竹添光鴻有詳細辨析,可以參看。[16]不過,馬瑞辰認爲若訓“職”爲主,首章“職思其居”義猶可通,“職思其外”、“職思其憂”則於義未協。因此,他主張“職”字訓爲“尚”,又引《爾雅》“尚,庶幾也”爲證。[17]按,馬氏之釋於義最恰,當從。已,甚也。“好樂無荒,良士瞿瞿”,則總結整章,“好樂”是從前四句得來,“無荒”是從第五、六兩句得來。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孔子詩論》評《蟋蟀》:“《蟋蟀》,知難。”[18]所謂“知難”當指踐行“好樂無荒”之難。之所以如此,乃因人生有“其居”、“其外”、“其憂”,在行樂之外,還需思考份内之事、意料之外、人生之憂。毛詩本是以第一人稱口吻寫的,所以説是“知難”,含自醒之義。《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載晉國趙孟請求鄭國諸大夫賦詩“以卒君貺”,印段賦《蟋蟀》,趙孟評之曰:“善矣,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張馳有度,知難則行易,所以説是“保家之主也”,可以託付大事。可見印段所賦《蟋蟀》與《孔子詩論》所論者主旨相同。

  簡本無“今我不樂”一句,而有“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兩句,這是在描述他人的情緒,不是自况,所以全詩旨在勸勉,而非自醒。在《耆夜》中,周公酬周武王,目的是勸酒,自當云“今夫君子”(按,這裏的“君子”也兼指畢公等人)。“不”字的解釋眾學者有爭議,有讀爲“丕”的,也有釋作虚詞的。[19]兩者在語法、文例、句義上似都可通,但均與全詩意境不符。“丕喜丕樂”,即大喜大樂。前面兩句“蟋蟀在堂,役車其行”看上去是在客觀描述,不過“蟋蟀在席,歲矞云暮”則明顯是在感歎歲月易逝。詩有賦、比、興,首句實有奠定全篇情感基調的作用,簡本《蟋蟀》亦當作如是觀。前文感歎歲月易逝,接著説“大喜大樂”,情感轉换太快,應該不是詩作本義。黄懷信先生將“從朝及夕”解釋作“從早到晚,指當天飲至的時間”。[20]第十四簡殘,簡端有“及夏”兩字(參前引原簡文字時的脚注),據第二章可補作“從冬及夏”。此句若按黄懷信先生的思路,當釋作“從冬天到夏天,指當天飲至的時間”,其中的不當是顯而易見的。若“不”字作虚詞,則“不喜不樂”就是喜樂,與“丕喜丕樂”意思相當,衹有程度不同,其義與詩作意境的衝突和矛盾也是同樣的。事實上,“不”就當作否定詞講,“不喜不樂”與前文感歎歲月易逝相銜接,一方面指出“君子(即畢公等)”不喜不樂,即情緒不够高昂、飲酒不多。這與今日勸酒類似,先説别人情緒不高,喝酒不多,作爲後面勸人喝酒的鋪墊。“日月其邁,從朝及夕”云云,是再一次强調歲月易逝,恍若從朝到夕,看似一年,其實很短很快。“從冬及夏”,一年被縮减成冬、夏,同樣是説時光短暫易逝。“毋已大康”與“無已大康”意思相同,“則終以康”、“則終以祚”、“則終以懼”,均説在恰當行樂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康”、“祚”、“懼”的結果。最後兩句,其實是在重複第七、八兩句的意思,明顯拖沓。所以,簡本《蟋蟀》同樣有兩層意思,先勸人行樂,繼之勉勵樂而有節,全詩是詩人對聽眾説的,不像毛詩本《蟋蟀》是自醒、自誡。兩首《蟋蟀》的詩旨看似相差無幾,但實際上存在細微差别。

  如果是毛詩本改編自簡本的話,則在用韻、章序、句數、句式、詩旨上做了調整。用韻、章序、句數、句式方面的調整是比較好理解的,以安徽大學所見戰國竹簡《詩經》來説,其中就有詩篇與毛詩本存在諸多不同,比如章序、句式等[21],這些改編的目的都可理解爲整齊韻律、篇章。不過,詩旨從勸勉調整到自醒就不好理解了。因爲如果簡本在前的話,則《蟋蟀》爲周公作的説法就會影響到後續版本,這樣一來,詩旨的調整,乃至將之編入《唐風》都是不合適的。因此,毛詩本改編自簡本的可能性是比較低的。

  今年9月底,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一批整理成果公佈,其中正好有《蟋蟀》,這首詩雖然被抄寫在“魏”中,但可證明並非周公作品。安大簡《蟋蟀》無論章數、句式,還是字數,都與《唐風·蟋蟀》大體一致,所見異文亦均爲通假,章次方面僅是第一、二章互倒。安大簡的抄寫時代是戰國早中期,有可能比清華簡還要略早一點。[22]安大簡《蟋蟀》足以説明清華簡中的《蟋蟀》是改編作品。

  從《耆夜》整篇之語境看,簡本的改編有其顯而易見的動機。由於《耆夜》營造的是觥籌交錯的場面,周公做詩意在勸酒,所以原本的“今我不樂”就不能不加以改動;原本的“職思其居”、“職思其外”、“職思其憂”三句旨在提醒反躬自醒、做好自己的工作,此亦不合場景,同樣需要改動。要改動的話,當然有多種改法。不過,簡本顯然受到毛詩本或其底本的影響,保留了“今我”這樣的形式,改成“今之君子”,這就導致句子數量增加。詩歌可以是偶數句,也可以是奇數句。不過,簡本選擇了偶數句,所以增加一句後,不能不再多增加一句。

  不過,簡本露出了一些馬脚,它的改編顯然不成功,造成全詩内容和詩旨與勸酒的目的相衝突;由於是基於已有作品的改編,自然受它限制,所以導致首鼠兩端、自顧不暇的局面。首先,簡本一方面勸人行樂喝酒,另一方面又提醒加以節制,這與同篇中的另外幾首詩歌純粹勸酒截然不同。雖説周公是“主”,但在周武王反復申説“嘉爵速飲,後爵乃從”時,周公卻提醒大家加以節制,這不僅與武王的意思相反,而且也使在場的其他人迷惑,到底喝還是不喝?其次,“不喜不樂”一句與當時場景不合。飲至禮上君臣慶功,豈有“不喜不樂”?學者將“不”讀爲“丕”或虚詞,用意之一或許就是消解這個矛盾,不過,這又造成與《詩經》詞例不諧,故不可信。周武王酬畢公,周公酬畢公和武王都在頌揚威武、神明,何以看到蟋蟀後,就是“不喜不樂”了?要之,簡本《蟋蟀》與《耆夜》描寫的場景不相合,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爲它依據的原作本就不是用於飲至禮上的酬酢之詩。雖然作了局部調整,但仍受原作框架的影響。

  另外,簡本在首章中用了“役車”這個詞,這與飲至禮的場景也是不符的。上引孔穎達正義已經説明,“役車”是庶人之車,而《耆夜》中周公面對的是周武王、畢公、召公、吕尚等人,怎能用“役車”這個詞呢?《詩·小雅·六月》是一首作戰凱旋後,在慶功宴上作的詩,不妨全引如下,以作比較:


六月棲棲,戎車既飭。

四牡騤騤,載是常服。

玁狁孔熾,我是用急。

王于出征,以匡王國。


比物四驪,閑之維則。

維此六月,既成我服。

我服既成,于三十里。

王于出征,以佐天子。


四牡脩廣,其大有顒。

薄伐玁狁,以奏膚公。

有嚴有翼,共武之服。

共武之服,以定王國。


玁狁匪茹,整居焦穫。

侵鎬及方,至于涇陽。

織文鳥章,白旆央央。

元戎十乘,以先啟行。


戎車既安,如輊如軒。

四牡既佶,既佶且閑。

薄伐玁狁,至于大原。

文武吉甫,萬邦爲憲。


吉甫燕喜,既多受祉。

來歸自鎬,我行永久。

飲御諸友,炰龞膾鯉。

侯誰在矣,張仲孝友。


  此詩作於飲至禮上,[23]詳細叙述了從出征,到戰爭,再到宴飲的情形。詩中反復提到“戎車”,充分體現出了詩作的背景。相反,簡本《蟋蟀》所説之“役車”,則不能使人聯想到戰爭,與《耆夜》建構的征黎凱旋背景並不吻合。《詩經》中,述及戰爭時,常常提到“戎車”,不見提到“役車”,如《小雅·采薇》:“戎車既駕,四牡業業。豈敢定居,一月三捷。”《六月》:“六月棲棲,戎車既飭。”“戎車既安,如輊如軒。”《采芑》:“戎車嘽嘽,嘽嘽焞焞,如霆如雷。”《頌·泮水》:“角弓其觩,束矢其搜。戎車孔博,徒禦無斁。”可見凡述及戰爭,用“戎車”最爲常見。簡本《蟋蟀》用“役車”,是受底本的影響。


餘 論


  以上關於兩首《蟋蟀》之關係的分析,一是從押韻的角度,二是從用詞及詩旨的角度。簡本的押韻雖比不上毛詩本整齊,但它追求一韻到底的意圖是明顯的,保存完整的第二章即是證明。從《耆夜》篇中其它四首詩看,簡本《蟋蟀》也具備押韻整齊的外部條件。不過,最終並没有做到押韻整齊,尤其是首章。之所以這樣,表面上是藥部的“樂”與陽部字不太可能押韻,實質上却是簡本在迎合飲至禮的語境,將“今我不樂”改成兩句的同時,又受其底本的影響,習慣性地選擇了“樂”字。簡本的第二章押鐸部韻,與毛詩本第一章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簡本中出現了鐸、藥合韻,而毛詩本是一韻到底。

  簡本《蟋蟀》本義是要勸酒,不過受其底本影響,又有樂而有節的勸勉,這就導致詩旨與飲至禮及同篇其它四首詩形成矛盾。在“役車”、“行”這兩個詞的使用上,亦暴露出簡本的改編痕跡。

  當然,兩首《蟋蟀》的關係還有第三種可能性,即兩者同源,是不同地域的本子[24]。從先秦文本流傳、生成過程的複雜性來説,這種可能性當然值得考慮。但從兩首《蟋蟀》的情况看,這種可能性應該可以排除。因爲戰國秦漢時人對《蟋蟀》的理解大體是一致的,雖然《毛詩序》《孔叢子》等説其是刺“晉僖公”過儉而不中禮,但這種理解其實有兩層意思,一是本事,二是本義。在本事上,刺晉僖公之説與《孔子詩論》所説似有不同。在本義上,其實都包含有不及時行樂且樂而有節的意義。只不過各種文獻在理解或使用《蟋蟀》時,各取本義之片斷或其側面。既然這些材料對《蟋蟀》詩旨的理解大體相同,則説明戰國秦漢時期不同地域、不同時段之《蟋蟀》就應與毛詩本《蟋蟀》差不多。另外,若是承認兩者同源,則必然認可簡本也是某個本子的改編本。從上文的分析看,這個本子顯然非常接近毛詩本或其底本。既然如此,當然就可推測簡本是在毛詩本,或其底本的基礎上改編而來。要言之,簡本要晚於毛詩本。

  在海外學者中,柯馬丁先生最近發表文章,就兩首《蟋蟀》的關係發表了不同於國内學者的意見:

  其中一篇文本比另一篇含有更多的措辭,共享的措辭和詩句出現在兩首詩的不同位置,兩首詩含有不同的言語視角,不同的韻脚,它們以不同的方式被語境化和歷史化,以及它們包含内容完全不同的措辭和詩句。我相信,這些現象中没有任何一個能以一種直接的視覺化複製程式來做出最合理的解釋,也不符合關於個體化作者或是書面製品的文本穩定性經久彌堅的假設。相反地,兩篇《蟋蟀》文本是通過它們總體上的主題、意象以及一套有限範圍的表述而聯繫在一起的,這些表述明顯使它們區分於其它詩歌:它們是某一個共享素材庫或是“詩歌材料”的兩個獨立的具體實現。不難想象,如果有其它的“蟋蟀”詩被發現,它們也將是不同的。而在這些“蟋蟀”文本之間,不變的是它們的基本理念,即倡導有節制的享樂。

  他所説“共享素材庫或是‘詩歌材料’”看似與國内學者所用“族本”、“古題”概念近似,其實有本質上的不同。因爲他還認爲:

  “蟋蟀”這一標題並不指示某首單一的詩作;它指示一種詩歌表達的多樣性,或者更準確地説,一種可以從中產生多種不同表達的詩歌話語。這些表達可以平行於彼此而存在,且不是由某個具體的“原詩”定義,而是由一系列情景化的語境、需求和期望驅使。[25]

  也就是説,他不認爲存在一個最早的“作品”。事實上,無論口頭還是書面流傳,很難想象不存在一個最早的“作品”。儘管這種“作品”基本不可能得到復原,但若不存在這樣的“作品”,則所謂的“素材庫”、“詩歌材料”就是無根之木,它們總不可能憑空產生、無序存在。另外,同出於“素材庫”的諸寫本固然有可能“平行於彼此而存在”,但一旦落實到具體的研究對象,則必須在深入比較文本的基礎上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掃歸“平行於彼此而存在”。安大簡《蟋蟀》的重現,就足以否定柯馬丁的一些推斷。就上文對兩首《蟋蟀》的比較來看,簡本顯然是某種底本的改編,這個底本的用韻、用詞、章數、主題都與毛詩本極其接近。由於毛詩本也是長期演變的結果,因此,這裏所説的“毛詩本”並不簡單地指向今天所看到的《毛詩》中的《唐風·蟋蟀》,而是指時間較接近、可以組成某種演變序列的一組文本。所以,可以認爲簡本《蟋蟀》要晚於毛詩本。


尾註


[1]〔清〕皮錫瑞:《尚書大傳疏證》卷二,光緒丙申年師伏堂刊本。

[2] 杜勇先生認爲《耆夜》是“戰國時期楚地士人虚擬的一篇詩教之文”,參見《從清華簡〈耆夜〉看古書的形成》,《中原文化研究》2013年第6期,第27頁。

[3] 蔡先金先生認爲清華簡《耆夜》是戰國時期古小説,此説近是,然又有不妥。《耆夜》雖然是虚擬之作,但與後世所謂的“小説”終究不可混同。就算是與《穆天子傳》相比,《耆夜》亦有明顯不同。在《穆天子傳》中,詩歌只是情節之一部分,且是整個情節的附屬部分。而在《耆夜》中,詩歌顯然佔主要地位,情節則極其簡單。蔡先金先生説法見其《清華簡〈耆夜〉古小説與古小説家“擬古詩”》,《濟南大學學報》2017年第1期,第88-96頁。

[4] 陳才先生對清華簡《耆夜》的性質也有精當分析,認爲雖有史部文獻的性質,但不宜以後世史部文獻的特徵審視《耆夜》。又引《漢書·藝文志》中記今文三家詩的特徵,認爲《耆夜》是關於詩的“雜説”。參見陳才:《清華簡〈耆夜〉拾遺》,《歷史文獻研究》(總第35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03-310頁。

[5] 李學勤先生將 “今夫君子不喜不樂” 讀爲一句,然後以“疏韻”解釋之。從句意上看,在第二章中,“從朝及夕”、“則終以祚”顯然宜作大停頓,不宜作小停頓。因此,句讀宜作“今夫君子,不喜不樂”。事實上,後續研究者皆作兩句讀。參見李學勤:《論清華簡〈耆夜〉的〈蟋蟀〉詩》,《中國文化》(第三十三期),2011年春季號,第7-10頁。

[6] 此簡殘損,整理者雖然作了推測,但未釋定“及夏”兩字,後復旦大學讀書會據圖片補釋,並依第二章内容,補“從冬”兩闕字。參見顔偉明集釋,陳民鎮、顔偉明按語:《清華簡〈耆夜〉集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57.2011年9月20日。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耆夜〉研讀劄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47,2011年1月5日。

[7] 陳致:《清華簡所見古飲至禮及〈夜〉中所見古佚詩試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第6-30頁。後收入其論文集《詩書禮樂中的傳統:陳致自選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7-201頁。陳鵬宇對鐸藥合韻的出現時間問題有簡要總結,參其博士論文《清華簡中詩的套語分析及相關問題》,北京:清華大學博士論文,2014年,第44-45頁。

[8] 王力:《詩經韻讀》,《王力文集》第六卷,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86年,第39、237頁。

[9] 陳致從藥鐸合韻出現較晚出發,推測“今夫君子,不喜不樂”是由“今我不樂”化出。不過,他更傾向認爲簡本《蟋蟀》時間上早於毛詩本,後來又經歷過戰國時期文人的改編。按,這個看法是自相矛盾的。如果簡本《蟋蟀》經歷過戰國文人的改編,則在押韻、字數方面當更爲整齊才是,不應是現在看到的樣子。參看陳致:《清華簡所見古飲至禮及〈夜〉中所見古佚詩試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出土文獻》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第6-30頁。

[10]〔唐〕孔穎達:《毛詩正義》,〔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影印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361頁。

[11]〔清〕方玉潤云:“今觀詩意,無所謂‘刺’,亦無所謂‘儉不中禮’,安見其必爲僖公發哉?《序》好附會,而又無理,往往如是,斷不可從。”《詩經原始》,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53頁。李學勤:《論清華簡〈耆夜〉的〈蟋蟀〉詩》,《中國文化》(第三十三期),2011年春季號,第8-9頁。

[12]〔唐〕孔穎達:《毛詩正義》,〔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影印本,第361頁。

[13] 孫飛燕:《〈蟋蟀〉試讀》,《清華大學學報》2009年第5期。

[14] 所謂“齊説”出自《鹽鐵論·通有篇》,“魯説”出自張衡《西京賦》。轉引自〔清〕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414頁。

[15]〔日〕竹添光鴻箋注:《毛詩會箋》,南京:鳳凰出版社,2012年,第725-726頁。

[16]〔日〕竹添光鴻箋注:《毛詩會箋》,第727頁。

[17]〔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336-337頁。

[18] 學者們對“知難”有不同讀法,實因對《蟋蟀》理解不同。晁福林先生認爲是知曉世事之艱難,也指出了能够知曉事理之不易。參晁福林:《上博簡〈詩論〉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第238-240頁。

[19] 比如黄懷信讀爲“丕”,可參看黄懷信:《清華簡〈耆夜〉句解》,《文物》2012年第1期,第79頁;《清華簡〈蟋蟀〉與今本〈蟋蟀〉對比研究》,《詩經研究叢刊》第二十三輯,北京:學苑出版社,2013年,第242-251頁。曹建國先生則認爲“丕”或作虚詞,或作“大”講,詩義均可通,參看曹建國:《論清華簡中的〈蟋蟀〉》,《江漢考古》2011年第2期,第111頁。李均明先生則認爲“不”是語助詞,“不喜不樂”即“喜樂”,參見《〈蟋蟀〉詩主旨辨:由清華簡“不喜不樂”談起》,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四輯,上海:中西書局,2013年,第32-37頁。

[20] 黄懷信《清華簡〈耆夜〉句解》,《文物》2012年第1期,第79頁;《清華簡〈蟋蟀〉與今本〈蟋蟀〉對比研究》,中國詩經學會、河北師范大學合辦:《詩經研究叢刊》第二十三輯,北京:學苑出版社,2013年,第242-251頁。

[21] 黄德寬:《略論新出戰國楚簡〈詩經〉異文及其價值》,《安徽大學學報》2018年第3期,第71-77頁;《新出戰國楚簡〈詩經〉異文二題》,《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5期,第5-9頁。

[22] 安徽大學漢字發展與應用研究中心編,黄德寬、徐在國主編:《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一)》,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滕勝霖:《〈唐風·蟋蟀〉與出土簡本對讀》,安徽大學漢字發展與應用研究中心網站,2019年9月20日,http://hz.ahu.edu.cn/2019/0920/c6036a209409/page.htm。

[23] 孔穎達云:“若王自親征,飲至大賞,則從軍之士莫不在焉,何由吉甫一人獨多受祉?”是《六月》乃飲至禮上的作品。參《毛詩正義》,〔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影印本,第424頁。

[24] 較早提出這種可能性的是陳致先生,他推測兩首《蟋蟀》的關係有三種可能,前兩種是一先一後,第三種是:“簡文《蟋蟀》與毛詩《唐風·蟋蟀》是源自兩個平行互不相干的文本,有各自的傳播歷史和各自的傳播人群與範圍。”參見陳致:《清華簡所見古飲至禮及〈夜〉中所見古佚詩試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出土文獻》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第6-30頁。李鋭先生則以其“族本”概念解釋兩首《蟋蟀》的關係:“兩種《蟋蟀》之間,存在這種家族相似的關係。但二者處於不同的源流系統,我們不可用線性思維來評定孰先孰後,孰優孰劣。雖然《唐風·蟋蟀》齊整,但這是此一系統發展之後的結果。”參見李鋭:《清華簡〈耆夜〉續探》,《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2期,第60頁。張三夕先生認爲:“所謂‘同題創作’先要有一個流傳較廣的詩歌舊題,這個舊題不論是經由樂師整理‘入樂’,還是在民間口耳相傳,其基調(情感、思想傾向)被大家都認可、接受。而這個題目又來自原作首句的話,還可以‘比興’,創作更多同題或不同題的詩歌。它們儘管在文本上還都或多或少保有原作的痕跡,但長時間在各種渠道中流傳、使用,難免被改動,形成多個本子。”“《蟋蟀》很有可能是一個詩歌‘古題’,簡本與今本都是同題創作的‘子本’,因此不妨討論簡本、今本《蟋蟀》的共同來源。”參見張三夕、鄧凱:《清華簡〈蟋蟀〉與〈唐風·蟋蟀〉爲同題創作》,《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2期,第92、93頁。

[25] 〔美〕柯馬丁著,顧一心、姚竹銘譯:《早期中國詩歌與文本研究諸問題 ——從〈蟋蟀〉談起》,《文學評論》2019年第4期,第133-151頁。柯馬丁在討論簡本《蟋蟀》時,並未考慮記録這首詩的《耆夜》在性質上與《詩經》不同。《耆夜》近乎小説,並非傳授詩學的文本,故對原作大幅改編。另外,在柯馬丁看來,經典應該有相對穩定的文本,古人複製它們時會尊重文本原貌。就先秦時期來看,這個想法過於理想。若是如此的話,就不會有孔子整理經典的説法,也不會出現馬王堆帛書《周易》之卦序與戰國簡本《周易》卦序完全不同等現象。


本文原載《中國簡帛學刊》第四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1年。如需引用,請據紙質版。



作者簡介


  



  王化平,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副所長,西南大學出土文獻綜合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重慶市學術技術帶頭人(中國古典文獻學)後備人選,中國歷史文獻研究會會員,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訪問學者(2015—2016)。主要從事易學、簡帛文獻學等研究。出版《帛書易傳研究》《萬物有數:數字卦與先秦易筮研究》,發表論文5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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