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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 | 海珠、荔湾、白云、花都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越秀、黄埔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南沙新增重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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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知丨广州七区最新通告!事关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涉疫重点场所公布、临时管控措施调整


11月16日晚至发稿前,多区发布最新通告:


  • 越秀区对北京街、大塘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 海珠区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 荔湾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

  • 白云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新增或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 花都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

  • 南沙区公布涉疫重点场所;

  • 黄埔区对长岭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越秀区 

越秀区关于对北京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对北京街广大路29号、37号,广大二巷4号、4号前座、6号、8号、8号前座、10号、12号、14号、23号1楼,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

生活服务:19928360114

医疗保障:15012428431、13312822822、18926265563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越秀区关于对大塘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起对大塘街德政中路里仁坊7号、9号,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

生活服务:18923099130

医疗保障:18923099187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海珠区 

海珠区关于延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我区新发病例仍集中在高风险区域,为广州市新增病例的主要来源。此外,其他区域仍有散发个案。专家研判,目前我区疫情仍处于高位平台期,社区传播风险尚未完全阻断,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将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延续实施至2022年11月19日24时。   

     

疫情防控事关你我,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早日战胜疫情。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468号77栋。

2.光华小区新港西路218号。

3.新港中路344号大院(除4栋外)。

4.新港中路326号大院。


二、海幢街道

安善里2号之一、2号之二、2号之三、4号。


三、素社街道

佳大银湾A1-A4栋(东翠北街5、9、11、15号)及底商。


四、瑞宝街道

东宁大街6-8号、东宁三巷2号、东宁四巷1-3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468号78栋。

2.新港中路214号大院(光华小区)11栋。

3.新港中路432号4栋。

4.赤岗二街1号大院1号、2号。

5.华怡花园华怡路84、86、88号。

6.下渡中约横四巷3—8号,下渡中约横三巷2、4、5、6、7号,下渡中约二巷2号,下渡中约大街9号东至25号和横五巷10号,横二巷2号北至四航局围墙。

7.大江冲25号大院1梯。


二、昌岗街道

穗花三巷4号。


三、素社街道

东翠北街4、6号,东翠西街8—14、20—26号(双门牌),东翠南街2、4、6—12、14—32(双门牌)号,东翠东街9、15、19号,海联路333—339号(单门牌)及底商。


四、海幢街道

堑口东70、71、72、74号,堑口南6、7-1、7、8-12、14、18号,安善里6号。


五、江海街道

1.聚德花园A3—A8栋,聚德中街6、8、10号。

2.聚德花苑109号—111号小区。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南石头街道

1.南箕凌云一巷5、6、8、8-1号。

2.南箕中约东40号、42号。


(二)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C栋。


(三)华洲街道

龙潭西环街西十四巷1号大院。


(四)昌岗街道

1.细岗路74号。

2.晓港东二马路13号。

3.福坛大街三巷6号,福坛大街3、4号前座和后座、6号之一。

4.合生帝景国际A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7号、192号。

2.江丽苑翠竹路30号。

3.赤岗二街1号大院7、8栋。

4.金豪嘉苑B栋。


(六)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花边世界A2栋,B3栋。

2.南珠广场南珠北街8号。

3.润泰大厦西塔。

4.逸景翠园东区翠羽居F座、荔影居B座。

5.叠彩园金桦轩3座。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

2.赤岗二街1号大院6、9—11栋。

3.金豪嘉苑A、C栋。


(二)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


(三)南石头街道

南约一巷5号,南箕凌云一巷5-1、9、10号。


(四)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

2.南珠广场北区。

3.润泰大厦。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赤岗街道

新港西路182号大院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29501(生活保障)

江丽苑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90215(生活保障)

赤岗二街1号大院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89614013(生活保障)

金豪嘉苑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99365(生活保障)


二、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

18011861653(医疗服务)

020-84198966(生活保障)


三、昌岗街道

细岗路74号

18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63(生活保障)

晓港东二马路13号

18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63(生活保障)

福坛大街

15902012870(医疗服务)

020-66218854(生活保障)

合生帝景国际

180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65(生活保障)


四、凤阳街道

瑞康大厦

18127401939、020-61846676(医疗服务)

020-89101946(生活保障)

南珠广场

18933910409(医疗服务)

020-81999981(生活保障)

润泰大厦

18933910409(医疗服务)

020-34083263(生活保障)

逸景翠园东区

020-61846676、18127401939(医疗服务)

020-61231002、020-89623082(生活保障)

叠彩园

020-89022663(医疗服务)

020-89800030、020-89802414(生活保障)


五、南石头街道

南箕区域

18127824632(医疗服务)

18127824525(生活保障)


六、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

020-84315862(医疗服务);020-89770108、020-34237153(生活保障)


七、华洲街道

西环街西十四巷1号大院

13724093849(医疗服务)

020-80925032(生活保障)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7日7时起调整的区域

1.南石头街道星汇海珠湾星虹街7号5201-5206房、3-15层04房、17-32层04房、34-46层04房、48-55层04房。

2.南石头街道工业大道中404号大院2—5栋。


二、自2022年11月17日11时起调整的区域

南洲街道广州大道南以东,森语星园小区—后滘西大街—后滘西大街37巷以北,洋湾大道—潘鹤雕塑艺术园—后滘涌以南围成区域。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7时起,解除南石头街道工业大道中404号大院1栋、星汇海珠湾星虹街7号的临时管控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1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7日,我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逢源街

存善东街11号、存善东街13号、存善东街15号、存善东横街2号、存善东横街4号、存善东横街6号、存善东横街8号、存善东横街10号、耀华西街9号、耀华西街11号。


(二)南源街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西村水厂主马路以北,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马路以西,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一横路以南,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西村水厂东侧围墙以东所合围区域。


(三)白鹤洞街

保利·葛洲坝海德公馆1栋-11栋。


(四)彩虹街

维雅苑小区。


(五)站前街

1.站西路以南、省汽车客运站以西、环市西路以北、广茂铁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2.站前路2号、113、115、117号。

3.站前横路5-11号之一(单号)、10-52号(双号)。

4.陈岗路1-3号、5-11号之一(单号)、西村村外街一巷1-7号(单号)、村外街一巷10-24号(双号)、流花路7-11号(单号)、35号-97号(单号)、中展里63-69号。


(六)西村街

1.财富二街以北、广三铁路以西、西湾路及西湾横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2.和苑一街、和苑二街、和苑三街(含西湾路156号工地)。

3.湾畔大街1号、3号、5号、9号,湾畔大街21号、23号、25号、11号、13号、17号、19号,西湾路149号之一、之二,西湾路151号、155号、157号,西湾路153号、153号之一、之二、之三,西湾路155号之一、之二,西湾路157号。

4.增埗大街、二巷、三巷、四巷、五巷,思谦一、二巷,松岗顶,福州路1号、1号之一、3号、2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之八,福州路8号(增埗公园),西增路23、25、27、29号、31号大院、33号、59号大院,彭城东路16、24、28号,西增路61号之一、二、三,西增路63号(创意园)、65号、67号、69号,美华后街1、2、3、4、5号,美华后街6号大院、7号、8号大院。

5.西增路18号至66号(双数门牌号),协和路1至10号,华业里1至28号,裕农里1至52号、西湾路83号、85号、87号、87号之一、87号之二、89号、89号之一、89号之二,环市西路39号、西湾路91号、93号、南京路14号、南京路14号大院1-78号。


二、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海龙街

增滘东约117号-119号、124号-129号,以及增滘涌以北、增滘安东大街以西、三社涌以南、增滘隔海西街八巷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白鹤洞街

鹤园小区东十三巷、东十四巷、东十六巷。


(三)华林街

麟书里1号、3号、5号,麟书里2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八甫水脚17-27单号、安章里、光复中路216-242号。


 (四)东漖街

花地大道南158号元邦明月水岸A1、A2栋。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第1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7日起,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桥中街

坦尾路以南,珠江沿岸以东、以西、以北所围合区域(除桥中南路、海角路、红楼路、坦尾南路、坦尾南三巷路的机动车道路外)。

上述区域已包含第8号通告所述桥中街高风险区。


二、昌华街

泮塘五约新街21号、23号、25号、27号、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5号。


三、多宝街

多宝街28号、28号之二、28号之四、30号,多宝路158号、160号。


四、东沙街

沙洛社区沙洛新村横街2号、沙洛新村横街3号、沙洛新村横街4号、沙洛新村一巷3号、沙洛新村一巷4号、沙洛新村一巷5号所围合区域。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桥中街

坦尾经济联社:81763638、81753328、13288372974、18520097170

医疗服务电话:86472536、18102726871


二、昌华街

泮塘社区:81709354、19966232584、19966232550

医疗服务电话:13318791844


三、多宝街

至宝社区:81946018、19966232672

医疗服务电话:81338433 、18928735272


四、东沙街

沙洛社区:81548263、18927548603

沙洛联社:81548686、81548436

医疗服务电话:15818833467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第12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棠景街

乐嘉路106号,汇景路25号


二、嘉禾街

望岗陈屋墙街2号、8号,望岗陈屋墙街一巷、四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12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白云湖街

夏茅四矿工业区A7-A16栋


二、景泰街

机场东门街1号豪泉大厦


三、同德街

新南二路3号、5号、7号


四、金沙街

横沙心斋街4号、6号、8号、20号、22号,横沙大街53号、53-1号、53-2号、55号、57号、59号、61号、63号,横沙中约一巷1-7号,横沙中约三巷1-4号、6号、7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12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起,我区新增高风险区如下:


一、石井街

石安路261-269号(含天成宾馆)、石庆路32号

二、嘉禾街

西岭路五巷18号、20号,西岭路六巷15号、17号、18号、22号、26号

三、云城街

萧岗村英华里二巷横2-7号,英华里二巷1-6号、8号;北门大街八巷16号、26号、28号,北门大街十巷11号;青云里五巷11号、13号、17号

四、人和镇

流溪半岛小区A栋、C1栋、C2栋,大巷紫城街一巷11号,人和桥北小区1栋1梯、2梯

五、金沙街

保利汇海花园1C幢、1B幢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石井街: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409307、19128655455、19128643500、19128693433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19128655477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9128654345、19128643877、19120667319


嘉禾街: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13798001059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3826292421、13802762428、13802418029、13822184105、18054287997、19157450662、18078847377、15360584727(孕产妇专线)、13798001059(心理专线)


云城街:

生活保障、人文关怀服务热线:

萧岗东安社区:020-31217649

萧岗南社区:020-86654616

萧岗得朋社区:020-31235492

萧岗北社区:020-86541552

萧岗花园社区:020-86541321

连元桥社区:020-86328376

齐富社区:020-86620519

明珠社区:020-86269286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9928310763、13430259108


人和镇: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453977、020-86213512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86458358、020-86452971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20-31520181、020-36015120、18027426331


金沙街: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1987291、18923093073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28187423转1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20-28187423转1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新增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第12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起,我区新增临时管控区域如下:


一、石井街

石丰路26号、30号、34号

二、嘉禾街

西岭路五巷16号、17号、19号、21-24号,西岭路六巷20号、21号、23号、24号、24-1号、24-2号

三、人和镇

流溪半岛小区、桥北小区(除高风险外)

四、金沙街

保利汇海花园1幢,6幢A座、B座、C座,7幢A座、B座、C座,8幢


以上区域内实行“足不出区,除做核酸外,非必要不出门;小区内分区域核酸;生活物资保障点线上服务、送货到栋”等临时管控措施。辖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石井街: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409307、19128655455、19128643500、19128693433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19128655477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9128654345、19128643877、19120667319


嘉禾街: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13798001059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3826292421、13802762428、13802418029、13822184105、18054287997、19157450662、18078847377、15360584727(孕产妇专线)、13798001059(心理专线)


人和镇: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6453977、020-86213512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86458358、020-86452971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20-31520181、020-36015120、18027426331


金沙街:

生活保障服务热线:020-81987291、18923093073

人文关怀服务热线:020-28187423转1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20-28187423转1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花都区 

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63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紫薇豪苑小区8栋、9栋。


二、雪域澜庭A1区(9栋、10栋除外)。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6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管控之日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华街

竹苑一街11号区域。


(二)新雅街

东镜村镜南四巷1号、2号、3号、4号,五巷1号、2号。


(三)狮岭镇

团一大楼4巷2号楼及附近区域。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新华街

秀全大道以南、商业大道以北、花城路以东、新花街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新雅街

东镜村镜南二巷1号至二巷9号以南、六巷1号至六巷4号以北、二巷9号至六巷4号以东、二巷1号至六巷1号以西(高风险区除外)。


(三)狮岭镇

正阳东路以南、金狮大道以北、宝峰北路以东、铁路线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南沙区 

到过南沙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点场所名单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黄埔区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长岭街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11月16日晚,黄埔区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在密接接触者筛查中发现2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区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对长岭街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金融街融穗御府A5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金融街融穗御府所在区域(除A5栋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长岭街(除以上区域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11月17日起,连续三天对辖内居住人员开展核酸筛查。


以上临时管控区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临时管控区域连续5日无新增病例,且最后一天全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街道办事处电话:

020-31602671

长岭社区服务热线电话:

16676813347,16676813365

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19866134856

医疗服务热线:

18142848335


特此通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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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各相关区发布

编辑:一珊  责编:邹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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