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政策|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深谷时段10:00-14:00(1-5月,9-12月),尖峰时段1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其余为平时段。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含税,下同),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尖峰时段电价为0.888元、低谷时段电价为0.385元、平时段电价为0.555元。
看完敢不敢点一下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