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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姑娘

176号 惊池故事 2023-07-08

好故事,在惊池~


「嘿,姑娘

文/冯南风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推着黑色的摩托上,在昏黄的路灯下,心怀虔诚,穿梭过光与暗。

若干年后我在惊池咖啡馆看到她的照片,她脱去了一身黑色,换上了白点蓝底的碎花裙,在草原上比着剪刀手,笑得灿烂。

这个,是我爱的那个姑娘吧?


嘿,姑娘!》,176号惊池故事,今夜的主题是“22岁”

我是鹿原,欢迎做客惊池咖啡馆,我在这里等你的故事。



1


我是在阿飘21岁生日那天认识她的。


大三寒假时,我找了份加油站的夜班兼职,那晚来往车辆很少,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想着立春快一周了,春寒依然料峭,有个不太熟的朋友在初春时结婚了,老家那个常笑嘻嘻地老太在熬过了新年就再也没醒过来。


生活总是忧喜参半。

 


2


在思绪纷飞的时候,加油站来个女人。


她不说话,敞开黑色的长款羽绒服侧坐在摩托车上,黑色的皮裤和黑色的皮鞋在惨白的灯光下闪闪发亮,她的两颊上还有干涸的泪痕。


“加满。”她声音清冷。


我给她加满油,她摸遍了浑身上下的口袋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10块钱。


女人斜坐在摩托车上,没有离开,反而侃侃谈起来。


她说,她叫阿飘。

她说,她推了半个小时车才遇到这家加油站。

她说,今天是她21岁生日。

她说,今天真是晦气。

……

 


3


现在回想起来,我已经记不清阿飘接下来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在她21岁生日那一天,她全没有她之后的潇洒。


当时的她像一颗脏兮兮的长在老宅深处的蒲公英,蔫吧着脑袋,骑上摩托车也遇不到风。


后来,她三天两头在半夜经过这条路,一来二去我和她成了普通的朋友。


阿飘喜欢喝酒,每周末休息时,我会陪阿飘一起喝酒,只不过我小口啜着啤酒。


而她喜欢52度的二锅头,冷冽,热辣,在四下无人的街,在落寞寂静的巷,寒意阵阵,一口下去,拎着脑袋的恶鬼都要退避三分。


“你知道吗?酒越烈越难喝醉。”阿飘是一位尝尽天下美酒的大师。


喝的半醉未醉时,她喜欢嘶哑着嗓子唱李宗盛的《山丘》,唱一句,喝一口。


夜越深,酒越烈,人越不能醉卧。

 


4


在夜半,她总是拎着空酒瓶在墙上四处敲打,像是在摸索一扇看不见却打得开的门,叮叮当当,噼里啪啦,敲不出一首成调的曲子,我戏言她敲出了寡妇数红豆的寂寞。


咿咿呀呀哼唱的阿飘会像搂着心爱的男人一般斜坐在摩托上,俯身将脸庞贴在摩托上,她黑色的长发会披散下来。


她大概哭了,当然,我没见过她流眼泪,但谁说不流泪就不能哭泣呢?


可每每她抬头的时候却总是笑,眯着眼睛的笑,张大红艳艳嘴唇的笑,堆出一脸褶子的笑。


“你是不是失恋了?”憋了很久我才问出这个问题。


出乎意料的是阿飘坦然地承认了。


她说这辆摩托车很大,本该坐两个人,只不过那个男人提前下了车,空留下后座,寂寞得很。


然后,她对我说:“走,带你去兜风。”

 


5


路灯昏黄,光斑与黑暗交织,马达轰鸣,她将车速飙到60码。


那天晚上,她在微信上和我说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青梅竹马的相爱到分离,在故事中她爱的那个男人追着另外一个女人去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在那个故事中,曾经甜言蜜语的男人对别的女人说着腻歪的情话;在那个故事中,曾经耳语厮磨的男人在别的女人臂弯中散发着两情相悦的荷尔蒙。


我像鸡汤中的禅师一样劝她放下,可她发了句“他送了我十年生日礼物,但21的生日却没有,我要去讨回来。”


放下,一个词,两个字,说起来总是简单的。


纵然冬雷震震夏雨雪,哪怕玲珑骰子安红豆,擦湿的纸巾,喝空的酒瓶,都是虚妄。窖藏的记忆全部付之一炬,情到浓时情转薄,断肠声里寻一个放下。


终究,放不下。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阿飘。


她的朋友圈再也没更新过,偶尔发条消息过去也石沉大海。


我猜想她约莫是个女侠客,骑最拉风的摩托,喝最烈的酒,化最浓的妆,来去无拘束,只为了在普通人的脑海中刻下一个“吊”字。


但我时常想起她,她让我思考为什么一个那样自由的人却为了爱情画地为牢?

 


6


一年后,在阿飘22岁生日后几天,我收到了一封信,邮戳是个没听过的地方。


我打开信:


今天,我在居住的小房子里举行了一个生日party。

尽管二十一岁的生日礼物没有讨要回来,但今天这一大堆礼物一定可以弥补了。

我的酒量越来越好,总也喝不醉,几个月前常常头疼的难以入睡,所以我现在戒酒了。

这边乡下可以看到萤火虫,光芒黯淡不持久,仿佛风一吹就会消亡。现在,有个大胡子抱着吉他在阳台上唱起了一句“时光匆匆独白,将颠沛磨成卡带”,我看到了停在墙角的摩托车,有两个月没骑过了,忽然想起那家熟悉的加油站了,所以给你写了这封信。

刚到这边的时候,我仍然喜欢骑摩托,我也依然在街头巷尾喝酒。

有一天,我在半夜骑摩托横跃一条又浅又窄的小溪,结果摔了一身水,在十一月份的凌晨,烧了三天。

大胡子照顾了我三天,于是在某个夜里,我看着他仰头在椅子上酣睡的模样,忽然想起了你曾经问我是不是还喜欢那个男人,原谅我,说不清,但是在那场追逐中确实淋了一身水,喝酒也取不上暖。

我以前啊,以为喜欢就是他喝酒我也喝酒,醉着相拥,周围有风吟鸟唱,有花开半亩,动辄就是生离死别,惊天动地。

再后来,我以为喜欢该是平平淡淡,不过是喝酒时想着要是能和他一起喝就好了。无事可做时总静不下来,无论相见不想见,都是想他,念他。

可现在,我才明白,喜欢一个人就和喝酒一样,酒喝多了会厌倦,人念叨久了,就模糊了感情,不知是还爱着他,还是眷恋爱着他的自己。

总要节制。

……


信封中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中阿飘搂着一个大胡子男人,她脱去了一身黑色,换上了白点蓝底的碎花裙,在草原上比着剪刀手,笑得灿烂。


我合上信和照片,似乎又看到了阿飘。


她跨在黑色的摩托上,马达轰鸣,在昏黄的路灯下,心怀虔诚,穿梭过光与暗,飞驰向一间亮着灯的公寓……


 

【作者简介】

冯南风,有许多想做的事,以至于没有一件做成的loser。
PS:我喜欢zll。

惊池工作室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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