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院写公号的都提拔了,法院写公号的都辞职了?

Editor's Note

大家好,我是油菜花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论法笔记 Author 踏雪无痕



公号界流传这么一句话:检察院写公号的都提拔了,法院写公号的都辞职了。


虽说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根据有限的了解,粗略盘点,觉得似乎并非全无道理。


写公号的法检人,究竟是怎样一种生物?


本文姑且做一些粗浅分析,妥当与否,当然见智见仁,权当茶余饭后的笑谈。


做公号的法检人,往往颇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对体制内陈词滥调的官式文章以及粗制滥造的心灵鸡汤不太感冒,甚至嗤之以鼻。


他们大多不会亦步亦趋、盲目跟风,有自己的独立的思想见解。


日积月累,胸中块垒,不吐不快,但有些言论或文字,在体制内看来却是“异端邪说”“奇谈怪论”,至少是“不够严肃/正统/正能量/主旋律”,从而“犯颜”。


于是,开辟一新天地,“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口无遮拦,纵横四海,自由驰骋,尽情挥洒,真性情展露无遗。


况且,不少人本身就是写作好手,都有两把刷子,或是单位爬格子的笔杆子、吹鼓手,或是有一定理论水准的一线熟练工,触类旁通,玩起公号来,那是一个顺溜溜。


写起文章来,才思文涌,倚马可待,手到擒来。


法院公号人似乎是虾兵蟹将的多,在体制内的地位,恕我用建筑行业的名词来形容,实在是“民工”多,“包工头”少。


且不论官场浸淫日久或日浅,不少人是不得志,或遇有挫折而失意。


隔壁公司呢,貌似是体制内春风得意马蹄疾,他们中不少官居要职,起码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将些闲情逸致付与公号写作运营,贩卖些心得体会、实务文章、心灵鸡汤,以文会友,丰富业余生活,增添人生乐趣。


是否可以这样归纳?法院人写公号是“雪中送炭”,在苦逼的日复一日的高强度搬砖劳动中,寻找一片清静之地。


嬉笑怒骂,贩卖思想,化解苦闷,聊以自慰,机缘巧合的话,挣几个小钱补贴干瘪的荷包;


检察人写公号是“锦上添花”,不少人本来在体制内就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不说荣誉等身,至少也是青年才俊,头顶不少光环,业余之外,另辟新大陆,开拓处女地,光辉再续。


另外,根据有限观察、不完全统计,法院人写公号,针砭时弊,愤世嫉俗,敢言人之所欲言,敢言人之所不敢言。


“出格”言论较多,时常被“四零四”,受邀“喝茶”,乃至“关黑屋”“面壁思过”,“ 负能量”填满胸膛,一触即发。


痛定不思痛,好了伤疤忘了痛,备受打击而不知悔改,不知悬崖勒马,换个马甲又打一枪。


当然其中也不乏专事抄袭剽窃之徒,日夜操劳从事伟大的文字搬运工作,转转发发又一天,拼拼凑凑又一篇。


隔壁检察公司公号人,又是另一种风格,根正苗红,满满都是正能量,主旋律唱得抑扬顿挫,偶有匕首与投枪。


即使是调侃讽刺之作,那也是字正腔圆,九九归一,最后都会峰回路转,回归到正确的轨道,毫无违和感,不必有所顾虑。


所以历来只有请人“喝茶”的事情,而无被他人“请喝茶”的道理。


法律江湖事,法检公号人历来是“春江水暖鸭先知”,稍有风吹草动,风吹水波兴,无论是大道消息,亦或者小路传闻,均快速获知,知之甚多,可以说,法界大小事,尽收眼底。


至于何者为真,何者为谣,有何内情,相信他们会心知肚也明。


而一线卖力搬砖者,往往“只顾埋头拉车,从不抬头看路”,而后知后觉。


法检公号人更多地往返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熟稔体制内种种,而对外面的充满诱惑的世界也更为熟悉,难免内心受到感染,思想受到触动,从而反思,从而作出一些抉择。


近几年,法院公号人陆续辞职,或者金盘洗手,封笔不写,淡出公号江湖,归于沉寂。


而检察公号人辞职的屈指可数,活跃依旧,有的升迁了,有的著书立说了,出席各种大咖论坛,拿奖拿到手抽筋,成为明星人物。


也难怪有人发出“检察院写公号的都提拔了,法院写公号的都辞职了”的感叹,个中原因,从上文分析中,是否可以隐约窥见一些影子?


原文评论

辞职的,有些或许是因为言论,有些或许是因为工作问题、待遇问题。


围城内外两相对比,经过深思熟虑,辞掉公职去干律师和法务,到外面无奈和精彩的世界再战江湖;


升迁的,获得体制内肯定的,或许他/她的履历上也有文字工作的浓重一笔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