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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李根山案寻衅滋事的证人是盗猎分子,被森林公安严肃处罚

前几天,翔哥我,向大家分享了李根山等人案件的发回重审的重大好消息。这次分享下另一件广大网友十分关心的事情——


三场盗猎行动成寻衅滋事?

中卫市森林公安表示:盗猎是犯法的。          


自李根山等人巡护后,被冠以寻衅滋事罪名后,盗猎分子成证人,由此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对此打抱不平,也对中卫市森林公安的做法表示极其失望,存在重大的徇私枉法、包庇盗猎分子,恶意打压本是“同行”的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


然,事件就像流水,现因同一事件,证人(盗猎分子)被行政处罚。具体怎么回事,想看下文介绍:



众议之下,三名志愿者亲自来到中卫市森林公安局长任永新面前,递交了举报盗猎分子的信件。面对陈列的证据,任局长终于表示:将受理该案。(此处省略1万字——与威武的局长打交道实在是有些吃力啊,本来想想应该局长应当是很开心民众能积极关心野生动植物保护,前来报案)

很快,几天后,志愿者接到了中卫市森林公安的来电表示正式受理该案,对案件展开调查。又过了几天,再次接到中卫市森林公安致电——对三起盗猎案件已立案处理。由于是行政案件,中卫市森林公安局将其移交到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对该案件进行处罚。


一个星期后,志愿者收到了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来电,表示将该案件又移回送到中卫市森林公安分局,中卫市森林公安局对案件的盗猎分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自此,中卫市森林公安分局终于做到秉公执法,承认李根山等人上山反盗猎行动的正当性,上山盗猎乃违法行为,不放过一个盗猎分子。


被李根山、张保其、牛海波等人收缴的盗猎工具——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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