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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揭秘:他被执行死刑的最后四小时公开!

中国青年报 法莱利法律资讯 2019-05-22


一、内部揭秘:文强被执行死刑,生命的最后四小时公开!

来源:中国青年报、法留香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文强被执行死刑前4小时,本报记者在其监室里,与他面对面地交流。严雯摄


2010年7月7日上午,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执行注射死刑。当天早晨5点,文强被民警叫醒起床,随后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宣布最高法核准其死刑并立即执行。7时40分,文强与自己的大姐、儿子会见。9时05分,押解文强的车队抵达刑场,不到10分钟,死刑即执行完毕。


中国青年报7月8日报道 (7月7日上午)9时05分,押解文强的车队抵达重庆市歌乐山上的某刑场,该刑场位于接近山巅的某山头。不到10分钟,文强的死刑即执行完毕,在坊间颇具传奇色彩的文强就此走到人生的终点。17时,他的儿子文伽昊领取了他的骨灰。


文强就此成为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正局级公安局长。这一天,距离他被“双规”,正好11个月整。


从今天(7日)清晨5时35分开始,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文强监室里与他面对面,并随押解车队全程见证了文强生命最后4小时的整个过程。在刑场外,可靠消息人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文强被押解至事先准备的注射执行车内,执行死刑注射。执行完毕后,由法院送至殡仪馆火化。


中国青年报记者于6日晚最终获准采访文强,此时已无北京飞往重庆的航班,本报记者转飞成都,披星戴月赶往重庆,于7日凌晨4时到达羁押文强的某看守所,彻夜未眠。


最后4天:看守所里关注世界杯 认为德国大比分战胜阿根廷是赌球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7月4日9时10分起,文强和民警就前一晚德国与阿根廷的世界杯四强争夺赛进行了半小时的交流,文强对德国大比分战胜阿根廷这样的传统足球强队感到不可思议,认为有赌球之嫌。随后,文强认真地看了近两小时的武侠小说。


世界杯期间,文强看过多场比赛。端午节期间,他也吃到了粽子。


7月4日14时40分,文强午休后起床,和民警“神侃”世界杯,包括他以前到美国、巴西出差的见闻经历等。


16时10分,文强理发。随后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再看书、晚餐,并由民警带其在监室内散步。晚餐吃了蒸蛋,餐后时间,和民警交流了金庸、古龙、梁羽生三大武侠作家的武功写作技巧,很显然,他对这些武侠小说中的许多经典人物和经典片断极为熟稔。


当晚,文强与民警谈兴甚浓,交流的话题主要是体育和武侠。之后,收看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世界杯专题节目“豪门盛宴”,还不时发表对比赛的看法和见解。近23时,兴致勃勃的他才洗漱后上床睡觉。


倒数第2天,含泪被宣布“双开”


“091”专案组民警告诉本报记者,7月5日上午,重庆市纪委一行3人向文强宣布“双开”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文强情绪较激动,双眼有泪水。


此前的6月中旬,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称,经2010年5月13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给予文强、陈洪刚二人行政开除处分。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在收到《重庆市监察局双开决定书》后,文强表示,自己对受贿的部分犯罪事实提出异议,认为他妻子收受的大部分财物,自己均不知情。


7月6日,文强显得心事较重,15时45分,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来到监室与文强会面,16时35分离去。之后文强情绪较好。晚饭吃了3个蒸蛋,餐后吃梨。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晚上,文强希望民警把频道调至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继续看世界杯。7日凌晨,是荷兰与乌拉圭的半决赛。


刑前4小时,拒绝采访,翻看整理判决书;刑前两小时,获悉死刑结果,表情正常。


7月7日早晨5时10分,文强被民警叫醒起床后,显得有些茫然。


文强的举止动作显得非常缓慢,在他完成洗漱、叠被、服药后,5时35分,记者获准进入羁押文强的单间监室,诚恳地表示希望采访,没料到,即使连“有人评价你曾是‘全国排得上号的刑侦专家’,你自己同意这个说法吗?”“你现在想见到什么人?”等“温和”问题,文强也表示强烈抵触。


文强穿着洗得很干净的乳白色短袖衬衣和灰色西裤,隔着桌子面无表情地看着记者:“我一点准备都没有,你们提的问题不是一两句就能回答的,我马上就要出庭了,现在需要准备一下。”

文强拿出已经明显被翻得很旧的判决书和自己手写的一些材料,看了起来,偶尔用左手手指理一下头发。看上去,刚理过发的他比庭审时更显年轻一些,精神状态也略好于二审宣判时。记者4年前曾和文强近距离接触,和那时相比,文强简直苍老了十岁。


令记者吃惊的是,曾经养尊处优的文强,叠出的方块被子,达到了很多人都难以企及的水平。


逐渐散开的夜幕中,6时10分,法院的车队到达看守所。


6时24分,文强离开看守所。6辆车组成的车队到达嘉陵江上的黄花园大桥时,高楼林立的渝中半岛在清晨的薄雾中慢慢醒来。深色玻璃隔开了文强和囚车外的世界,即使距离很近,记者也无法看到文强的身影。


6时55分,车队到达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地下车库进入法庭。


7时15分,法庭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立即执行。


记者从现场人士处获悉,当法庭宣布死刑核准及执行时,文强的表情相对平静,状态相对正常,没有现场晕倒瘫软。


7时40分,文强与自己的大姐、儿子会见。


8时30分,由12辆车组成的车队驶离法院,开往刑场。通过警哨密布的嘉陵江滨江路、高九路等,严格的交通管制让车队的行驶速度极快。面对这个庞大的公检法车辆组成的车队以及密布的岗哨,街上的行人都驻足观看,议论纷纷。

8时48分,车队开始进入以白公馆、渣滓洞监狱等闻名的歌乐山,今天阳光明媚,素称“半山烟云半山松”的歌乐山,少见地展现出清朗的另一面。


9时05分,经过一段泥泞而狭窄的山路后,车队抵达刑场。文强乘坐的车驶入一个有约3米高围墙的小院内,其余警车停在外边,几个人进入小院后,不到10分钟,所有车辆撤离刑场,这意味着,文强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他曾在凌晨1时15分,戴着头盔向与警察枪战的犯罪分子下达最后通牒;


他曾踩着“中国头号悍匪”张君的头,向领导打电话“张君抓到了,就在我脚下”;


他曾让派出所所长向小姐敬酒;


他曾让下属跪着和自己讲话……


文强,连同他的江湖人生,在歌乐山巅,成为终局。






二、文强案始末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记者田文生、实习生冉志敏、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文强,1955年出生。


   1972年参加工作。

 

   1992年,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重庆直辖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提任正厅局级侦查员。

 

   2008年,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7日凌晨1时,在北京参加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期间被抓获,次日上午通过民航班机押解回渝,成为重庆打黑风暴中被双规的最高级别官员。

 

    讯问8天,就取得他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和强奸罪名的口供。

 

   2009年9月26日

 

    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逮捕。

 

   2010年2月2日至7日凌晨

 

    一审开庭,文强被指控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四项罪名。

    庭审焦点在于下属在春节及文强生日期间向文强送的钱到底是贿赂款还是一般的礼节性馈赠。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感谢法庭给我和律师充分辩解的机会,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民主与法治的精神。

 

    他说,“我从一个领导走到这里,教训是沉重的。就在这里,我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而现在,我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这种巨大的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约束的滞后等等。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我希望今后没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这个位子上。”

 

   2010年4月14日上午

 

    一审继续开庭,争议最大的赵利明送给文强的“青绿山水图”,被认定为一般仿品。

 

   2010年4月14日下午

 

    一审宣判,文强因受贿1211万元、包庇纵容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044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13日至14日22时许

 

    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客观因素都存在,主观上的因素是主要的,为此,他曾向有关方面作出过深刻的检查,写下过悔罪书。

 

    5月21日

 

    文强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神情沮丧。

 

    7月7日

 

    文强被执行死刑。

 






三、检察长怒斥下属:给我滚出去,我要“打一炮”(附记者采访)!

来源:申晚香、王鹏、法留香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检察长歌厅里呵斥下属:给我滚出去我要“打一炮”】 原检察长娄彩敏,被抓后在忏悔书里写道:有次和下属上歌厅,喝到尽兴时,他厉声呵斥“你们通通给我滚出去!我要先‘打一炮’”!!


于是,下属们便乖乖退出包厢,他和本院的一名女处长当即在包厢里嘿咻。


狂妄至极,终被判刑13年。

 

纪委找他谈话,他一进来就大大咧咧地说,我是检察院的一把手,肯定没有违法的事,但违纪的事有。


在他眼里,认为守法是底线,其他都是小事。

 

正是基于这种想法,他无视纪律和规矩,从几顿饭、几杯酒,收几个小红包、几件小礼物,参与经商、投资理财等他认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小节”开始,到“以借为名”、“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等“掩耳盗铃”、“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变相受贿形式,最终演变成名目张胆直接收受巨额钱物。

 

“纪”既然守不住,“法”必然被破。从基层法院法警,通过努力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中级法院副院长,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他走了34年。而从破纪到破法,他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

娄彩敏,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无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有着“懂”法的身份,披着“合法”的外衣,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最终从工作勤勉的“好同志”堕落成他工作中经常面对的“阶下囚”。

 

2014年12月29日,娄彩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 、无视组织纪律,一年不开一次检委会

 

若开会,先讲话定调子,班子成员很多都怵他;“小兄弟”干预干警调动,人称“常务副检察长”。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为了实现民主与集中的统一,防止单一首长制的独断专行。

 

就是这么严肃的检委会,娄彩敏竟然也没把它放在心上。2007年,娄彩敏担任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刚到任时,也曾给大家留下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等好印象。在刚开始的一年内,他还能按规定召开检委会。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慢慢地,他觉得自己的威望越来越高,身边吹捧的人多了,思想也在慢慢膨胀。在检委会上,谁发表了不同看法,他心里就老大不高兴。再后来,一开会他就先讲话定调子,别的班子成员即使有不同意见,慑于他一把手的威严,也不敢发表。再到后来,他索性不再召开检委会,所有的事情都一个人说了算。有班子成员告诉记者,他们去找娄彩敏汇报工作,娄彩敏有时就表现得很不耐烦,要么不认真听,要么听一两句就给顶回去。时间长了,有些班子成员便不再找他,娄彩敏乐得大权独揽,有事情越过分管领导直接找下面的处长。

 

老板陈某某跟随娄彩敏多年,为他鞍前马后伺候生活,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娄彩敏的小兄弟。一些人找娄彩敏办事,甚至检察系统干警调动、调整都通过陈某某找娄彩敏说情,娄彩敏大多能“义气”地予以关照,以致当地有人称陈某某是南平市检察院的“常务副检察长”。严肃的组织人事问题,在他这里被搞得乌烟瘴气。

 

没有了组织纪律,娄彩敏从一把手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一霸手”,他把手中的检察权视为自己的“防弹衣”,认为自己就是反腐办案的,没有人敢去告他。在喝酒到微醺的时候,他经常不无得意地说:我可能提拔不了你,但我可以让你不被提拔!

 

但是他没有估计到,在当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下,从来没有谁是“铁帽子王”。2013年6月9日,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省纪委对南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彩敏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当采取措施时,他只是感叹没想到纪委动作这么快。

 

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志得意满、一切顺利的时候,耳朵再也听不进提醒的话的时候,自我膨胀、唯我独尊的时候,此时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


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慎独慎微,才能不出问题。

 

2、 无视廉洁纪律,从索要打牌钱到收受巨额钱物

 

他经常与商人在一起打牌,即使身上带钱也说没带,再以“借”为名向商人要钱,输赢通吃;用“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的方式收受财物;直接翻女商人的包拿钱

 

娄彩敏爱钱,正如他在忏悔书里写的,“在自己违纪违法实施各种手段大肆进行敛财过程中,处处体现出‘金钱’的味道。”

 

娄彩敏经常与商人在一起打牌,即使身上带钱也谎称没带,再以“借”为名向商人要钱,“输赢通吃”;他借出国考察、儿子出国读书和节日回山东老家等时机,收受财物;在与一些“关系较好”的年轻女商人交往中,经常借口自己最近“没零花钱了”而向这些女商人索要钱款。

 

有一次他要出国考察,和他“关系较好”的周姓女商人正好来到他的办公室,他主动过去打开她的包翻看,并说:“你那有没有美元?我要出国,没钱用了。”对方回答说:“没带。”他没有放弃,依然不依不饶:“下次记得带来。”

 

本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等到下次周某再过来时,他旧事重提:“美元带来没?”与此同时,双手已翻开周某的包,一看有美元,数也不数,随便抓起一把说:“这些钱哥用了。”

 

这让娄彩敏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一个党员的党性何在,一个领导干部的尊严何在?

 

更让人嗤之以鼻的是,他还常常向那些依附在他身边的女人们要钱花,三百五百也不嫌少。

 

他有时很“关心”下属。曾经有一名基层的干警借调在南平市检察院,娄彩敏在电梯里遇到他,就暗示这名干警有调到市检察院的机会。后来,这名干警主动奉上10万元。此后,他又以调动困难为由,把干警的钱退了回去,可是这个干警拿到的钱,并不是送出的10万元,而是缩了水的7万元。

 

他懂得“先退后收”。地产商吴某首次送娄彩敏40万港币时,娄退掉了,但事后吴某又先后两次各送一万美金时,娄又收下了。正如娄彩敏在忏悔书中写的:“这种当事人办事时送钱退款,事后感谢又予以收下,目的就是想把这种明显的行受贿关系自然化、情理化。”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理财好手”。娄彩敏在商人林某、黄某等人处放贷,有的投入30万元,年利息20万元;有的投入100万元,年利息48万元;有的投入60万元,年利息30万元至40万元,这些高息的回报,“实质上是以借款的方式,获取权钱交易的好处,实质上也是一种受贿行为。”

 

某企业老板为和娄彩敏搞好关系,以资金紧张为由,向他借了100万元,约定支付高额利息。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3.过了一段时间,该老板觉得也没啥事情要找到他,就主动提出还款,并很委婉地说:谢谢您的大力帮助,在您的支持下,我的企业现在经营得很好,现在资金充足,我借您的钱可以还给您了。娄彩敏则装糊涂:“我不缺钱,你先用着吧。”其实,他早已打好了算盘,企图继续收取高额利息。

 

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有着‘懂’法的身份,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规避法律。”而有的时候,他连这种“遮羞布”也不要,直接收钱。

 

经查,娄彩敏的受贿数额达430余万元,单笔最大受贿70万元;其中,约80%的受贿行为涉及司法案件处理。


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

 

娄彩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又是市检察院的一把手,本应该带头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越法律的红线,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而他却公权私用,一心谋财,早已把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抛之脑后,看不到一点对纪律的敬畏。

 

3 、无视生活纪律,喝酒闹酒,丑态毕露

 

他酒风跋扈,常威胁人说:“不喝,我就办你”;喜欢找女性陪酒,并且常常酒后失态,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

 

娄彩敏酒前酒后简直判若两人。不喝酒的时候,他沉默寡言,就是在食堂就餐时也是一个人默默地吃,一言不发。但是,只要沾了酒,就开始耍威风,口出狂言,甚至动手打人。

 

娄彩敏曾经的同事告诉记者:“他酒风粗野,动不动以大压小,‘你大我大?’这样的话常挂嘴边。在县(市、区)调研,必须要县(市、区)委书记作陪。如遇县(市、区)委书记有事不能来,轻则大发雷霆,重则甩袖走人。此外,他常常要求下面安排女干警陪酒。”

 

只要下基层,必然要喝酒,有时缠酒闹酒让人无法忍受。娄彩敏喝起酒来不问时间,有时从中午喝到晚上,有时从晚上喝到凌晨。有些基层的检察院听说他要来都害怕,曾经一个班子都被他灌倒过。

 

他生活奢靡,喝酒必是“皇家礼炮”,纪律审查人员在他的办公室也发现很多武夷山最名贵的茶叶,以及一些虫草和各种手表。

 

他朋友圈混乱,和一些老板勾肩搭背,亦和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和其中一名个性张扬、浓妆艳抹的周姓女商人多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把一部分违纪款放在她那里理财。

 

他情趣低俗,业余时间不是读书学习,加强修养,而是躲在宿舍里观看内容不健康的视频和影片。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明确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在娄彩敏看来都不是事儿的小节其实已经严重违反党纪条规,在他与人推杯换盏中,在他借酒发疯时,在他与女人鬼混时,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已经被抛到九霄云外。


一个领导干部,放松了从政道德和个人品行修养,放弃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理想信念就会滑坡跑偏。


等待他的也是人仰马翻,铁窗悔恨。





四、析福建南平检察院原检察长娄彩敏案:动辄则咎是爱护


记者:申晚香 王鹏;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法莱利法律资讯等,感谢。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娄彩敏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喜欢公款吃喝,酒后失态,出言不逊等,上级检察机关也有所耳闻。为此,福建省检察院有关领导找娄彩敏谈了话。但是,谈完之后娄彩敏并没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

 

  过去有一种错误认知,总以为小事无关大节,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甚至认为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不能因为一点小毛病挨处分、受影响,耽误前途。

 

  记者梳理娄彩敏违纪的轨迹发现,他也曾是勤勉工作、能力出众的“好同志”,当他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时,如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哪怕是给他个处分,或者是组织处理,他很可能就不会走到今天锒铛入狱的地步。

 

  严管就是厚爱。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党组织对干部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多批评,多提醒,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

 

  发现问题更要及时提醒告诫,违反纪律动辄则咎,作出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应该是最大多数,是常态化的。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这才是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

 

  娄彩敏案件也暴露出了监督部门谁来监督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处于监督者的地位。娄彩敏作为市级检察院检察长,以监督者的身份自居,完全忘记了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道理,最终从一个监督别人的人变成了腐败分子。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同样是监督者,更要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敬畏纪律、守护纪律,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此案给人的另一个启示,就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娄彩敏后来自我膨胀、为所欲为,关键在于他是一把手,权力大,无人敢监督。一把手在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对班子建设和干部健康成长,对地方发展和单位工作,影响举足轻重。针对目前监督乏力、腐败易发的情况,应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的监督,引导和警示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


同时,要提升制度的执行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各级党政一把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按制度用权、按规则办事,确保公职人员的岗位职权在法定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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