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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辉2023丨从认知语法看现代汉语语法的根本特征,《语言教学与研究》第5期

宋文辉 语言学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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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知语法看现代汉语语法根本特征

宋文辉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083


文章简介













文章来源:宋文辉.从认知语法看现代汉语语法根本特征[J].语言教学与研究,2023(05):45-57.


摘要:语言符号的根本特征限制其表义能力,问题解决需综合多种认知资源。语言演化的社会环境制约社会认知,影响互动和言语处理策略选择,进而形成编码模式偏好,塑造语言个性。语言相对独立发展的社会,交际偏好听话者经济原则,追求命题完整清晰表征,注重编码区分语义角色,形成语法型(宾格、作格)和语义型(主动型)语言;语言高度接触融合的社会,交际偏好说话者经济原则,更注重激发听话人语用推理,其极端情况形成汉语这类语用型语言。汉语所谓SVO结构是话题说明结构,语序编码语用角色,语义角色靠在线推理理解,不强调命题结构完整清晰表征,命题认知上不凸显。这使汉语语法范畴化形成极简风格:语法知识网络核心节点少于语法型语言,语法范畴也较少。


关键词:认知语法;现代汉语;根本特征;语用型语言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汉语特征的多元语法理论探索(多卷本)》(项目编号:20&ZD297)的子课题《基于汉语特征的认知语法理论探索》的阶段性成果。


一、问题和思路

本文旨在从认知语法角度讨论现代汉语(以下简称“汉语”,跟古汉语区分时,称“现代汉语”)语法的根本特征问题,整合、澄清与补足已有研究的收获。

本文所谓认知语法,取广义理解,并不局限于Langacker(1987等)的认知语法,而相当于认知功能语法理论。近年来认知语言学中新的研究认为,不应局限于经典认知语言学推重的隐喻、转喻等宏观认知机制,还应关注社会认知、言语处理等认知因素对语言的塑造作用(Divjak et al. 2016等)。本文旨在借鉴这种新的研究思路来展开讨论。

自《马氏通文》以来,我国学者对汉语语法根本特点的认识不断深化,形成了三个重要概括:汉语缺乏严格而丰富的形态、注重意合、语用凸显。

汉语形态缺乏是学界共识,但对其后果,认识有分歧。一般认为这导致汉语以语序和虚词为主要语法手段。朱德熙(1985:2)则指出上述看法“十分含糊”,因为印欧语中语序和虚词并非不重要,而汉语语序也相当灵活,且往往用意合手段,不用虚词。朱德熙(1985:3-6)认为汉语语法根本特征是,形态缺乏导致没有语法上的限定性,进而使得词类具有多功能性,复合词、词组和句子结构基本一致。此外,汉语主谓结构没有特殊地位,主谓谓语句是最重要的句式之一,句子只能用韵律特征界定,主语并非必须成分(朱德熙1987)。

上述看法定位准确,论证谨严,但放宽视野,则会发现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形态不发达和限定性缺失并无必然联系,也跟部分语法现象无直接联系,用以解释现象成因,其合理性难以自明。如汉语论元可因语用因素省略:

(1)a. 他去北京了。b.去北京了。

但形态匮乏的部分西非语言不能省略主语(Bisang 2014,2020),而形态丰富的罗曼语却存在代词主语省略现象(Camacho 2013)。再如汉语有所谓题元颠倒指派现象(Li 1999):

(2)a. 那瓶酒把他喝醉了。b. 那瓶酒把他喝得酩酊大醉。

此类现象在形态丰富的印欧语和日语、韩国语,形态不丰富的西非Igbo语中都不存在(Williams 2005)。仅用汉语形态不发达、缺乏限定性解释上述现象,仍不够具体、充分。

第二、汉语语序重要和语序灵活都跟形态缺乏有关,但两个判断矛盾,尚未得到合理解释。

汉语研究者普遍认为重意合是汉语语法的重要特征,但对“意合”的本质,则有不同认识。王力(1944/1984:89-90) 提出“意合”概念,仅举复句不用关联词连接。而朱德熙(1985:3)的“意合法”还指省略介词和助词等,其实质接近“意会”。张黎(1994)提出“意合语法”,研究汉语语义范畴的组合规律,对语法形式研究重视不够(金立鑫1995)。

意合的本质是靠语用推理赋予话语合理解释,但所有语言都使用该手段(金立鑫1995)。将重意合视为汉语语法根本特点,有合理性,但仍嫌模糊,还需增强解释机制的可操作性。

汉语语用因素对语法形式的影响突出(刘丹青1995;沈家煊2014等),语用角色比语义角色对句子形式的塑造作用更强的看法广为接受:甲柏连孜(1881/2015:140)提出,汉语心理主语(即话题)作用比语法主语大;赵元任(Chao 1968:69)指出汉语的主语就是话题;李讷等(Li & Thompson 1976)认为汉语是话题突出语言;罗仁地(LaPolla 1990:174)、沈家煊(2017)则论证了汉语没有语法主语和宾语;张伯江(2013)认为汉语话题说明结构具有根本性。

此类研究成绩斐然,但仍有深化的空间。如赵元任(Chao 1968:69-70)指出汉语跟印欧语不同,其主语就是话题,SVO结构“狗咬人”是特殊话题说明结构。但他并未具体剖析该句和英语“The dog bites the man”有何区别。后来很多学者往往不关注这一点,分析汉语基本语序、题元配列模式时,仍认为汉语核心句是SVO结构,跟印欧语SVO结构的构造和表义机制没有实质区别(Sun & Givón 1985;金立鑫、王红卫2014;叶狂、潘海华2017等)。

再如,认为汉语话题突出并未准确说明汉语跟印欧语的根本差别。如日耳曼语一般有语法主语,但有的话题也很发达,如德语(Erteschik-Shir 2007:24),应看作话题突出或话语构型语言而非主语突出语言(Abraham 2020);英语口语话题说明结构类型多样,其中跟述题无语义关系的汉语式话题竟然占32.14%(Radford 2018:42)。


二、准备性讨论:汉语编码偏好选择的社会认知动因

仅用经典认知语言学推重的隐喻、转喻等宏观认知机制,不能全面反映语言建构和使用情况。全面、准确概括汉语语法根本特征及其成因,还需综合考虑社会认知、言语处理机制的作用Dik(1997)的问题求解分析模式,对分析语言个性的成因有借鉴价值。

Dik(1997:7)指出,自然语言是人类问题求解活动的答案。此类活动都涉及如下问题:一、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二、问题解决的环境是什么;三、解决问题者的规定性。对语言创制而言,需解决的问题是建立人与人之间高层次的交际系统,解决问题的环境是人和人面对面的场景,人类有大致相同的认知能力和认知模式,自然语言因此存在一些共性。

从上述角度看,语言个性也是解决语言建构和演化中的关键问题时提出的不同解答。自然语言具有任意性和线条性特征(索绪尔1980:102-106),符号和外在世界的联系是间接的,用一维的符号链表述多维外在世界,无法形成对世界的镜像式反映。这导致自然语言难以精确刻画外在世界(Enfield 2022:29)。线条性也使自然语言难以将句中成分之间的复杂的语义关系完全直观表现出来(Dummett 1973:2)。如何弥补该缺陷,是完善人类言语交际需解决的核心问题。

上述难题仅靠语言内部挖潜无法解决。自然语言主要靠形态、虚词、语序、韵律等手段编码表达意义,增强表义精确度。但编码手段的复杂程度受限,因为编码解码耗费心理能量巨大,而人类信息处理能力有限(Levinson 2000:6)。

幸运的是,自然语言仅是人类交际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表义活动并非说话人单独完成,而是靠说话双方理性合作互动达成(Levinson 2000;Tomasello 2008等)。在合作互动中选择编码模式,会形成不同偏好,至少有两种可能:一、更偏重挖掘编码潜能,增强编码复杂度来完整清晰表征命题结构;二、更偏重用话语片段激发听话人推理,通过合作互动达到心领神会,命题的完整清晰表征处于次要地位。前者更侧重听话人经济原则,说话人多说;后者更侧重说话人经济原则,说话人少说(Horn 1984;Levinson 2000:137等)。

两种解题思路都是人类言语交际的设计原理允许的选项,并无优劣之分。自然语言基本特征之一是多样性显著,这是语言演化的自然结果(Evans & Levinson 2009等)。将极端分析性的语言看作异类(McWhorter 2016),体现了印欧语的眼光,有失偏颇。

说话人解题策略选择,受其所在社会运作模式制约,后者是语言演化的生态环境(Mufwene 2001:xii)。社会运作模式有一个重要分叉:分裂还是汇聚。在相对独立发展的社会,语言易形成第一种编码偏好,形态发达的语言分布更广即是证据;而在多种文化高度接触融合的社会,语言易形成第二种编码偏好,其证据是,语言接触往往导致语法简省(Mufwene 2001:24),这是交际双方相互包容以达成交际目的的必然结果。

汉语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语言、方言接触融合的历史,漫长、复杂而高强度的语言接触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汉语语法的基本面貌(桥本万太郎1985;陈保亚1996等)。从东亚大陆到东南亚是全球孤立语和论元代词省略(pro-drop)最集中的地区(Bisang 2020),其形成跟语言接触、移民等因素关系密切(Gi & Schapper 2020)。

当然说汉语孤立性强,全是语言接触的结果,就过于简单化了。汉语跟中华文化二者共同演化,在东亚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先民顺势而为,充分发掘孤立语的表达潜力,词汇和句法结构丰富多样,表达能力强大。与此相对,弱势的原住民语言和外来强势语言高强度接触产生的克里奥尔语,结构简单、词汇单一(Velupillai 2015),完全不能与汉语同日而语。


三、 核心问题:汉语所谓SVO结构的性质和汉语新的类型定位

由第一节的分析可见,对于揭示汉语语法根本特征而言,确定汉语所谓SVO结构的性质十分关键。本节结合汉语动态使用过程体现的编码偏好和言语处理策略来审视该现象,解构基于静态观察和根据印欧语经验抽象推理得到的错误认识,进而在语言类型学上给汉语重新定位,并说明用基于印欧语形成的语法结构分析模式来分析汉语,会抹杀掉其重要个性。

3.1对汉语所谓SVO结构本质的再认识

要确定汉语所谓SVO结构的本质,必须和其他语言对比,而不能孤立地分析该现象。朱德熙(1985)提到的汉语语序固定还是灵活的问题是合适的切入点。

认为汉语语序重要,其实质即认为汉语语序固定(甲柏连孜 1881/2015:140;Jespersen 1894:90等)。这适用于部分类型的短语,分析句子则有困难。叶斯柏森(Otto Jespersen)认为汉、英都是固定的“主语+动词+宾语”语序(Jespersen 1894:91)。朱德熙(1985:1)则指出汉语句子语序很灵活:

(3)a. 我不吃羊肉。b. 我羊肉不吃。c. 羊肉我不吃。

从语法意义编码角度来看,叶氏看法的实质是,汉、英SVO结构的语义结构都是“施事+动词+受事”,动词前后位置用于编码区分施事、受事。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先来看英语的编码模式和理解策略。典型的英语句子如:

(4)a. The farmer kills the duckling.

b. The duckling, the farmer kills. (加粗表重音)

英语主语一般是无标记话题,没有对比重音,如例(4a)的“The farmer”;而句首有标记话题一般有对比重音(Chafe 1976),如例(4b)的“The duckling”。韵律特征属于区分主语和有标记话题的有效编码手段。同时跟汉语相比,英语句子语序自由度受限,Radford(2018:40-105)的口语调查显示,所有类型的有标记话题都出现在主语之前:

(5)a. *The farmer, the duckling, kills. 

b. *The farmer, the duckling, kills.

即英语限定动词前位置是句法化的主语位置,主语和动词之间,最多允许出现副词和插入语,而不允许出现有标记话题。如将汉语例(3)的“我”分析为语法主语,其前后各有话题位置,这种设计将使得句子结构模式非常不经济,且预设了语法主语和话题的区分,不符合汉语的事实(宋文辉2018)。

总之,英语有句法位置、韵律特征、主语和限定动词的一致关系等手段编码表征语义角色,而言语理解中,也主要靠解码这些语法特征来获得语义角色。

汉语的理解机制正好倒过来,主要靠语用推理确定语义角色。为便于理解,先来看有标记语序。以例(3b)为例,听话人理解例(3b)“我羊肉不吃”时,由于汉语语序灵活,且韵律特征语法化程度不高,听话人提取“我”后并不能从其句首位置或韵律特征确定其为施事,最多只能推测“我”可能为施事,提取“羊肉”之后,可进一步确证上述推测。但只有等到提取“不吃”,才能最终确证上述推测。无标记语序例(3a)理解机制也一样,句首“我”为施事的理解,也是语用推理的结果,而非从解码其位置和韵律特征得到的。

下列现象可以更好地说明汉语题元的理解机制。例(6b)(6c)结构没有问题,其可接受程度低,是因“张三”“李四”角色无法清晰指派,难以理解:

(6)a. 张三打李四。b. 张三李四打了。c. 李四张三打了。

与此相对,两个指人名词短语出现在动词前的情况,在英语(参例(4))和拉丁语中(参下文例(9a)),由于编码模式可消歧,不容易导致歧义造成理解困难。

当然,仍可能有人坚持类似Jespersen(1894)的看法。其证据可能是:

(7)a. 人吃苹果。b. *苹果吃人。

即,例(7b)是违反动词前后分别编码表征施事和受事的句法规则,题元颠倒指派,因此不合法。这是静态分析句子结构得出的说话人的编码表义机制,根本未考虑到,说话人是否编码某种意义,必须要考虑听话人能否用解码方式理解,并非由其单方面决定。

而从言语理解角度看,例(7b)正好可反向证明本文的看法合理。其不成立是因为,述题“吃人”可理解为行为和受事,“苹果”难以得到合理赋值,二者无法形成合理的话题说明结构。与此不同,俗语“鸡吃骨头鱼吃刺”,因为“鸡”可被分析为框架话题,可与“吃骨头”构成合理的话题说明结构,句子合法。

由此也可解释汉语例(8b)的所谓题元颠倒指派为什么合法:

(8)a. *The barn painted me totally exhausted.

b. 那个谷仓把我刷累了/把我刷得筋疲力尽。

汉语用非编码方式隐含表达、靠语用推理理解语义角色。读者或听话人通过语用推理可赋予“那个谷仓”致使者、“我”受使者,句子表达合理的有标记致使情境,因此例(8b)合法。英语靠句法位置编码和解码语义角色,因此动词施事不能出现在其后,受事不可直接出现在主动态动词前,即语义角色因事件特性而调整表征方式的可能受限,例(8a)因此不合法。

上文提到西非形态缺乏的语言不能省略主语(Bisang 2014),其原因就在于跟英语一样,演化过程中形态消失,但仍保留了刚性句法规则。汉语则不同,受语用驱动,话题可在合适语境中省略,且因此形成歧义结构。如“鸡吃了”,“鸡”可理解为施事,也可为受事,后一种情况还可因语境不同而有主动和被动的不同理解。这在英语中不存在。

拉丁语有语序和形态两类编码手段。其语序主要编码语用角色。句首是最凸显的位置,表征话题,主语是无标记话题,各种有标记语序话题不同(Pinkster 1990:171)。

上面讨论了宾格语言,作格语言(Dixon 1994)、主动型语言(Mithun 2018等),虽形态系统差别很大,但语序编码话题、焦点,形态直接或间接编码语义角色的基本规律相同,篇幅原因不展开。为便于下文分析,这里仅简要说明主动型语言的情况。印度尼西亚Acehnese语属于这类语言,其及物小句如下:

(10)(lôn)lôn-mat-geuh

1SG 1SG -hold-3SG

I hold him/her. (转引自Durie 1987:366)

该语言用动词形态直接标志语义角色。动词“mat”的前缀“lôn”标明施事是第一人称单数,其后缀“geuh”标明受事是第三人称单数,承担施事、受事的是代词,可以省略。

总之,汉语句子层面的语序,主要编码表征语用角色,理解语义角色主要靠语用推理。已有研究早就提出了语序和语用角色指派规则(LaPolla 1995),但未确定其为语序的编码功能,即未排除其同时为编码表征语义角色的语法手段(参胡建华2010)。

3.2语法型、语义型和语用型语言

拉丁语和英语典型主语兼作话题,形态兼顾表征语义角色和语用角色;Acehnese语则用形态直接表征语义角色;汉语语序只表征语用角色。这种基本分别可概括为:拉丁语和英语属于语法型语言;Acehnese语属于语义型语言;汉语属于语用型语言。前两者也可看作广义的语法型语言,都靠语法手段编码解码语义角色,信息处理自动化程度高,有刚性较强的语法规则,跟汉语这类靠语用推理理解语义角色、语法规律弹性较大的语用型语言不同。

语法型语言内部因为形态丰富与否也有不同。形态丰富的拉丁语和形态较简单的英语、西非语言不同。后者形态较其之前形态丰富的历史阶段大大简化,语法位置趋于固定,有刚性的主语位置,是小句内外的界标,主语之前是有标记话题,主语不能省略。

汉语跟英语不同,句子层面语序只表征语用角色,没有语法化的主语这个刚性句法位置,小句内外边界模糊,也不存在主语和有标记话题位置区分(宋文辉2018,2020)。汉语所谓SVO结构是话题结构,将其视为语法化的主谓结构,是比附印欧语的结果(沈家煊2017)。

Van Valin & LaPolla(1997:260)认为汉语动词前位置的名词短语,语义角色范围不受限,因而不存在语法主语。此看法有合理性,但仍不准确。该理论预设汉语动词前有一个特殊句法位置,可出现多种语义角色。实际上汉语述题并不一定包含动词,句子并非以动词为核心(沈家煊2017),即使述题中有动词,但其前可有多个话题,且位置相对自由,不存在固定的句法位置,因而不存在受限的语义角色中立化这个理论设计存在的基础。该理论关注到语用型语言的特性,但仍坚持从核心动词语义角色的表征机制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未能认识到汉语不用编码方式表达语义角色的根本特征。

3.3汉语话题说明结构特性的再分析:反思“命题-小句”分析模式的共性地位

近几十年来,西方语言学极力追求语言共性。即使如功能语言学家也还是试图建立一套适用于所有语言的语法分析框架(Dik 1997等)。功能语言学和形式语言学没有实质区别,都将小句看作跨语言普遍的语法单位,将逻辑结构看作所有语言小句共通的语义结构,其核心部分是命题和语义算子,认为语义单元和形态句法单元整齐对应,形成“命题-小句”分析模式,将所有语言的所有结构都还原为这个简单模式。

之所以存在上述模式,除了有部分印欧语事实支持,还有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传统的约束。该传统的实质即:理性至高无上,言辞对理性把握外在世界和人类自身最为重要(Rosenau 1992:xii)。逻格斯(Logos)这个古希腊语多义词有两个意义最受关注:言辞和理性(Augustine 1982:127)。逻格斯中心主义的重要表现是,命题在理性和言辞两方面都占据重要地位。命题是描摹外部世界的利器,赫拉克利特提出语言结构反映世界结构(Hoffman 2006)。命题是有效推理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是根据命题之间严格的逻辑关系构成的,这种关系是基于对命题结构的分析(主词和谓词)建立起来的,其语言基础是形态丰富、结构清晰的古希腊语,该语言名词和动词形态不同,分别作主语和谓语,对应主词和谓词。坚持语法以命题结构完整清晰编码表征为首要目标的执念,与此传统息息相关。

该模式的合理性存在疑问。一、小句和命题这种基本单位,对于西方语言学而言是想当然的普遍设定,但这到底是真实存在的实体,还仅仅是描写工具,缺乏清晰认识和充分论证;二、不同语言中语义和语用的地位有别,上述模式难以区分语法型、语义型和语用型语言。

从汉语的事实来看。首先,以小句为基本句法单位的看法存疑。汉语小句和句子语法化程度不高,认知地位不凸显。部分强调探索汉语语法特点的学者认为,从话语层面上看,小句并非汉语的基本单位(王洪君、李榕2014);汉语缺乏语法限定性,句子是话语片段,而非语法化的语法结构单位(姜望琪2005;沈家煊2017等)。

命题在汉族人认知上,地位不凸显。从思想传统看,不存在句子结构能刻画外在世界结构的图像说,也不推重演绎推理系统。从语言现象看:一、汉语句子基本结构是话题说明结构,并不以完整清晰表征命题结构为要务;二、谓词论元结构弹性很大,允许部分题元颠倒指派现象存在,此外“V的”的歧义指数往往大于V的配价数目,如“开车的”可转指“技术”,而“技术”并非“开”的配价(沈家煊1999)。

其次,该模式无法揭示汉语句子结构的本质特征,且导致意义严重受损。

“命题-小句”模式,一般用弗雷格以来的谓词逻辑来分析命题结构,而弗雷格强烈批判对逻辑的心理主义解释,认为逻辑属于数学这类纯科学,跟人类的认知无关(Dummett 1973:xxiv;Mercier & Sperber 2017:1),并且认为命题即思想,是脱离个体认知的纯粹客观的实体(Frege 1919/1960)。这使得分析命题结构和关系的逻辑学成了数学的一个分支,其建构谓词逻辑的目的是为了更精确地进行数学陈述和数学推理。这反映在谓词逻辑的构造上,即远离自然语言结构,过于强调谓词和论元地位不平等。即使采用传统印欧语语法的主谓结构来分析句子结构,仍然强调了谓词是核心,主语是从属。受该思想影响的研究者很难理解Jespersen(1924)为何将主语分析为首品,将谓语视为次品。叶氏看法的基础是,典型主谓结构体现话题说明关系。而话题和说明二者是相互规定,相互依存的:说明规定或刻画话题,但话题却规定了说明谈论的对象。

由此可知汉语和印欧语句子结构方式根本不同。一方面,偏侧性强弱差别明显。印欧语存在语法化的主谓结构,语法上谓语地位更突出,二者构成核心与外围关系。而汉语只有话题说明结构,话题和说明构成并置关系(沈家煊2019:40)。

另一方面,印欧语的句子和句子实现形式——话语,性质不同,“体用二分”。而汉语则“体用不二”,如例(12)的两个句子,信息结构不同,构造也不同(参沈家煊2019:76)。

(12)a. 他,吃了一个苹果。b. 他吃了,一个苹果。

套用“命题-小句”模式分析汉语,则会抹杀汉语的根本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只有逻辑上的主词和谓词之间、语法上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存在陈述关系,话题和说明也构成陈述关系。但受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制约,西方语言学自传统语法始,更关心逻辑关系和主谓关系,而忽视话题说明构成的陈述,将有标记话题句都看作主谓句的变体。这种分析有印欧语语序和形态编码二分为基础,虽取消了话语陈述义,但的确可找到统一的句法结构,且有一定可操作性。

但汉语只有话题说明结构,套用“命题-小句”模式分析,意义损失很大。同时很多话题,如果认为是移位而来,根本无法复位,且难以说明移位动因,或采用移位分析会导致语法操作复杂化,非常不经济,显然扭曲了语言事实。例如:

(13)a. 皇藏山区的中秋节,过的是晚上。(转引自吕叔湘1986)

b. *过皇藏山区的中秋节的是晚上。

(14)a. 这些我都吃过。b. *我都吃过这些。

最后,用“命题-小句”模式中的移位转换机制分析汉语,完全忽视了语言产出的基本模式。吕叔湘(1986:334)谈到话题结构的产出机制时,指出:

实际上大概是先想到一个事物(包括人)就脱口而出,一面斟酌下面的话该怎么安排。句子里边的语序基本反映思维的过程。这句话不但适用于这一类主谓谓语句,以下各类也都适用。

这个符合直觉的言语产出机制不止适用于汉语,只是在汉语中体现更直观。

四、汉语语法根本特征的后果:范畴化的极简主义

由上文讨论可知,已有研究对汉语语法根本特征的三个概括可更具体地表述为:汉语编码手段单一,句子基本模式是话题说明结构,仅靠语序编码表征语用角色,语义角色靠听话人在线推理得到。这个根本特征对语法系统的组织方式影响巨大。

认知语法用以分析语法现象认知动因的认知机制有隐喻、转喻、空间混合、认知参照点、图底关系等,它们都跟范畴化有密切联系,后者是人类最为基本的认知行为,从心理学角度看,认知就是范畴化(Harnad 2005)。范畴化一直都是认知语法最核心的议题(Langacker 1987:369;Lakoff 1987:5;Taylor 1995:viii等)。

不同语言语法的差异,总体上看都体现出范畴化的偏好不同。其差别具体看有三个方面:第一、不同语言语法范畴多少有别;第二、不同语言中最凸显的语法范畴有别,如都是拥有语法化的时、体、情态范畴的语言,不同语言中,各范畴的凸显程度有别(Baht 1999);第三、范畴化结果的组织模式有别,语法知识作为范畴化的结果,构成语言知识网络的一部分,即语法知识网络,不同语言语法知识网络组织模式有一定差别。

从范畴化策略角度看,汉语语法走了极简主义路线:第一、语法知识网络的构造上,中心节点的数目比语法型语言更少;第二、语法化的语法范畴数目较少,很多范畴是语义范畴。

4.1汉语动态语法知识网络的组织

4.1.1动态语法知识网络单一核心节点

在各类语法单位中,句子作为实际使用的语言单位,地位凸显。因而句子结构构造模式的认知地位最高。无论是词类还是具体词项的功能,都是在组合中形成并保持的。词的组合形成的图式性构式更为基本。图式性构式也构成网络,其中句子层面的构式地位更重要。

语法型语言如宾格语言,存在主谓结构和话题说明结构,二者地位都很凸显,其语法系统的组织因而较为复杂。汉语不存在语法化的主语、宾语和主谓结构,话题说明结构是语法知识网络的核心节点,语法知识网络的组织因而更经济。

这里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说明。赵元任(Chao 1968:69)一方面提出,汉语的主语和谓语就是话题和说明,整句结构是话题说明结构;另一方面,又提出汉语零句为根本。沈家煊(2012)重申了“零句为根本”这个重要看法,张伯江(2013)则提出汉语话题说明结构占据根本地位。

这两种看法,其实体现了不同的观察角度,并没有矛盾。所谓零句为本指的是:一方面,零句可以是自足的句子,且在口语中,特别是在话轮转换频繁的问答语境,零句更常用,整句较少;另一方面,零句是基本的句子组成成分,整句由零句构成。但如转换视角,则发现整句的地位更为重要。从话语使用角度来看,一旦可从容展开,则说话人就会使用连续的话语组织,这时零句是作为话语组织的最基本单位,会组成更大的话语单位,其最经常的形式是整句。汉语流水句很常见,这是非终结的后续分句兼作述题和话题的结果(沈家煊2012)。

4.1.2话题说明结构为核心节点的影响:句子结构类型更精简

汉语语法知识网络单一核心节点的特征,多方面影响语法知识网络:词类、语法范畴和句法结构(包括短语和句子)的类型等,都因与核心节点有特征继承关系,而受其影响。本小节仅以部分句子组织方面的现象为例来说明。

受汉语语法知识网络组织模式影响,汉语句子结构系统比印欧语简单,集中体现在汉语一般判断句极其受限。19世纪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提出,判断应分为主题判断(categorical judgment)和一般判断(thetic judgment)两类,前者可分出主词和谓词,后者不能(Kuroda 1972)。后来的研究者从信息结构的角度来定义二者:主题判断即话题说明结构,一般判断为整个句子承载焦点的整句焦点句(Lambrecht 1994:233)。

印欧语必须用整句焦点句表达的情况,在汉语中也必须用话题说明结构表达。以存在句为例,英语使用假主语,而捷克语则使用无主句,都让存在物和处所处于动词后(Mathesius 1975:87),全句表征一个焦点。以英语为例:

(15)a. There is a book on the table. b. On the table (there) is a book.

英语存在句的基本构造是例(15a),假主语“there”占据主语位置。如让处所状语作话题,则构成例(15b)这类有标记形式,被称为处所颠倒结构,处所是话题,句子是话题说明结构。而汉语则只有例(16b)这类话题说明结构:

(16)a. *有一本书在桌子上。b. 桌子上有本书。

如果用整句焦点句直指性地表达事态变化,英语一般用“there”作假主语的结构,小句唯一论元出现在动词后;而汉语语序则十分受限制。例如:

(17)a. There comes John! b. *来约翰了! c. 约翰来了!

(18)a. 来人了! b. *来老师了! c. 老师来了!

例(17c)和(18c)说明,汉语即使是整句焦点句,也倾向于让客体出现在动词前,其形式更接近话题说明结构。上述现象的规律是:除了“来人”这类极少数近似句法复合词的情况,“VN”结构整句焦点句极受限制,不存在形成能产的语法规则的基础(宋文辉2023)。

总之,印欧语中往往存在发达的专门用于表达一般判断的句法结构类型(宋文辉2023),相比之下,汉语此类结构极其边缘化,句法结构系统更简单。

4.2语法范畴极为精简

汉语作为语用型语言,其语法范畴比较精简。按照汉语研究的常识,印欧语传统语法中常见的语法范畴在汉语中基本都没有语法化。从句子组织的层面来看,汉语动词语法范畴很少,其原因是,缺乏语法手段编码语义角色,命题认知地位不凸显,句子不以动词为语义核心,话题说明结构占据根本地位。如一般认为汉语没有表达时范畴的形态手段,只有表达体范畴的体标记,但体标记的语法化程度并不很高,比如“了、着”缺乏强制性(吴福祥2005)。

汉语不存在语法化的被动语态,“被”字句的性质接近语用语态(参Klaiman 1991:227):

(19)a. 张三被敌人杀死了父亲。b. 张三被李四派人抓走了。

有研究认为例(19)跟英语被动句一样是被动化的结果(邓思颖2004)。生成语法学界新锐Legate(2021)根据黄正德(Huang 1999)的分析提出,例(19)这样的被动句(施事出现,称为长被动句)是零典型特征被动句:属于话题说明结构,句首名词是话题,施事没有被抑制,动词没有静态化,其后仍然可出现受事,没有被动形态。黄文认为汉语施事不出现的短被动句跟英语被动句生成机制一样,实际上,汉语被动句施事出现与否主要受语用因素制约(宋文辉等2007),短被动句动词后也可出现保留宾语,长短被动句并没有实质差别。

按一般语言学的看法,词类也属于语法范畴(Lyons 1968:317)。汉语这方面研究近年来最受关注的即沈家煊(2016)提出的“名动包含”理论。该理论可解释为,汉语的名词和动词的分类还没有完全语法化,都是语义为基础的大名词的下位小类,是语义类。该看法虽然很“反潮流”,打破直觉,但有一定事实基础,是汉语缺乏语法化的主谓结构的自然结果,值得关注。此外,已有研究广为关注的汉语非宾格-非作格动词的分类,也不是语义特征和形态句法特征对应的句法范畴,更适合看作模糊的语义分类,并不存在合理的语法鉴别式来将汉语不及物动词完整清晰地切分为两个语法类,所谓句法鉴别式都是语用驱动的现象(参宋文辉2023)。


作者简介



宋文辉


个人简介:宋文辉,男,1973年生,河北省正定人,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5-1998年就读于四川大学中文系,师从著名方言学者崔荣昌教授学习汉语方言学,1998年获得现代汉语专业文学硕士学位;2000-2003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师从学部委员沈家煊研究员学习汉语句法语义学,2003年获得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文学博士学位。宋文辉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句法语义和词典词义,已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并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教育部国家语委项目1项。目前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中国人民大学重大项目1项。




文本来源:《语言教学与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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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舒琦

审核:燕黎宁

来源:“语言学心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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