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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x金瓶梅】这本书到处被禁,但却可以在这里看解读!

法嘉LAWPLUS
2024-09-05

▲ 清·佚名 金瓶梅插图


《金瓶梅》恐怕是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名著。它的名字无人不知,但真正阅读过这本名著的人,却远少于读过《红楼梦》的人。


从法学教授的视角看这样一本颇有争议的“奇书”,会有怎样新奇的发现?小说背后的法律与社会文化背景,又能给法律从业人员带去哪些重要启发?


兼有富商、恶霸、官僚三种身份的西门庆,到底是通过何种方式发家的?小说对此未曾细说,但明朝读者通过书中一个词就能恍然大悟?!

《金瓶梅》里面出现的“契”与“合同”,实际上是不同的东西?而这两者的不同,至今仍在对我们的法律用语产生影响?!

打虎英雄武松的身份地位,竟然与曾数次被买卖的潘金莲相仿?然而,他娶潘金莲的行为,本质却是要被处以绞刑的严重违法行为?!

……


继此前一炮而红的“法学教授眼中的《红楼梦》系列《荣国府中的种种算计》”,法嘉与法嘉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建老师再次联手,又重磅推出另一套法学教授说名著系列:《金瓶梅》里的生意与法律。


今天小助手节选了一个小章节方便大家细品,也可以直接浏览文末的视频。


武松能娶潘金莲吗?


小说里提到,潘金莲第一眼看到武松就喜欢上了。同样一母所生同胞兄弟,一个是“三寸丁古树皮”,一个是堂堂八尺魁梧大汉,也难怪潘金莲会喜欢武松。


但是武松严词拒绝,“嫂嫂休要这般不识羞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嫂,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嫂!”


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有句话叫“男女之大防”,实际上指的就是叔嫂关系。


在《金瓶梅》小说里,借着书中人物的口吻已经提到法律明文规定,叔嫂通奸,两个人都是死。明清法律规定,兄收弟妇、弟娶寡嫂都是死罪,双方处以绞刑。


当然中国古代的绞刑和现在不一样。古代绞刑是拿一个绳圈套在罪犯脖子上,然后在绳圈里插一根棍子,旋转这根棍子把绳圈慢慢收紧,让罪犯的窒息而死。


律设大法,礼顺人情


说回这条法律规定,我们今天看起来好像有点不近人情。


换个思路来看,古代男方娶妻要向女方家付出聘礼,这也是一笔现金支出。哥哥死了,嫂子在家守寡,哥哥又要拿现金到外面去聘一个妻过来,企不是又要付一笔钱吗?既然已经娶过一回了,那就跟寡嫂结婚,不是挺好吗?


所以,中国古代法律上是禁止,但禁止得不严厉。


唐朝和宋朝的法律是直接规定,如果有服亲配偶,就是曾经作为法定亲属配偶的那个人你都不能跟他结婚,但是没有规定处罚


这就叫做“律设大法,礼顺人情”,立法不能强人所难。


《金瓶梅》是一本社会小说,它反映的是一个相当真实的明代社会,这个社会的法律、观念都跟我们今天不太一样。


哪怕是武松跟潘金莲这个问题,也绝对不是我们今天讲的两个人情投意合就可以结合。两个人有身份上的问题,还有法律上的禁止,我们今天的人很难体会到这一点。


《金瓶梅》故事中的种种细节,均逃不过法学教授的慧眼。深入浅出的讲解,更是透露出郭老师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知识底蕴。



目前,郭建老师解读《金瓶梅》系列视频正陆续在法嘉视频号更新,欢迎大家点击上方视频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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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介绍


如果你拥有法学背景、或对法制史感兴趣,或是从五角场文秘技术学院毕业,亦或是法嘉的老朋友,那么应该对郭建老师不陌生。



郭建老师是复旦法学院的知名男神,央视法律讲堂名师、学习强国网红,风趣幽默、学富五车、宝藏男孩!


他是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授,乐做学问、乐讲学问,谈古论今间笑看百史,成为众多学生中心目中最喜爱的老师之一。


不少如今驰骋法律界的知名合伙人、总法、法官、检察官,都是因为他才得以步入了法律的天地而这些风云人物,不论毕业多少年,拥有多么亮丽的背景与成就,却依然多年不变地甘做郭老师的小粉丝。


上过郭老师课的同学都不得不承认郭老师是一个十足的段子手,从一个段子跳跃到另一个段子,总能讲出各种花样,但同时又不乏深深的法律人的见解。有些被我们所忽略的细枝末节总能被郭老师找到,并以一个法律人的视角去看待这些现象背后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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