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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遇到禽兽父亲,赶紧撤销监护权

联姐 南海女声 2022-08-01

案情回顾

 刘丽(化名,女)的母亲是生产线工人,晚上经常加班;父亲是建筑工人,晚上经常在家。在刘丽幼儿园大班时,父亲会在她睡着的时候对其进行猥亵,这个状态一直持续到六年级。刘丽懂事之后曾尝试拒绝父亲的侵犯行为,但却遭到了父亲的辱骂与殴打。在刘丽读初二时,出现了上课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经老师细心询问,刘丽吐露她长期遭受父亲猥亵的秘密。为了保护刘丽,老师选择了报警,最终刘丽的父亲以猥亵儿童罪被逮捕。

部门说法

 刘丽的父亲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以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对被害人进行抚摸等猥亵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丽的父亲做出如此行为,严重损害了刘丽的利益,给刘丽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故从重处罚,并撤销其对刘丽的监护权。

温馨提醒


 不幸的童年需要一生治愈,如果治愈不了,后续将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现在,我们有很多社会力量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妇女联合会、保护女童的公益组织等。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地长大,是我们整个社会的任务和使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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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区妇联

整理/南海妇联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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