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研析︱以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进行商标注册、广告宣传、低俗直播应当如何进行法律规制?
前言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1.3亿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少先队标志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成为激发少年儿童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的宝贵财富。在第71个国际儿童节前夕,共青团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多部门合力加强对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标志依法监管整治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对少先队标志滥用行为的监管,护育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环境。为此,《中国青年报》特刊发评论文章《团中央: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标志使用乱象亟须整治》,其中就网络主播使用红领巾进行低俗直播、企业以红领巾进行商标注册、广告宣传等法律政策问题,专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廖怀学律师。本文系根据记者采访与律师解析内容改编,部分内容有调整。
《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后,《学习强国》平台、共青团中央官微、中国共青团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党建网、中国知识产权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官微、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环球网、民主法治网、光明网、中国网、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等主要新闻网站分别进行了转载。报道原文请参见:《团中央: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标志使用乱象亟须整治》(王姗姗),载《中国青年报》(2020年5月22日03版):
http://news.cyol.com/yuanchuang/2020-05/22/content_18623941.htm
以下为具体访谈内容:
一
《中国青年报》:请问如何看待未经授权将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进行商标注册的行为,此行为法律法规是否有所规制?
二
《中国青年报》:请问能否将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的使用完全与商业广告对立?
三
《中国青年报》:请问将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用于商业广告会面临什么处罚?
四
《中国青年报》:请问如何界定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的公益使用和商业使用行为?两者的定性和法律适用是否有区别?
五
《中国青年报》:请问主播戴红领巾拍摄低俗视频的行为是否违法,若违法,现有处罚力度如何?
六
《中国青年报》:请问您对依法监管整治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不当使用行为有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