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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助力杭可科技完成GDR发行项目并在瑞士上市


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O”)作为发行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可科技”)的法律顾问,协助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成功完成全球存托凭证(“GDR”)的发行和上市。杭可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约1.73亿美元。中信里昂和华泰金融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


杭可科技是全球一流的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锂电池化成分容成套生产设备系统集成商,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中瑞证券市场互联互通(“中瑞通”)启动以来,A&O资本市场团队已助力多个中国企业GDR项目的落地,服务它们的业务拓展和融资需求。


A&O团队成员包括许智豪(合伙人)、刘公伟(合伙人)、杜劲冲(资深顾问律师)、陈元龙、王再妍、管钰瑾、朱嘉欣、郑颖蕙和廖颖仟。A&O中国联营伙伴上海朗悦律师事务所的黄晨宸和黄晗也参与了本次交易。


编辑注解

本新闻稿中的“Allen & Overy”指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和/或其关联企业。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是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注册号OC306763。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管理局的批准并且受其监管。


“合伙人”一词指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的成员或具有同等资历的员工或顾问,或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的关联企业中具有同等地位的个人。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的成员名单以及被指定为合伙人的非成员名单在本所注册地址One Bishops Square, London E1 6AD可供查阅。


Allen & Overy系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全球设有超过40家办事处,拥有约5800名员工,其中包括约590名合伙人。本所全部办事处列表参见本所官方网站allenovery.com/locations。


www.allenovery.com


声明

本文所列信息受限定,不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南非境内发布、刊发或分发。本公告不构成美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证券销售要约和证券购买要约邀请。本文提及的证券(简称“证券”)未曾且未来也不会按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修订案进行登记;除例外情形外,证券不会在美国出售或销售、也不会向美国境内主体和该等主体委托的代持人出售或销售。


联系人

许智豪 Jonathan Hsui

合伙人 - 香港

jonathan.hsui@allenovery.com

刘公伟 Kung-Wei Liu

合伙人 - 香港

kungwei.liu@allenovery.com

杜劲冲 Ryan Tou

资深顾问律师 - 香港

ryan.tou@allenove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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