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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或将重新调查,律所向最高检提起法律意见书:呼吁启动监督程序

田园 天罡 2024-01-19
朱令中毒前、中毒后
好消息传来,朱令案件迎来新进展!不仅如此,连人民日报都下场发声,那么,是谁在默默推动背后的案件?
2023年12月22日,刚过完50岁生日的朱令离开了人世,朱令的离世,让更多的人将目光聚焦到当年铊中毒案件上。

人们之所以高度关心这件事情,是因为当时作为唯一嫌疑人、最有能力合法取得铊盐并接近朱令的孙维,明明所有的已知信息都在指向她,可偏偏却因为缺少关键证据而看着孙某逍遥法外。
不仅如此,同宿舍同班级的其他人,也曾不止一次被知情人曝光有“勾连”,正是因为朱令身边有太多的看不见的黑手,才导致悲剧的出现。

可面对逍遥法外的嫌疑人,朱令父亲只能无奈的说一句“事情已经清清楚楚,总比不知道的强”
可全国各地的网友们却没放弃,人民日报也下场发文支持,希望朱令父母公开一些事情的真相。

或许是支持的人太多太多,让这对年迈的老人看到了希望,据爆料,劳荣枝的代理律师吴丹红已经开始着手负责朱令案件,已经向最高检申请重启,申请文件已经提交了上去。
然而,当网友们知道是吴丹红着手此事的时候,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一部分认为他是为民请命,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其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知名度。

我们都知道,在劳荣枝案件中,吴丹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多次为劳荣枝做无罪辩护,也正是因为他的努力,让劳荣枝又赢得了多年生存的机会。
这些年来,他备受指责和谩骂,即便劳荣枝被判死刑,他的负面影响也没有减少。

因此,很多人指出,吴丹红此举的目的,是为了洗白自己,毕竟劳荣枝的案件给他的带来负面的影响太多,作为一位知名大学的教授,一位律师界出名的人物,他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够稳固自己的地位。

不过,吴丹红的能力不容小觑,和张捷律师还是很要好的朋友,二人也多次探讨朱令的案件,尤其是目前张捷律师在不断曝光朱令案件当年的证据,还原事情的经过,这背后也有吴丹红律师的一份力量。
虽然重启朱令案件很难,但相信,这两位律师的能力,还是能推动朱令案件的发展的。
这一次,无论吴丹红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洗白也好,为了坚守正义也好,我们都应该支持他,因为这一次朱令案件,太多人希望正义能到来!
在这场涉及生死的司法纷争中,希律师吴丹红能以坚定的信仰和卓越的法学智慧引领正义之路。为清华大学投毒案的受害者朱令进行维权,展现了对法律公正的执着追求。
12月30日,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发布一篇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请依法启动审查朱令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


友邦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认为:


启动朱令案监督侦查程序,查清该案侦查程序是否合法,该案中止是否合法,该案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人为因素的干预,十分必要。


启动监督程序不仅可以安慰死者、告慰亡灵,给其家人亲属一个交代,也给国内外的亿万关切此案的民众一个透明且正式的结论,向社会展现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还可以向世界展现我国政府依法治国的信心、理念和力度。


12月25日,针对网友呼吁“重启朱令案”的呼声,朱令案曾经的代理律师李春光表示,“案件重启有可行性,但难度大,关键还是在公安机关的意愿和决心。”

朱令是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92级学生,1994年末开始突发怪病,1995年4月28日被确诊为剧毒物铊中毒。随后,各方确信朱令是被人投毒,警方曾立案调查,但至今无果。

北京警方曾在2013年5月8日回应朱令案称,由于铊中毒测试报告出得太晚,相关场所无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警方称,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并表示,“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

警方通报发出后第二天,经朱令父母授权,李春光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结办”“朱令令(即朱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2013年,“神探”李昌钰也曾表示,多年未破的案子,他们称为“冷案”。朱令案如果要侦破的话,“非常困难”。但如果有原始案卷、原始物证的话,“可能有机会”。

李春光也向媒体记者介绍,从程序上来讲,这个案件本身不会因朱令女士的离世而终结。

据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行为的追诉有一定的时效性,即追诉期。

我国刑事诉讼的最长追诉期限为20年,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并且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同时还规定,即使过了追诉期,如果有关机关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罪犯的追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具体追诉期的长短和适用条件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朱令案的追诉期尚未届满,那么重新调查和侦破是有可能的。但如果追诉期已经届满,那么重新调查和侦破将受到法律的限制。


朱令案要再经历多少次追问,才能得到真相?

答案,在那风中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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